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交所投教】关于创投基金减持,您需要了解的10个问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规定,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适用一定比例限制。
⑵ 基金从业考点: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试真题答案涉及考点回顾
组合型选择题: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创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指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
Ⅰ.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Ⅱ.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成立不满60个月
Ⅲ.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根据经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不超过2亿元
Ⅳ.截至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Ⅲ、Ⅳ
答案:C
解析:第三条创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指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一)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成立不满60个月;(二)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截至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真题考点讲解: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
第三条:创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指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
(一)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成立不满60个月;
(二)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截至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11月基金从业资格《股权投资基金》考试真题考点: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基金从业考试技巧、考试内容等,欢迎及时在环球青藤网校进行查看!
⑶ 减持新规出来后,哪些最受益
一、VC面临系统性机遇。
在减持新规中,明确提出讲给创投基金政策优待,基金减持待遇将与其持股期限成反比。
目前市场主流资金追逐后期项目时,大量有潜质的中早期项目面临缺乏资本关注甚至无人问津的局面,此时对于从事早期投资的VC而言,有大量优质项目可挑、极大的议价优势与控制力优势。
二、产业基金将重新活跃。
上市公司由于再融资渠道收窄、减持受限等原因,获取资金的成本和难度将提升。因此,通过产业基金来进行布局和投资将是一种综合成本与效率而言较优的模式。
由于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新政的限制,上市公司不谋求产业基金的控制权才会是更优的选择,这对于有着募集渠道优势的机构而言,将是系统性的重要机遇
三、基本盘强大的上市公司或成举牌主力。
事实上,这一趋势的确已经开始了,大量业务衰退的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实控人转让其控制权或被其他上市公司举牌。
在炒作失效后,实业经营能力将成为市场衡量上市公司价值的基本出发点。
那些行业前景好、管理层经营能力强的上市公司将得到更多资金青睐,也就更容易通过收购或举牌来控制或影响其他上市公司
另外,这个减持规定给了聪敏的投资者抽身的机会,延缓下跌时间,改变不了高估值的股票估值回归的必然。
减持规则对非公开发行股份提前动手了,大宗交易接盘的要六个月后才能卖,意味着大宗交易这一块如果不是为了长期投资基本不会有资金接盘了,那么要减持的股份只能直接往二级市场怼。
而且针对非公开发行持有的股份,竞价减持90天内不能超过总股本1%,且一年内不能超过其持股总数的50%。
假设一个定增基金持有某上市公司4%的股份,一年内只能卖掉2%,且这2%如过果是竞价减持,至少要180天,也就是半年。
如果从时间周期里面说,定增基金都有严格的退出期,只会强化各类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必须着手从现在谋划好出货周期,反而激化减持意愿,以免到时候资金出现缺口而无法调剂。
接下来,如你所见,密集的减持公告如烟花绚烂。——检验真金白银的时刻到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股价估值太贵了就会争先卖出,下跌是迟早的事情,聪敏的投资者应该趁机尽早认错止损出局,拿着垃圾股的命运就是下跌再下跌最后退市。
相反,如果估值足够便宜,大家买还来不及谁还想争先恐后卖呢?
专业投资者者最核心的工作是定价,即判断一个股票大体应该值多少钱,而股价何时涨跌那是没人知道的(除非你去操纵市场)。
投资者如果没有定价能力,盲目买股票代价会越来越大。市场到了要相信社会分工,要相信专业的价值的时候了
⑷ 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受让方受让的股份是否需要锁定6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四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投资的早期企业、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受让方受让的股份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款“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的规定,即无需锁定6个月。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⑸ 今天创投基金减持新规利好劵商板块吗
创投基金减持新规划利好的商圈板块。
⑹ 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启动,利好什么
我国的实物分配股票试点正式启动,这次试点的工作也有助于提高私募股权的。创投基金的推出效率,同时也能够有效的解决管理人和出资者所持有的减持股票在价格上和时点所产生的分歧,能够进一步的有效完善规则。同时能够更好的扩展推出渠道优化整个行业的发展环境,也会让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同时也将私募的股权创投机构逐渐完善和发展。
而这次实物分配股票时间启动之后,对市场也会产生积极影响,因为在拓宽退出渠道更加多元化,也能使行业的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同时也是有利于私募股权的推出,能够更好的分散持股比例,从而使股价受到更小的影响,这对投资者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价值,而且通过推进私募股票基金,也能够使实体经济发展更加完善。
⑺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上证发〔2020〕14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2018年3月2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9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详见附件),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并自2020年3月3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二_年三月六日
⑻ 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启动,将会带来哪些利好
为开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退出渠道,证监会再次“大动作”,启动了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向投资者实物配置股票的试点工作。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配置股票的试点工作,也是证监会推动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展环境、支持行业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的又一重要措施。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环境不断改善,股票实物配售试点工作的开展将对市场产生积极影响。在分配实物股票时,要考虑LP持有的基金份额对应的价值如何计算,这关系到管理人报酬的提取。
⑼ 持股多少减持需要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因此,基金减持公司股票达到上述条件时,需要进行公布。
拓展资料:
国家大基金减持意味着什么?
基金减持意味着要将基金持仓中的股票卖出,而基金持仓的占比通常比较高,因此当大基金宣布减持的时候,股价中短期内下跌的概率大。
比如说:在2021年1月份的时候,国家大基金宣布减持兆易创新、安集科技、晶方科技等股票,虽然每只股票减持的比例不超过2%,但宣布减持至今几乎都处于震荡下跌模式。
一般来说,国家大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会全部减持,如:安集科技公告称,国际大基金计划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06.22万股。
因此即便被大基金减持并不代表股价会一直跌跌不休,期间依然有反弹的时候。一些优质的公司被基金减持后,股价下跌,对其他机构和投资者来说,增加了投资机会,因为给了他们一个低位建仓的机会。
对于一些创投基金来说,进行减持还存在以下的规定: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投资期限不满36个月,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投资期限不满36个月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⑽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根据《细则》第三条规定,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一定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