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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发布时间: 2022-09-25 10:29:32

① 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由于一人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不需要召开相关的股东大会,因为股东只有一人,只需有一人股东批准即可。如果决议案写出后需要批准的,在批准之后还需要让股东签名,再交予工商部门进行相关的备案,备案之后的决议将在公司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_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_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_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② 大北农股票代码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北农集团,股票代码:002385)是以邵根伙博士为代表的青年学农知识分子于1993年创办的农业高科技企业。
20年来,大北农集团始终秉承“报国兴农、争创第一、共同发展”的企业理念,致力于以高科技发展中国的现代农业事业。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它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股票概念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交易时间
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

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股票收益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转让、出售股票取得款项高于股票帐面实际成本的差额,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资本利得和公积金转增收益。

③ 股东大会的决议方式包括什么内容

1.出席+>1/2
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对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行公司债券等),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回避+出席+>1/2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出席+≥2/3
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5)重大资产重组;
(6)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
4.回避+出席+≥2/3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该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当回避表决,该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5.分类表决:≥2/3+≥2/3
(1)优先股
以下情形,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②一次或者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④发行优先股。
(2)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或者转市
上市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的,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④ 大北农股票什么时候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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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3 不分配不转增 -- -- -- 股东大会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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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三农政策受益股有哪些

生物育种子板块:
敦煌种业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为搭建融资平台,加快区内优势产业发展而整合、重组酒泉境内的国有种子公司和棉花公司所设立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于1998年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3年12月29日公开发行7500万A股股票,2004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登海种业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着名玉米育种和栽培专家李登海研究员为首创建的农业高科技上市企业,位居中国种业五十强第三位,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玉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国家玉米新品种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和"国家首批创新型试点企业"。
大北农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综合性农业高科技企业。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饲料产品生产、销售和农作物种子培育、推广,上述两类主营业务分别围绕养殖业和种植业展开。为充分发挥本公司科研实力和营销网络优势、提升产品之间的协同效应,公司还分别从事动物保健产品和植物保护产品的生产、销售,作为饲料产品和种子产品的两类辅助业务。
隆平高科
隆平高科是由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袁隆平院士等发起设立、以科研单位为依托的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是一家以光大袁隆平伟大事业,用科技改造农业,造福世界人民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之初注册资本1.05亿元。2000年5月发行A股,2004年12月,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的全部国有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06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完全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上市公司。 公司以杂交水稻为核心,以种业为主营业务方向,以农技服务创造价值。
荃银高科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农作物种子科研、生产、加工、国内外营销等业务于一体的高科技种业企业,于2010年5月26日在创业板上市,系我国首家登陆创业板的种业公司,股票简称:荃银高科,股票代码:300087。
丰乐种业
丰乐种业是中国种子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被誉为“中国种业第一股”,股票代码:000713,注册资本2.25亿元,净资本4.9亿元。公司是一家以种业为主导,跨地区、跨行业的综合性公司,综合实力与规模居中国种子行业前列。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企业。
万向德农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9月,为黑龙江省农业高科技上市企业 (股票代码600371),控股股东为万向三农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5亿元人民币。自成立以来,万向德农立足农业产业化,始终坚持同心、多元化的发展战略,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拓宽业务领域,现已形成以种业、复合肥及玉米深加工为主的产业格局。基于公司对我国农业科技的突出贡献,我公司被国家农业部等八部委评为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荣誉称号。

农业机械化子板块:
吉峰农机
吉峰农机始创于1994年,正式运营于1998年,2008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外名优农机产品的引进推广、品牌代理、特许经营、农村机电专业市场开发,已形成传统农业装备、载货汽车、农用中小型工程机械、通用机电产品等四大骨干业务体系,同时开展泵站及节水灌溉工程勘测设计、设备供应、安装施工等业务。
公司现有直营店近100家、乡镇经销服务网络1000余家,网络覆盖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江苏、福建、浙江、甘肃、吉林、宁夏、湖南、广东、广西等省(市、区),系我国最大的农机流通企业,也是我国农机流通行业首家上市企业。

现代化养殖子板块:
圣农发展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肉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和鸡肉销售,鸡肉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95%以上。公司鸡肉主要以分割的冻鸡肉产品形式,销售给快餐以及食品加工工业、批发市场等市场领域。法人代表傅光明先生是全国劳动模范、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农业产业商会常务理事、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理事、南平市慈善总会会长。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自养自宰白羽肉鸡专业生产企业。公司在同行业内创新性地采用了高度一体化的大规模自养自宰肉鸡经营模式,产业链集饲料加工、种鸡养殖、种蛋孵化、肉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与销售为一体。各生产环节置于可控状态,公司在生产稳定性、疫病可防控性、食品安全、规模化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
新希望
新希望集团是中国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最大的饲料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农牧企业之一,拥有中国最大的农牧产业集群,是中国农牧业企业的领军者。集团向社会提供不可或缺的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产品,并以“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经营理念,致力于打造世界级的农牧企业。
“新希望”集团创业于1982年,其前身是南方希望集团,是刘永言、刘永行、陈育新(刘永美)、刘永好四兄弟创建的大型民营企业——“希望集团”的四个分支之一。在南方希望资产的基础上,刘永好先生组建了“新希望”集团。 目前,新希望集团有农牧与食品、化工与资源、地产与基础设施、金融与投资四大产业集群,集团从创业初期的单一饲料产业,逐步向上、下游延伸,成为集农、工、贸、科一体化发展的大型农牧业民营集团企业。2008年底,集团注册资本8亿元,总资产299亿元,集团资信评等级为AAA级,已连续5年名列中国企业500强之一(2009年列第131位)。集团拥有企业近400家,员工近6万人,其中有近3万人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有专业大专以上员工1万2千人,同时带动超过450万农民朋友走上致富道路。
正邦科技
公司前身为1996年9月26日设立的江西大和实业有限公司,1996年11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西正邦实业有限公司。2004年3月25日,经国家商务部商资批【2004】374号文批复,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截止200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按1:1折合股本56,296,785股;2004年4月7日,公司取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商外资资审字【2004】00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4年4月23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
经营范围:畜禽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和销售、饲料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畜禽及水产品育种、养殖和销售以及肉及肉制品的经营、粮食收购。
雏鹰农牧
公司系河南雏鹰畜禽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京都天华审字(2009)第0971号《审计报告》,以雏鹰有限截至2009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04,444,239.97元为基数,折合为股 份公司股本10,000万股,每股1.00元,余额204,444,239.97 元计入资本公积。雏鹰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股份公司承继。2009年7月15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4101841000013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 为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 表人侯建芳。
现代牧业
现代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公司绝大部分股东是由蒙牛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组成,公司成立的宗旨就是按照蒙牛集团的要求:哪里有工厂,哪里缺奶,到哪里建牧场,计划在3—4年内,在全国蒙牛集团建有加工厂的地区建成15个万头奶牛现代化示范牧场。并于2005年10月首次投资2.5亿元在马鞍山市当涂县开工建设了第一个万头奶牛示范牧场,现7700头进口奶牛全部进场。

水利板块:
安徽水利
安徽水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建股份")。水建股份是由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金寨县小水电总站(2000年5月整体改制为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水电")、凤台县永幸河灌区管理总站、蚌端口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五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主发起人水建总公司以其下属的从事水利水电施工的十一个分公司生产经营性资产及本部的部分资产作为出资,投入的经营性资产评估确认值为397万元;金寨水电、凤台灌区、蚌端口建投、省设计院分别以人民币现金323万元、18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作为出资。发起人投入的净资产合计1,100万元,按1:1比例折为1,100万股,全部界定为国有法人股。水建股份1998年6月15日,注册资本1,100万元。
2000年6月,根据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其中水建总公司以下属金属结构厂、设备租赁分公司的全部生产经营性实物资产以及公司本部其他部分资产作为出资;金寨水电以所属的团山电站、青山电站的全部生产经营性实物资产作为出资。凤台灌区以其所属的茨淮新河流域供水的港沟排灌站、幸福沟排灌站、鸭嘴沟排灌站的全部生产经营性实物资产作为本次增资出资资产。其他两家股东放弃此次增资。
经评估确认,水建总公司、金寨水电、凤台灌区投入的经营性资产分别为3,632.21万元、1,804.83万元、1,036.11万元。根据增资协议,本次增资扩股中出资资产,按股份公司200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268235元进行折股,水建总公司投入资产折为2,859.92万股,未折股的5.17万元作为本公司对水建总公司的负债;金寨水电投入资产折为1,423.11万股;凤台灌区投入资产折为816.97万股。增资扩股后,水建总公司持有3,256.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4%;金寨水电持有1,746.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6%;凤台灌区持有996.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8%;蚌端口建投和省设计院各持有100万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增资扩股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由1,100万元增加到6,200万元。
2000年11月13日,安徽水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并沿用至今。
2003年3月31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成功地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5800万股,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2000万元。
葛洲坝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600068)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是实行国家计划单列的国家首批56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之一,享有省级对外工程承包权和进出口贸易权,拥有国家特批的企业财务公司,是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⑥ 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什么内容

法律分析:股东会决议包含的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股东会的职权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监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⑦ 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由于一人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不需要召开相关的股东大会,因为股东只有一人,只需有一人股东批准即可。如果决议案写出后需要批准的,在批准之后还需要让股东签名,再交予工商部门进行相关的备案,备案之后的决议将在公司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⑧ 如何把握集团间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扣除的问题

集团间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扣除的问题
前段时间在学院和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做答疑交流时,有人提出对于集团间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最近,有媒体报道,财政部拟定的有关《金融企业员工持股股权计划管理办法》已上交国务院,有望于年底前推出。这也是自2009年财政部暂停金融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后,重启对金融企业的股权激励制度。同时,多家上市公司都公布了新的股权激励方案,比如大北农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民生银行也计划推出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这些股权激励计划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激励的对象不仅包括本公司的员工,还涵盖了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即涉及到集团间股权激励的问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适时解决集团间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既有理论价值,也更具实际意义了。
一、 如何认识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
对于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2012年就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该文件明确了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扣除的原则,即在被激励对象实际行权的年度,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换句话说,就是被激励对象在哪个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就在哪个年度确认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是,实务中总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行的三种股权激励方案中,只有股票增值权激励,上市公司是直接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的。而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现金流的流出,这应该是股东的利益让渡,怎么能让上市公司确认为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但这个问题正是我们要下发18号公告的原因。股票增值税,上市公司会实际向员工支付现金,员工取得现金的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支付现金的年度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这种形式的股权激励的税前扣除和正常发工资税前扣除一样,没有任何政策疑问。因此,大家可以看到,虽然我国股权激励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税,但是,我们18号公告只是规范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这两种形式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为什么没有涵盖股票增值税权呢?就是因为这种形式的股权激励税前扣除政策很明确,无需单独下文规范。
那为什么在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模式下,上市公司自身没有任何现金流流出,我们却允许上市公司确认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呢?在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18号公告解读的第三条是这么说的:
“二、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上认可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实行的情况,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实质上是通过减少企业的资本公积,换取公司激励对象的服务;或者说,公司是通过资本公积的减少,支付给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报酬。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八条规定,此费用应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应当准予在税前扣除”。
严格意义上来讲,“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实质上是通过减少企业的资本公积,换取公司激励对象的服务”这段表述不是非常的准确,减少资本公积只是一个表面形式,就是从会计分录来看,我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会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实际行权日是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因此,其背后的原理不是资本公积减少问题。大家可以想象,我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时为了是员工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一致,即员工为公司创造了很多的价值就会得到更多的回报。因此,如果我不实行股权激励,为了留住员工和吸引高级人才,我就必须要支付更高的现金性工资。但是,我实施了股权激励,现金性工资支出肯定少了。同时,员工由于有股权激励的报酬,肯定会更加努力的为公司工作,努力的工作带来公司利润的增加。因此,我允许股权激励作为公司的成本费用扣除是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也是符合我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原则的。因为这是与企业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支出。再回到上面的会计分录,实际上资本公积-其他按资本公积只是一个过渡科目,把这个过渡科目剔除,整个分录就是:
借:管理费用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因此,员工股权激励实质就是员工用劳务对公司出资的一种行为(虽然我国《公司法》不允许股东用劳务出资。但股权激励可以看作劳务出资的一种特殊情况,这个在《公司法》第143条做了规定,即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既然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对公司出资,公司没有任何现金支出,但公司接受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提出折旧在税前扣除。那公司接受员工劳务出资,没有任何现金支出但确认为成本费用扣除也是同样的道理。从这个角度来看,再纠结与公司在股权激励中没有任何现金流出这个角度就不能确认成本费用税前扣除就没有太大意义了。

⑨ 股东大会股票表决前通过条件是什么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一般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⑩ 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法律分析:股东会决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议总结材料,主要是涉及需要公司股东进行表决的会议纪录。包括以下信息:

1、会议时间;

2、会议地点;

3、参会人员,各股东或其代理人姓名(需出示代理委托书);

4、决议事项,一句话准确概括;

5、主持人员和记录人员姓名;

6、表决权使用情况以及表决结果的详细记录;

7、最后主持人及出席董事签字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