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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股票十大个人股东

发布时间: 2022-12-22 15:02:00

Ⅰ 长生生物关门没

深陷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的长生生物,在7月16日跌停,报22.1元,对应总市值215亿元,缩水24亿元。今年以来,其股价不断上涨,最高达到29.99元/股,对应总市值暴涨超1倍。截止到7月13日收盘,报24.55元/股,对应总市值为239.04亿元,较年初总市值上涨70%。

7月16日,北京鼎臣医药资讯创始人史立臣对新京报记者称,企业会出现记录造假的范围较大,“疫苗生产比如说温度上的记录、数量上的记录、人员等涉及生产管理层面的都有可能造假。”,“GMP要求的对关键生产的数据一定要及时准确地记录下来”。

至于出现造假的原因,史立臣表示,一般是为了降低成本,“举个简单的例子,配料应该配100公斤却只用了80公斤,或者应该在某一个温度阶段放24小时,却只放了两个小时”。

在7月16日多次致电长生生物了解相关情况,电话始终未能接通。

2017年卖出全国近1/4狂犬疫苗

据中国产业信息网公布的2017年狂犬疫苗批签发及市场需求情况,目前市场主要生产企业是广州诺诚、辽宁成大、宁波荣安和长生生物,2017年4家企业合计批签发占比88.63%。在狂犬疫苗市场,长生生物2017年的狂犬疫苗销售量占我国市场的23.19%。

长生生物称,从批签数量看,狂犬疫苗和水痘疫苗已经位于国内的第二位。根据长生生物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批签发量分别为577万人份和1011万人份,其中公司主要产品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的批签发数量分别为355万人份、360万人份、257万人份、272万人份。

2016年、2017年,长生生物的疫苗制品销售量分别达到了1792.9万人份、1784.7万人份。

7月16日早间,长生生物公告中称,因暂时无法预计准确的复产时间,此次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停产将对长春长生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虽然长生生物在狂犬疫苗中占有量较高,但长生生物的停止生产,不会造成我国市场上狂犬疫苗缺少的情况。

史立臣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国内生产狂犬疫苗的企业较多,“狂犬疫苗的生产数量不取决于企业本身的产能,而取决于相关部门的签发数量。”

焦点1

实控人为一家三口公司曾多次涉行贿

2015年,长生生物作价55亿元,借壳江苏的上市公司黄海机械,后来黄海机械改名为长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高俊芳、张洺豪、张友奎三人,分别持有长生生物18.18%、17.88%、8.24%的股权,三人是一致行动人。

根据当时的收购报告书,高俊芳、张友奎为夫妻关系,高俊芳、张洺豪为母子关系。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友奎,曾任职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干事、副处长。高俊芳现为吉林省政协委员、长春市人大代表。

长生生物在市场推广上还存在采取非法行贿手段的情况。7月16日,新京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到相关行贿案例有11个。例如中国裁判文书网2017年12月发布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河南宁陵县前防疫站药房科科长史某,在2010年至2015年,非法收受长春长生业务员吴玉海狂犬疫苗、水痘疫苗回扣款164000元。另一曾任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的宋某某,曾收受长春长生经销商吴某回扣款124680元。

焦点2

买上百亿理财产品、研发费用仅1.22亿

2017年,长生生物的营收达到15.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6亿元。据长生生物财务报告,公司销售疫苗的毛利率达到了86.44%。

在赚钱的同时,长生生物2017年度委托理财发生总金额达到了111.58亿元,其中募集的资金产生的理财发生额为63.45亿元,自有资金产生的理财发生额为48亿元。截止到2017年年底,长生生物仍有20.5亿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在2017年度,长生生物的投资收益为7422.8万元,占到公司利润总额比例的11.17%。长生生物称,是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但反观长生生物的研发费用,却只有理财总额的1%。2017年,长生生物的研发费用只有营业收入的7.87%。数据显示,2017年长生生物的研发人员数量有153人,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为14.96%,研发投入金额为1.22亿元。2016年,长生生物的研发投入金额为4333.6万元。

焦点3

4月以来大股东频繁减持

自今年4月以来,长生生物的第四大股东,曲水卓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曲水卓瑞)频繁减持长生生物股票。

在2015年长生生物借壳黄海机械时,曲水卓瑞就是长生生物的第三大股东,持股10.92%。借壳成功后,曲水卓瑞成功跻身进入已经上市的长生生物前10大股东之中,最初持股比例达7.53%,是长生生物的第四大股东。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3月底曲水卓瑞持有长生生物6.77%的股权。今年4月19日、4月25日,曲水卓瑞分别减持长生生物股票50万股、50.8万股。今年6月,曲水卓瑞更为密集减持,分别在5日、6日、26日、29日4次减持手中长生生物股票。7月2日、6日又分别减持。

据长生生物7月10日公告,曲水卓瑞在4月以来通过大宗交易9次减持手中的长生生物股票,减持均价从18.7元到22.2元不等,累计减持数量172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7%。

来自凤凰网

Ⅱ st长生股票十大股东有哪些

*ST长生十大股东如下:

Ⅲ 股票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有什么区别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区别在于上市公司有没有禁售流通股。
如果上市公司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量、影响力以及话语权则都不是最大的,其只代表在二级市场中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发生变化时会对短中期流通股市场价格有部分的影响力;
而十大股东在上市公司是有全面的最大的话语权,出现变化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是较大的。
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没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股东和十大股东就会是一样的。
拓展资料: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
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主要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
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
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Ⅳ 股票十大流通股东都是个人是什么意思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简单来说,十大流通股股东就是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额最大的前十名投资者,他们的变化会对短中期流通股市场价格有一定的影响。流通股股东是中国股市中的一个特有概念,就是参与中国股市的持有流通股的投资人。流通股股东是与非流通股股东相对称。
流通股股东是指所持股份可以在市场上买卖的股份 与此相对的就是说还有非流通股东,股东=流通股东+非流通股东 非流通股东有几种情况,有的是国家股和法人股,在股改之后承诺几年之内锁定,就是承诺几年内部抛售的,有的是定向增发的股东承诺锁定期的,还有就是新股上市的原始股东和网下申购的机构都有各自的锁定期
拓展资料: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名单对于投资者有什么意义呢?
十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包括公司高管对本企业的增持和减持,往往具有风向标的意义。对于持有比例相近的十大股东,他们之间还会发生排位战,最激烈的情况,是会发生针对公司的控制权发动争夺战。最为经典的就是前海人寿保险公司针对万科发起的争夺战,尽管姚老板没有获得最后的控制权,但是从财务投资的角度来讲,也是暴赚了几百亿! 流通股东的变化,对于股价的变动更加明显。因为非流通的股东,他们的筹码是锁定的稳定的筹码只有流通股东手中的筹码,可以随时砸向市场,因此,从短线的意义上来说,市场上流通的股份,才是一只股票真正的盘子。流通股东的动向对于股票的短期变动具有重要意义。

Ⅳ 长生生物股票股民能索赔吗

您好,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也很抱歉您中了地雷,希望您能挺过去,冬天过去了春天就不会远。
是完全能索赔的,已有人找律师。
企业造假的损失不该由股民买单。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索赔之诉。
根据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的调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生生物”)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从性质上来说,造假重于虚假陈述,但是我国证券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股民可以就企业的造假行为提起索赔,只规定了股民可以就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提起索赔。
根据《证券法》第69条,虚假陈述是指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长生生物于 2018年7月23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201807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与虚假陈述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虚假陈述既是最常见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也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性质最为严重的情形。
尽管调查还须一段时间才能有结果,但根据此前国家药监局以及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吉林药监局)的调查和处罚结果,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其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证监会调查的长生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应涉及上述事件。对于上述事件,如果长生生物在有关部门调查前已经自知但有意不披露或披露不实信息,则涉嫌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在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长生生物发布相关公告内容如存有不实或避重就轻之处,则涉嫌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另外,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兆信”)与长生生物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2016)吉01民初609号】,山东兆信在庭审中表示,双方签订的《商业合作协议书》是为了配合长生生物做上市公司业绩,价格和供货产品品种均没有按照协议实际履行。如该信息经证监会查证属实,则长生生物涉嫌财务造假及欺诈上市。
根据现有信息,可以判断长生生物至少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吉林药监局在 2017 年 10 月 27 日已就“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对长春生物予以立案调查,但长生生物11月6日才对此作出公告,长生生物对此给出的解释是未曾收到相关立案调查通知。
哪些投资人可以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18条,可以提起民事索赔诉讼的投资人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第19条又从反面规定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情形,包括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或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
虚假陈述实施日不等于造假之日,理论上应略晚于造假之日,证监会调查结果出炉后,如认定长生生物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则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据以确认虚假陈述实施日。假设证监会所认定的虚假陈述与吉林药监局查处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有关,则虚假陈述揭露之日应为2017年11月6日(长生生物就接受调查进行公告并被媒体报道之日),如与国家药监局调查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记录造假有关,则其揭露日应为2018年7月16日(长生生物就接受调查进行公告并被媒体报道之日)。
假设长生生物存在虚假陈述,并假设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10月3日,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8年7月16日。那么只有在2017年10月3日至2018年7月16日之间买入,并在2018年7月16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才有权提起索赔之诉;2018年7 月16日之前卖出或者2018年7月16日之后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将不能提起索赔之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买入,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但又有买入行为的投资者,是否有权提起索赔之诉,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再审案中的裁定,此种情况下的投资者无权提起索赔之诉。具体投资者是否可以提起索赔之诉参见下表:
此外,根据《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19条,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损失,或属于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也无权提起索赔之诉。
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证券法》第69条、第173条以及《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7条的规定,证券虚假陈述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发行人、上市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即使证明自己对虚假陈述没有过错或过失,也应当赔偿受害投资者的损失。
第二类是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称董监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第二类人员承担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即先推定他们对虚假陈述负有责任,但如果他们可以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据查,长生生物的董监高包括高俊芳、张洺濠、张友奎等在内共有16人。其中高俊芳身兼长生生物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多职。
第三类是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承担的也是推定过错责任,先推定其有过错,只有在他们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免责。查询上市公告可知,长生生物(其时名为连云港黄海机械(00268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与长春生物重组项目及此后的持续督导的券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由于长生生物是长春生物借壳黄海机械而来,与虚假陈述关系更大的应是长春生物重组及重组之后证券服务机构。
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保荐人和承销商承担赔偿责任的先例并不少见,在欣泰电气(300372,股吧)证券欺诈退市案中,欣泰电气证券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兴业证券(601377,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即设立了5.5亿元的赔付基金,用于先行赔付投资人的损失。但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承担责任的先例不多,目前只有蓝田股份、*ST智慧证券虚假陈述两个案件判决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尚没有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的先例。
第四类主体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包括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中的直接责任人。过错责任与推定过错责任的区别在于举证主体不同,在过错责任中,要由受害投资者证明责任人有过错,在证明不能的情况下,责任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长生生物的工商信息,长生生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高俊芳、张洺濠、张友奎三人(持有长生生物股份比例:18.18、17.88、0.68%)。
鉴于四类主体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同,对投资者来说,举证责任最轻的是起诉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在发行人、上市公司有财力赔偿损失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仅仅把发行人、上市公司作为被告。实践中,将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一并提起诉讼的也比较多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可以向其他责任主体提起追偿之诉。
去哪里起诉以及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8条,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中级法院管辖。如果投资人起诉多个被告的,则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管辖。长生生物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地址为连云港(601008,股吧)市海州开发区秦东门大街1号。
根据《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规定》第6条,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应提交虚假陈述行为人被有关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书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也就是说,虚假陈述证券民事案件的受理以行政或刑事处罚为前置条件。该要求一方面限制了投资者起诉的条件,另一方面在起诉后又降低了投资人的举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5月1日以后,我国实行了立案登记制度,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起诉状,法院无需审查,就应当立案登记。行政处罚前置的要求与立案登记制度显然相悖,尽管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民申1402号裁定中指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若干规定》已施行十几年时间,较之制定该司法解释时而言,目前证券市场等相关情况已发生一定变化,但该司法解释目前仍然有效,在其未被废止或修订之前,其要求行政处罚前置的规定依然有效。
因长生生物已经公告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据此,投资者可以将该公告提交起诉法院,法院应当受理。但为了获取更有利的证据,建议投资者等待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或公安机关对高俊芳等人的刑事处罚结果出来后再提起诉讼。
根据2018年7月2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长生生物投资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应适用《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的三年,自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中较早的日期起算。
关于投资人损失的计算,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若干规定》有关规定,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一)投资差额损失;(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三)上述损失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此外,如虚假陈述行为导致证券被停止发行的,则投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和赔偿所缴股款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
希望能帮助到您!

Ⅵ 长生生物会被强制退市吗 长生生物退市的股票

7月24晚间,上市公司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将从7月1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长生生物更为“ST长生”,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在5%。

根据长生生物的公告,目前长春长生停止狂犬病疫苗生产及销售。子公司所有产品已被暂停批签发。除了百白破联合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责令停产外,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公司其他产品也采取全面自主停产,以上生产车间在停产期间自查自纠,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目前复产时间不确定。
长生生物称,全面停产将对长生生物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7月24日,既公司被立案调查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某芳等15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长生生物“疫苗事件”不断发酵,引发最高层批示,长生生物也已经遭遇7个跌停,自“疫苗事件”曝出至今,长生生物市值已经蒸发124亿元。且跌停仍在继续。
长生生物日前引发基金纷纷下调估值。目前在下调估值的机构中,东方基金下调的估值最低,下调至3.96元。东方基金3.96元的估值意味着长生生物还将面临10个跌停板。值得注意的是,基金公司的估值调整只是暂时调整,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基金公司或将重新调整估值。
长生生物距离退市有多远?
高俊芳儿子张洺豪:该退市退市
最高层批示、公司停产、责任人被刑事拘留、股票跌停板数量不断刷新,长生生物距离退市有多远?
“长生生物有可能退市,重大违法违纪触发退市。”一位市场人士说。
财经评论人士皮海洲认为,从2014年起,A股推出了强制退市制度。但该项退市制度,主要是对欺诈发行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进行强制退市。实际上,长生生物在狂犬疫苗上面严重造假,其性质比欺诈发行严重得多。毕竟欺诈发行只是谋财,但在狂犬疫苗上面严重造假,这不仅是谋财,而且还是害命,这样的公司应坚决将其退市。但奇怪的是,A股市场还不能以此为由直接将其退市。
如今,市场把长生生物强制退市的希望寄托在证监会对长生生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的立案调查上,这其实是一种本末倒置。毕竟即便长生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这也不构成杀人罪,但在狂犬疫苗问题上严重造假,这是直接的谋财害命。二者性质孰轻孰重是显而易见的。
而在财经评论人士朱邦凌看来,长生生物被强制退市的可能性不小。
其一,长生生物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这个造假行为本身就是重要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其二,去年曾生产劣质儿童疫苗,但公司年报未披露,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其三,长春长生涉及多起行贿,通过行贿地方医院、疾病防疫部门,给予回扣方式推销其产品,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构成重大违法;其四,媒体报道长生生物借助阴阳合同上市,那么长生生物可能涉嫌业绩造假、欺诈上市。
对于退市,长生生物在7月23日就表示,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于“疫苗事件”对公司的影响,高俊芳的儿子、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张洺豪独家回应新京报理财帮(ID:banglicai)时说:“(对公司的严重后果是)没了,那还有啥?该退市退市。”他说,现在公司整体处于停产状态。
富国基金、质押方兴业证券等悲催踩雷
“如果退市,持有其股份的投资者、基金和券商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损失。但是否给予退市的处罚,处罚的程度要看监管层的意见和决定,无法进行预测。” 前海开源基金董事总经理杨德龙说。
从踩雷基金来看,截止今年一季度,11只公募基金持仓长生生物,持有数量占流通股比例为2.3%。
其中,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仓数量最多,共计持有862.01万股。长生生物同时也是该基金的第5大重仓股,占净值比达到了4.38%。同花顺数据提供的机构成本(估算)为17.08元。
此外,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别持有65万、30万股,位列2、3位。分别为第6大重仓股和第10大重仓股,占净值比分别为2.25%、1.80%。
悲催踩雷的还有质押方兴业证券和平安证券,兴业证券持有长生生物1.7亿质押股份,目前来看隐患颇大。
随着股价不断下跌,长生生物大股东、控股股东的质押股份面临平仓风险。中登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长生生物股权被质押了28%,其中大部分质押方为兴业证券。
比如,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张洺豪(董事长高俊芳之子),持有长生生物1.7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8%。包括7月23日补充质押的7336万股,目前其已累计质押1.6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5.86%,质押方均为兴业证券。
除了兴业证券,平安证券也持有部分长生生物质押股份。长生生物大股东,芜湖卓瑞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也在去年5月份,向平安证券质押了4943万股股份,质押期为两年。
有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按照质押日收盘价14.5元计算,预估此次补充质押的平仓线约在7元,长生生物预计4个跌停后,质押股份有平仓风险,张洺豪需要补充质押,不过目前的情况是,张洺豪95.86%的股份已经质押。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防止长生生物董监高卖出股票,深交所已经启动了限售机制。查看细则意味着,在调查期间,高俊芳家族向证券公司质押的股权即使发生爆仓情况,证券公司也无法在二级市场卖出,只能寻求其他途径。
评论
长生生物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可能性有多大?
财经评论人:朱邦凌
长生生物造假事件不断发酵。在高层做出批示和派驻调查组后,长生生物已经成了“疫苗界三聚氰胺”,陷入了全民舆论漩涡。甚至长生科技官网也被黑客攻击,并配图“不搞你,对不起祖国的花朵”。
其中关键的是,长生生物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如果公司被监管部门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移送公安机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那么,长生生物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后有没有退市可能?长生生物会否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应该说这种退市可能性还是存在的,甚至可能性还不小。公告说,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那么长生生物目前涉嫌哪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呢?
其一,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这个造假行为本身就是重要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证券法》涉及信息披露规范的主要是第63条和第193条。这些规定要求: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可见,证券法上的信息披露违法主要包括三大类: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违法的表现形式实在太多了,种类和类别也各不相同。
长春长生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就涉嫌“虚假记载”。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在飞行检查发现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严重违反相关规定。这个事实,恐怕就是长生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虚假记载”的主要依据。
其二,去年曾生产劣质儿童疫苗,但公司年报未披露,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017年11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长生生物25.26万支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责令上报2批次不合格疫苗出厂检验结果。“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即疫苗没有免疫效果。 长生生物随即公告,虽然百白破疫苗可能影响免疫效果,但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问题疫苗销售收入只占83万元,对生产经营毫无影响”。
根据长生生物的公告,在被查之前该批次约25万支疫苗几乎已全部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15年年报中,公司百白破批签发量约562万人份,位列公司在售6种疫苗产品之首,足见其重要性。公司在2016年、2017年年报中仍称,长春长生目前在售产品包括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等。然而,2016年和2017年年报中,百白破这一重要疫苗产品的批签发量却没有披露。另一个变化是,百白破也消失在近两年的在售产品图片列表中。直至近日,一纸行政处罚书揭开了百白破消失的秘密。然而,随着立案调查时间的曝光,围绕百白破的更多疑团随之而来:百白破究竟是何时被检验出不合规的?百白破生产车间又是何时停产?作为公司六大疫苗产品之一,百白破停产为何没有对长生生物近两年业绩带来波动?去年10月至今,长生生物为何一直对此秘而不宣?上市公司是否涉嫌信披违规,值得追问。
其三,长春长生涉及多起行贿,通过行贿地方医院、疾病防疫部门,给予回扣方式推销其产品,这种行为是否涉嫌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2017年,长生生物的推广服务费为4.42亿元,相比2016年翻倍。然而,在疫苗销售的过程中,长生生物(长春长生)员工、经销商卷入到了多起刑事案件中。他们通过行贿有采购权限的相关部门,给予有关人员回扣的方式推销疫苗产品。
据第三方软件统计,涉及长生生物的法律文书中,“贪污贿赂”类案件最多,为20例。自2010年以来,长春长生销售人员已涉及多起向地方医院、疾病防疫部门负责人行贿的案件。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涉及长春长生的司法裁定书中,10余起均是通过回扣的方式行贿,所涉及的疫苗则包括狂犬、水痘、乙肝、流感等多种;其中,72元/支的冻干狂犬病疫苗其回扣额高达20元/支。
其四,媒体报道长生生物借助阴阳合同上市,那么长生生物是否涉嫌业绩造假、欺诈上市?
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长生生物有一起4000多万元纠纷,它曾是长生生物在2015年的第一大经销商。山东兆信一名已经离职人士透露,这起案件的数据山东兆信并不认可,“他(长生生物)上市时山东兆信做配合,做假数据。由此产生阴阳合同,做报表的时候几家公司配合长生生物助力其上市。”
今年3月,沪深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明确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标准、程序等事项,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对重大违法行为全方位覆盖,不姑息、不迁就,着力维护市场健康秩序。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已有5家上市公司确定退市。预计未来常规退市和强制退市将成为A股市场常态。

Ⅶ 长生人寿的股东介绍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性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
【公司实力】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额拔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核心业务处理系统,全部业务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3000余名从业人员,设有30个办事处,分布在中国境内28个省会城市和两个计划单列市,并拥有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10家控股子公司,经营网络辐射中国全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经过多年的不良资产处置实践,锻造了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业务服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面向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不良资产收购及代理处置业务服务;面向国内外客户提供包括财务顾问、资产和项目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的项目投资、并购重组、经营发展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智力支持;在资产管理范围内,进行企业上市推荐、债券和股票承销,提供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服务。同时,公司还通过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客户新的需求。
【价值核心观】以人为本效益优先 诚信至上 奉献社会
【发展战略】以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为主业,形成具有投资银行功能和金融服务功能、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创造条件实施财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构筑主营业务突出、服务功能独特、产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严密、经营效益良好,具有市场开拓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并择机上市。
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
【公司沿革】创建于1889年的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生命”),迄今已拥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创建初期,日本生命根据日本最早的死亡统计,成功地编制了保险费率表,并在日本最早实施了当时在人寿保险中尚未普及的“投保人分红”。作为日本及全球最大的寿险公司之一,日本生命始终领导着日本寿险事业发展潮流。
【公司规模】日本生命不仅在日本家喻户晓,同时也享誉世界。根据美国“财富”2012年排名,日本生命在世界500强中排名第74位,在保险行业中排名世界第7位,被公认为全球超大型金融机构。也是全球最大的保险集团之一。日本生命在2011年7月信用评级中获得外部信用评估机构的高度评价,分别获得信用评估投资信息中心AA等级的评价,标准普尔AA-等级的评价。截至2010年3月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已达49.83万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9,290亿元),保费收入4.9万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837亿元),投保客户约995万名,员工约7万名。同时,日本生命还是日本证券市场的最大机构投资者之一。
【业务服务】日本生命在产品开发和客户服务方面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上下正全力推进实施“新综合计划”。所谓“新综合计划”,是指为了向客户提供更高水准的服务,从提升易懂性、便捷性的角度,将“从保险的提案、承保到保险金等的赔付为止”的一系列服务流程进行再造。作为该计划的一部分,从2008年10月起,日本生命开始销售保障内容更为简洁、易懂、充实的新产品“呵护未来”。此外,为顺应每一位客户的生活变化、确保向客户提供长期而充实的售后服务,从2010年4月起,日本生命启动了“持久深入服务”。今后,日本生命将持续以提供更为充实的客户服务为目标,通过“新综合计划”开展各类工作。
【中国业务】日本生命为了发展中国业务,1985年设立了专门负责中国业务的“中国委员会”,之后,陆续在北京(1987年)、上海(1994年)、广州(1998 年)各地开办了代表处,向中国政府机构以及中国的各保险公司提供了人才教育和经营技术等协助。迄今为止,公司共接待了来自中国的研修生约408名,这些研修生们现已成为中国各保险公司的骨干力量,活跃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此外,日本生命还通过日元贷款、植树造林、赞助上演儿童音乐剧、向在日中国留学生提供奖学金赞助等,为中国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诸多贡献。

Ⅷ 长生18人遭批捕分别是哪些人

7月29日报道,2万股民周末无眠!长生18人遭批捕 130亿市值蒸发

长生生物可以说是凉透了。

先是周五深夜证监会发布修改退市规定,将涉及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

然后,深交所周末加班在周日下午2点20分左右发布微信内容,其中,对于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违法公司,坚决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不姑息,零容忍。

而刚刚,长春公安发布通告称,对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等18人提请批捕。

长春市公安7月29日公告称,7月23日以来,经长春市公安机关开展侦办工作,基本查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

第2页7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此次退市新规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拓展了退市制度的作用范畴。显然,这次退市制度的修改,对过往那些对“五个安全”有所涉及的公司,也要倍加小心,投资者也要注意随时而来的黑天鹅。

第3页深交所表示,这实现了对重大违法行为退市的全覆盖、无死角,充分体现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和决心,对于进一步健全市场基础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者信心,培育理性价值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有序进退的市场生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下一步只待违法事实、“五个安全”情形进一步明确后,长生生物就可以进入退市程序,深交所将作出实施动作。

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张洺豪(董事长高俊芳之子)表示,几名高管的脱岗使公司立刻陷入瘫痪状态,公司原本建设中的连云港(3.68 +3.08%,诊股)项目基地,也将大概率受到影响而停工。对于被外界质疑为“侵吞国资”的股权交易,张洺豪认为,仅从价格来质疑高俊芳“侵吞国资”是不公平的,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国企改制中“管理层优先”是较为普遍和正常的做法。对于“疫苗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张洺豪说:“最严重的情况下,该退市就退市了。”

长生生物的疫苗门事件令持有它的投资者苦不堪言。

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10日,长生生物共有股东2.48万户,比一季度末的1.82万户甚至有所增加。

长生生物被ST变身ST长生(10.60 -5.02%,诊股)后,7月27日,ST长生走出第九个跌停,报收10.60元/股,市值蒸发近136亿元,连续跌停的交易日里,成交量急剧减少,小散很难出逃。

第4页已有不少投资者发起维权,据不完全统计,有超过400位投资者发起维权,同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收到了不少中小投资者的电话,投服中心表示对事件的发生极其关注,对上市公司发生这样的事件痛心,对高俊芳等人的恶劣行为愤慨,对广大接种疫苗的儿童健康十分担忧。

投服中心表示,除广大消费者作为直接受害者外,长生生物的中小投资者也是本次事件的受害者、受损者。由于中小投资者往往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度不高,无法获悉上市公司过多的内部管理信息,主要依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将高度关注长生生物股价走势、资产质押和冻结以及公司发展态势等情况,适时采取发函、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公开发声等措施,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就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引发的投资者权益保护,联合发表公开律师意见及征集函表示,长生生物生产疫苗劣药,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依法向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长生生物应主动设立赔付基金,以保证向受害者作出赔偿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