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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布时间: 2022-06-19 20:16:19

① 中国人寿保险发行方式

中国人寿发行价18.16元/股~18.88元/股。如按发行价上限计算,中国人寿将筹资283.2亿元。
中国人寿股票代码是601628。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我国最大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业务涵盖财产险、寿险、养老险、资产管理、海外业务、电子商务等多领域。服务电话:9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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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华夏人寿和华夏银行什么关系。

华夏人寿和华夏银行是两家独立的公司,两者之间没有关系。

1、华夏人寿: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保险),于2006年12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

2、华夏银行:华夏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是一家股份制银行。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2008年10月、2011年4月,先后两次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2)人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扩展阅读:

一、华夏人寿的主要业务:

华夏保险主营业务包含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同时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倾力于产品创新,为用户提供最需要、最贴心的综合保险解决方案,率先在国内引入了“重大疾病二次赔付”,推动了我国重疾险产品的更新换代。

二、华夏银行的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自营或代客外汇买卖;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币兑换;外汇担保;外汇租赁;国际贸易结算、国际非贸易结算;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③ 中国人寿保险上市了吗

2003年12月17日、18日,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交所股票代号:LFC)和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联交所股票编号:2628)两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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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请问中国人寿股票怎样才能摇奖申请!可否提供操作步骤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以2006年12月25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中公告的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缴款。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6年12月29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06年12月26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006-12-25中国人寿公布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中国人寿公布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59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下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股。其中,战略配售不超过6.0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下配售回拨前不超过3.375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2.5%;其余部分为网上发行,回拨前约为5.625亿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7.5%。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18.16元/股-18.8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18.88元/股)进行申购。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94.1倍-97.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5亿股计算)。本次网上发行日为2006年12月26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国寿申购";申购代码为"780628"。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9999.9万股。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每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5.625亿股。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5 12月19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初步询价起始日
T-2 12月22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
演公告》
T-1 12月25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
行公告》和《网上发行公告》,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T 12月26日 网上资金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确定发行价

T+1 12月27日 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确定最终网上/网下
发行数量
T+2 12月28日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
申购开始退款,举行摇号仪式
T+3 12月29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
金解冻
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6年12月22日(T-2)完成,共有131家询价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合格的初步询价表。现将初步询价情况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如下:
一、初步询价情况
根据对询价对象提交的合格初步询价表的统计,报价区间总体范围为14.00元/股-26.80元/股,报价上限分布区间为16.40元/股-26.80元/股,报价下限分布区间为14.00元/股-23.80元/股。
二、发行价格区间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H 股股价、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18.16 元/股-18.88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89.1倍-92.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94.1倍-97.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5亿股计算)。
三、关于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发行公告
有关本次发行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及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相关规定,请投资者参阅2006 年12 月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申购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T-1日)9:00至17:00及2006年12月26日(T日)9:00至15:00。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有关本次发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相关规定,请投资者参阅2006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本次网上发行日为2006年12月26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本次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18.88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6年12月29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资金申购投资者。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国人寿")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股A 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5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18.16元/股到18.8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3、本次发行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下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股。其中,战略配售不超过6.0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网下配售回拨前不超过3.375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2.5%;其余部分为网上发行,回拨前约为5.625亿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7.5%。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的申购。
6、本次网下配售的申购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T-1日)9:00至17:00及2006年12月26日(T日)9:00至15:00。
7、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中国人寿A 股申购款项"字样)于2006年12月26日15:00前传真至010-6505-1042。应缴申购款须于2006年12月26日17:00之前汇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须按照《战略投资者申购通知》的规定及时、足额缴付其承诺认购的金额(即承诺认购的股数乘以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上限)。

【2.最新报道】
2006-12-23机构热捧国寿A股预路演 H股再飙升创历史新高
周五,在机构的一路热捧中,国寿为期四天的预路演推介工作在京收官。
在周四中金公司的分析师先期预热之后,国寿管理层周五在京举行了机构见面会,宣讲国寿投资价值,回答投资者提问。据了解,包括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在内的上百家机构参加了上下午的推介会,现场互动热烈。
按之前安排,国寿此次初步询价共进行了四天,推介会分上海、广州、深圳和北京四地举行。每处都是先由主承销商的分析师先行与投资者进行会面,就寿险业的特点、保险股内涵价值等问题与机构进行初步的沟通和交流,然后再由国寿的管理层正式回答投资者的感兴趣的问题。有近二百家的机构参与了初步询价。
根据公司公告,下周一国寿将举行网上路演。
周五,国寿H股再度飙升2.6%,报收24.35元,创出历史新高。本报记者 卢晓平 谢晓冬

【3.最新异动】

【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06-12-19 【类别】: 对外投资
【简介】: 2006年11月16日,本公司、广发行、战略投资者(即花旗集团)和其它投资者订立股份认购协议书和股东协议书,就本公司认购广发行新增发行的股份及相关股东权利事宜进行了约定。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书,本公司、战略投资者和其它投资者有条件地同意认购广发行新增发行的股份。认购股份占广发行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总额约85.5888%。其中,广发行向本公司发行2,281,684,519股广发行股份,占广发行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总额的20.00%。本公司需缴纳的认购价款总额相当于人民币5,670,588,234元。股份认购协议书在满足股份认购协议书规定的先决条件后生效。

12月26日(含)之前将款打进帐户,26日在交易时间买入780628,数量是1000的倍数,比如说1000 2000 20000 50000等.

⑤ 中国人寿保险IPO是多少

楼主,我从网上帮你寻找了一下,不能确定是否完全正确,可以参考。
截止目前,我国已经上市的保险公司有五家,包括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中国人保。
1、中国人寿:2003年12月17和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并创造当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2007年1月9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公司成为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
2、中国平安:2004年6月24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正式挂牌交易。公司股份名称“中国平安”,股份代号2318。2007年3月1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归A股市场。公司股份名称“中国平安”,股份代号601318。
3、中国太保:2007年12月25日,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中国太保”,A股股票代码为“601601”。
4、新华保险:作为我国首只A+H同步发行的保险股,2011年12月15日,新华保险以28.50港元的发行价登陆香港联交所;16日,以23.25元的发行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从发行到上市的全过程,成功跻身两地资本市场。A股代码为601336,H股代码为01336。
5、中国人保:目前只在H股上市。
所以,在A股上市的保险公司目前有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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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如何在网上申购这次"中国人寿"发行的A股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投资者应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帐户。
2、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申购,并由证券交易所反馈受理。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多次申购的,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每一帐户申购委托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数量上限为当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3、申购资金应在(T+1日)入帐,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T+1日提供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帐。所有申购的资金一律集中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
4、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应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楚剧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已划款凭证部分)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送至各证券交易所,并通过交易网络公布中签号。
5、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6、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⑦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上市

上市的保险公司我国有7家。
2000年6月29日中国保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这是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中资保险企业。
2003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月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内地国有金融机构海外上市“第一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月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公开募股筹集30.1亿美元,为2003年规模最大的首次公开募股。
2007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登陆A股市场;泛华保险服务集团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2009年12月23日,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2011年12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家以A+H股方式同步上市的保险公司,为登陆国内资本市场的保险“第四股”。
2012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整体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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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首次公开发行(IPO)的股票怎么买,有什么程序

象打新股一样买就可以了。
比如中国人寿的发行日程为:
询价推介时间 2006年12月19日-12月22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06年12月25日-12月26日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06年12月26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06年12月28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07年1月11日以前

你只需在12月26日委托申购就可以了。

以下是股票申购办法:

沪深资金申购股票实施办法全文
深市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全文
一、为了规范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二、基本规定
1.申购单位及上限
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 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2.申购次数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证券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营业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3.资金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如果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余额不足,不足资金部分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后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委托逐笔进行无效申购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
4.申购配号
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三、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流程
1.投资者申购
申购当日(T+0日),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有效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交易网点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含该日)之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含该日)之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2.申购资金冻结
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应在T+1日提供指定结算银行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同时缴纳一天申购资金应冻结利息。
3.申购资金验资
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冻结的新股申购资金划入结算银行新股申购验资专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申购资金验资费用。
4.配号
验资结束后当天(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并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
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 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5.摇号抽签
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6.中签处理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中签处理,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证券公司发送中签数据。
7.申购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T+4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网上发行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验资结束后第一个交易日(T+3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划转事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8.结算与登记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T+4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上网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四、网上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1.发行公告的刊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合并刊登。
2.网上与网下发行的回拨
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进行回拨处理。
3.网下股份登记
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份登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其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五、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投资者不需缴纳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沪市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全文

一、为了规范采用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股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适用本办法。

二、上网资金申购的基本规定

(一)申购时间

沪市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上海证券账户在申购日 (以下简称T日)向上证所申购在上证所发行的

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申购单位及上限

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

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除法规规定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

一次,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

上证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

(三)申购配号

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资金账户。上网申购期内

,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

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四)资金交收及透支申购的处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

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把握升浪起点 炒股不如炒汇
外汇市场直通车 没有必赚只有稳赚


如结算参与人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

不予配号,具体办法如下:

会员单位在T+1日下午四点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席位号告知上证所,且上报的资金不实

申购总额须与透支总额相等,由上证所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如果会员单位未在规定时间

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证所,T+2日,上证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选取该会员单位所属席

位中资金申购量最大的席位,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直

至该会员的申购总量与结算备付金余额相符。如果该会员透支额超过该席位申购总量,则该席位所有申购

均确认为无效申购,然后按照资金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该会员所属席位,按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会员单位承担。

三、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流程

(一)投资者申购

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

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

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

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二)资金冻结

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确因银行汇划原因而造成申

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应在T+1日提供划款银行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同时缴纳

一天申购资金应冻结利息。

(三)验资及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

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

购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无效申购确认完毕后,上证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

销协议办理。 把握升浪起点 炒股不如炒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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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则上证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

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

(四)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于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

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抽签次日在显着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

果。

(五)中签处理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T+3日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

证券公司发送中签数据。

(六)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新股认购款集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划付给主承销商。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期内集中冻结所有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利息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专用账

户,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划转事宜。

(七)发行结束

申购日的第四天后(T+4日后),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

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一)发行公告的刊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

下发行公告合并刊登。

(二)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回拨

发行人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机构投资者和对公众

投资者的股票分配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上证所,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上证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进行回拨处理。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应在回拨处理后将网下申购资金予以解冻。

(三)网下股份登记

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权登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在其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⑨ plcc人寿保险哪一年在上海上证指数上市

2007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于今日正式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为601628。中国人寿A股挂牌后,将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第一家分别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