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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股票基金这些可以查得到吗

发布时间: 2023-03-04 18:51:24

A. 离婚时一方有基金怎么查

法律分析:离婚时一方有基金,可以通过法院查到个人的基金问题。法院的司法查问是通过身份证件查问到在某银行的存款账号,后查问存款钱数。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可查询、冻结个人和单位银行账户。只有法院可以,检察院和公安是没有这项权利,除非经过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对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接受当事人诉讼保全申请或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查询、冻结个人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B. 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的证券账户股票情况

1、查看家里的电脑,看看对方安装的是什么证劵公司的交易软件,一般通过对方安装的什么证劵公司的交易软件,就可以简单判断出对方开户的证劵公司。2、在该证劵交易软件中,看看是否存在股票交易账户,一般人的习惯都是保留股票证劵账户号,但不会保存交易密码。
3、在与对方没有翻脸之前,有机会拿到对方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有2台自助打印设备,放上身份证原件就可以打印出对方的证劵账户号和开户的证劵公司,另外需要带上照相机或高像素手机拍照股票交易明细(因为交易明细自助查询不提供打印的,而柜台查询打印需要本人前往)。
一般律师调查方式:
申请法院调查令到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有上海或深圳两个分公司调查取证,打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这种方式调查取得的对账单明细上无法同时显示上海A股和深圳A股的交易明细,也无法显示股票交易清单中的银证转出(入)资金,也就无法分析对方转移了多少资金。
专业婚姻律师调查方式:
专业婚姻律师(或比较负责任的律师)会在上述调查取证后根据股票交易明细清单中的交易单元代码,来查找对方具体的开户的证劵公司及开户证劵营业部,然后再申请一个法院调查令去该证劵公司或证劵营业部调查取证,打印所有的股票交易明细及银证转出(入)资金,其实股票账户只需看3部分内容:
1、清单中的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3、股票交易清单中的银证转出(入)资金。
尤其是第(3)点,自2000年以后,股票证劵账户的资金一般都由第三方银行托管资金,因此银证转出(入)的资金就可以分析出对方转移了多少股票资金。
专业的婚姻律师,不管股票存在多少年,一般都会调查结婚当日以后的所有股票明细

C. 离婚股票账户能查吗

法律分析:离婚名下的股票,法定机关、依法定程序能查到;非法定机关、非依法定程序不可以查询,否则就是违法。也就是离婚诉讼中的法院可以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D. 离婚股票基金这些可以查得到吗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法院可以查到个人的银行账号,法院的司法查问是通过你的身份证件查问到你在某银行的存款账号,而后查问存款钱数。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