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又有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吃罚单!券商副总监7年赚5500万,会被如何处罚
应该会把他们把赚的钱全部交出来,然后再处一定金额的罚金。
一,从业人员违规炒股,7年赚5500万。
因为非法营利的数字实在是太巨大了,所以说他的想法也是相当的严重,按照正常的操作,非法盈利的这5,500万元肯定是要归还的。然后会根据非法营利的金额再去设定需要赔偿的额度。其实是非常划不来的,被抓到之后需要把赚的钱全部交上去,还要再缴纳罚金。你以为只是罚钱交钱的问题吗?啊,这件事情解决之后,他还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还需要坐牢。工作也丢了,赚的钱全部还回去,还要在监狱接受改造。这也是证券行业的又一次警钟。
2. 证劵交易中对违法行为有什么处罚
第一百九十一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十万元以上
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给其他证券承销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一)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
(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三)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
3. 证券公司客户经理推荐股票给股民是违法的
第一、如果他推荐股票的时候直接使用“买入”一词的话是绝对不允许的,证监会严令禁止的。就算有咨询资格也不行。看那些证券研究机构都不允许直接唆使客户买入某股票。一般按照推荐评级。
第二、如果他使用的是“推荐”或者“关注”这些模拟两可的词语的话,最多受到公司内部的责罚或者是行业规则处理。
第三,想要赔钱的话,肯定要走法律途径进行索赔。因此必须具备确凿的证据,也就是直接用“买入”提示。不过胜算比较低。如果他是直接操作账户的话,那么就好索赔了。
第四,最好和他私下商量一下补救方案,争取和解。他也怕闹到证监局去,如果事实成了受到的处罚是相当严重的,可能断送职业生涯。因此有很大的周旋空间。
4. 证券公司投资顾问能自己交易股票吗
首先明确的说,中国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严股票交易。
其次也明确的规定证券从业人员禁止代客理财。
最后一点就是报道出来老鼠仓的证券人员,几乎没有人是赚钱的。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他要是能赚钱,他还做办公室做投资顾问,业绩考核那么严厉,压力那么大,他早辞职自己开个账户,自己赚钱了。
纯手写,望采纳,谢谢!
5. 证券公司员工炒股被发现了要拘留吗
证券公司的员工身份比较特殊,员工炒股不太好,关于证券公司员工炒股被发现了要拘留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总称,也有专门的种类产品,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在证券公司上班的工作人员要注意避嫌,尽量不要炒股。其次,证券公司的员工炒股,如果被发现了是不会被拘留的,但是要被罚款。根据法律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买卖股票,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最后,如果是一般的炒股行为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投机取巧,涉嫌金融诈骗的话,肯定是要被警方依法拘留的。
一:证券从业人员不能把消息透露给别人,而且自己本身也要注意。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总称,也有专门的种类产品,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在证券公司上班的工作人员要注意避嫌,尽量不要炒股。
关于证券公司员工炒股被发现了要拘留吗?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进行留言。
6. 证券公司员工如果炒股被发现的话,会被拘留吗
对于有一些证券公司的员工来说,他们也会想要在私下进行系列的炒股,但是毕竟他们也了解这样的一个市场行情。而且他们也是属于内部的员工,这个时候他们如果一旦炒股被发现的话,也是要进行一系列的罚款的。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们会发现有一些人他们想要了解,对于这样的一些证券公司的员工,如果炒股是不是需要拘留?对于这样的问题来说,虽然说不用拘留,但是需要去对他们进行一系列的罚款。
而且这样的一个罚款的金额要根据他们自己炒股的一些份额来进行计算的,所以对于我们自身来说,如果是一个股票工作人员的话,就需要去自己避免这样的一系列的问题。毕竟对于我们自身来说,健康问题才是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我们自己因为这样的一系列炒股的问题,丢失了我们自己的工作的话,对于我们来说也是非常的得不偿失的,而且这样的一系列的炒股也会给我们自己造成非常大的影响,我们在从事这样的一个工作的时候,就需要去遵守纪律。
7. 证券公司可以从事指导客户买卖股票并收取报酬吗
<strong>不可以的,算违规违纪。</strong>
证卷公司如果给你买卖股票,那就是严重违规违纪,要赔偿你的所有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8. 证监会怎样如何查处从业人员买卖股票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
一、《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二、国家规定不能买卖股票的人群:
1、证券从业人员
2、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3、现役军人
以上人员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3.第三十六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九十七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从业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