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股评 » 非公开发行股票到期减持
扩展阅读
设计总院股票历史股价 2023-08-31 22:08:17
股票开通otc有风险吗 2023-08-31 22:03:12
短线买股票一天最好时间 2023-08-31 22:02:59

非公开发行股票到期减持

发布时间: 2022-08-22 13:06:07

㈠ 深交所减持新规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 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未超过 30% 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 ? 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 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 当在前述 30 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 30% 或者 30% 以 下,并自减持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 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应当按 照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㈡ 股票减持后的一般走势

一般的走势是一般会略微出现上升趋势
原因是:股票减持完是指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减持的股份已经全部卖出,一般来说,当个股减持完毕之后,说明市场上的空单减少,是一种利好的消息,市场上的投资者会陆陆续续地买入,在买入单的推动下,个股会出现上涨的情况。
拓展资料:
(一)统计数据显示,在近期A股市场各大股指新高迭创的同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套现也在创出新高。数据显示,农历新年以来,沪深两市共有350家公司的股东减持,累计减持36.83亿股,累计套现406.97亿元,刷新年内新高。
(二)减持只要遵循三个原则:
一是适量有序;
二是提前预告、稳定预期,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证券市场最担心的是不确定风险,确定了的信息,对股价影响就会降至最低;
三是为了上市公司的发展。那么适量有序的减持不但不会对二级市场股价产生压力,反而有利公司股价上涨。”
(三)现行减持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大股东集中减持规范不够完善,大宗交易转让股份成为绕道监管的“后门”;
二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数量没有限制;
三是对于虽然不是大股东但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大幅减持缺乏有针对性的制度规范;
四是有关股东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够完备,一些大股东、董监高利用信息优势“精准减持”;
五是市场上还存在董监高通过辞职方式,人为规避减持规则等“恶意减持”行为。
(四)减持的原因:
大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不看好,公司业绩可能要走下坡路,导致股价一直阴跌不止,而大股东对于公司业绩提升没有信心,只能想办法把二级市场的股份兑现,不然等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亏损的时候会跌更多,所以会提前减持。

㈢ 特定股份减持规定

法律分析:特定股东减持规定如下:1、特定股东减持,即大股东以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该等股份;2、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㈣ 股票减持新规对股市有什么影响的最新相关信息

你好,股票减持新规对股市的影响:
一、定增投资
今年定增市场不景气,市场投资者也是有目共睹的。年初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做了修定,把定价基准日固定在发行期首日,缩小了发行底价和市价的价差,即缩小了投资人的定增博弈空间。这次新规的出台使得定增的退出期限延长,对财务投资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影响较大。
一是定增资管产品期限。目前多数产品的期限为12+6,因新规出台之后产品退出期限就要被延长。如选择尽快抛出,定增投资者都需要走一次协议转让或者大宗交易,因为若只通过竞价交易抛售,持有期限势必再延长12个月。
二是定增退出策略。个人认为多数定增投资者在股票解禁时如有盈利,会先选择抛售一半股票,投资人会珍惜每个连续90天的减持窗口。
三是定增投资策略。预计定增观望情绪会更加浓厚,原本一二级市场的价差较小,加之退出渠道限制,投资人可能会因为把握不了方向或产品期限无法满足,而选择暂不参与定增投资。
二、大宗交易
以往减持的大宗交易模式基本都是通过大额交易量和微幅价差盈利,大宗交易的转让方多数也是通过IPO、定增获得股份的大户。当下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特定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流动性受限无法支撑以往的盈利模式。未来特定股东的大宗交易转让可以视为“股份的二次发行”,锁定期6个月,发行底价为市价的9折。
三、协议转让规模可能会增加
持股股份比例超过5%甚至更高的特定股份投资者,或选择协议转让退出,由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均存在股份减持比例限制,持有更高比例股份的投资人会选择以协议转让退出,但也有一点约束,即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㈤ 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㈥ 上市公司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减持,法定期限是多久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

上市公司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减持,法定期限是6个月。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东法定期限是12个月或36个月才能卖出

㈦ 减持新规2021


1.尽管减持新规公布后,上市公司的减持行为有所下降,但不可忽视的一点是,违规减持的行为依然存在。对此,沪深交易所继续保持高度关注。以深交所每周五的通报为例,经统计后发现,自5月26日以来,至少有10家公司因为违规减持,深交所对其发出监管函。
对于类似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法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重拳治乱,严厉打击。
减持新规对于正在减持的大股东有没有限制
当然有,新规规定竞价交易新旧规都是不能在90日内卖超过总股份的1%,具体有什么新的变化呢?虽然限定时间内的减持比例没有变更,但是新规从大股东变成了大股东+pre-IPO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另外,对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的减持限制:其持有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后的12个月内,不能减持超过50%。须注意的是,减持比例的规定,大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是合并计算的。

2.请仔细研判证监会最近九大新规对股市的利弊影响
现在会一直下跌,12月才是底部,建议散户离场。2020年市场会到3万点。现在是最后一跌,跌幅会非常可怕。
证监会修改了哪些退市规定?
7月27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修改的决定》(下称《决定》),对退市制度作出三方面修改完善,包括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强化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明确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人员的主体责任等。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正式实施的《决定》的修订内容显着扩充。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二是强化了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
三是落实了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相关责任,强调其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退市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㈧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最新规定为中国证监会在2017年5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第十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