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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审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 2022-12-27 19:42:16

⑴ 公司招股说明书预披露后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发行股票每个阶段需要多长时间

1、 如果定稿后的话大概需要两个月,每个阶段一个月。看招股说明书是什么版本的,预披露版本(申报稿)的话就是刚刚报会,这样的话就不一定了,审核时间看证监会,需要履行的程序有补充年报/半年报,落实反馈意见以及上发审会,获得证监会批文,询价,组织发行等等,根据现在的审核状态,等个1年以上都是有可能的。
2、 12月30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创业板发行监管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预披露申请文件的时间将由发审会召开前五天,提前至初审会前,反馈意见落实后。
主要内容是:2012年2月1日起,反馈意见落实后即通知提交发审会和预披露材料,同时安排初审会,相关机构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发审会前无需按审核意见修改已交材料,封卷时反映;发审会前,持续关注媒体报道,主动核查;反馈回复延期最长2个月,逾期应申请中止审查。
3、 企业上会整个流程包括:
申请文件受理、见面会、意见反馈、初审会和发审会五大步骤。 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招股书预披露时间为发审会召开前5天,与发审委审核公告同步公布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区分工作日与非工作日。
拓展资料:
1、 预披露时间提前后,将便于社会公众和媒体更有效的监督发行审核工作,进一步强化公众对发行人的监督作用,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通知》强调,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一经申报,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做出任何修改,必须向监管部门报告。
2、 发审委委员根据发行人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提交的整套申请文件提出审核意见,进行投票表决。该《通知》将于2012年2月1日实施,同时证监会将一并公布在审企业名单,今后新受理的企业名单也将尽快公布,有助于审核全程信息披露公开化,加强审核的透明度。

⑵ 证监会对创业板股票发行人注册审批需要几个工作日

明确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深交所审核期限为二个月,证监会注册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目前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接下来,
一是有序开展在审企业平移和新申报企业的受理、审核等工作,认真做好衔接安排,平稳高效推进注册制审核。
二是抓紧组建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行业咨询专家库、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以及会计、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做好委员和专家遴选工作。
三是持续做好规则解读宣传工作,组织系列培训,发布投教文章,开展投资者教育,加强市场宣传引导,为稳步推进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督促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提高发行人等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质量。五是积极协调市场各方完成技术改造,组织全市场完成系统联调、业务仿真、全网测试等工作,持续跟踪会员适当性相关系统改造及存量投资者重签风险揭示书情况,全力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启动、顺利实施。
拓展资料
一、创业板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一个子版块,股票代码以300开头,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代码来判断是否为创业板股票,另创业板指数代码为399006。 创业板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主要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创业板市场的特点是低门槛入,运作要求严格。
二、新股民怎么开通创业板?
1、投资者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和股票交易账号等相关资料,到开户的券商营业部网点准备办理。因为创业板的风险比较高,所以不能远程办理,只能亲自去营业部现场办理。
2、找到营业部相应工作人员进行申请,并填好申请表,然后提交。券商营业部会将申请表上交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假如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合格的话,证交所就会予以通过。
3、申请通过之后,投资者还需要签订一份风险告知书,再次确认自己对于创业板风险的认识是全面的、合格的。

⑶ IPO审核需要多长时间详细流程如下

一家公司可以经过首次公开募股或者借壳的方式进行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募股(IPO)是指一家公司或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把它的股票向社会公众出售。在进行出售股票之前,需要进行IPO审核,今天跟大家谈谈IPO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在审核之前公司需要把之前的有限责任公司名字更改为股份有限公司,这一过程一般需要五到六个月,然后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等相关资料的审核,需要几个月。
审核流程: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
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和法律,依法接受IPO公司的申请文件,再转发至监管部,监管部综合处接受到文件,再分发给审核一处、二处,同时送发改委征求意见。
2、IPO见面环节
在材料受理、分发之后,监管部派工作人员与发行人进行当面沟通,发行人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向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汇报,同时监管部门把审核的标准、程序、等要求告知发行人。
3、IPO审核环节
保荐机构派出保荐人员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4、IPO反馈会环节
审核一处、二处的审核人员在审核公司提交的文件之后,写一份审核报告,进行讨论。
5、IPO预先披露环节
在IPO反馈会之后,相关机构把他们的意见进行预先披露。
6、IPO初审会环节
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在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7、IPO发审会环节
在发审会上委员以投票的方式对首次发行进行表决,提出意见。
8、IPO封卷环节
对申请文件进行分类存档,方便今后的查询。
9、IPO会后事项环节
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以及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进行披露。
10、IPO核准发行环节
在上述9项环节完成后,进行核准文的下发工作。
一家公司进行IPO审核到上市一般
需要一年左右
,有时可能因为企业的准备时间不同而不同。
(本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时应审慎评估)

⑷ 新股上会到审批时间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该在6个月内完成增发,超过六个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请核准。


时间的长短主要看该公司的财务上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对该公司提出的上市招股书进行审核和修改,然后和保荐人进行磋商修改。很多企业的财务报表得修改好多次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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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股IPO审核工作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一、基本审核流程图



二、首发申请审核主要环节简介

(一)受理和预先披露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程序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并将申请文件分发至相关监管处室,相关监管处室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主板中小板申请企业需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

(二)反馈会

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说明的问题。

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反馈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和处室负责人等。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进行回复。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如有必要也可与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行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三)见面会

反馈会后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见面会。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处室负责人等。

(四)预先披露更新

反馈意见已按要求回复、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且需征求意见的相关政府部门无异议的,将安排预先披露更新。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发行监管部将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和用于更新的预先披露材料,并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更新,以及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五)初审会

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回复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处室负责人、审核人员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

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发审会。

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六)发审会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目前主板中小板发审委委员共25人,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共35人,每届发审委成立时,均按委员所属专业划分为若干审核小组,按工作量安排各小组依次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各组中委员个人存在需回避事项的,按程序安排其他委员替补。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规定,发审委会议审核首发申请适用普通程序。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需撰写工作底稿,会议全程录音。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首发发审会由审核人员向委员报告审核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各2名到会陈述和接受询问,聆询时间不超过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问题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后告知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收到发审委审核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回复。综合处收到审核意见回复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对回复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内部程序。

(七)封卷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按要求回复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回复,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八)会后事项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发生会后事项的需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会后事项材料。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九)核准发行

核准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及时报送发行承销方案。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发行人领取核准发行批文后,无重大会后事项或已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的,可按相关规定启动招股说明书刊登工作。

审核程序结束后,发行监管部根据审核情况起草持续监管意见书,书面告知日常监管部门。

三、与发行审核流程相关的其他事项

发行审核过程中,我会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限主板和中小板企业)。特殊行业的企业还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进发行审核工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首发审核工作整体按西部企业优先,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原则实施。同时,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度计划。

发行审核过程中的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和恢复审查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核过程中收到举报材料的,依程序处理。

发行审核过程中,将按照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相关要求组织抽查。

发行审核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发行监管部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根据内部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⑸ ipo审核状态为已受理,说明还要多久可以上市

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

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审多长时间扩展阅读:

IPO上市的相关要求规定:

1、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⑹ 公司上市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36个月,而新三板市场则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挂牌之日、挂牌满一年以及挂牌满两年等三个时点可分别转让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另外,对于公司其他股东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12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⑺ ipo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大概一年多一点。对于不同公司具体情况不同的,企业自改制到发行上市的时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总体时间为一年以上。正常情况下,各阶段的大致时间为:从筹划改制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6个月左右,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可以缩短;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和制作申请文件,约需3至4个月;从中国证监会审核到发行上市理论上约需3至4个月,但实际操作时间往往会在10个月左右。但由上可见,上市准备时间因企业而异,很难泛泛而论,有时也与企业一把手的性格特点以及中介机构的专业程度有很大关系,从实务中一年内申报出去的算是很快的,准备三五年的情况也不少,这还未考虑期间证监会停止受理或对特殊行业限制等政策因素的影响。
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指一家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询价机制
在询价机制下,新股发行价格并不事先确定,而在固定价格方式下,主承销商根据估值结果及对投资者需求的预计,直接确定一个发行价格。固定价格方式相对较为简单,但效率较低。过去中国一直采用固定价格发行方式,2004年12月7日证监会推出了新股询价机制,迈出了市场化的关键一步。发行方式确定以后,进入了正式发行阶段,此时如果有效认购数量超过了拟发行数量,即为超额认购,超额认购倍数越高,说明投资者的需求越为强烈。在超额认购的情况下,主承销商可能会拥有分配股份的权利,即配售权,也可能没有,依照交易所规则而定。通过行使配售权,发行人可以达到理想的股东结构。在中国,主承销商不具备配售股份的权利,必须按照认购比例配售。
当出现超额认购时,主承销商还可以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又称"绿鞋")增加发行数量。"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赋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可以在股票上市后的一定期限内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一定比例的股份,在此期间内,如果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直接从市场购入这部分股票分配给提出申购的投资者,如果市价高于发行价,则直接由发行人增发。这样可以在股票上市后一定期间内保持股价的相对稳定,同时有利于承销商抵御发行风险,每有分析行情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