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投资所获利益是否属于法定孶息
你好,不属于。前提必须是有被迫抵押或者质押的情况。
法定孳息是指,银行的利息、房屋的租金等。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一)《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二)《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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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股票收益是不是孳息
股票收益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分红,也就是你说的孳息;一是可流通交易的股票,其价格随着时间产生的价差,可以让持有者获得收益,比如A股票,一年前股价10元,一年后股份20元,持有人如果10元时买进,20元时卖出,即可获得10元收益。
C. 股息属不属于法定孳息
股息不属于法定孳息。
因为股息属于股市收益,股市收益不属于不使用原本的对价,而属于生产经营收益。股市收益和银行存款收益不一样,银行存款所有人把存款交给银行之后就不再使用原本了。
而股票不同,购买了股票后取得股东身份,理论上是在用这些钱参与公司经营。所以存款属于孳息,股票收益不属于。
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
(3)股票基金收益属于孳息吗扩展阅读:
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也有观点认为租金属于经营性收益,不属于孳息。
孳息本为原物之对称.其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时代,最初是指由土地产生的按期供人畜食用之物,例如麦子等。后来,随着法学的日渐繁荣,孳息的含义渐广,不再单指土地的出产物;
还包括依原物的用途而按期产生的各种收益,不仅有植物的果实,而且牛马所生的小犊小驹,甚至是矿场的矿物等均构成孳息。
D. 为什么彩票的孳息为法定孳息而股票的收益却不属于法定孳息
孳息的种类有很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法学理论,彩票属于射幸孳息,而股票收益以及银行利息、投资收益等属于法定孳息,果树结果、牛羊产子属于自然孳息。这是理论上的分类,目的是在处理不同案件时对孳息的归属进行划分,避免矛盾的产生追求公平。
E. 什么是孳息
简单的说 孳息就是原物产生的额外之物 主要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
法定孳息如银行利息、股票收益等
自然孳息如掉落的果实、动物产下的幼崽等
F. 为什么投入股市的收益不属于孳息
股市收益不属于不使用原本的对价,而属于生产经营收益。股市收益和银行存款收益不一样,银行存款所有人把存款交给银行之后就不再使用原本了。
而股票不同,购买了股票后取得股东身份,理论上是在用这些钱参与公司经营。所以存款属于孳息,股票收益不属于。
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
(6)股票基金收益属于孳息吗扩展阅读:
孳息的分类包括:
1、天然孳息
天然孳息(Fructus naturales)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
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英文等拉丁文中孳息的字面意思就是果实,日文的孳息就是汉字“果_”),土地自然生长的粮食、草、树木等植物。
2、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Fructus civiles)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也有观点认为租金属于经营性收益,不属于孳息。
3、孳息率
孳息率也称票息(Coupon rate),指在一定时期内,由资本或本金所产生的收益占本金的百分比,通常时间以年为单位。
G. 孳息和收益的区别
1、孳息是由原物产生的额外收益;利息是由于借出资金而得到的报酬。
2、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利息是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取得的报酬,它来自生产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部分。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
拓展资料
孳息认定条件
第一,在用益物是货币的情况下,由于货币具有“占有与所有同一”的特性,因此,货币的所有权随占有的转移而转移,例如借款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把借款合同利息(法定孳息)的对应概念称为原物,就有些不妥,因为原物早就不存在了。原物与新物是对应的“一对”。此时把货币称为原本,则恰如其分。当使用期届满时,货币的原所有人享有要求返还货币的权利依据,不是所有物(原物)返还请求权,而是债权请求权。
如借款合同之类的用益法律关系,货币作为用益物在交付后虽然转移了所有权,但收受货币的人在经济本质上仍属对他人财产的利用,借用人未脱离对他人财产用益的本质。因此仍认他是用益权人,利息等仍认为是法定孳息。即用益财产只是变换了财产形式的,对价还称为法定孳息。
第二,货币消费后,是相对消灭;其他消费物消费后,是绝对消灭。其他消费物交付后,所有权也发生转移。因此称其他消费物为法定孳息的原物也是不妥的,称原本倒是恰如其分。
第三,在用益物是非消费物的情况下,交付后使用后,除了有正常消耗外,到期是完璧归赵的。例如租赁物就是如此。但用益物相对于法定孳息,本质上是原本。此处,用益物与原本是对同一非消费物不同角度的表述。在学界,一般是把租赁物称为原物的,但这忽视了原物的对应意义(原物对应新物)。
第四,对有体物用益的对价和无形财产用益的对价,皆列入法定孳息。原本可以把无形财产包括进去。对无形财产的用益,是用益权能的让渡,把供他人用益的无形财产称为原本,在理论上是通畅的。如稿费、专利使用费、商标使用费等作为法定孳息均对应原本。如把无形财产作为原物,就会引起逻辑上的混乱。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孳息的产生是基于相关物品的额外收益情况来进行认定的,不同的物品由于不同的孳息产生原因,最后所认定的收益也是不同的,但相关情况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H. 为什么炒股所得不是孳息
你说得对
I. 股票收益是法定孳息吗为什么
股票不是法定孽息。因为炒股”导致货币的升值,不是“以原物供他人利用”的结果。炒股只是把其货币所蕴含的财产价值,转化成了权利,而后又转化回来。因此不属于法定孳息。
J. 股市收益属不属于孳息
股市收益属于孳息,如果是分红收益都是要依法纳税的,如果是二级市场上的买卖暂不纳所得税但要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