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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融资风险案例

发布时间: 2023-02-15 15:16:23

❶ 雷坑终结者:两千亿帝国的倒下,德隆系风险案例(上)

无财作力,少有斗智,既饶争时。解读 财经 热点,探寻理财良方。乱花渐欲迷人眼,财富管理,我们从知雷、识雷、防雷和排雷开始。

大家好,欢迎回到清禾讲堂,我是大伟。理财可以学习,我们相信自己,要努力,不着急,一起做有知识、有思考、有温度的财富管理达人!

读过武侠小说的朋友们都听过这样一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会有故事。资本市场也从来不缺人,也不缺故事。这节课我们就给大家讲讲中国证券史上着名的德隆系事件。

所谓的德隆系事件是指2004年4月作为中国最大的民营企业的德隆集团,由于唐万新及其兄弟等人通过金新信托等金融机构变相的吸收存款操纵股价,以及产融结合的这种方式不断的进行护盘,也就是在股票价格下跌的时候,拿出资金来维持股价,最后导致风险不断的积累,最终金新信托发生挤兑,法人股全部被质押,德隆系的股票流通市值从206.8亿的高位下降到了50亿元,这个事件造成了德隆集团的轰然倒下。那么给背后的投资者也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不管是相关股票的股民,还是说购买了当时相关的信托、银行理财的理财者,都损失惨重。

详细讲述德隆系事件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几个事件当中的关键词:

一是德隆集团,这个曾经是中国最大的民营企业,旗下拥有177家子孙公司和19家金融机构,当初被人们称为"股市第一庄",控制的资产总共超过了1200亿,但是德隆的股票于2004年4月崩盘;

二是唐万新,德隆的创始人,2002年福布斯中国大陆100强富豪排名的第27名,因为涉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和操纵证券市场的价格非法获利,2004年被警方逮捕;

三是金新信托,当时最活跃的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一类非常特殊的金融机构,它呢当时是德隆集团炒作股票的主要资金来源和渠道,曾在1997年-2004年7年的时间总共非法吸收了公众存款201亿元;

第四是"老三股",老三股是指德隆集团旗下的新疆屯河、沈阳合金和湘火炬这三只股票,通过炒高他们的股价,然后拿着股票去质押再融资,维持上市公司的业绩,类似的这样一种滚雪球的方式来进行扩张;

第五个关键点叫产融结合,产融结合一般是大型的产业集团他们通过参股或者是控股金融机构,开展全牌照的金融业务,以实现服务主业、满足内部的这种金融需求的、创造价值的为目的一种方式。

下面,我们给大家详细的讲解德隆系事件的始末。

德隆系的崛起。这个故事开始于1986年,唐万新他拿着400块钱当时在乌鲁木齐市创办了一家名为"朋友公司"的彩印店,这个彩印店一年就赚了100万。1992年,唐万新和兄弟等人注册成立了新疆德隆实业公司,当年股市非常疯狂,唐万新利用了群众的力量,请民工去深圳去排队买这个认股权证,转手卖钱一夜暴富,1993年3月他赚到了5000万元。经过这两件事情,唐万新发现资本市场是快速积累财富的宝地,具有巨大的魅力。

到了1994年的时候,德隆通过国债回购业务,先后从海南华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总共融得了3亿元。1996年的时候,它先后控股了新疆屯河、沈阳合金和湘火炬这三家上市公司,进而构成了德隆系的"老三股"。收购上市公司的目标实际就是坐庄,通过大量的吸入流通股来拉升股价,再进行质押融资——股价越高,他获取的这种融资就会越多,然后再利用这些资金去维持上市公司的业绩,如此反反复复,通过长期的运作,德隆老三股的股价,最终上涨的幅度全部超过了1000%,超过10倍的幅度。但也是这样的疯狂的二级市场的炒作将德隆拉入了这个资金短缺的深渊,从2000年开始,德隆后来统计,每个月它的所谓的护盘的成本大约要800万人民币左右,一年1个亿左右。

由于护盘成本过高,为了融资更多,融得更多的资金,2001年德隆开始大张旗鼓地扯出了所谓的金融整合的旗帜,着手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开始产融混合经营这种方式来尝试,借着产业整合进入了金融领域,实现产融的结合。德隆通过控股新疆金融租赁、金新信托,再借助新疆金融租赁和金新信托给他输血,布局整个金融产业。控制了比如说当时的伊斯兰信托、中富证券等等这些金融机构,总共最后融到了250亿以上的资金。当然了,多数实际是以各类的委托理财的业务来操作的,德隆在当时长期开出的年化利息呢高达12%~22%之间,而在那个时候啊,银行的定期存款利息只有2%左右,基础的贷款利息也比较低,也只有5%~6%左右。

德隆一手并购金融机构,一手又大举的进行产业投资,那么两者进行产业融合,所谓的这样的模式。2002年,德隆先后宣布投资农村超市和重型 汽车 业、 旅游 业以及畜牧业,开始了它的迅速的扩张。

受到2000年底"中科系"的股票事件,和2001年4月份"郎咸平炮轰德隆"的影响,德隆系的股票开始波动,旗下它的重要的融资平台——金新信托进而也发生了理财产品挤兑的风波,一度出现了高达41亿元的没有兑付的缺口。在那个时候,其实德隆它陷入了资金危机,从金新信托发生第一次挤兑风波以来,德隆系的金融机构每天都有到期无法兑付的资金,投资者们上门进行游行并且有的以自杀相威胁,甚至砸抢相关的营业部等各种各样的闹剧。当时为了应对这种危机,兑付风波之后,德隆系大举的并购金融机构,从起初的2家发展到最高峰的时候27家,甚至当中包含了6家城市商业银行,从现在的视角来回顾,简直不可思议。

一直到了2003年10月前后,我们国家当时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家的信贷政策收紧,宏观的行业调整,进而波及到了整个德隆所在的大部分的行业,德隆面临着更加巨大的资金压力。12月份,唐万新将他手中湘火炬的1亿个法人股质押给了银行,然后在后来的半年之内,德隆手中的所有的上市公司的法人股全部被质押。这个质押的意思,实际和抵押类似,房子抵押做贷款,股票我们把它称为质押做贷款。2004年3月之后,《商务周刊》这家媒体为代表的,还有在很多的门户网站等等都发布了相关名为《德隆资金链紧绷》、《德隆为何如此脆弱?》等等相关的文章,很煽情,点燃了有史以来中国最大的一次针对德隆的负面评论,实际这个,无疑加剧了德隆当时危险的爆发。2004年的4月13日,当时的合金投资率先跌停,接着"老三股"全线下挫,数周之内,"德隆系"的股票的流通市值从206.8亿下降到了50亿元。

媒体的负面报道以及股价的暴跌,实际直接导致了相关金融机构拼命地去挤兑德隆,雪上加霜,比如原来没有到期的贷款,就有的金融机构让德隆提前还款,大象一样的德隆终于轰然一声的彻底倒下。政府最后决定授权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全权托管了德隆的所有的债权债务的事宜。2004年的时候,12月14号,检察院最终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名,逮捕了唐万新,后来唐万新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市场的价格罪,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这就是整个轰轰烈烈的德隆系的事件,其中的利益纠葛非常复杂,很多真实的情况可能我们永远也没有办法重新浮现在老百姓的面前。这里,我们希望大家能够尽量通过我们的讲解来还原一个真实的、客观的德隆系的事件。

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德隆系事件中到底存在着哪些风险?到底有哪些雷坑?其实作为我们普通的投资者,首先我们要需要思考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一个拥有177家子孙公司和19家金融机构的如此巨型的一个企业集团,说倒下就倒下了?就像婴儿一样在寒风当中居然弱不禁风。

我们可以发现,德隆系通过利用多家金融机构的这种控制和关联交易不断的来获取资金,这样做的一个隐藏着的风险有哪些呢?

第一个就是杠杆过高所导致的市场风险。首先一个主要风险是德隆它作为一个企业,一个产业,实体企业,它对外部的这种资金的依赖程度太大了,杠杆率太高了。

第二点是德隆它自己"自融"导致的道德风险, 自己给自己融资。德隆通过特定的股权结构设计进行"自融",不仅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风险,还存在着不可忽略的这种道德风险,也就是说德隆在资本面前很容易迷失方向,过度依赖于资本融资却忽略了它本身自己的实业的技术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高。在短短十几年,德隆通过并购打造了漫长无比的产业链,据说,开始的时候说要打造全国5个产业链,要垄断、整合全中国的5个产业链,这事可想而知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一直在金融业和实业当中进行周旋:一方面通过金新信托继续委托理财的方式来获取资金,刚才我们讲它的资金的收益率是12~22%之间,总体的成本要远远超过这个理财者的收益率,同时它又在股市上通吃流通筹码、抬高股价以获利;另外一方面,它通过上市公司来完成整个产业的整合,成为所谓的"成功的实业家"。这里面实际大家如果去查一下相关发的信息,唐万新的哥哥唐万里一度是中国工商联的主席,这个概念,大概是什么级别么,和中国现在企业家当中的柳传志先生,和马云,几乎是同样的概念。

但是无论是做产业,还是做金融,都没有形成持续稳定的它的企业的赢利模式。进入金融业是通过高额的这种收益回报,为实业源源不断的输送资金,但是它这个过程并没有产生可以弥补资金缺口的收入,不仅使金融的业务深受其累,而且实业也深受其累,最终它的资金管道枯竭,实业也随之消亡。其实这无疑是个巨大的黑洞,也是一个"以一个更大的黑洞来填补前一个黑洞"的这种饮鸩止渴的 游戏 。最终的结局是,承受不了长时间的这种拆东墙补西墙,资金链断裂,整个系统轰然倒塌。

第一我们慎重的选择杠杆过高的产品。首先是要慎重选择杠杆过高的这种金融工具。

通过增加杠杆通常通过产融的这种方式来实现,产融结合一般指产业资本和金融机构之间通过相互的参股控股等等这种方式来进行结合,强强联合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手段。虽然说德隆对外部资金十分依赖,但是德隆并不是庞氏骗局,德隆它自己是有实业的,但有许许多多最后崩溃的企业都是有实业的,而且实业的规模也很庞大。德隆一手并购的金融机构,一手大举来进行产业的投资,德隆系太过复杂,当复杂关系当中涉及的主体越多的时候,风险就越可能被缓释和吸收,但是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越复杂,这种风险也越容易被扩散,被影响到其他部门。对于如此的复杂,杠杆水平也是如此高的企业,我们投资者在投资股票的时候,应该首先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至少要查明股权结构以及最近两年的年报,比如像巴菲特所说:你买的不是股票,而是一部分企业的生意。所以股票它不重要,重要的是什么,股票对应的企业它内部的情况。

其次,我们要警惕的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没有哪一个企业是散财童子,德隆也不是。以各类理财业务长期开出的高达12%~22%的年化利息,来吸引投资者,把资金源源不断的给他们输过去,归根结底来讲是投资者他自己承担了超出能力之外的风险,来获得所谓的高收益。但是其所投资的产业能保持每年如此之高的增长速度吗?背后产业如果没有这么高的增长速度,没有如此高的利润回报,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无数的案例都告诉我们,天上不会掉馅饼,进行投资理财我们也一定要牢记投资的三性原则,收益和安全就像一块磁铁石的两端,顾此往往失彼,鱼和熊掌很难兼得。市场上不存在低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试,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来进行相应的理财产品的选择。这是第二点。

第三点,我们要规避不熟悉的项目和产品。对于类似的案例,作为投资者我们都要警示,像控制如此之多的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大德隆"尚且如此,更何况在市场上无数的"小德隆"们呢?如果说不能够穿透层层嵌套我们发现它的底层的资产、没有专业的理财顾问来帮助去判断明辨真实的投资逻辑、更不能够认清投资风险的来源和大小,我们就建议投资者需要做的就十分简单:什么也不做,我们不进行不熟悉的项目和产品的投资。因为那都是你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投资,也是对自己的财富很有可能是不负责任的投资。

相信通过我们本节课的讲解,大家对于德隆系的事件有一定的了解,对于倒塌的德隆集团和万千的受损失的投资者,我们也感到十分的惋惜。但是时光不能倒流,我们无法追回过去的损失,只有希望通过德隆这样一个事件,为未来的投资者提供一些参考,在各种投资当中能够识别和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我们本节课的内容就到这里,时间有量,知识无价,谢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节课再见。

❷ 股权质押是加杠杆风险最大的妖孽

在去杠杆声声紧的情况下,金融企业去杠杆异常重要。决策层紧紧扭住金融企业、产品等核心加大金融去杠杆力度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中国银监会力主整顿金融乱象的思想与做法都是完全正确的。
金融去杠杆必须抓住核心和重点,抓住眼前就可能导致市场风险的环节和重点领域与金融产品。比如银行同业业务、存贷款账外的理财产品乱象、银行与信托保险证券相互“勾结”倒腾空转金融资源的监管套利行为,特别是银行与信托公司的信托买入返售产品等。值得庆幸的是,监管部门正在有条不紊地清理整顿,并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在金融去杠杆中,有一个加杠杆危害性较大的产品必须给予重点“关照”。这就是股权质押融资,银行业叫做股权质押贷款。
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债权人处融资的行为。股权作为一个质押品或者融资的第二第三信用背书与保证,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问题出在循环加杠杆风险上。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案例是此前包括宝能、恒大利用股权质押加杠杆融资的问题。初次利用保险产品吸收的资金或者发债融资融来的资金,在股市二级市场举牌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然后利用这些股份抵押到证券公司再融资再举牌,循环往复,其杠杆率可以无限放大。一旦股市出现下跌,疯狂加杠杆的企业与个人资金链条就可能断裂。逻辑是,股市下跌到平仓线时,受质方就会果断平仓收回资金,导致质押方链条断裂,流动性雪崩,甚至引爆市场风险。
中证登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5月20日,A股市场共有4847.93亿股上市公司股份被质押,占A股市场股份总数的约一成,上述被质押股份目前市值合计达5.45万亿元。这么大的股权质押加杠杆规模,对市场影响非常之大。一旦市场出现“雪崩、闪崩”现象,这5.45万亿元规模的股权质押绝对是A股市场的一颗核弹头,非常之危险。
近期,A股出现跌跌不休行情,一些股权质押品种已经出现风险征兆。2017年5月25日,多家上市公司“扎堆”发布补充质押公告,股权质押风险警报再次拉响。5月25日,兴业皮革、金杯电工、能科节能、高伟达、诺力股份等上市公司发布补充质押公告披露,股东对前次股票质押进行补充质押。当股价出现大幅下跌后,上市公司股东需被动增加质押股票提供更多抵押担保,以防止被强行平仓,这种行为称为补充质押。
截至5月26日,今年以来有104家公司合计发布了170份补充质押公告,其中有141份来自4月份之后,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04家公司中,上市不足三年的次新股超过30家,占比约三分之一。风险信号就像闷热天气的热风在干草地里悄悄的吹着。
从目前受质结构分析,证券公司、银行、信托公司、其他,其对应的质押股权规模分别为2.11、0.72、0.49、0.65万亿元,分别占质押股权规模的53.1%、18.2%、12.4%、16.3%。
证券公司是股权质押大户,占质押总市值的50%以上。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券商在拓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时,客户早已不仅仅局限于控股股东,5%以上的股东、前十大股东甚至单只股票持股市值达到500万元的股东,都是其潜在的客户对象。
券商股权质押的优势在于其本身或没有多大风险,因为一般券商设置的平仓线都安全保守,同时券商有及时平仓的业务能力,一般不会把风险砸在自己手上。但对市场与投资者的影响非常之大。
集中对股权质押进行平仓时,将导致股市集中卖出,引发市场大跌的大利空。随着近期A股市场整体走弱,部分股票“闪崩”不断,股权质押这把锋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又开始摇摇欲坠。5月23日(周二)A股再现“闪崩潮”。早盘,洪汇新材、西部资源、农发种业盘中直线下挫,股价快速跌停。朗迪集团、百傲化学、大唐电信、艾迪精密等股盘中“闪崩”。午后次新股再掀跌停潮,碳元科技、丰元股份、天域生态、中持股份、美力科技、博迈科、华锋股份等多只次新股跌停。股权质押被认为是诱发近期“闪崩潮”的一大诱因。特别是次新股流通性差,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向下修正的杀伤力更大,股权质押风险也相对较大。
因此,对股权质押融资必须进行彻底清理整顿,迅速出台管理规范,在股权质押融资规模、杠杆率、平仓线、融资对象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比如,一个企业只能进行一次股权质押操作等。
特别要规范券商的行为,大幅度压缩股权质押融资的规模,大幅度提高券商股权质押的平仓线,收紧券商本身的贷款等融资行为。
总之,必须尽快降服过度股权加杠杆融资这个妖孽!

❸ 股权质押融资警戒线,平仓线如何计算

一般而言,警戒线160%,平仓线140%。
在生活中,可能大家都有听到过有人因为急需资金应急而做过汽车、房屋的质押等手续。股市事实上也存在“质押”这个东西,那么我们今天就先来对“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做个了解吧,扩展一下知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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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1.股权质押的意思
其实股权质押是种担保的方式,即给债务的履行做担保,债务人(公司)亦或是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暂扣给债权人(银行等),如果出现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务人是可以享受股权优先受偿的。这里的“股权”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也是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者是非上市的股票。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一个公司要进行股权质押时,这一般说明了公司极有可能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现在的财务状况无法维持正常经营了,特别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
发生这样的状况之后,需要进行股权质押:
像某公司因为这段时间需要2000万资金,拿股票质押来进行融资,假如银行借给他钱,如果采用五折的折扣率,那么实际拿到手的资金只有1000万。防止出现无法偿还银行本金的情况,由于这个原因,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防止自己的利益出现损失,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
此外,针对公司股权质押是有上限要求的,通常股票质押时拥有5~6折的质押率,一般5折,期限一般半年至2年,那么最后质押率水准如何就是由公司的资质来确定的。我们需要在这方面留个心眼,如果股权被冻结了再进行质押的话是不可能的。
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
查询网站还是很多的,比如上市公司的官网、某些金融终端等等。公司股权质押信息在股市里还是比较重要的,要学会去留意,当然了,其他信息也要留意。建议大家把下面这一份投资日历给收藏起来,里面含有了这些值得大家关注的信息,有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
股权质押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可以用它来填补现金流现金流,还可以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
不过,其潜在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的风险。
对股票的影响是趋于有利方面还是有弊方面的问题,还得是依据实际情况做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况
若是说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以此为目的希望经营主业或开展新项目的话,完全可视作利好,毕竟还是比较利于开疆扩土。另外,质押的是流通的股票的话,这意味着在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减少,需求量没有很大的变化,拉升这个股票所要的资金量变少了的话,处于市场风口的情况下,还是能容易开启行情的。
2、利空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仅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的情况,公司财务的窘况也就被暴露了,投资者会减少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除此之外,若是股权进行高质押,要是导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的话,证券公司一旦出售质押股票,容易产生不好的反应,市场对该股的做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终可能会产生股价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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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请问质押股权爆仓是什么意思能否简单点说说,最好能举个例子

简而言之就是跌破质押的平仓线。质押就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担保,若对方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质押爆仓就是用于质押的股票市值将要低于贷款的金额,银行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将股票卖出换回现金。股权质押爆仓就是控股股东把自己的股票拿出去借钱了,如果发生爆仓,就会有大量的股票被抛售出去,某些控股股东可能就会因此遭到损失,公司股价还会有一个负循环状态,中小投资者很大可能性面临亏损风险,投资需谨慎。
作为刚刚进入证券市场的新手,在有些时候,也会有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后的上市公司公告称要解除质押。那么究竟什么情况才是质押呢?质押又有哪些分类?又有何影响呢?今天就让我这个鏖战市场多年的老股民给大家答疑解惑,大家看这一篇是完全够了的!开始之前,先点击下方链接获取一份机构精选牛股:【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票质押意思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当作是抵押品,接着找银行申请贷款亦或是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跟股票质押相对应的还有一个概念就是股票质押式回购,简单地来理解的话也就是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再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而且还会约定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我们需要重视起来的是,对于股票质押而言,有一定的限制,那么,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另外因为质押的股票是已经抵押给其他单位,所以,质押的股票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悬在质押头顶的两把利剑有警戒线+平仓线。总的来说,警戒线为160%,平仓线则为140%。要是股票下跌并且触及了质押平仓线,那么质押的股票将会被质押机构强制抛售,不能太小看这些影响。大家需要知道的是,股票质押是有时间和比例限制的,股票质押贷款的期限是由双方协商来确定的,不过期限最长也只有一年,质押率绝对不可以超过60%。

而股权质押,可以理解成是一种担保方式,其实就是担保债务的实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会依法给债权人出质股权,一旦有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况出现,债权人本来就有权利先享受股权。股份质押简单理解起来就是在出质人所持有的股份上,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上有设定限制性物权。当债务人期满了还没有履行债务的时间,那么债权人则可以依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要么,也是可以把这份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形势。就平日里,也请看看股市播报,了解股市的最新趋势,尽快掌握股市最新的动态,增强自己的知识储备,以防亏损风险。投资者朋友想要了解质押情况的话,推荐【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二、为什么会有股票质押?股票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
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通常在财务状况不是很好的时候,公司经营差的情况下,那么,就像一些股比例较大的大股东就偏向于这种融资方式。当然,股票质押也有风险,要是股票下跌并且触及了质押平仓线,而且大股东在这时又没有补仓或回购,{还不上,股票质押-22}可能造成股价下跌乃至崩盘。所以,作为有想法的投资者,要对公司的质押行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很戒备。
1、股权质押公告在短期内会给上市公司的股价形成消极的影响,是由于在公司现金流不足的情况下,会选择股权质押,市场预期就会遭到衰减。
2、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开始质股票押的话,对股价有偏好的倾向。
股票质押会对股价有一定影响,但是影响股价的还有很多因素,必须联系多种的技术指标向更深层次了解。如果实在没法判断,可以直接进入这个诊股平台,输入股票代码,可以帮你判断解禁股的情况如何,值不值得买:【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三、怎么办理股票质押?
依照物权法规定,想要股权质押必须把质押合同给签了。下一步去工商局申请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供需要提交的文件就好。大家浏览到这儿,大家都清楚了股票质押的相关内容了吗?希望给大家带来了收获,希望投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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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股权融资谈判技巧知识

股权融资谈判技巧知识

股权融资知识,大家知道有哪些?下文是我整理的一些股权融资股权融资谈判知识与技巧,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1. 优先清算权分”鱼“还是分”船“?

清算优先权解决的是在退出时平衡投资和股权回报的不对等。企业发生清算事件的情况下,从可分配财产总额里,先给投资人分配投资和约定收益率的款项,剩余部分,所有股东按股权比例分配,这样是否合理?

举个例子:投资人出钱买船,创始人去打渔,约定二八分,三个月后创始人退出,三个月的鱼二八分,那么船是否也二八分?因为买船的钱不是二八出,都是投资人的钱。再引申一下:打了十年鱼了,船也旧了,而获得的鱼量价值无限大,那么就基本上可以忽略船的价值。

清算优先权的条款产生的原因是出资义务的不对等。还有另一种方式:清算的时候投资人可以有两种选择权,第一种按约定收益率只拿走本金和收益,第二种,放弃优先分配,按照股权比例整个分配。

所有投资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股权类、债权类。股权类高收益高风险,债权相反。有一点是公认的,不可以有一方取得这两类的好处,另一方得到两类的坏处。如果项目做失败了,投资人不可以找创始人要;有的在投资里面设置陷阱,规定项目失败了要由创始人打工还钱。

谈判技巧1:当面对成熟的投资机构,并且不愿意请律师的时候,只要用阿拉伯数字描述的部分,都可以谈判(比如清算优先权的优惠比率),初创按照固定收益率比较好。当公司发生清算事件的时候,才有义务给投资人还本金和利息。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环节必须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有两种情况:资产卖了,买方把钱打到公司来,可以通过分红的方式;另一种方式是公司把股权卖了,这种情况通常叫做二次分配。

谈判技巧2:可以约定若利润超出一定的限制,那么投资本金不再归还。

谈判技巧3:如果创始人在项目里有出资的话,把出资部分算清楚,该部分有优先权。

2. 成熟条款

做创始人获得股权的“时间表”,

未到时间的股权犹如未成熟的果实,

享受不到股权的“滋味”

股权未到时间时,在几年时间内,创始人都要稳定全职工作。不仅仅作为创始人,对于员工的期权、联合创始人都需要约束。创始人获得创始股的'责任就是带着项目走过创业期,在未完成的情况下,若创始人不能继续下去,得有人接替担任此责任,创始人不能抱着股权不放。

成熟结构:对于创始人,按年来算比较多;对于联合创始人,按照两年比较合适。通常合作问题发生在一年半左右时期,届时有问题需要及时解决。按照公司法,创始人拿到了股权,就对它拥有所有权,需要对其赋予某条件下的强制回购权。

代持需要一定的信任度,虽然有一定法律保障,但还是有一定的违约风险,诉讼程序还有一定执行难度。代持方破产的情况:代持义务会转给该公司股东,初创期以个人为主体进行代持较多,以企业为主体的较少。

3. 股权锁定

限制创始人转让股权的锁链,

防止创始人抛售股权“开溜”

这 是限制创始人转让股权的条款,会导致一些问题:如项目很好,但创始人挣不到钱。谈判技巧:在锁定创始人股权的前提下,留一部分不被锁定,有一定的自由空 间,作为增加财富的方法。如果有个人投资在内,可以约定该部分不受限制。投资人想在某一轮时,把一部分股权卖给其他投资人,从创始人角度来说,不建议这样 做。因为股权投资,更多的是要把风险承担在一起。

4. 优先增资权投资人享有的优先认购新增资本的权利

如果项目有后一轮融资,前面投资人有权优先购买后面的融资。

案例:一个创业项目,投资人是某大集团,投资人连续行使优先增资权,两年后投资人拥有60%股权后罢免了创始人的董事职务,将该项目并入了该集团。

那什么样的优先投资权是合理呢?

例如:作为投资人,参与下一轮融资的时候,有权力按照自身持股比例优先增资的权力。即为:投资人通过继续持股的方式,保持自身股权比例不变,以免股权被稀释。中国公司法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约定表决权。同样的股东权力,写在公司章程里,章程可以去工商局备案,也可以不备案;如果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公司章程以备案的为主。因此也是提醒各位创始人,如果公司章程发生变化,应及时备案。

5. 竞业禁止

防止离职员工帮助竞争对手

或调转“枪头”成为公司敌人

主要指工作期间、离职之后,规定时间之内不能从事该行业等范围的工作。

案例:

离职两年内不能从事互联网产品及研发工作;

离职两年内,不能从事在线教育类产品及研发工作;

离职两年内,不能从事外语在线教育类产品及研发工作;

离职两年内,不能从事法语在线教育类产品及研发工作。

上述案例,第4个比较合理,因此,从创始人角度来说,限制一个合理的范围比较好。竞业禁止有一个时间问题,比较常用的是两年。按香港法律,超过两年条款将会无效,香港法律认为超过两年就是剥夺劳动者合理就业权力。而对于公司客户及商业模式来说都有一定期限,超过太久期限也没有约束意义了。

法律方面:在劳动合同法里,有相关规定范围针对公司员工,但是必须给予补偿。但是投资协议里面,基本没有补偿,因为投资协议里,不是基于劳动合同,而是基于“创始人拿到投资”这一情况。竞业禁止:1要表达清楚,2设定这个制度后,会对竞业者造成压力。3有机会对竞业者要求补偿。

6. 禁止劝诱防止离职的员工 “挖墙脚”

类似于竞业禁止,需要注意的是什么情况是劝诱,类似于离职员工挖墙脚。

7. 强制随售权投资人”拽上”创始人一起退出公司的权力

如果有某一个收购方,想要收购公司全部股份,并且投资人愿意将自己股权被收购,其他股东的股份也强制同意被收购。很多投资人比较在意这一条。

当创始人遇到这种条款,可以采取的技巧:

启动程序,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卖掉股份。可以设置不同的条件,使其尽量复杂难以实现。

设置时间,可以约定比如“几年之内未能上市,投资人才能行使权力。

设定价格,比如约定当收购价格比估值高多少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权力。

8. 回购条款投资人收回投资的“利器”

投资之后一段时间,公司上市,投资人有权要求按照约定标准,投资本金除以年份的收益率或者根据评估价值,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比如要求创始人对回购承担连带责任,投资人要求公司回购,公司可能回购不起,那么要求创始人出钱回购。

这是一个陷阱条款,作为一个创始人,对公司有信心是一回事,对公司做担保是另一回事;有信心是应该的,但是不应该做担保。项目融资当中,涉及到需要连带责任的情况较多,创始人需要注意。技巧:在回购条款中,要关注回报比例,8%-20%都是在范围之内,一般最低是 8%,当然,从创始人角度,比例越低越好。

其他相关条款

1优先投资权

创始人的一个项目如果失败了,从清算的时间开始,五年之内,如果创始人有新的项目,投资人有优先投资新项目的权力。这个条款主要针对天使投资等高风险的投资而设立的。

因为创业者一般都会连续创业,如果这个项目失败了,那么他再创业就有了经验,前面投资人的钱相当于给他创业交了学费。当该创始人再创业时,他的估值就不一样了,所以说他并不是失败了,但是投资人在前一个项目收获很小。所以,这个条款的设计是有所依靠的,连带责任也是可以谈判的。

2否决权

董事会会讨论很多事件,对于有些事件,不管创始人持股比例多 少,投资人不同意,就不能通过。设定理由在于:投资人是出资金的人,还是小股东,运营权在创始人手里,但是遇到一些可能损害投资人权益的时间,投资人要求有否决权。谈判点在于否决权的事件。例如:涉及公司股权的事件、单次支出超过多少钱、超过多少钱的担保、任免公司员工等方面。

建议:在项目早期,最好不要给投资人否决权;在人事方面,任免权最好自己掌握,创始人还要掌握自身薪水权。

股权融资基础知识

1.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2.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并可以用增加的注册资本,投资于必要的项目。

3.私募融资

是指不采用公开方式,而通过私下与特定的投资人或债务人商谈,以招标等方式筹集资金,形式多样,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向银行贷款,获得风险投资等。私募融资分为私募股权融资和私募债务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进行的融资,包括股票发行以外的各种组建企业时股权筹资和随后的增资扩股。私募债务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债权进行的融资,包括债券发行以外的各种借款。

4.公募融资

是指以社会公开方式,向公众投资人出售股权或债权进行的融资。由于涉及公众利益,因此公募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形式。

5.股票质押融资

是指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

6.定向增发

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均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7.溢价发行

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因此可使公司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同时还可降低筹资成本。

8.种子轮融资

种子期是指公司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公司只有idea却没有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创业者只拥有一项技术上的新发明、新设想以及对未来企业的一个蓝图,缺乏初始资金投入。

种子期融资就是创业公司在上述阶段所进行的融资行为,一般来说,资金来源是创业者自掏腰包或者亲朋好友,也有种子期投资人和投资机构。

9.天使轮融资

是指公司有了产品初步的模样,可以拿去见人了;有了初步的商业模式;积累了一些核心用户。投资来源一般是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机构。

10.A 轮融资、B 轮融资与C轮融资

A轮融资

公司产品有了成熟模样,开始正常运作一段时间并有完整详细的商业及盈利模式,在行业内拥有一定地位和口碑。公司可能依旧处于亏损状态。资金来源一般是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VC)。

B轮融资

公司经过一轮烧钱后,获得较大发展。一些公司已经开始盈利。商业模式盈利模式没有任何问题。可能需要推出新业务、拓展新领域。资金来源一般是大多是上一轮的风险投资机构跟投、新的风投机构加入、私募股权投资机构(PE)加入。

C轮融资

公司非常成熟,离上市不远了。应该已经开始盈利,行业内基本前三把交椅。这轮除了拓展新业务,也有补全商业闭环、写好故事准备上市的意图。资金来源主要是PE

11.股权众筹

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12.股权估值

是指计量股票或股权的内在价值。估值的方法很多,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理论上讲,vc(风险资金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对潜在的投资项目进行估值的方法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为资产基础法,也就是通过对目标企业的所有资产、负债进行逐项估值的方法,包括重置成本法和清算价值法。

第二类为相对价值法,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单,如P/E、P/B、P/S、PEG及EV/EBITDA评估法。

第三类为收益折现法,包括FCFF、FCFE和EVA折现等。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选择的估值方法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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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实现质押股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就是一种融资的工具,可以用它来填补现金流现金流,还可以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不过,其潜在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的风险。对股票的影响是趋于有利方面还是有弊方面的问题,还是要根据现实情况入手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况

若是说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以此为目的希望经营主业或开展新项目的话,则可视为利好,毕竟有利于开疆扩土。另外,你所质押的股票是流通的股票的话,也就是说市场上有的该股的股票数量已经减少了,需求量变化不是很大,那么就是拉升该股所需的资金量减少,那处在市场风口的话就比较容易开启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况

如果上市公司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反而就让公司财务的窘况浮出水面,会降低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再者,股权要是进行高质押,倘若真的发生了股票下跌的情况,并且跌破到预警线,证券公司一旦出售质押股票,容易引发不好的反馈,换言之,市场对该股票的太多情绪是由于证券公司出售质押,最终导致股价的可能下跌。

总的来说,股权质押就是一种融资工具,可以用它来补充现金流,还可以用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由于股权质押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例如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等等,因此对股票的影响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最终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大家不要盲目做出判断,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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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股票质押款可以应用于股票质押款可以应用于哪些用途

主要用于解决中小型、创业型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难的问题。

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



(7)股票质押融资风险案例扩展阅读:

申请股票质押款的借款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包括:

(一)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二)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三)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四)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五)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任高级管理人员与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❽ 股权质押融资、条件、程序资料

股权质押融资、条件、程序资料

有关股权质押融资、条件与程序的知识,下面是我收集的详解分析资料,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一、股权质押融资的含义

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股权为质物。

所谓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融资机会,有助于这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加速其产品更新换代及产业化进程,成为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救命法宝。

公司的股权是股东以其出资获得的相应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拥有股权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来体现,出资比例的多少决定股东对公司控制权的大小。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拥有股权是以其拥有公司的股份数额而体现,股份数额的多少决定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的大小。同时,公司的股权也是对公司的净资产及盈利收益可由股东依法拥有、处置、质押或转让的权利,是一种借款的担保条件。

另外,股权是股东对公司的实际投资及对公司资产拥有的体现,是股东的权益价值。以依法可转让的股权作为质物,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享有的所有权及可转让的股权向债权人提供担保,这对融资者来说,体现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权益价值,使不容易流通股权成为“有效资产”。

而对银行来说这是一种可靠的信贷资源,银行可选择一些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企业,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之一,既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因为经营状况不好而难以获得贷款的困境,又可分享高增长企业的经营效益,获取一定的利润,促使资金在更加广阔的空间进行优化配置,提高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的能力。

股权质押作为权利质押中的一种典型形式,与其他权利质押相类似,其生效的关键在于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或记载义务。通过登记设定具有公示作用,其意义在于通过股权质押的公示作用达到安全、公平、效率交易的目的。最新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中明确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机关,股权出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公示效应和公信力都远高于在企业股东名册上登记;同时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是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出质和变更在同一登记机关办理,使银行在实现质权时更为便利,减少了可能遇到的阻力。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主要是针对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登记的。对上市公司而言,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中公众流通的股份质押,在政策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上市公司的法人股,银行一般会在调整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再综合考虑公司的负债、应收账款、现金流等情况,核定一个质押值,这个质押值一般为每股净资产的六至九成。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会得到广泛的使用,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依照规定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和深圳分公司进行股份质押登记,以使质押合同生效,质权依法受保护。该类公司的股权质押登记规定明确,操作性强,市场运作规范,对于发挥股权的融资功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股权质押融资的条件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可以在当地工商管理机关办理。申请出质登记的公司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生效主义)。同时,公司的股权出质也应符合《公司法》中有关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在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若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需在实现质权时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

根据《物权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托管,即股权出质记载于保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司股东名册后,股权质押合同生效。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的股权出质也应符合《公司法》中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借款人必须提供其所持股份所属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贷款的决议、股东名册和股东大会授权书。

实践中有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被托管在托管中心或者产权交易中心,对于这些股份公司,股权托管机构本身就是公司股份交易的指定场所,而股份出质实际上也是一种交易行为,将来实现质权时,必然涉及股份转让的问题,因此,需由股权托管机构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交出质股份的查询(核对)要求。

《物权法》规定非上市股份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托管,即股份出质记载于保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司股东名册后,股份质押合同生效。

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物权法》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另外《证券法》规定:股份公司上市之前必须将股东名册统一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这样上市交易和托管是联动的,由深、沪两市的证券登记公司改组而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名册制度起到了完全的替代作用。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份(股票)质押登记的操作性强,运作成熟,所以因质押登记引起的相关争议很少。

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

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也有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另外,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该股权的作价依据。

三、股权质押融资的程序

(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出质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股份公司股权出质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保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

(6)企业应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7)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8)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四、股权质押融资案例

某省产权交易所除为托管企业进行股权托管服务外,还多层面地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为托管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促进托管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自2007年以来,为托管企业开展的股权质押业务,共有以下几种类型的质押方式。

(一)将公司股权质押给创业投资公司

案例1:A公司90%股权质押

该公司是一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生产制药添加剂为主的高科技公司。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欲对外进行融资,但由于没有任何高附加值的实物资产可用来向金融机构作实物抵押,故融资一直没有成功。2007年2月,某省产权交易所与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以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的90%股权(900万元)作为质押,成功为企业融资500万元人民币。

2007年9月该制药公司主要股东发生变故,需转换股东及法人代表,产权交易所配合该制药公司完成前述股权的解除冻结,等该公司股权调整后,又重新办理股权质押。因此,产权交易所开展的股权质押业务,既可促进股权流动,又可合理防范风险。

(二)将公司股权质押给商业银行

案例2:B集团公司的股权质押

B集团公司是一家资产规模大、颇具实力的集团公司,旗下有一家国内A股的上市公司及多家有实力的公司。公司为了盘活集团资产,补充流动资金,将持有的某商业银行3000万股股权在某省产权交易所办理了质押融资业务,将3000万股的股权质押给另一家银行,成功融资2000万元人民币。

(三)将公司股权质押给自然人或股东

案例3:C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该集团是一个大型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一家A股的上市公司和多家公司。为了解决集团新项目融资问题,于2007年7月在某省产权交易所办理了股权质押业务,成功地将旗下一家公司的47.5%的股权(计6440万元)质押给了内部职工,完成了内部融资2692.5万元人民币,盘活了集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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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大股东要是质押爆仓了会怎么处置

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股票质押爆仓什么意思?

股票质押爆仓是什么意思?股票质押爆仓是用于质押的股票市值将要低于炒股的金额,银行为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可以将股票卖出换回现金。但质押股票的上市公司在质押时也拿到了钱,所以股票质押爆仓并不是上市公司完全丧失了所有资金。

股权质押爆仓会怎样

如果质押的部分跌到警戒线股东没有补充质押份额,就会爆仓,银行就会一次性卖出质押的股份,那股价就会大跌。

大股东质押爆仓怎么办

上市公司大股东往往进行股权质押而融资,如果质押股票跌破警戒线甚至平仓线,质权人所在的相关业务部门并不会强制处理质押股票,往往是由双方(出质人与质权人)就具体情况商量解除质押,或补充质押,或延期购回,以多种措施来规避潜在的风险。

一句话,你的股票不如原来值钱了,借钱给你的金融机构当然要来重新算账。截至目前,尚未发生因股权质押爆仓而直接引致的恶性控股权更迭的案例。当然,尚未发生并不意味着濒临爆仓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已脱离风险区,之所以尚未发生,是因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普遍采取了紧急停牌或与质权人协商等措施。

❿ 【证券公司财务风险案例】

主要是根据一些财务指标进行风险控制 以下是粘贴的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一)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二)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三)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四)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五)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净资本/营业部家数)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二)证券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

(三)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四)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类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违反规定超比例自营的,在整改完成前应当将超比例部分按投资成本的10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自营股票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

证券公司创设认购权证的,计算股票投资规模时,证券公司可以按股票投资成本减去出售认购权证净所得资金(不包括证券公司赎回认购权证所支出资金)后的金额计算。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证券公司承销股票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二)证券公司承销公司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5%计算风险准备;

(三)证券公司承销政府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计算承销金额时,承销团成员通过公司分包销的金额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认购的金额不包括在内。

证券公司同时承销多家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期有交叉、且发行尚未结束的,应当按照单项业务承销金额和对应比例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1%计算风险准备;

(三)按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0.5%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二)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三)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四)按对客户融资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五)按对客户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融资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资金的本金合计;融券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证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计。

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营运风险的风险准备。

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设置预警标准,对于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对于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

一、财务风险量化管理的基本策略
借鉴国外券商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结合中国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几点策略:(1)全面风险管理原则;(2)必须保证财务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3)建立风险预算,实施风险预算管理;(4)以净资本指标为核心识别和评估总风险,以风险价值(VaR)模型计量和管理金融资产的市场风险,以“压力实验”方法来作为VaR风险测度方法的必要补充;(5)规模经营与资产结构并重,业务发展与财务约束并重;(6)静态指标与动态监测兼顾;(7)风险防范和经营风险相统一。
关于净资本: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与国际规则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行完善,如特定长期负债如何计入净资本问题、预计负债(如应诉事项的金额)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业务的或有损失没有扣减、对外担保未完全扣减等。净资本计算的真实和准确性非常关键,为实现净资本指标的核心作用,下文提到的净资本指标是在现有净资本标准上考虑上述因素重新计算的金额。
关于VaR(Vaule-at-Risk):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投资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其风险管理技术是对市场风险的总括性评估,它考虑了金融资产对某种风险来源(例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敞口和市场逆向变化的可能性。VaR模型是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主要在欧美)兴起的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
关于“压力测试”(stress testing):VaR值的最大优点就是能科学准确地预测在正常市场波动下,券商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的大小。但是,VaR值方法也有缺陷,因为它无法预测到一些极端情形的出现,如股市的大起大落。所以,国外证券公司往往采用另外一种比较流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技术—“压力测试”方法来作为VaR风险测度方法的必要补充,以检验券商在特别不利的市场行情出现时,是否具有继续生存的能力。实践证明,压力试验特别适用于那些不规范的新兴市场中的金融企业(如我国的证券公司)。
二、财务风险管理的指标体系设计
1.证券监管部门关于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监控指标。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中规定了对证券公司的财务风险监控指标,主要指标见表1(适用于综合类券商)。
表1 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指标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监管线
1.净资本 =∑(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 低于2亿元
2.净资本增长率 =(期末净资本余额/期初净资本余额)-1 下降20%
3.净资本负债比 净资本/(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8%
4.净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净资产 大于9倍
5.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小于1
6.客户资金安全性指标 (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客户资金存款+客户结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受托资产) 大于0
7.权益类自营证券比例 权益类自营证券成本/期末净资产 高于80%
8.拨付下属机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期末拨付所属资金/注册资本 高于40%
9.对外担保占净资产的比例 期末对外担保金额/期末净资产 高于20%

2.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我们认为,上述风险监管指标是非常宽松的,也不够全面,达标非常容易,且没有体现净资本指标的核心地位,不能真正起到识别和评估风险的作用。证券公司需在上述监管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上述风险管理策略,以净资本指标(调整后)为逻辑起点和核心,按照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原则,设计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证券公司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公司层次上的,反映整个公司整体风险状况,见表2。二是各个业务部门的风险指标,作为二级指标,可进行实时监控。见表3。

表2 一级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预警线(区域)
一、资本充足性指标
1.净资本额 =∑(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特定长期负债-应承担的资产管理业务浮动亏损 低于净资产的60-70%
2.净资本增长率 =(期末净资本余额/期初净资本余额)-1 下降10%
3.净资本相对指标1:净资本率 期末净资本/期末净资产 低于60-70%
4.净资本相对指标2:净资本负债比 净资本/(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20%
5.净资本相对指标3:净资本充足率 净资本/(自营权益类证券净额+证券包销金额+非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协议规模+拆出资金+买入返售证券+其他风险资产) 15-20%
二、资产流动性指标
6.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高于45-55%
7.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1.2
8.现金流量指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动负债-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 低于10%
三、风险资产规模指标
9.自营证券比例 权益类自营证券成本/期末净资本 大于1倍
10.受托资金比例 承担风险受托资金余额/期末净资本 高于60-80%
11.或有负债比例 期末或有负债/期末净资本 高于10-20%
四、财务绩效风险指标
12.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额/(期初净资产额+期末净资产额)/2 小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或低于同业平均水平
13.营业费用收入率 期末营业收入/期末营业费用 低于1.5
五、资产结构风险指标
14.长期投资比例 (期末长期投资余额—购买国债及金融债余额)/期末净本 高于20-30%
15.固定资本比例 (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余额)/期末净资本 高于30-40%

表3 二级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预警线(区域) 备注
一、承销业务风险指标
1.净资本包销比例 证券包销总金额/净资本 高于60% 监管线为60%
2.净资本单项包销比例 单项包销总金额/净资本 高于30% 监管线为30%
3.承销股票毛利率 承销股票业务净收入/承销股票业务总金额 低于3%
4.项目收入费用率 项目费用合计/项目总收入 高于30%
5.失败项目费用率 失败项目费用/项目费用合计 高于10%
二、经纪业务风险指标
1.市场份额 当期股票基金交易量/两市当期交易总额 低于上年度水平
2.客户保证金挪用比率 挪用金额(含T+O)/客户保证金总额 大于零
3.交易佣金率 当期交易佣金/当期交易量 (1)低于保本点佣金标准;或:(2)低于上年水平
4.客户保证金变动率 期末保证金余额/期初保证金余额-1 低于-20%
5.三方监管风险指标 监管账户资产市值/融资金额 低于120%
6.经纪业务收入费用率 营业费用/营业收入 高于75%
三、证券自营业务风险指标
1.股票自营比例 自营股票成本/净资本 高于80-90%
2.单只股票自营比例 持有单只股票成本/净资本 高于20-30% 监管线为不高于净资产20%
3.单只股票市场份额 持有单只股票市值/该股票流通市值 高于10% 监管线为20%
4.自营证券投资组合的VaR值 Var值 高于净资本的20%
5、自营证券投资组合的压力测试值 ST值 高于净资本的50%
6.自营证券收益率 (差价收入+期末浮动盈亏-期初浮动盈亏)/自营证券投入额 (1)低于资金成本;或:(2)低于市场指数增幅
7.自营证券浮动收益率 单只自营证券浮动盈利/自营证券成本 高于10%
8.自营证券浮动亏损率 单只自营证券浮动亏损/自营证券成本 高于7%
四、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指标
1.受托资产率 期末受托资产余额/期末受托资金 高于70%
2.承担风险资产管理组合的VaR值 Var值 高于净资本的30%
3.承担风险资产管理组合的压力测试值 ST值 高于净资本的50%
4.受托资产市场份额 所管理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的证券的面值/该证券流通总量 高于10% 监管线为10%
5.受托资产增值率 (本期实现增值额+期末浮动盈亏-期初浮动盈亏)/受托资金金额 低于预期收益率
6.资产管理业务总或有损失占净资本的比例 (期末已实现未结算亏损+受托资产浮动亏损+应付客户收益)/期末净资本 高于40%
7.受托资产损失率 (期末已实现未结算亏损+受托资产浮动亏损)/期末受托资产 高于15%
五、资金营运风险指标
1.股票质押贷款比例 期末股票质押贷款余额/实收资本 高于15% 监管线15%
2.资金拆借比例 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实收资本 高于80% 监管线为80%
3.债券回购比例1 债券回购资金余额/净资产 高于50%
4.国债回购比例2 债券融资回购未到期余额/自有债券标准券总额 高于80%
5.现金留存比率 (期末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结算备付金)/期末净资产 低于5%

当然,确定指标体系及其预警界限,难免带有主观意向,需在实践中作进一步检验,并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使指标本身及其预警界限更科学、更合理。
三、财务风险指标的动态监测
证券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基础上,还必须建立风险监测系统, 这样才能完善证券公司的风险量化管理。
(1)风险状态设定:为综合反映风险程度并方便进行处理,可将指标值统一映射为百分数范围内表示的分数值。设定的风险状态有四种,分别用安全、基本安全、风险、较大风险表示,对应的分数范围:0-20、20-50、50-80、80-100,分数值越大,表示对应的风险越大。
具体做法为:对于每一个指标值,根据其在不同风险状态的预警区域上限和下限以及对应的分数段范围,按照线性映射函数:y=a2·[(x-b1)/a1]+b2,可以计算出相应的分数。(其中b1、b2分别表示某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下限及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下限,a1、a2分别为该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上限与下限之差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上限与下限之差,x为风险值,则y即为映射后的分数值。)
(2)风险监测框架:可以设计两个层次的风险监测系统,把一级风险指标作为一个系统,对每项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根据上述映射方法计算每项指标的风险分数值,加权平均后可计算出公司综合风险值;把二级风险指标作为一个系统,数据处理方法同上。公司综合风险值与实时风险值是互补的,前者是定期、静态的、综合的,后者是动态的、具体的,在风险评估和管理上要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