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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自家股票被罚

发布时间: 2022-05-07 00:50:51

❶ 在上市公司上班,和普通股民一样买卖股票,请问买自己公司的股票犯法吗

这不犯法呀!在法律上,你只要没有涉及商业秘密且不是通过非法渠道去谋取不正当利益就没事的~ 安啦~

❷ 控股股东违规买卖股票被罚六个月不允许买卖本公司股票 对股票会有什么影响

控股股东有可能进行内幕交易或恶意操控股价,会造成股价异动,跟风者很容易上当。

❸ 控股股东违规买卖股票被罚六个月不允许买卖本公司股票 对这支股票会有什么影响 请懂的回答

短期有影响,但过后人们会忘记了

❹ 公司法人可以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公司法人当然不可以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不了解金融不了解公司体制的人,可能不能理解公司法人是什么东西。首先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具备以下几个特点是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并且要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具体规范要依据《公司法》。而我国的公司法人也分为两个基本大类,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另一个则是股份有限公司。既然是依法设立的组织形式,那么在有些事情上就要依法办事,许多事情不能干。

❺ 公司员工为什么不可以买本公司的股票

对于普通员工,他们可以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的股票。 如果员工知道内幕信息,就不能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个人从事内幕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定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
一.第七十三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二.第七十四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因在公司任职而能够获取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因法定职责管理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人员; (六)保荐机构、承销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三.第七十五条
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未公开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为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化; (五)抵押、出售或者报废公司主营业务资产一次超过资产的30%;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收购上市公司的相关计划;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信息。第七十六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披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❻ 公司高管买卖自家股票有限制吗

他们利用优势从事证券交易,势必较其他投资者有更多获利机会,就可能使其他证券投资者受损,破坏市场的公平性。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属违规行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向交易所申报持股变动情况,《证券法》明确规定,禁止包括上市公司董、监事在内的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❼ 上市公司董事长操纵自家股价获利8500万,证监会是如何处罚的

证监会对他的处罚是处于5.1亿元的处罚,而这个处罚是根据他获利8,500万元人民币,没一罚5的一个处罚,而这也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也给广大公司一个不要以身试法。而这件事情是证监会公布的,2020年典型违法案例中的一起。证明被罚款的董事长是浙江温州人,他在2011年的时候就已经控制了该公司的股份成为该公司实际的控制人,而在2014年到2015年。这时候他们就被证监会进行了行政处罚。因为他们涉及操盘手操纵公司的股价而受到了证监会当时的调查。

其实只要上市公司没有好好经营做非法的道路,不从事自己的主行业的话,那么最后没落是迟早的事情,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未被抓到了,其实在2019年的8月份,最高院和最高检都发布了,对于操纵市场的司法解释,而这个司法解释是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对操纵市场的犯罪的一些构成要件和他们的量刑标准都有一个详细的细化和详细的明确,这样的话就可以通过刑事责任来追究操纵股价的人,也让他们付出了高昂的成本,进一步维护了我国的证券市场秩序。从而给大家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

❽ 关于股票的基本问题

第一个问题:

如果一只股票大跌30%,也就意味着这家公司的总市值蒸发了30%。
至于有没有人赚走了这个钱,赚走了多少,取决于下跌过程的成交情况。

举例:某股票总股本1亿股,连续3个跌停,从10元跌到7.29元,跌幅27.1%。股票总市值从10亿元下降到了7.29亿元。

第一个假设:假设3个跌停板上成交量很小,每个跌停板上都成交了100万股。那么也就是说第一个跌停板上成交了900万元(10*0.9*100万股),第二个跌停板上成交了810万元(9*0.9*100万股),第三个跌停板上成交了729万元(0.81*0.9*100万股),三个跌停板合计成交2439万元。

也就是说,这个股票的总市值蒸发了2.71亿元(10-7.29),只有2439万元钱从这次蒸发过程中流出。其他的全都是无影无踪地蒸发了。

第二个假设:假设3个跌停板上成交量很大,每个跌停板上都成交了5000万股。那么也就是说第一个跌停板上成交了4.5亿元(10*0.9*5000万股),第二个跌停板上成交了4.05亿元(9*0.9*5000万股),第三个跌停板上成交了3.645亿元(0.81*0.9*100万股),三个跌停板合计成交12.195亿元。

该公司总市值从10亿元下降到7.29亿元的过程中,三个跌停板成交了12.195亿元,换手率121.95%,充分的换手,有4.5亿元在9元成功出逃,4.05亿元中在8.1元成功出逃,这意味着在下跌的过程中(市值蒸发)有人成功赚钱走人,而又有很多新人勇敢地接棒,成为被套牢一族,接力棒传递了过去。

结论:市值肯定是蒸发了。但是在蒸发过程中有人欢喜(成功出逃)有人忧(没有成功出逃的以及新进入被套的)

第二个问题:

董事长可以买卖自己的股票。
但是
(1)重要的时期不可以买卖。比如有重大事项披露前,公司披露年报或者中报前等等。
(2)董事长在公司上市的第一年不能卖出股票
(3)董事长不能买入股票在六个月内卖出,也不可以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买入。

结论:董事长可以买卖自家股票,但是不能自由买卖,有规则限制。而且最重要的,不能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