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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股东负有限责任

发布时间: 2022-10-04 04:29:34

Ⅰ 什么是股票的责任有限性

即股票持有人--股东对公司经营后果承担有限责任。
比如你是A公司的一个股东,当A股公司出现重大亏损,你最多只是将持有股份全部亏掉,(公司破产倒闭,你的股票也就亏完了)而不用承担额外的损失,不会让你再拿其他的钱来亏。

Ⅱ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二、怎样取得股东资格 (一)、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三、股东出资不实怎么维权 1、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在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人合性较强的企业形态,股东与股东之间基于信任通过协议的形式将彼此牵连在一起。当一个股东不按承诺缴纳出资时,信任关系被破坏的同时也给其他已经完全履行义务的股东带来风险。 当债权人面临债权无法得到清偿时,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让公司的股东为其债权买单,而且公司法也明确给于了债权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如有股东出资不实时,可以主张其他股东在该股东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这种状况导致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其他实际出资股东可能会获得比出资不实股东更低的利益而承担较高的风险。 2、足额出资的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 公司章程实质上是股东与股东之间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有关于出资等相关事项的公司发起设立的协议,以此来明确各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一直没有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就是对于股东之间义务的违反,当然应当对已经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实缴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取得股权,与公司形成实际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基于这一关系,公司就可以向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股东主张债权,要求该股东完全履行其出资义务,补缴剩余的资本,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的,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Ⅲ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法律分析: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Ⅳ 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吗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付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分红股东承担债务吗

法律分析:股东不可以只分红不承担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Ⅵ 新公司法:公司股东一定承担有限责任吗

公司股东会承担有限责任。一般的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所在公司负一定责任,股份公司则以认购的股份数为限对所在公司负相应责任。当然在例外的情况下,在股东破坏了该公司财产独立性的时候,股东是需要对企业的债务负例外的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
一般来讲,公司法人的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场合主要有以下内容:(一)当事人利用公司法人的形态来规避法律,也就是行为人因为受到法律的限制而不能实施某种行为时,利用在法律上是另一个独立主体的公司来完成这一行为。(二)当事人利用公司法人的人格逃避其合同的义务。(三)公司的资本有显着不足的。资本是否充足可以说明出资人是否是有诚意利用公司人格来从事相关经营。出资人是可以凭借所出的低资本,来让自己的投资风险率降低,从而可以将风险转嫁给相关债权人。(四)公司人格与其他成员的人格混同,公司实际上是成为股东的代理人以及工具。当公司股东滥用了公司人格而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人民法院就可以根据人格混同来否认公司人格而让股东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Ⅶ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Ⅷ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果出现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需承担补足出资等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