A. 我国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提到打新股,大家第一时间都想到的是前阵子的东鹏特饮吧,一上市就接连涨了十多个涨停板,这中一签算下来可有22万,在打新界的成了“香饽饽'。打新股看着是非常赚钱的,你会打吗?中签率怎么才可以提高呢?那么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打新股的事情。
不过开始之前,大家先把这波福利领了来--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可别错过了哦:速领!今日机构牛股名单新鲜出炉!
一、新股申购什么意思?需要什么条件?
1、什么是新股申购?
在企业有上市的计划时,一般会面向市场销售众多股票,其中有部分股票会在证券账户上开放,能够通过申购的方式获得,并且往往申购的价格要低于上市第一天的价格。
2、申购新股需要的条件:
打算来参加新股申购需要在T-2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内,每天平均持有股票,且市值最少在1万元以上,才具备参与申购摇号的条件。倘若我想参与8月23日的打新,就是从8月19日起算,往前退20个交易日,即在7月22日起,自己的账户里股票市值要维持在1万元以上,才有资格得到配号,所拥有的市值逐渐变高,能够获得配号的数量也就更多。只有当自己分到的配号恰好落在中签区段内,才能保证中签的那部分新股被申购。
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签几率?
根据长时间的规律来看,打新中签和申购时间是不存在相关性的,假如要让新股的中签几率提高,下面的方式可供大家学习:
(1)提高申购额度:倘若早期拥有的股票市值越高,对应的配号数量也越多,最后中签的可能性也会随之越高。
(2)尽量开通所有申购权限:如果是资金量较大的朋友不妨均匀持仓,同时开通主板和科创板的申购权限。这样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新股都可以申购,而且还能够增加中签的机会。
(3)坚持打新:关于每一次打新股的机会都是机不可失的,还是由于中新股的概率相对较小,所以还是很有必要去坚持摇号的,要知道肯定有机会轮到自己的。
二、新股中签后要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新股中签了以后就有相应的短信通知了,在登录交易软件时,还会收到弹窗提醒。
在新股中签的那一天,我们需要在16:00以前确保账户里留有足够的新股缴款的资金,无论是从银行转入,还是当天卖出股票的收入都可以。待到第二天,如果自己账户里有新股余额转入,就能说明本次打新成功。
非常多的小伙伴想打新股然而老是错失良机,总是错失调仓时间。证明我们真的需要一款发财必备神器--投资日历,那就赶紧点击下面的链接来获取: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三、新股上市会怎么样?
这期间如果没什么意外发生的话,新股进行上市的时间是从申购日算起8~14个自然日内。
就拿科创板和创业板来说,不会在上市首5日设置涨跌幅限制的,到了第6个交易日开始就需要进行限制,日涨跌幅限制为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代表着要是发行价是10块钱/股,则当日最高价位不会超过14.4元/股,最低也得在5.6元/股以上,据我多年的跟踪视察,主板新股上市第一天通常涨停,后期连板数量在5个之上。
对于什么时间卖新股,那得要看个股的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综合分析。假如新股上市的那天出现破发并且持续下跌,在上市当天就卖掉能有效的减少损失。
缘于科创板和创业板新股涨跌没有被局限,所以为了防止股价回落,小伙伴若是中签了,可以在上市的第1天直接卖出。还有,若是持续连板的股票,当开板发生时,建议各位朋友转卖出去,这是最安全的做法。
炒股的本质最终还是要回归公司的业绩,很多人都不会去判断一个公司到底是不是好公司或者分析不全面,导致看不准而亏损,有个免费的诊股平台要推送给大家,找到对应的股票代码,就能看出股票质量的好坏了:【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应答时间:2021-09-01,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B. 股票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的发行方式可分为如下两类:
1、公开间接发行。指通过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的做法,就属于股票的公开间接发行。
这种发行方式的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募集资本;股票的变现性强,流通性好;股票的公开发行还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扩大其影响力。但这种发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续繁杂,发行成本高。
2、不公开直接发行。指不公开对外发行股票,只向少数特定的对象直接发行,因而不需经中介机构承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和以不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行新股的做法,即属于股票的不公开直接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弹性较大,发行成本低;但发行范围小,股票变现性差。
(2)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得采用扩展阅读
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C. 股票发行条件
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发挥是什么?
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发行时机?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D. 为什么我国证券发行不能采用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我国公司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公司法关于禁止折价发行股票的规定,与“规范意见”的规定是一致的,其目的是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原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票面金额属于应记载事项,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股票。股票上所记载的票面金额具有以下意义:(1)发行股票筹资时,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资金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2)股票票面金额总值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3)在公司注册资本额确定的前提下,通过票面金额可以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比列;(4)在面额发行股票时,票面金额即为发行价格。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如果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那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就会低于其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另外,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实收股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据此,折价发行也是不应允许的。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或者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如果公司采取面额发行股票的方式,委托承销时,要将股票低于面额的价格承包证券经营机构,最终由承销机构交付公司的筹资额将低于面值总额。有人将这种做法“折价发行”。其实这并不是折价发行。因为发行人与承销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而不是公司与股东间的组织关系,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将股票委托给承销机构发行,承销机构仍须以股票面值向社会公众发行,承销机构交付发行人的资金总额与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属于承销费用。公司登记时,应以承销机构按发行价格筹集到的资金作为实收股本进行登记,承销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
E.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不得采取什么方式发行股票
法律分析: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还对公司发行新股作出了条件的限制,只有运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才能公开发行新股票,其他的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新股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F. 股票发行方式
1、公开间接发行。指通过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的做法,就属于股票的公开间接发行。2、不公开直接发行。指不公开对外发行股票,只向少数特定的对象直接发行,因而不需经中介机构承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和以不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行新股的做法,即属于股票的不公开直接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弹性较大,发行成本低;但发行范围小,股票变现性差。
拓展资料:
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
1、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
G. 1998年之前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采取什么双重控制的办法
采用了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的双重控制办法。
1、股票发行规模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因资本过剩导致资本金减少时,需要购买已发行股份。由于“股本”的名称是按股份面值登记,在购买企业股份时,股份发行规模也应按面值注销股本。支付的超出面值的价格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购入的股份原为溢价发行的,应当先核销溢价收入,减少资本公积。股票发行规模存在盈余公积的,冲减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仍不足以支付收购费用的,核销未分配利润。以面值发行的,直接冲销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Offset 序列不能随意调整。
2、某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规模缩减及资本过剩,减持股份发行规模20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购股实现减资。公司原发行1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2元。公司提取盈余公积150万元,未分配利润80万元。
拓展资料:
一般来说,股票的发行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公开或间接发行。是指通过中介机构向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开发行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属于公开发行和间接发行股份。这种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广泛,易于足额募集资金;股票流动性强,流动性好;公开发行股票也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是,这种发行方式也存在不足,主要是手续复杂,发行成本高。
2、 非公开直接发行。是指非公开发行股票,只直接向少数特定对象发行,不需要中介机构承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起设立和发行新股的方式,即属于非公开直接发行股份。这种发行方式灵活,成本低;但发行范围较小,股票流动性较差。
H. 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1、包销发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 股市行情看好。
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