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投资违法吗
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投资类型不违法,具体要看你是什么类型的投资。要确保投资的渠道和方式合法,项目要真实。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
并且金融投资是无法保证收益的,收益和风险成正比,高收益代表高风险,低风险的就只能带来低回报。如果保证收益,你可以尝试保险公司的理财险,比如你现在每年买1万元的理财险,买10年,等50年后,这10万变成30万全数返还。你也可以将钱存入银行,最好是死期,这种是利率最大的。同样可以保证收益。
资料拓展:
金融投资也就是常说的证券投资,是个人或者是公司通过进行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来实现收益的一种投资活动,这名称本质上说即是一个领域又是一个投资的方式。在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这种投资方式已经成为了国家的最基本投资方式。金融投资可以实现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于社会的闲置的资金可以提供转化为实质生产的投资资金,是进行再分配资金的重要的渠道
1.平台资质:查证平台是否正规,基本信息披露是否全面标准,注册资金多少,背景是否雄厚,是否有政府支持,能否在政府权威网站上查询到;主要股东、法人代表等背景资料信息查证。
2.托管要求:是否有托管机构,资质是否合格规范。要知道P2P为何跑路那么多,就是没有正规托管机构,钱在老板那里,出事后能不跑吗。
3.风控要求:平台是否搭建完备的风控体系。
4.合同要求:是否有签署正规的投资合同文件,真实的电子签名。若是电子合同必须能够下载打印,并与平台相关产品内容一一核对,截图保存。如出现维权事件,可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❷ 我想成立一家专门做股票投资的公司,这合法吗
我想成立一家专门做股票投资的公司,如果营业执照齐全是合法的。
1.股票投资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而且要求比较高;
2.成立股票投资公司需要证券从业资格证;
3.一个人很难成立股票投资公司,基本上需要一个团队。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越来越好,股市也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股票专业性非常强,拥有专业知识的人在股市非常吃香。很多人想自己成立一个股票投资公司,这个想法其实非常好,但是要操作起来还是比较困难。开立股票投资公司门槛还是比较高,需要证券从业资格证,需要相关部门的专门审批,基本上成立股票投资公司的都是一个团队,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一个人要成立股票投资公司其实非常难。
三、成立股票投资公司要注意什么
现在是大数据时代,证券犯罪已经很容易找到蛛丝马迹,成立股票投资公司一定要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分开,否则很容易触犯法律。
没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就没有资格从事证券业务,如果成立股票投资公司,就是违法行为。
❸ 股票配资公司是合法的吗
如果合同合法、资金来源合法、合法,那么理财杠杆合法。杠杆炒股是“场外理财融资”,是指在证监会、银保监会没有批准的情况下,杠杆方私下与理财投资人约定,借款给投资人炒股。
证券,本质上属于民间的一种。而民间行为则是合法、有效且受法律保护的。
❹ 借款炒股是否违法
借款炒股不违法。股市借贷俗称“借钱炒股”,是指股民向他人或券商借入资本金用于操作股票,个人承担盈利和亏损,一般为保证金形式,而向他人或券商支付相应利息的模式。目前,股市借贷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券商融资,另一种民间借证券账户中的钱炒股。
效用优势
与券商的融资相对比
1、没有门槛限制。目前券商融资融券业务有着高标准的门槛,要求投资者最低资金限额50万元,这将广大散户排斥在外;股市放贷可使散户轻易筹集到更多的资金用于股票投资。
2、杠杆比例大。融资融券的效力就在于杠杆比例的放大。目前券商的融资保证金比例为60%,保证金账户为股票其价值只能折算60%,也就是100万元的股票,只能融资100万元炒股,杠杆比例为2倍;然而,民间股市放贷的融资比率可达3~9倍,并且资金都在一个证券账户里,方便操作。
3、标的股票没限制。目前券商的融资,选择的标的证券只限于范围确定为与上证50指数成份股与深证成指成份股范围围相同,共有90只股票入选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民间股市放贷只要不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ST股票都可以操作,股票操作的余地很大。
4、交易费率低。目前券商的融资,证券账户的交易佣金率固定为2.8‰;民间股市放贷的交易佣金率通常为1.5‰,融资金额大可能会降低不少,这种交易成本相差很大。对于习惯短线投资者而言,一个月10次单边交易,就相差1.3%的成本,这样就不会计较融资利息是民间的2%还是券商的0.8%了。
5、借贷时间灵活。目前券商的融资,最短3个月,最长6个月;民间股市放贷可以是一个月,(很少的公司这么做),最长可以是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6、平仓机制灵活。目前券商的融资,其平仓线比较高,为借款额的1.25倍就平仓,并且是电脑系统自动卖出;民间股市放贷可以到借款额的1.1倍才警示平仓,如若不能补充保证金,可以协商先根据所剩保证金按照9倍留存配比资金,其余资金转出帐
(4)股票金融属于违法吗扩展阅读:
【操作流程】
股市借贷需要股民有一数量的保证金,现行方式一般为三倍融资,即股市融资30万元操作,必须要有保证金10万元,共计40万元可用于股票投资。
借贷双方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协议规定了借贷期限、利率及平仓线。证券账户必定是出借方开立的证券账户(问,腰酸呜呜似淋儿爸淋爸爸)。
股市借贷一般按年或按季放款,部分实力公司也有尝试按月甚至按日借款的(正标投资就有按月和日放款)。
目前,民间股市借贷尚处于初级阶段,金融发展比较成熟的地区也不具规模,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城市多为私募公司募集资金方式为主,面对普通股民投资者,以股市名人谭正标(股民英雄、股民思想家)旗下的武汉正标投资公司信誉最佳,有名人诚信保障。
❺ 贷款10万炒股算违法吗
如果投资者是通过银行途径贷款10万,再进入股票市场交易,则算违规行为,因为银行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用于赌博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途径及国家监管部门禁止进入的领域,如:股票、债券等投资。
拓展资料
一: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二:小额信贷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三: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一)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二)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❻ 股票融资是什么股票融资合法吗
所谓股票融资,就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
进行股票融资,最关心的可能也是融资炒股究竟合不合法?做过股票融资的朋友也都知道,融资炒股所签署的合同是个人对个人所签署的。在整个合同上股票融资是不出现股票配资公司的任何字眼。合同的签署人一般都是那些股票融资公司的负责人或法人。
向不特定公众发行股票(即上市)融资是要经过严格审批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只是一种企业股权结构形式,也要遵循法律规范。
其实股票融资所签署的合同,属于一种民间借贷。而作为民间借贷行为是合法的、有效的且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历来有之,不违法。
真正做股票融资的公司或者个人是不存在卷款跑的这种情况。因为对于股票融资的出资方而言,一般都是收取一定的月息,即是获得一个长期稳定的固定投资回报且风险较低。按照这个月息来计算,股票融资的投资回报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远远高于客户的自有资金总额:例如,以月3%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来算,客户1万自有资金,配资4万,每月的费用是1200元,一年既是14400,超过客户自由资金的1万的数额。
也就是说,只要融资炒股的客户在操作成功且不断续签合约的情况下,股票融资公司可以获得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将远大于“携款潜逃”而获得的资金收入。前者是获得稳定回报且风险较低,而后者触犯法律将不仅面临牢狱之灾甚至牵涉家庭和亲人。所以对于股票融资公司来说,完全没必要用涉嫌欺诈的手段冒险触及刑法。
❼ 股票融资合法吗
股票融资是合法的。
聊到融资融券,估计许多人要么不是很明白,要么就是不搞。今天这篇文章的内容,是我多年炒股的经验之谈,尤其是第二点,干货满满!
开始测评之前,我就来和大家讲一讲这个超好用的炒股神器合集,感兴趣的话,可以戳进下方链接看看哦:炒股的九大神器,老股民都在用!
一、融资融券是怎么回事?
谈到融资融券,首当其冲我们要认识杠杆。比如说,原来你的资金是10块钱,而自己想要的东西需要20元才能买,我们的钱不够,需要借别人的,这借来的钱就是杠杆,融资融券就是加杠杆的一种办法。融资,顾名思义就是股民向证券公司借钱购买股票的行为,到期将本金和利息一同还了就行,融券可以理解成是股民借股票来卖的意思,一段时间按照规定将股票返回,支付利息。
好比放大镜是融资融券的特性,利润会在盈利的时候扩大好几倍,亏了也能把亏损放大很多。所以融资融券蕴含着特别高的风险,如果操作失误极大可能会产生非常大的亏损,对投资者的投资水平会要求比较高,不让合适的买卖机会溜走,普通人要是想达到这种水平是比较困难的,那这个神器就特别推荐给大家,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来判断什么时候买卖合适,好奇的朋友不妨点击下方链接:AI智能识别买卖机会,一分钟上手!
二、融资融券有什么技巧?
1. 利用融资效应就可以把收益给放大。
譬如你现在有100万元的流动资金,你认为XX股票不错,就可以使用你手里的资金买入股票,然后再将其抵押给券商,接着进行融资买进该股,一旦股价上升,将获得到额外部分的收益。
就像是刚才的例子,如若XX股票带来5%的涨势,历来收到的钱只有5万元,但通过融资融券操作,你就可以赚到更多,但也不能高兴的太早,如果判断有误,亏损肯定会更多。
2. 如果你投资的方向是稳健价值型的,感觉中长期后市表现喜人,通过向券商融入资金。
融入资金就是将你做价值投资长线持有的股票做抵押,进场时,就可以免除追加资金这一步,将部分利息回报给券商即可,就可以把战果变得更多。
3. 行使融券功能,下跌也能使大家盈利。
简单来讲,比如某股现价20元。经过多方面分析,能预测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这个股有可能会下跌到十元附近。则你就能向证券公司融券,接着向券商借1千股该股,紧接着就能以20元的价钱在市面上进行售卖,得到资金2万元,而当股价下跌到10左右的时候,那么你就可以以每股10元的价格,又一次的买入该股1千股,然后给证券公司,花费费用是一万元。
那么这中间的前后操作,那么这价格差就是盈利部分。肯定还要付出在融券方面的一部分费用。通过使用这种操作后,如果未来股价不仅没有下跌反而上涨了,就需要在合约到期后,用更多的钱买回证券,还给证券公司,然而酿成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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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股票金融诈骗的规定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股票金融诈骗的有关规定在刑法一百九十七条,其对有价证券的作了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❾ 炒股算不算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二、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三十六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九十七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从业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下五种方式炒股是非法的:
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并购对象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
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集中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行为;
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以以下五种方式炒股是非法的:
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并购对象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
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集中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行为;
与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织的新三板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集中资金、持仓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