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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 2022-06-18 03:50:39

① 配资炒股 法律风险有哪些

配资炒股法律风险有哪些?配资炒股合作中的双方称为操盘方和出资方,操盘方是指需要扩大操作资金的投资者,出资方是指为操盘方提供资金的个人。合作过程如下:首先,操盘方与出资方签署合作协议,约定股票配资费用及风险控制原则;其次,操盘方作为承担交易风险的一方,向出资方交纳风险保证金(此为操盘方自有资金),以获得出资方提供的2-5倍于其自有资金的交易账户;之后,由操盘方独立操作该账户,同时,出资方按合同约定对该账户进行风险监控,以确保其出资安全。股票配资之前,配资客户和股票配资公司需要先签署一份协议即股票配资合作协议。股票配资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哪一方发生分歧,配资合作协议可作为评判的法律依据。证券配资,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而民间借贷行为则是合法、有效且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古已有之。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② 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有以下法律风险:
1、转让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
2、转让股权存在权利负担;
3、股权转让后,公司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其他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③ 质押股票都有什么风险

股票质押存在以下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4、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④ 股权转让纠纷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中会面临如下法律风险:
一、股权转让中利益相关者法律风险。例如,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二、债权人权益保护中的法律风险;
三、股权转让履行存在瑕疵的法律风险;
四、股权转让中会面临的其他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⑤ 投资者怎样防范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指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有经纪、承销、自营、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根据业务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一般达到40—50%以上,因此经纪业务风险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风险,主要表现有:

1.经营风险

由于经纪业务的佣金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的依赖性增强,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对证券公司收益影响较大,当行情低迷时,固定成本(如通讯费用、场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经营风险凸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度会员年检结果显示,96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只有32%被列为年检好会员,与99年相比在总体规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时,仍有近十家证券公司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相当一部分证券公司净资产低于平均水平,在资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拓展业务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深入,证券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业务时采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临较大风险:

(1)向客户融资。由于向客户透支资金的方法已经被严厉禁止,变相透支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利用国债交易向客户融资等),有的还与银行共同协作,使融资行为不易被发现。(2)返佣。返佣使经营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为节约费用的包袱;返佣的帐务处理有的返还现金,管理漏洞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较大的随意性,增加了规范管理的难度;同时返佣税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个人所得税,未扣所得税、营业税,留下了隐患。(3)提供担保。证券公司有的分支机构为客户贷款资金提供担保,因担保方比较隐蔽,只有在资金链出现断裂,才有可能被发现,而这时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已十分严重。(4)三方监管。有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行三方监管(一客户提供资金给另一客户买股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客户的股票,以保证另一客户资金安全),这是《证券法》不允许的行为,监管协议不受法律保障,监管行为不受法规认可,一旦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十分被动。(5)业务创新。为追求规模扩大和市场占有率增加,证券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创新,并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创新遇到来自包括技术、咨询、培训和推广等多方面的挑战,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3.系统网络风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广泛应用,随着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不断深入,网络是否安全可靠、网络是否便捷高效变得越来越重要。但证券公司对此的风险控制及抗风险能力仍不容乐观。

(二)证券承销业务风险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因为项目周期长,受市场不可预测因素影响较大,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证券公司的连带责任增加,公司各项风险增大。

如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研究不够,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使证券公司遭受利润和信誉损失的风险。对二级市场的走势判断错误,造成股票价格定位不合理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券商包销的股票卖不出去;或者在增发配股时成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证券公司资金被大量占用引发财务风险。随着B股市场将率先成为全流通市场,B股承销业务将有较大发展,如果履行包销责任,还可能出现外汇风险。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过错,误导投资人,造成违规违法的风险。

(三)自营业务风险

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一,证券自营收入约占中国证券公司总收入的30%,但其风险却比较巨大。首先是市场风险,自营收益与二级市场走势关系密切。目前我国证券二级市场整体来讲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相对频繁,很多证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业务决策系统、调研系统、操作系统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面对相对较少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证券市场波动的系统风险,因此,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公司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其次是新业务风险,很多新的交易品种即将推出,但由于业务新、经验少,容易出现问题。同时它在能够规避风险的同时,也有放大风险的效应。“李森事件”把百年历史的“巴林银行”毁于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违规操作风险,追求自营业务收益增加,恶意炒作使股价震荡加剧从中获利。这种行为是《证券法》所严厉禁止的。一旦受到查处,公司的各项业务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其他业务风险

在上述三大业务之外,资产管理业务是很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但其带来的风险在2001年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指出,证券公司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投资收益,但是不少证券公司在进行资产管理业务时,还是违规进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诺,在操作不当时,易使应由客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化为由证券公司承担实际的亏损。同时该业务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机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种单一、凭经验确定,客户可选择的机会少,证券公司遇行情波动较大时,风险应对的能力欠佳。假设某证券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实际资产管理的资金100亿元。允诺资金的保底利润率是10%。按此计算,其年成本在10亿元左右,在大盘下跌20%,损失应超过15%达8.5亿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营资金按10亿元计算,大盘下跌损失2亿元,则两者合计损失超过20.5亿元,对该证券公司来说已达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一定要注意风险。不能盲目扩展。其他如国外证券公司获利丰厚的资产重组、并购业务在我国虽然也开展,但业务量较小,所以其风险并不明显。

⑥ 公司收购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收购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对此并并没有法律规定。实践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下:1、收购的股权存在瑕疵;2、转让的价款可能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3、存在股权置换或者交叉持股。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收购报告书公告后,相关当事人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予以确认后,凭全部转让款项存放于双方认可的银行账户的证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解除拟协议转让股票的临时保管,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或者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予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 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 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⑦ 投资者怎样规避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法》和《证券登记规则》的规定,投资者应当开立证券账户,以自己的名义买卖证券,否则其权利难以受到法律保护。目前,许多投资者没有充分意识到法律风险,借他人身份证开户和买卖股票。贷款人因个人债务涉及诉讼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司法机关可以冻结、拍卖或者变卖贷款人证券账户上登记的借款人实际拥有的股份。

在牛市中,基本上所有股票都涨价。在熊市中,股票价格呈下降趋势。投资者应对市场风险的最佳方式是跟随趋势,投资于蓝筹股。利率的变化导致贷款或债券承担价值波动的风险。当利率降低时,人们会从银行取出资金投资证券,导致购买证券的人数增加,证券价格上涨;随着利率的上升,购买证券的人越来越少,证券价格也随之下降。利率变动越频繁,风险就越大。

⑧ 身份证借给别人开户炒股有什么后果

违法,影响个人征信,不能把身份证借给别人开户炒股,这属于违法行为,且有多种风险,严重后果很可能会有牢狱之灾。证监会规定,股票开户只能用本人的身份证办理,别人的是办不了的;自己的股票账户也不能借个别人炒作,以上都属于违规行为。
一、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规定,身份证不得出借/外借,你将身份证借给别人,不管做什么,都属于违法行为。
二、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买卖股票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出借人因个人债务涉及诉讼或者涉嫌刑事犯罪时,司法机关可能会冻结、拍卖或者变卖登记在出借人证券账户下的实际属于借用人的股票;
2、出借人可能会将登记在其证券账户下实际属于借用人的股票出质给银行等主体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被处置风险证券公司个人债权由国家予以收购,但是严格要求名实相符。
拓展资料:
一、用别人的身份证开立股票账户是不可能的,只有本人持自己的身份证才能办理开户手续,营业部需要录像的,这都是以后产生纠纷的证据。如果是别人代理你开办股票账户,那也得你本人到场才行。如果别人用你的帐户进行恶意的买卖,或者内幕交易,被证监会查出来,首先就会先抓你。
二、根据“证券账户”规定: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但是,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
三、根据“证券营业部开户程序”规定:
1、个人开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若是代理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机构开户: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预留印鉴。B股开户还需提供境外商业登记证书及董事证明文件。

⑨ 自己炒股10几年想在自媒体上直播自己炒股请问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首先需要考取投资咨询资格证书,没有资格证不能从事投资咨询活动,推荐股票或其它投资品种,不能和自己持有投资品种有利益关系,祝你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