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十大流通股东减持规定
一、正面规定
1、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
2、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自股份解除限售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3、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二、分析
十大流通股东是指本期前十股东以及持股情况,十大流通股东是指前一报告期的十大流通股东以及持股情况。十大流通股东可能会和本期的十大流通股东相同,也有可能会出现上期的十大流通股东在本期被挤出前十的情况。投资者可以根据十大流通股东的变化来分析个股。
三、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的区别在于上市公司有没有禁售流通股。十大股东指的是总股本中所持有最多持股量的前十股东,而十大流通股股东是指前十名持有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如果上市公司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量、影响力以及话语权则都不是最大的,而十大股东在上市公司是有全面的最大的话语权,出现变化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是较大的。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没有禁售流通股,那么十大流通股股东和十大股东就是一样的。
⑵ 股票上市股东减持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东减持达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1.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就其权益变动,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本所有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对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根据上交所《关于执行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规定,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作出提示性公告,免于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比例降到5%以下的,履行前款所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后出售股份的,可以免于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⑶ 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规定
1、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般要求两年以上才能减持。
2、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3、持股5%以上的股东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三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一,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⑷ 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
股东减持的条件为:
1、减持比例的确定;
2、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股东减持的条件为减持比例的确定。总股数即减持比例的分母,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A股、B股、境外上市股票包含H股等数量之和,不包括优先股。减持数量,即减持比例的分子,指股东减持的a股数量,也不包括优先股。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股东所持股份数进行合并计算,整体上对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规定进行了调整适用。股东减持股票的规则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大股东减持股票意味着什么
大股东减持股票是指持股超过5% 的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合竞价方式卖出手中一部分股票的行为。如果在个股上涨过程中出现大股东减持,则有可能是大股东趁个股上涨的机会,卖出手中的股票,进行套现操作,落袋为安,这种情况会引起市场上的投资者恐慌,大量的抛出手中股票,导致股价下跌。特别是在刚上市不久的股票,出现了大股东减持的公告信息,一定要小心这些股票可能“真实”业绩很差,目的只是为了减持股票套取现金如果上市公司在扩张发展时,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资本运作,利用股票减持来进行实业的投资,则这种减持,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股价上涨。总之,投资者在面对大股东减持时,应结合其减持的原因进行综合的分析,再决定是进行买入操作,还是卖出操作。
⑸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是:1、《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具有法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2、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⑹ 持股5%大股东减持规定
1、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般要求两年以上才能减持。
2、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3、持股5%以上的股东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拓展资料
一、持股5%的大股东减持的具体规定
持股5%大股东减持规定为:
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
2016年1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1、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此后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 中的股份总数 按照境内外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3、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5、所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预披露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协议转让情况,定期对其减持行为进行事后核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 减持 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予以处理。
⑺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规则
规则:1、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2、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24个月后解禁,也就是24个月才能进行减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个月后解禁,也就是12个月才能进行减持。
三、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新规2021: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 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 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 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
⑻ 上市公司大股东持有股票多久不能卖
大股东持有的票根据不同市场有区别,一般都在1-3年的锁定期,但科创板都是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