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如果有重大风险提示公告怎么办
股票有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如果原来是一直在涨,那么这个公告一般是在涨停几个板以后才会发布,所以按趋势来继续持有比较好。如果原来是跌的,对于某些人来说,一看就知道是利空,就把股票出售就行了。
上市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的目的是什么,但某些愿意承担更大风险的,会继续持有。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规定,交易异常波动,交易所有权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直至有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后的当天下午开市时复牌。
发布这类公告是证监会的规定,也是信息批露制度的一部份,并不都是公司从心里愿意去披露的,当然有些是利好,或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造成的价格波动超过一定浮动,比如20%,这时公司本身也是愿意披露的。
拓展资料:
1,新股开盘后,价格第一次上涨或者下跌超过20%(相对于开盘价),要停牌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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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股开盘后,价格第一次上涨或者下跌超过50%,要停盘半个小时 。
3,新股开盘后,价格第一次上涨或者下跌超过80%,要停盘到14点57分。
投顾代客理财有望放行 证券经纪盈利模式生变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下发《账户管理业务细则》,拟允许券商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账户管理业务,业内人士认为,就证券、基金、期货及相关金融产品的投资或交易做出价值分析或投资判断,提升证券经营机构服务水平,政策明文禁止代客理财,投资者越发期望有专业团队提供金融服务。
投顾收益难以按约兑付,在此背景下,从而实现为客户提供定向理财服务的目的,二是投顾需转为资管岗,交易佣金在券商收入中的占比将持续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以两融为代表的融资类业务的利息收入和资产管理收入的崛起,而政策落地后,一旦政策成行。
㈡ 停牌复牌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会停牌
停牌复牌是股票交易市场里面的一个专业术语,停牌全名为:停止证券上市,复牌为名为:恢复证券上市。不管是停牌还是复牌在股市行情里面都是很常见的,如果有一家上市公司存在某些风险的时候,就可能会被做停牌处理。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讲解一下股市里面的停牌复牌分别是什么意思?他们又可以给股票带来什么影响。
当你所持有的股票出现停牌的时候,不必要过于慌张,这个时候你需要做的就是研究股票停牌的原因。如果对于这只股票的后续发展不包有乐观的看法的话,就要在复牌后及时抛出,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反之,如果你对于股票的后续发展比较乐观的话,则不用太慌忙,持续关注即可。
㈢ 创业板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是否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5.2条、第10.5.3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知悉相关行政机关向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知悉人民法院作出有罪裁判的当日向本所报告,及时对外披露,并就其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日停牌一天,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本所自复牌之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因前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㈣ 我的St股进入了风险警示板,是否进入风险警示板的股票一定会退市,有时间限制吗
高风险常常与高收益密不可分,一听说ST股票可以赚钱,新手小白们也都摩拳擦掌想要试试,可你如果还没有了解清楚ST股票,一定不要随意尝试!接下来,大家就跟我一起来了解一下ST股票到底是什么,期待今天的科普能为大家带来帮助!在开始科普之前,给大家分享几个炒股神器:炒股的九大神器免费领取(附分享码)
一、ST、*ST股票是什么?
ST即Special Treatment,意为特别处理--对财务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另外的管制,在简称前冠以ST。虽然被冠上了ST,但这并不代表对上市公司的处罚,这只是为了引导消费者的理性投资而进行的一种风险警示手段。而在这期间内,股票的涨幅需要控制在±5%以内,当公司进入正常状态,就能恢复正常交易。ST 除外,大家是不是也会看到*ST。*ST出现往往预示着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的退市风险,不出意外的话,下个月一般就是退市的时间(但也会因股而异)。
二、为什么有人热衷炒ST股票?
ST股票的投资价值一般是从这两方面体现出来:
1、摘帽:摘帽可以理解为公司的情况得到缓解,股价未来有可能上涨。因而一旦上市公司被ST,部分投资者预期公司业绩早晚会有好转,所以会进行股票购买的操作,等候着股价上涨。
2、股价低:当经过一段比较长时间的下跌后,ST股票价位已经处在了较低的位置,就会出现价格反弹,部分投资者会进行短线操作,他们能够及时抓住股票反弹的机会,从而赚取差价。新手对于ST股票最终整改状况或者业绩是否好转的信息获取渠道较少,所以投资ST股意味着可能会有较大风险,这里给大家推荐股市播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三、ST股票怎么买卖?
1、为什么买不了ST?
没有买卖过ST股票的朋友,首次购买会出现无法购买的情况。股票出现ST就代表着风险提示,因此,购买ST的股票之前你得开通对应的权限,就是要签署风险协议书的。
2、如何开通买卖权限?
通常在选择ST股票挂单买入之时,就有一个风险提示的窗口展现出来,你不但可以点“警示板”,让风险警示权限生效。除此之外你还可以在官网或到营业部柜台办理风险警示书。(温馨提示:卖出持有的ST股票不需要权限,可直接卖出)
3、持有的股票变ST怎么办、会怎样?
不少的股票刚被ST就暴跌,此时,很多投资者会被套,并且还应留意到ST个股后期会存在退市的风险。要依照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有些ST股就特别需要着手解决经营性亏损这一重大难题,所以很难在短时间内通过加强管理的方式扭亏为盈。所以ST公告一经发出,投资者就会纷纷卖出,导致连续跌停板,且成交量较小。有的股票ST是受到了一些特殊原因的影响,或许我们不能忽略资产重组这一因素,可别小瞧这些股票的潜力。舍得酒业就是符合上述所说的情况,关键是控股股东未按规定办事,从而占用资金被ST,后解决了问题,尽管股票被ST,但是依照业绩来看近一年来舍得酒业表现挺棒的。去年9月22日ST,已经复牌“摘帽”了(时间是今年5月19日),ST时期股价猛涨超300%。很多股民不会判断手中的股票行情怎么样,诸位可以考虑抓紧做个诊股,及时抓住时机,免费的诊股方法请点开这个链接:给你看中的股票一个深度体检:【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应答时间:2021-08-2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㈤ 深交所暂停上市股票复牌的规定(涨幅规定)
报讯 记者贾伟报道:为防范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交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当股票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00%或—100%时,深交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200%或—200%时,交易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后恢复收盘集合竞价。盘中涨幅是指盘中成交价格较股票暂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盘价格的涨幅,开盘涨幅是指开盘价格较股票暂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盘价格的涨幅。
通知称,临时停牌30分钟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57的,交易所于14:57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深交所将对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实施重点监控,对涉嫌蓄意操纵交易价格的有关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处理措施,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深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应严格做好相关规则和制度的宣传和风险教育工作。
㈥ *ST股票复牌后仍然亏损什么时候退市
1、不会突然退市!
2、具体时间你对以下内容,股票代码,说一下,答案就简单了。
注:年报未按规定时间的话,将又被停牌。退市前会警示公告,但是那时要出,基本难了,可能出现连续一字停跌的情况。
13.2.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
示:
(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
依据);
(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
年连续亏损;
(三)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
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
月;
(五)公司可能被解散;
(六)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七)因第12.16 条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提
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获得本所同意;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章 暂停、恢复和终止上市
第一节 暂停上市
14.1.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一)因第13.2.1 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
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继续亏损;
(二)因第13.2.1 条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
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
(三)因第13.2.1 条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
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应披露的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四)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因第12.16 条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在停牌后一个月
内向本所提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或者提交了方案但未获本所同意,或者
因第13.2.1 条第(七)项被本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六个月内其股权分布
仍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4.1.2 因第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
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14.1.3 因第13.2.1 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
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
公司继续亏损,或者虽然显示盈利但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的,董事会在审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并提交最近
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将与一家具有第4.1 条规定的恢复上市保
荐人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签订协议,约定由公司聘请该代
办机构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人;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委托该代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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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
登记、股份重新确认以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二)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将与登记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公司股票
被终止上市后,将委托登记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三)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
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
有关事宜。
14.1.4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条所述事项后五个交易日内,完
成与代办机构和登记公司的协议签订工作,并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送本所,披露
其主要内容。
14.1.5 上市公司出现第14.1.1 条第(一)项情形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应
当再次发布股票将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所自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
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14.1.6 上市公司出现第14.1.1 条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本所自
两个月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14.1.7 上市公司出现第14.1.1 条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本所自
规定限期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
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14.1.8 上市公司在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至终止上市前,应当参照第14.1.3
条和第14.1.4 条的规定,完成与代办机构和登记公司的协议签订工作,并及时
报送本所,披露协议的主要内容。
14.1.9 本所上市委员会对股票暂停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
并形成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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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0 本所在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后两个交易日内通知上市公
司并发布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4.1.11 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后及时披露股
票暂停上市公告。股票暂停上市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暂停上市的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暂停上市起始日;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六)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4.1.12 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应当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并
及时披露为恢复其股票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14.1.13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暂停其可转换公司债
券上市: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六)因公司存在14.1.1 条情形其股票被本所暂停上市;
(七)本所认为应当暂停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其他情形。
14.1.14 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事宜,参照本节股票暂停上市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二节 恢复上市
14.2.1 上市公司因第14.1.1 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暂停
上市期间,公司于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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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公司盈利,公司可以在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本所提出恢复其股票上市的申请。
14.2.2 暂停上市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应当发布其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14.2.3 上市公司因第14.1.1 条第(二)项、第(三)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
市的,在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披露了按照有关规定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定
期报告,可以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
14.2.4 上市公司因14.1.1 条第(五)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暂停
上市后六个月内,其股权分布重新具备上市条件的, 可以在事实发生后五个交易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
14.2.5 上市公司因14.1.1 条第(四)项、第(六)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
的,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情形已消除的,可以在事实发生后五个交易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
14.2.6 上市公司申请恢复上市,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保荐人保
荐。
保荐人应当对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
在确信公司具备恢复上市条件后出具恢复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保荐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本所就公司恢复上市事项提出的问询,并
提供相应补充文件。
14.2.7 保荐人在核查过程中,应当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上市公司的有关情
况予以充分关注和尽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一)规范运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资产、财务的独立性,关联交易是否
公允,重大出售或者收购资产的行为是否规范,重组后的业务方向以及经营状况
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等;
(二)财务会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收入确认、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是否
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是否构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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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影响,公司对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事项进行纠
正和调整的情况等;
(三)或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出售、抵押、置换、委托经营、重大对
外担保、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适用本规则有关累计计算的规定),以及上述事
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影响等。
对于公司存在的各种不规范行为,保荐人应当要求公司改正。公司未按要求
改正的,保荐人应当拒绝为其出具恢复上市保荐书。
14.2.8 保荐人对因第14.2.3 条情形申请恢复上市的公司进行尽职核查时,
除前条要求外,还应当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有效,是否存在重
大缺陷予以关注,并在核查报告中作出说明。
14.2.9 保荐人对因第14.2.4 条情形申请恢复上市的公司进行尽职核查时,
应当对公司提出的股权分布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可行、导致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情形
是否已完全消除等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并在核查报告中作出说明。
14.2.10 保荐人出具的恢复上市保荐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以及原有风险是否已经消除的说明;
(三)对公司发展前景的评价;
(四)核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五)公司是否完全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及其依据的说明;
(六)无保留且表述明确的保荐意见及其理由;
(七)保荐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具备相应保荐资格以及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
的说明;
(八)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九)保荐人比照有关规定作出的承诺;
(十)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十一)保荐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十二)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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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恢复上市保荐书应当由保荐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和相关保荐代
表人签字,注明日期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14.2.11 上市公司申请其股票恢复上市的,应当聘请律师对恢复上市申请
的合法、合规性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验证,就
公司是否具备恢复上市条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2.12 前条所述法律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及相关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是否符合恢复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公司的业务及发展目标;
(四)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情况;
(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六)公司的主要财产;
(七)重大债权、债务;
(八)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
(九)公司纳税情况;
(十)重大诉讼、仲裁;
(十一)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
(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的有关结论性意见,应当包括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
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风险等。
14.2.13 上市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恢复上市申请书;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同意申请恢复上市的决议;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在暂停上市期间为恢复上市所做主要工作的报告;
(四)管理层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有事项、期后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等角度,对公司所实现的盈利情况、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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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性、稳定性作出的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说明,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的内部决策程
序、资产交接、相关收益的确认、实施结果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六)关于公司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期间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包括相
关内部决策程序、协议主要内容、履行情况和实施结果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七)关于公司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期间纳税情况的说明;
(八)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原件;
(九)保荐人出具的恢复上市保荐书和保荐协议;
(十)法律意见书;
(十一)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如适用);
(十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关于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说明
(如适用);
(十三)按照第14.1.4 条的规定与代办机构和登记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
(十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应当在向本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后下一交易日发布相关公告。
14.2.14 本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文件后五个交易日内,
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公司。
公司未能按照前条要求提供申请文件的,本所不受理其股票恢复上市的申
请。
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后及时披露决定的有关内容,并
发布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14.2.15 本所在受理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
否同意其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
在此期间,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提
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14.2.16 本所受理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可以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盈利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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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前条所述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14.2.17 本所上市委员会对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申请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
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
14.2.18 本所在作出同意其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后两个交易日内通知上
市公司,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4.2.19 经本所同意恢复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有关决定后及时披
露股票恢复上市公告。股票恢复上市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恢复上市的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
(二)股票恢复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关于恢复上市措施的具体说明;
(四)相关风险因素分析;
(五)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4.2.20 上市公司披露股票恢复上市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其股票恢复上
市。公司股票在恢复上市的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14.2.21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期间,上市公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恢复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申请:
(一)因第14.1.13 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可转换公司债
券被暂停上市,经查实上述情形造成的后果不严重;
(二)因第14.1.13 条第(二)项所列情形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该
情形在六个月内消除;
(三)因第14.1.13 条第(三)项所列情形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该
情形在两个月内消除;
(四)因第14.1.13 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公
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了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
示公司实现盈利。
14.2.22 可转换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事宜,参照本节股票恢复上市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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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执行。
第三节 终止上市
14.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 因第14.1.1 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二) 因第14.1.1 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
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亏损;
(三) 因第14.1.1 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
露了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但未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 因第14.1.1 条第(二)项、第(三)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
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或披露相关定期报告;
(五) 因第14.1.1 条第(二)项、第(三)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
两个月内披露了按要求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定期报告,但未在其后的五个
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六) 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七) 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八)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
能达到上市条件;
(九) 因第14.1.1 条(五)项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暂停上市六个月内股权
分布仍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 上市公司或者收购人以终止股票上市为目的回购股份或者要约收购,
在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 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
(十二) 股东大会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作出终止上市的决议;
(十三) 公司解散;
(十四)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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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2 上市公司出现第14.3.1 条第(一)项、第(四)项情形的,本所在
法定披露期限或本所规定的披露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
票上市的决定。
14.3.3 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预计可能出现第14.3.1 条第(二)项
情形的,董事会应当在最近一个年度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14.3.4 上市公司出现第14.3.1 条第(二)项情形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所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
定。
14.3.5 上市公司出现第14.3.1 条第(三)项、第(五)项情形的,本所在
规定的恢复上市申请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
定。
14.3.6 上市公司出现第14.3.1 条第(六)项、第(七)项情形的,本所自
决定不受理其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在决定不同意其股票恢
复上市申请的同时,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14.3.7 上市公司出现第14.3.1 条第(八)项情形的,本所在规定期限届满
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14.3.8 上市公司出现14.3.1 条第(九)项情形的,本所在六个月期限届满
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14.3.9 上市公司出现第14.3.1 条第(十)项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自公司披露收购结果公告或其他相关权益变动公告之日起停牌。本所在公司公
告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14.3.10 上市公司出现第14.3.1 条(十一)项情形的,本所在吸收合并
方提出上市申请的同时,对被吸收合并方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14.3.11 上市公司出现第14.3.1 条第(十二)项情形的,应当在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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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议结束后及时通知本所并公告。
本所在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
上市的决定。
14.3.12 上市公司出现14.3.1 条第(十三)项情形的,应当于知悉公司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解散条件成就时,或者在股东大会
作出解散的决议后,立即向本所报告并于次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本
所知悉该情形之日起停牌。
本所在公司披露上述公告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
定。
14.3.13 上市公司出现14.3.1 条第(十四)项情形的,应当在收到法院
宣告公司破产裁定书的当日向本所报告并于下一交易日公告。
本所在公司披露上述公告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
定。
14.3.14 本所上市委员会对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
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14.3.15 本所在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前,可以聘请具有执行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盈利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并将结果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
期限。
本所为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
司应当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本
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14.3.16 本所在作出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后两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发
布相关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公司在此之前未按规定聘请代办机构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的,本所在作出终
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后,可以为其指定临时代办机构,通知公司和代办机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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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两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发布相关公告(公司不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形除外)。
14.3.17 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所关于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后及时披露股
票终止上市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五)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4.3.18 公司应当在股票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
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份在本所发布终止上市的公告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
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14.3.19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
(一)因第14.1.13 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可转换公司债
券被暂停上市,经查实上述情形后果严重;
(二)因第14.1.13 条第(二)项所列情形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该
情形在六个月内未能消除;
(三)因第14.1.13 条第(三)项所列情形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该
情形在两个月内未能消除;
(四)因第14.1.13 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公
司未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显
示公司亏损,或者未在披露年度报告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五)公司股票被本所终止上市。
14.3.20 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事宜,参照本节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
定执行。
㈦ *ST股票的问题
高风险与高收益是呈正相关的,ST股票可以赚钱的消息一经传出,炒股新手们也开始蠢蠢欲动,但我还是建议大家,没有彻底了解,就不要轻易尝试投资ST股票!今天我就跟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是ST股票,期待今天的科普能为大家带来帮助!在继续下面的科普之前,给大家分享几个炒股神器:炒股的九大神器免费领取(附分享码)
一、ST、*ST股票是什么?
ST即Special Treatment,意为特别处理--对财务或其它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ST并不是上市公司受到处罚的标志,这只是为了引导消费者的理性投资而进行的一种风险警示手段。而在这期间内,股票的涨幅需要控制在±5%以内,当公司的进入稳定轨道时,交易也就能随之恢复了。大家会经常会看到*ST,也会看到ST。*ST意味着公司连续三年亏损退市的风险,不出意外的话,下个月一般就是退市的时间(但也会因股而异)。
二、为什么有人热衷炒ST股票?
ST股票的投资价值主要是体现在这两个方面:
1、摘帽:公司经营状况变好,一般就摘帽,可能股价会变高。故而上市公司被ST时,有些投资者预测,在这之后公司业绩会变好,因此就会预先买进股票,再等着股价上涨。
2、股价低:经过长期的下跌之后,ST股票价位已经处在了较低的位置,就到了购买的时候,采取短线操作的投资者,他们能把握股票反弹的机会,达到赚取差价的目的。新手很难获取信息,对ST股票最终整改状况或者业绩是否好转的信息获取渠道非常单一,因此投资ST股风险较大,这里给大家推荐股市播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三、ST股票怎么买卖?
1、为什么买不了ST?
没有买卖过ST股票的小伙伴,首次购买会遇到买不了的情况。ST的股票就表示风险可能会比较大,所以,你需要开通对应的权限以后再购买ST的股票,就意味着,你要签风险协议书。
2、如何开通买卖权限?
通常在选择ST股票挂单买入之时,就有风险提示的页面跳出来,你既可以直接点“警示板”,打开风险警示权限。也可以在官网或营业部要到柜台签署风险提示书。(温馨提示:卖出持有的ST股票不需要权限,可直接卖出)
3、持有的股票变ST怎么办、会怎样?
好多股票刚变ST就大幅度下跌,这时被套的情况出现在很多投资者身上,并且需要注意的是,ST个股后期还存在退市这种可能性。要对症下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经营性亏损对于有些ST股来说是一个主要的问题,通过加强管理,在短时间内很难实现扭亏为盈。因此通常在ST公告发出后 ,它们就会被投者卖出,从而造成连续跌停板,且成交量较小。有的股票ST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而导致的,或者有一部分ST股正面临着资产重组这一情况,其实这些股票有很大的潜力。例如,舍得酒业,主要是控股股东没根据规定而占用资金被ST,后处理了问题,虽然股票被ST,然而依据业绩来看近一年来舍得酒业表现还可以。去年9月22日ST,已经复牌“摘帽”了(时间是今年5月19日),ST期间内股价攀升超300%。许多股民怀有迫切判断手中股票行情如何的心情 ,大家可以快速做个诊股,可不要再次错过宝贵的止损时期,免费的诊股通道请戳这里:给你看中的股票一个深度体检:【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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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复牌一直跌停,怎么都抛不出去
一字跌停股票是卖不出去的。
上市公司如果有退市风险警示,那么风险是比较大的。投资者为了规避更大的风险就会把股票卖出。如果大家都一起卖,那么股票就会跌停大家一起卖不出。停牌时没机会卖,所以复牌后就开始一直跌。
㈨ 遇到股票停复牌时,有哪些指导意见
持有股票的人可以选择继续持有、卖出或者加仓,而那些想在复牌后购买股票的人则要选择好入市的节点。
遇到股票停行牌,如果在股票停牌以前已经购买了这个公司的股票,可以根据停牌当日的股价对股票做出正确判断,如果发现停牌当天股价明显低估,而且看好自己股票日后的发展就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这样可以采取长线的投资策略,在复牌以后看准时机继续加仓或者冲高卖出,都会让自己获得可观收益。
三、复牌后买入
有些人在股票停牌的时候没有入手,但看好这个股票的发展前景,这时最应该做的就是在股票复牌后及时买入,但在买入以前一定要做合理的规划,而且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还有确定自己买入多少合适,在复牌后买入股票的时候避免冲动,可以有计划的低吸高抛,切忌盲目追高,另外在股票复牌以后,新进场的投资者要把握快进快出的原则,因为多数股票在复牌后的交易都会不太稳定,可以选择比较低的价格买入高价直接出手做短线,这样能获取可观的收益。
㈩ 什么叫风险警示股票
风险警示股票通常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或“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交易违反上述规定的,构成买入风险警示股票超限,但投资者卖出风险警示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10)股票复牌风险提示扩展阅读
一是按照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但属于同一投资者的账户,仍然合并计算。
二是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三是买入数量按单只风险警示股票进行计算。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而言,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