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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02 00:14:23

‘壹’ 依法公开发行新股时应公告的是什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审计报告
公司章程(草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贰’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应披露的内容包括什么

你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应披露的内容包括公司的基本信息,经营情况和股票的售价
股票的作用:
1.股票是一种参股的凭证,也就是出资证明。通过股票可以了解公司的法人和相关的控股股东;通过股东持股数量的多少,可以在股东大会上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2.股票具有收益性,股票投资就成为大众投资的一种工具。人们总是希望钱能生钱,而除了银行存款、购买债券及自创办经济实体以外,通过购买股票也可取得收益,实现资本的增值。
3.通过购买股票进行赌博或投机。由于受众多因素的影响,股票价格具有较强的波动性,因而人们可通过股票来进行投机活动,从买进卖出中赚取股票的价差,这也是股票市场吸引众多投资者的原因之一。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拓展资料:一、什么是股票市场
一级市场又称发行市场,是指公司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投资者出售新发行股票的市场。所谓新发股包括初始股
前者是公司首次向投资者出售的原股,后者是在原股基础上增发新股。
一级市场运作流程
(一)咨询与管理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初始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由发起人缴纳;其中,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全额支付。股份在缴足股款之前不得向他人发售。

‘叁’ 300213佳讯飞鸿股吧是主动减持还是被动减持

300213佳讯飞鸿股是被动减持
股东主动减持,意味着认为当前节点股价较为合理或有盈利,主动减持获利。被动减持,则反之。如此大的利好,加上注册资本金增资,改名,下半年盈利的改善。
佳讯飞鸿(300213)公司简介: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初,2011年A股上市(股票代码:300213),在不断扩大公司运营体系,更加清晰的执行我们“打造智慧指挥调度产业链”战略决策的同时,佳讯飞鸿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快海外市场的开拓步伐,因为我们相信,不论是应对危机与灾害,保持安全与秩序,还是提供更良好的生活质量,这是全世界的追求。互联互通的智慧服务将创造前所未有的用户体验。畅通世界、链接你我,在全球化战略的指引下,佳讯飞鸿希望与合作伙伴一起实现智慧跨越。

‘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1号现公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4年3月21日
附件: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

‘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哪里查

现在查询公司信息都使用天眼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在里面也能查到。在搜索栏输入公司名字找到公司后,里面上市信息里就有上市公告,公司的所有公告内容都展示在里面,上市公告右侧还有公告的数量显示与搜索框,在搜索框里输入公告标题或正文中的关键词就能查询到公司的相关公告了。

‘陆’ 佳讯飞鸿什么时候复牌

股票佳讯飞鸿300213,2014年度分红,10派1.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15-06-25,除权除息派息日2015-06-26,2015年中期利润不分配,2015年度是否分红现在还不能确定 。

‘柒’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通知的主要内容

看看行吗??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

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约束,完善股票发行价格形成机制,现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本通知所称询价对象是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

二、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公告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时,每股收益应按发行前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提供盈利预测的发行人还应补充披露基于盈利预测的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发行当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还可同时披露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发行价格指标。

三、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应公告招股意向书,开始进行推介和询价。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前述招股意向书除不含发行价格、筹资金额以外,其内容与格式应与招股说明书一致,并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对招股意向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应在初步询价时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制作。

四、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不少于2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

询价对象应在综合研究发行人内在投资价值和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独立报价,并将报价依据和报价结果同时提交给保荐机构。初步询价和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

五、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向询价对象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询价对象均可参与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价格区间、发行价格及相应的发行市盈率确定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将其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发行价格确定依据应同时备案及公告。

六、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含4亿股)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50%。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七、累计投标询价完成后,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拟向询价对象配售的股份数量时,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配售比例为拟向询价对象配售的股份数量除以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有效申购的标准应在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

保荐机构应对询价对象的资格进行核查和确认,对不符合本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投资者,不得配售股票。

八、累计投标询价及配售完成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刊登配售结果公告。配售结果公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包括:所有询价对象在不同价位的有效申购数量,不同价位以上的累计有效申购数量及其对应的超额认购倍数,申购总量和冻结资金总额;

(二)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额认购倍数;

(三)获得配售的询价对象名单、获配数量和退款金额。

九、累计投标询价完成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将其余股票以相同价格按照发行公告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询价对象应以其指定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分别独立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配售,并遵守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单一指定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拟向询价对象配售的股份总量。

询价对象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配售应全额缴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归询价对象所有。

十一、询价对象应承诺将参与累计投标询价获配的股票锁定3个月以上,锁定期自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对配售股份的锁定作出相应安排。

十二、保荐机构负责组织推介、询价和配售工作。保荐机构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冻结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同时还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询价和配售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对象、配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规定等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十三、参与询价配售工作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询价对象的报价和申购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十四、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可以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将推介、询价和配售等发行情况及其他中介机构意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五、保荐机构制作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对影响发行价格的因素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报告中所引用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注明来源。研究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行人的行业分类、在行业中的地位及其对定价的影响;

(二)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表现及市场整体走势对定价的影响;

(三)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对定价的影响;

(四)发行人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对定价的影响;

(五)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股票定价的影响;

(六)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区间的预测;

(七)其它对发行人股票定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

十六、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以及询价对象的行为进行监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询价对象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对保荐机构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股票,或提前泄漏股票发行信息的,将依据《证券法》第176条、第183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对披露盈利预测的发行人,如其实际盈利不足盈利预测的80%,将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号,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67条的规定,三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项目;

(三)对在询价和配售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按照《保荐办法》第57条和第73条的规定,对其采取谈话提醒、重点关注、责令改正及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者等监管措施;

(四)对在询价和配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将根据《证券法》第202条和《保荐办法》第72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五)对报价、申购和配售过程中未能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或不再符合相关条件的询价对象,将其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

十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股票发行定价分析报告指引(试行)》(证监发[1999]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99〕94号)、《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32号)和《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证监发行字〔2000〕111号)同时废止。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捌’ 佳讯飞鸿属于哪一类股票

|关联上市 |A股: 佳讯飞鸿 (430023) |
├──────┼────────────────────────────┤
|相关指数 |- |
├──────┼────────────────────────────┤
行业类别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共292家) |
├──────┼──────────┬──────┬──────────┤
|证券类别 |创业板 |上市日期 |2011-05-05

应当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玖’ 佳讯飞鸿怎么看不了了

是进行除权了。
除权指的是股票的发行公司依一定比例分配股票给股东作为股票股利,此时增加公司的总股数。
除权是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股价下行将影响公司的融资金额和市场形象,间接的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公司股价下跌不一定是企业经营出现了问题,因为股市下跌除了公司的因素外还有市场因素。同时公司倒闭那么公司的股价一定下跌。股票价格与上市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关系:公司经营业绩好,股票价格就上升或者止跌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