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投资证券会遇到那些骗局
比如说美女推荐股票电话推荐股票还有股票的交流群。在这种骗局中骗子们,通过注册大量的美女账号,利用微信的交友工具添加受害人为好友并拉进股票投资群,通过时长,在群内推荐一些业绩较好的股票,吸引受害人,注意,在这些股票交流群中,里面有几百名成员,还有几个老师,每天推荐股票,网友们每天晒出股票盈利的截图,群内气氛十分活跃,当受害人准备投资时,骗子会给受害人提供一个平台的账号和密码,打开后,股票软件差不多,但实际上,这个平台是诈骗集团操控的,可通过后台任意修改数据,操控指数涨跌,受害人的钱通过该平台,进入诈骗集团账户,并非进入。股市等钱入平台后犯罪嫌疑人通过操控指数使受害人巨额亏损自认倒霉或干脆直接拉受害人。拉黑。还有高回报的杠杆炒股,诈骗集团利用社交软件拉人进群之后,向投资者推荐一款所谓的股票投资软件生成,可以,以本金十倍的金额,配资购买股票,虽然股票跌了10%,会血本无归迅升兄,但如果上涨了就会带来十倍的收益,总体来说,继续大于风险,如果投资者,禁不住诱惑,想到自己的股票,一直不温不火,决定,一,小波大师,水,骗子们会通过,在,老师的推荐下,很快赚钱,并且,骗子们,也鼓励投资者申请提现本金和收益也很快就回到了,其账户之中,老师会让受害人小赚几笔,并鼓励其,赢得信任,但是看到陀螺可得的收益,投资者往往是心急不已在群,有的,窜,等下会逐渐加大。投资并对老师推荐的股票身心笑帆不一接下来呢亩袭肯定会嗯,把那个钱都全部都投入到骗子的口袋,所以一定要谨慎一定要谨慎。
‘贰’ 股票金融诈骗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股票金融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叁’ 炒股正规吗亏损被骗内幕真相揭秘!骗局大曝光!
万物皆由心。股票本身没错,就好比钱本身没错,错的是使用它的人。同理,股票也一样,要控制好自己的欲望,自己的成本,自己的买卖点。在自己可控的范围内炒股票,赚或者赔可控的钱,做到收放自如后股票还是可以炒的。
‘肆’ 股票是骗人的吗具体有什么风险
很多人对炒股不了解就会认为股票是骗人的,其实股票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种投资方式,而且股票是最简单也是风险最高的一种投资方式。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人开始了解到股票投资带来的好处也有很多人开始对股票有了一定的概念,但是即使它能够带来一定的收益它的风险的收益也是并存的,今天就来给大家说一说股票具体有什么风险。
股票对于投资者的操作要求还是比较高的,如果对股票本身不是特别的了解又是新手小白,想要获取大的收益是很困难的。一定要有相关的操作性技术才能够更好的进行股票的选择,所以不同投资者的结果会因为自己的操作而产生不同的收获,大部分人的操作性风险都是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
‘伍’ 以第三方诱骗客户投资股票,每次行情都是亏损,是属于诈骗吗
属于诈骗,亏损这部分表面上看是不属于诈骗的,毕竟投资有风险。但是深层次的挖掘,公司是有跟股票发行方签回扣协议的,以获利为目的,也是诈骗。假扮白富美角色这部分也是。可以报警处理。
‘陆’ 有人总是让我去购买股票,会是骗子吗
如果总是有人让你去购买股票的话,是有一定的几率是骗子的。因为现在股票市场当中的骗子也是非常多的,而且骗子采用的手段都是非常的精明,我们也很难分辨出到底是不是骗子。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及时的咨询相应的股票公司,了解到具体情况之后,我们才能够更好的分辨这个人到底是不是骗子。我们在购买股票之前,也要有一个清晰的头脑和意识,不可以盲目的听从他人的意见去购买股票。
我们一定要认清楚那些骗我们投资股票的不法分子,然后就是要到正规合法的平台上面进行股票的购买,这样子,我们才能够有一定的保障,才能避免掉入一些陷阱当中,给自身造成一定的麻烦和损失。我们在购买股票之前,也要对股票产品进行相应的分析与了解,我们可以多咨询一下身边的专业人士,或者是到相应的论坛里面进行了解。
‘柒’ 股票金融诈骗的规定是什么
股票金融诈骗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捌’ 请问金融投资需要注意哪些陷阱
要注意以下这些金融陷阱:
套路贷
这些贷款类的金融诈骗活动,利用学生、年轻人的社会经验不足,金融知识欠缺,采用各种高利率,复利,借几千块,过一个月甚至需要还几万块钱。年轻人有虚荣心,攀比,觉得借钱很方便,就借钱买包买手机,一发不可收拾。等还不上了,又需要借新还旧,负债越累越高,最后只能家长买单,有的学生甚至被逼上绝路。
现在随着金融监管与金融知识宣传力度的增强,传统的金融诈骗得到了一定的抑制,但各类新型的金融诈骗形势又逐步的显露出来。
‘玖’ 常见的5种投资陷阱,希望你在投资的路上一种也不要碰上
巴菲特有句名言:“投资的第一原则是永远不要亏钱,第二条原则是永远不要忘记第一条规则。”
投资者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防范风险永远比博取收益更重要。如果做不好风险管理,积累再多的财富都可能化为乌有,从1万到1亿可能需要 一辈子 ,但从1亿到1万有时却只需要 一瞬间 。
常见类型:e租宝,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钱宝网、唐小僧
一句话:打着高年化回报,在网络吸引你投钱,投向产品完全不明朗
如何避坑:不贪心高回报,做好低风险投资
P2P互联网借贷平台,就是通过网络,把钱借给平台方,平台方再借给需要资金的一方,实现点(poin)对点的资金融通,所以称为P2P,通过网络实现资金的融通,资金需求方获得资金,资金供给方获得利息,这不是两全其美吗?但实际中间存在很多不透明的环节,也就是人性作恶的环节。
P2P自出现诞生以来,由于一直没有被纳入到现有的监管体系中来,行业中的乱象纷呈。主要是很多骗子平台以高收益为诱饵,虚构项目信息,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从激进经营爆雷到直接诈骗跑路的事件比比皆是,e租宝、鑫利源、校园贷、月光宝盒等曾经炒得火热的机构生存一两年就纷纷跑路停业。
第一种投资陷阱是平台自融自保。 自融是平台发标为自身融资,自保是平台为投资人提供本息保障。比如快鹿系就曾用自己的影视公司,走自己的通道公司,靠自己的担保公司,用自家的P2P平台,最终投向了自家的《叶问3》。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借新还旧。 这种骗局是典型的庞氏骗局,主要是通过借新还旧,偿还高额利息,一旦新增资金放缓或者停止进入时,整个体系就会崩盘。大部分P2P问题平台都有庞氏骗局的影子如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钱宝网、唐小僧等。
第三种投资陷阱是打折回收债权,收割投资者。 P2P平台不只是投资之前全是雷,甚至平台出了问题也都是雷。很多P2P平台在爆雷后都会在兑付计划中为投资者提供即时退出的选项,只不过如果选择这一选项,就要接受投资者持有的债权进行打折。一般来说,厚道靠谱一些的打折在七折左右,窟窿太大只能通过收割投资者完成兑付的打折比例一般在1-3折。
常见类型:炒股群,内幕消息,炒股大师
一句话:警惕网上炒股大师,特别是拉群,给你推荐股票那种
如何避坑:遇到推荐股票,内幕消息的,果断拉黑,举报
我们国家大部分的股民,都是中老年人,而这部分人群,很多都是缺乏金融知识的,但是手上却有闲钱的,而这些内部炒股群的骗子,就是瞄准这类钱多,头脑简单的,想赚钱的大爷大妈。
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某天有人加你微信,或者打你电话,说某某炒股大师有内幕信息,邀请你进群听分享,然后开始几天的分享,最后推荐几只股票,让你高位买进,最后他们却高位出货,完成一波完美的收割。
这类陷阱的实际就是配合庄家操纵股价收割。
股价操纵的手法多种多样,但总体来说,主要有四种操作方式。
第一种是单纯通过多账户操作拉高股价吸引散户高位接盘然后再出货。
第二种是勾结上市公司实控人通过“高送转”等利好消息或者热点题材拉升股价然后出货获利。 前面两种股民应该深有体会,之前被罚了超百亿的某徐姓大佬,擅长的就是此类操作。
第三种是利用自身的市场影响力,散布虚假消息给散户荐股,拉升股价然后再高位出货的方式。 这种一般都是通过各种包装出来的专家荐股、冒用名人、专家相似账号的方式来欺骗投资者。
第四种是操纵境外股票尤其是港股。 近些年来,很多庄家也走出国门,不只局限于A股市场的操纵股价,港股等海股票市场股票操纵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我们说的推荐股票,内幕消息交流群,主要就是第三类操纵股价的手法。
常见类型:XX原始股快要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了,赶紧买
一句话:用投资原始股上市的造富梦割韭菜
如何避坑:普通投资者请在正规二级市场交易
人无股权不富”是一句老生常谈了。股权投资作为高收益、高风险的一种投资品,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暴富神话,但同样地,各种股权投资陷阱也开始逐渐出现。总的来说,股权投资陷阱主要是两种:
第一种投资陷阱是单纯的诈骗。 通过邀请投资者成为公司合伙人或向投资者虚称企业已经或即将上市、发售原始股的方式,向投资者鼓吹一夜暴富的美梦,实则利用投资资金非法集资。
最开始的股权投资陷阱是所谓的原始股骗局,现在随着大家对股权的认知越来越深,这类陷阱正在逐渐减少,但依然有很多这样的骗局活跃在中国的三四线城市。公司登陆主板及创业板之前的股票都可以被称为是原始股。比起其他投资方式来说,相比于其他投资品,原始股一直都是一种骗局高发的投资方式。
这种骗局一般直接或间接出售空壳公司股权。 比如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上海优索环保以定向发行“原始股”作为手段欺诈投资者,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向投资者承诺48%的年收益。非法融资超过2亿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
或是借由新三板协议转让,提前买入某只公司股票然后高价转让给投资者。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接盘高价股权。 一般这种陷阱里出现的公司是好公司,股权也是好股权,唯一的问题就是股权价格非常贵,远远超出合理的价格,只是前一持有人套现的一种手段。这种陷阱往往见于知名独角兽公司上市前的一段时间,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轮番炒作,将独角兽股权炒作的非常高,在上市后又会面临破发的风险,因此在上市前突击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者就是最好的选择。
常见类型:微交易,微盘交易,原油期货黄金交易盘,买涨跌
一句话: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前期拉盘让你疯狂,然后再进行收割
如何避坑:远离警惕操纵价格的期货,外汇交易平台
交易所投资陷阱通常有一定的实物和商品,但是会 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 ,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 社会 公众出售来非法吸纳资金,并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事实上,在中国境内,只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连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 这八家交易所是国务院和证监会批准成立的正规交易所,其他则均为地方政府或者商务部此前批准的交易所。而现在,一些野鸡交易所却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纷纷涌现,宣称能短期获得超高回报,实则吞噬着投资人的财富。
在交易所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规模和影响最大的是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昆明泛亚通过金属现货投资和贸易平台,自买自卖,操控平台价格,维持泛亚的价格比现货市场价高25%—30%,每年上涨约20%,制造交易火爆的假象,然后借此包装所谓“日金宝”等诱人的高收益产品。但实际上每年涨价20%只是为了让泛亚的价格永远高于现货市场价格,因此也永远不会有真正的买方,并没有带来实际增量资金;而交货商也因此不需补交保证金,投资者年化13.5%的日金宝理财收益,都是自己的本金或者新增投资者的本金。当新增资金放缓或者停止进入时,整个体系就会崩盘,投资者基本血本无归。泛亚模式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委托日金费和短期回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2015年12月,昆明泛亚兑付危机爆发,涉及28个省份的22万人,非法集资金额总计超过430亿元,上千名泛亚投资者聚集在证监会门口集会抗议。
常见类型:五行币,各类传销币,to the moon
一句话:以数字货币为噱头的传销资金盘
如何避坑:远离山寨空气数字货币,远离宣传一夜暴富的传销币
比特币十年暴涨上万倍之后,尤其是2017年末和2018年初比特币接近2万美元之时,人们对数字货币充满幻想,但实际上,真正有应用价值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只是极少数,大多数字货币是毫无实际应用价值的庞氏骗局。
第一种投资陷阱是空气币。 空气币就是没有实际落地项目支撑,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发行的数字货币,并不具有任何实际价值。它唯一落地的只有两项,一项是白皮书,一项是交易所上市交易。白皮书是为了画饼,上交易所是为了把饼卖出去。
一般空气币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白皮书注重讲故事胜过讲应用,项目、技术路线图根本无法落地。二是营销能力出色,远超自身的技术能力,甚至团队根本没有技术人员。三是代码并不开源,让人无从判断项目到底进展到了哪一地步。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传销币。 数字货币投资陷阱层出不穷。除了我们上面说到的空气币之外,还有一种披着数字货币外衣的传销骗局。这种骗局本质上还是传销,跟数字货币没有半点关系,骗子们只是把原先传销骗局中的商品替换成了时下最热门的数字货币,有些甚至只是名为“数字货币”,其实根本没有使用区块链技术。 一般在境内的传销大多是打着数字货币的名义,行传销之实。
我个人是信因果规律的 ,种什么因,就会结什么果,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
各类金融投资陷阱,骗局的组织者,发行人,种的恶因,所以即使是前期多么风光,大部分人还是进去了,还没有进去的那些人,估计拿着钱,也只能终日惶恐。
如果你在投资路上已经被骗了,可以评论或者私信我,教你如何维权追款。
‘拾’ 跟朋友一起买股票都被骗了钱怎么办
大家在生活中也是有时候也会遇到诈骗的,比如像电话诈骗或者说是股票诈骗,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遇到诈骗需要怎么办,但是很多的人都是需要去了解一下怎么处理,所以遭遇股票诈骗怎么办?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大家在生活中也是有时候也会遇到诈骗的,比如像电话诈骗或者说是股票诈骗,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遇到诈骗需要怎么办,但是很多的人都是需要去了解一下怎么处理,所以遭遇股票诈骗怎么办?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遭遇股票诈骗怎么办
1、报警。
这类案件,涉嫌构成诈骗罪。因此,投资者在遭遇此类案件后,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报警解决。这是投资者的权利。
但是,对于报警的结果,多数得到警察的答复就是不受理或不立案。好的情况下,可能给你立案,但是很长时间内没有结果,反而浪费了最佳维权时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很多,比如属于经济纠纷,不是犯罪,应当去法院诉讼等,或者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当于被告所在地法院报案等。立案之后不出警的理由也很多,比如非常忙、没有时间等。
由于会员费的金额不大,一般几万或几千元,因此,公安机关没有精力去处理此类案件也情有可原。
2、法院诉讼。
如果投资者有相关的转款记录或聊天记录,而且有对方公司的相关联系方式或地址,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收会员费的公司,要求其返还相关的会员费。至于你自己投资股票的损失,能否一起主张索赔则是一个问题,因为买股票是自己买的,最后被套,这种损失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则是一个问题。一般情况下,索赔回会员费是没问题,炒股被套的损失一般情况下很得到索赔。
虽然诉讼可以拿回自己的会员费,但是时间比较长,而且比较专业,还要请专业人士帮助。因此,诉讼一般是最后一条途径。
3、谈判解决。
所谓的谈判解决,就是通过与收取会员费的公司进行谈判,要求其退还相关会员费。争取达到让其退还相关费用的目的。此种方案比较快捷,应当是首选方法。但是如何谈判,则需要一定的技巧,需要相关专业人士的指导。
二、遭遇网络诈骗报案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可以先查询一下是否有与被害人有同样遭遇的人,尽量寻找一些这样的人,必竟人多影响大,公安机关的重视程度也会相对大一些。然后回忆一下除了银行转帐单之外,有没有前面交取汇款收条。最好试一下能否取得一些录音资料,或找寻一些证人证明犯罪分子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承诺。
如果不行,那就证明对方曾收过被害人的钱用途是满足被害人原本的意向的。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弄清两人的详细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方便以后的法院或公安机关侦破工作。现在,综合以上材料,其实是两种用途,一种是寻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分子诈骗罪(刑事);一种是寻求法院起诉追究犯罪分子不当得利的责任(民事)。找寻同遭遇的人,搜集对方承诺的录音或证人证言、给钱收据或回执单;以上证据是为了让您到公安机关立案,不至于立马被公安机关退出,而不予立案。因为公安机关对于这类案件经常会以证据不足为由退。
三、金融诈骗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等5个罪名。 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中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金融诈骗罪”共包括8个具体金融诈骗犯罪,只有第192条的集资诈骗罪和第193条的贷款诈骗罪分别规定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该两罪的构成要件,而其余6个具体金融诈骗罪即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均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构成要件。那么,是否这6个金融诈骗罪的构成在主观上不需要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要件呢?
对此,学界和实务部门基本上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观点为肯定说或必要说,认为这6个罪无一例外地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要件的。理由是:
(一)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派生出来的,既然普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要件的,理所当然,它们也不能例外。
(二)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罪之所以规定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为了与其他非法集资行为、非法骗贷行为划清界限,需要将非法占有为目的明文加以规定。而其余诈骗罪一般对非法占有不作规定,是因为“不言自明”的,对这些犯罪,条文都使用了“诈骗活动”一词,表明了要求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二种观点为否定说或不要说,认为这些金融诈骗罪的构成无须有非法占有目的。理由是:
(一)遵循立法原意的要求。中国刑法在第192条和第193条写明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在其他金融诈骗罪条文中未写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并不是立法的疏漏。相反清楚地表明了立法者的本意是否定其他金融诈骗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各该罪的构成要件。金融诈骗罪虽然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是刑法将其归入“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一章中,表明了金融诈骗罪的主要客体是金融秩序,而不是侵犯财产,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破坏了金融秩序,即使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仍构成金融诈骗罪。
(二)打击犯罪的需要。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金融诈骗犯罪,虽没有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但这种行为对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有着非常严重的危害,对这种行为不以犯罪论处,是不利于维护国家的正常金融秩序的。
以上就是我关于遭遇股票诈骗怎么办的相关介绍,遭遇诈骗的时候大家还是需要好好去了解一下怎么处理,大家在投资的时候还是要小心的,投资不易,就不要被骗了,了解一下防骗的小技巧,知道被骗之后,保留证据赶紧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