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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发布减持股票最后不减持算不算违规

发布时间: 2022-09-10 08:01:45

⑴ 持股5%以上股东公告减持、到期了没减一股、可以吗

可以的,如果公告减持后没有卖出,截止日到了也不能再卖出了!
希望帮到你,望采纳,你的采纳对我很重要!

⑵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过了公告减持期限而未减持的还可继

摘要 你好,到期不减持,以后是可以减持的。如果上市公司持股5%及以上的股东承诺减持公告期满未减持的需要再减持是可以的,需要发布公告,解禁股不在这个限制中,关键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机构定增的属于解禁范畴!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⑶ 大股东公告不减持,但私下悄悄减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最近有相关的报道吗

哈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本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理论上要事先公告披露(一般也不会公告说自己不减持)!但是没披露就减持基本也没啥处罚,一般公司就发个公告,内容是这个股东道歉,甩锅是自己的配偶误操作之类,然后说将加强学习。。
这种所谓的“误减持”例子很多,比如1月22日,和而泰董事刘明就违规减持187手,然后说自己的账户长期是老婆在管,是老婆误操作。紧接着就是“深刻”认识错误,加强学习,防止下次再发生。。然后就是董事会也说要加强学习。。
就这样而已。

⑷ 股东减持股票到截止日期后可以不减持吗

减持,是股市与期货市场专用术语,减少持有股票或期货指标的数量。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后,他们就会抛出来套现,叫减持。
一般来说,大股东减持股票对二级市场的股价是利空,但也不一定都会导致减持公告第二天股价一定会跌。股票投资是随市场变化波动的,涨或跌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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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发布股东预减持股份公告,到期确一股没减持证监会有什么规定没,相关的规范措施

发布股份预减持股份公告,到期却一股没减持。这种情况证监会是不管的,因为人家发布的是预减持公告!不是减持公告。

⑹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最新规定为中国证监会在2017年5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第十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⑺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是否违法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是:
1、《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具有法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2、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⑻ 上市公司说减持却没减持如何处理

对于上市公司方面,也没什么需要处理的。到期公告一下减持数量和以后的安排就完事了。拟减持,视情况,在某价位区动手等等,都是可能与条件,实现程度取决于减持方的综合考量与市场机会。没减持有利有弊,有利解读是该公司看好自己,舍不得减,经营转好,就停止减持了;不利解读是市场条件未满足减持条件,一旦市场转好减持又会开始。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现在的市场环境只能多做功课,弄清公司的真正意图。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会减持股票?
1、减持多发生在业绩差的公司。
2、减持可能因股东个人经济问题或者公司经济问题。
3、不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减持
4、减持多发生在衰退型公司。
5、有时候减持并不是坏事,比如:因为发展需要资金,减持是为了筹集发展资金,这就可能推动股票上涨。比如:部分国企减持,让利投资者。

二、股市资本的分类
1、是不图赚钱的护盘资金(这类属于备用资金,一般情况下不出手,关键时刻再用杠杆原理撬动大盘股)。
2、是跟随市场的各派主力的逐利资金(这类资金占到市场中所有主力资金的一半以上,最喜欢见风使舵,只有这类资金活跃起来的时候市场的赚钱效应才能凸显出来)。
3、是某队的超级大主力(就是某队的社保、证金、汇金等,这类资金的特点就是强者恒强 ,大盘在强势的时候他们悄悄的上,大盘弱势的时候他们也是悄悄的涨,除非有系统性风险,否则很难撼动他们。这类资金买的股票也够硬,基本上都是业绩有保障的,这类资金的手法有些像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玩法—以业绩为主,崇尚长线价值投资。这类资金扎堆在一起的时候 就会形成我们所讲的“主力控盘”)

⑼ 大股东6个月内不能减持是否违法是否违法

没有大股东6个月内不能减持的法律规定。可以在公司章程里这样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