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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对股价

发布时间: 2022-10-11 17:29:56

⑴ 刚刚,红星二锅头也要来A股了!消息发布前,重组标的提前涨停

以前都喜欢收购互联网,现在白酒受欢迎!

牛栏山二锅头在A股上市了,红星二锅头也要来了。11月24日晚间,大豪 科技 发布公告,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的资产,其中就包括红星股份(红星二锅头公司)股权。

大豪 科技 公司股票自11月24日起停牌不超10个交易日。

大豪 科技 拟收购红星二锅头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豪 科技 将直接和间接持有红星股份100%的股份。

11月24日晚间,已经停牌一天的A股公司大豪 科技 发布公告,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一轻控股持有的资产管理公司100%股权和京泰投资持有的红星股份45%股份,公司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

一轻控股100%控股的一轻资产管理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是履行离退休管理服务、代管非主业企业股权职能。一轻控股拟将酒类、食品及饮料等主业相关资产进行整合后注入资产管理公司,并将资产管理公司现有职能剥离。

相关资产注入资产管理公司后,资产管理公司将以酒类、食品及饮料等相关业务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红星”品牌系列白酒,“北冰洋”品牌系列饮料产品,“义利”品牌系列食品等产品。

一轻控股直接和间接控制红星股份另外55%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红星股份100%股权将注入上市公司大豪 科技 。

红星股份主要产品包括红星”品牌系列白酒,大众所熟知的红星二锅头,正是红星股份公司的产品。

根据官网介绍,红星股份始建于1949年5月,前身为华北酒业专卖公司实验厂。作为北京地区第一家国营酿酒厂,红星全面继承二锅头酒传统酿造技艺,生产出第一批红星牌二锅头酒。

经过多年的发展,企业形成了以“红星”为主,“古钟”和”六曲香”为辅的品牌架构,打造了“红星二锅头”清香系列、“红星百年”兼香系列两大主力产品线。

还有北冰洋汽水、酸奶、面包一起上市

本次注入的资产,除了红星二锅头,还有老北京们熟悉的“北冰洋”汽水,“义利”品牌系列食品等。

在某电商平台的北冰洋义利食品店,可以看到北冰洋的汽水、北冰洋酸奶、义利的面包、饼干等休闲食品,这些食品都很北京。

在本次交易当中,收购资产作价尚未定下来。

此外,大豪 科技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大豪 科技 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

逾亿资金突击拉涨停:公司称未发现内幕交易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前,11月23日大豪 科技 股价提前拉升涨停。大豪 科技 最新收盘价8.69元,总市值80.5亿元。当天成交额1.03亿元,较前一个交易日明显放大。

大豪 科技 表示,经公司初步自查,未发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对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将对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此外,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牛栏山二锅头股价两年半狂涨 5 倍多

二锅头是北京的白酒,京韵十足。目前红星和牛栏山是比较知名的主要二锅头品牌,牛栏山已经在A股上市,A股名称为顺鑫农业。

在某电商平台搜索二锅头,出来的主要也是红星和牛栏山,从价格来看,红星二锅头高于牛栏山二锅头。

43度750ml的红星二锅头,一箱6瓶241元,每瓶价格40元。

而46度500ml的牛栏山二锅头,一箱12瓶115元,每瓶价格不到10元。

不过,从评价数量来看,牛栏山远高于红星。

以牛栏山二锅头白酒为主要资产的顺鑫农业,最新市值为448亿元,并且从2018年2月股价底部,到2020年8月底高位,2年半时间顺鑫农业股价暴涨超5倍,也是最近几年的大牛股。

⑵ 内幕消息有购买股份多少的限制吗

内幕消息有购买股份多少的限制,一般是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52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自查期间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表》。经公司核查,附件中所列的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其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的自行判断和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其买卖期间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个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最多可以持有的股份和限制为:
1、个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最多可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票股份理论上是没有限制但是一般持有该公司5%以上时,再买入或卖出时,必须发出公告。
2、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3、证券交易市场也称证券流通市场(Security Market) 、二级市场(Secondary Market)、次级市场,是指对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在二级市场上销售证券的收入属于出售证券的投资者,而不属于发行该证券的公司。
只是在持股比例低于30%以下可以在二级市场直接购买,超过30%的持股比例再需要通过要约方式收购。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股东如果持股比例到5%以上,需要按照规定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的股票。并且,之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5%,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该股东持股比例达到30%以上,而继续增持该上市公司股票的,则需要通过向股东发出要约的方式进行收购。


⑶ 个人有1000万资金随意买卖股票算恶意破坏市场吗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答案,在股市不是有钱就可以随意任性的,个人用1000万随意的买卖股票肯定是算破坏市场的,如果你不想定为恶意破坏市场行为就要合法合规的操作。

因为个人有1000万在股市里面确实有一定的分量,如果同时间买卖操作的话对于股价是有不同的影响力度。假如是小盘子有1000万资金进入可以把股价推动到涨停或者跌停,从涨停到跌停,从跌停到涨停的现象。

但1000万进驻超级大股股的话,股价影响力度不大,但是还是存在有一定的波动。而如果你每天频繁而随意的在股票市场任性自导自演,相信不用多久就被管理层因涉嫌操纵股价被冻结被处罚。

举例子:

某只小盘股票3元股价,假如你先用100万推高涨到3.1元,随后200万推高涨到3.2元,300万推高涨到3.3元;推高股价,随后用打压下去,再度去低吸,也就是这样进行对于一只股票拉高后逢高出货,随后又打压股价到低点,再度低吸推高股价;就这样频繁操作的话,已经就是操纵股价获利,一旦被监管层查到就是涉嫌操纵股价,面临巨额罚款。

通过这个例子就是已经充分说明你这个1000万资金也是不能随意买卖股票的,总是在自导自演的行为,这种肯定就是属于操纵股价了;只有你这1000万要在合规的前提之下去参与股票的买卖,这样是不会引火上身的。

所以这1000万资金在股市如果你不把握好买卖交易尺度,随意而任性的去买卖,很容易出现违规,操纵股价,扰乱市场等违规行为,所以希望你要知晓股市有股市的制度与规定,一定要遵从股市制度的前期之下合法合规的做个股民投资者。

1000万资金,说句不好听的话,随便买不会对资本市场有太大影响,因为1000万太少,压根掀不起多少风浪。目前A股市值最小的股,流通市值有4.82亿,一天能成交1000多万。如果,你买入,那么结果是直接涨停,涨停后,成交量就不是1000多万了,因为股价涨停,很多资金就来了,那些不看好的资金会卖出,你有多少资金接盘,1000万,毛毛雨而已;

如果连最小的股,你都无法为所欲为,那些市值几百亿上千亿万亿的,你1000万砸进去,也就一点点水花而已,还操纵市场,你有这个能力吗?


其实目前被监管,主要是盘口恶意的操纵股价,比如你集合竞价的时候挂单又撤单,引诱其他资金操作,且是多次,迹象明显,则有可能会被盯上,注意,要多次这么做。如果你看好这家公司,直接买,不算操纵股价,其实吧,你炒股,也是想赚点,瞎搞亏的面大,难道你跟钱有仇吗?大家认为呢?

1000万元的个人资金对于个股尤其那些中小创题材股还是有点影响力的,也已经能够触发沪深交易所大额交易的监控,但只要你正常买卖,就不属于恶意破坏市场的范畴。个人1000万操作资金什么情况下会涉及恶意破坏市场秩序被罚呢?——

如果在熊市中后段,市场人气低迷,一些股票全天候的成交额只有几百万元,你熊市敢投1000万元也许都可以拉涨停板了,但是放在如今起势的市场,1000万元的资金也就算一个大户罢了,起不了很大的波浪,也就难以触及以资金优势实际操纵市场的范畴,如果是恶意破坏市场秩序也只能是一种情况:

虚假申报操纵,即随意且频繁的做挂单、撤单操作,并不实际成交,但是构造虚假申报买一-五、卖一-五的单子诱导散户、跟风资金操作。这是有先例的,在近年来已经有多例虚假申报操纵被证监会处罚,比如沈昌宇操纵市场案、陈国生操纵市场案、苏颜翔操纵市场案,在去年福建宁德有个阮姓股民起诉安徽证监局以及证监会一审败诉,正是源于其频繁申报撤单涉虚假申报操纵最终被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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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就个数不算大,买小盘股票可以引起分时图中几分钟的波动。就种在盘面中就是“异动”!

如果没有反续资金的话,几分钟后就会因抛压过重而导致股价再次回落。

然后,你的这笔资金就会被我们发现。我们会判断你资金是否会很随意的进出,是否会打乱我们的节奏。

如果判断为随意性大的,我们会改变策略。有时间的话,先把你这笔资金先打掉。

如果判断为有意跟我们抢筹,那就要看我们操作到什么价段了。

因操盘信息泄漏,跟我们抢筹码多了去了。1000万我们会当一回事的,你放心!

最后说一句,“内幕消息”会有,而且也是真的。但不会因为消息准确,你就能拿大量资金去跟。因为你的钱是“游资”,没赚到点位就开始抛,我们怎么吃得消。所以我们根据资金量的大小会改变计划。给你消息的人是真人,它也没说假话,但是它可能成为我们的一颗“弃子”。让它继续根据之前的计划做,让另外一组……(此处省略100个字)

所以,为了股市的 健康 发展,请不要乱来!资金量大的,想赚钱的钱可以给专业机构操作。

个人观点,不作任何推荐!

说实话,我看了多数人的回答,根本没有具体体验过1-2000万当日买卖的情况,都是臆想的答案,我告诉大家:1000万资金随意买卖,分为正常交易和恶意操纵两种,后者会被“监管”或者“窗口指导”,前者不会!

而所谓的恶意操纵股价指的是你主观故意且造成了股价的大幅波动或者频繁的反向波动,或者频繁利用资金大进行委托—撤单,不断重复“委托-撤单”,明显带有恶意和操纵股价的主观故意和客观结果。或者在缺乏成交的情况下,你打高(或低)很多价位造成股价上涨(或下跌)后马上反向交易,则被认定为操纵股价行为。

我和朋友都有1000万以上的资金,我属于谨慎型,一般买卖会考虑对手盘的情况,比如,我也有过一天买卖1000-2000万以上的情况,都会选择个股成交超过2亿以上的个股进行操作,一来,考虑对手盘的情况,不会我要买够1000万股价会波动很大但是我却需要持续提升买入价格成本,反之,当我要卖出时需要往下砸很大的价格才能成交。我属于极力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相信多数大资金都和我一样,会考虑个股的流动性和交易的对手盘——毕竟,我是为了买入或者卖出要成交而不是为了股价要大涨还是大跌——如果你的筹码不占优势,拉高买入价对自己毫无好处。

而我的朋友,交易金额大的往往超过2000万,他和我最大的不同在于他有很多资金跟随,他也在社交软件里发布操作建议(而我一般只分享个股的基本面的看法,不愿意推荐或者建议操作,以避免违法),这样,他的买入和卖出就影响了一个个股的走势。

比如,他2000万的日成交金额,却会去交易一个每天成交在2-3000万元的个股,比如前期他一直参与三全食品,而每天的成交金额都很大,三全食品日成交却只有2-3000万,还有一个4-50元的交通智能公司,每天成交才1-2000万他却每天几百万进出甚至千万进出。

后果是什么?就是被警告和监管。所谓的被警告,就是接到证监会或者交易所电话警告,尤其是他还会在竞价(早盘和尾盘)中打高或者打低竞价,直接影响股价并带有影响股价的主观故意。被电话警告之后他只能将资金转移到另一个券商,并且参与的资金在一个个股上减少到2-300万。

而有一次他电话我,说300万的买卖都接到监管电话,我说,你太影响股价了,而且带着蓄意和主观故意,特别是打高很多价位或者打低很多价位。我一般是看买卖委托有没足够我成交的委托才会考虑进行交易。而他是直接打高或者打低,就为了成交或者和别人硬干。这种带着主观故意且造成股价的瞬间或者持续大幅波动,尤其是反向的波动(比如打高股价上涨然后打底股价下跌)会出现马上账户被冻结并且要求地方证监局面谈的严重情况发生。

如果电话警告或者当地证监局要求面谈你不配合或者依旧我行我素,等待你的就是直接被冻结账户然后进入司法程序。

1000万在股市里最多也是一个“大虾米”,谈不上操纵市场,因为根本没这个体量!就算是操纵个股来说,1000万也是太少了,所以不要异想天开了!

那些能够操纵个股的主力和机构,手里握着的也都是几十亿的资金体量,所以1000万对于个股来说都是不达标的,更何况是市场呢?

记住,目前的A股市场的体量是惊人的,唯一能够维稳市场的只有郭嘉队,而一系列的机构,私募,牛散,在市场里都是扮演者一个跟风者的角色,绝不会有让你恶意破坏市场的可能!

所以说,1000万的资金顶多算一个股市里 大户,也许你能够操纵某一天,某一段时间里的股价波动,但是影响力太小,不构成恶意破坏市场的可能!

当然了,如果你是某个上市公司的内部高管,甚至是一个和上市公司有关系的“重要人物”,通过了内幕交易,或者违规交易,利用1000万作为了买卖,那就可能是形成犯罪和违规了,这是需要受到处罚的!

关于个人有1000万资金随意买卖股票算不算恶意破坏市场?买卖自由,在没有证据显示有恶意操纵的情况下就是正常交易,不能算破坏,如果被证明是有恶意破坏行为的也逃不开法律的制裁。

想要恶意破坏市场那也得有一定的实力,单凭1000万来随意买卖,即使是一次性砸进去,对于大部分股票的整体走势上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更何况要随意的买卖最好还是这1000万能分开交易,而且股票中也都有主力,如果真是搞破坏了,会不会被收割了都不好说。

一个人在做买卖决定时举棋不定,下了单又撤掉,撤掉有挂上,这都是很常见的,不仅是散户,主力也一样。

所谓恶意破坏市场指的是通过内幕消息或者大资金的优势来进行恶意操纵股价的行为,而且严重影响到市场的正常良性发展,比如与别人串通好了或者自己多个账户对倒从而影响股价和成交量。

如果说因为某个账户1000万买卖了某个股票就是恶意破坏,言外之意可不可以理解有钱有错呢?要知道,乱做要是亏钱了,还是得自己承担的。

对于真正股价有异常的也会有监管,并且会取材核实,要是存在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平台散播与个股相关的建议等,也一定躲不过处罚的,而且这种账户后期不一定说要交易1000万才会被监管了。

如果自己有1000万去炒股,只要自己不违法、也无所谓亏损,买卖随意一点也没什么,毕竟破坏市场不是只看资金大小和买卖随意度的。当然了,特殊身份的就得注意一下了,还有,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

一般来讲1000万的金额并不是很大,进行交易的话不会被监管,甚至是被处罚。所谓的恶意破坏市场,是指通过资金优势和筹码优势对股价造成影响,造成股价异常运行。

话说回来,不要每天闲着没事情做去想一些类似的问题,首先一点,你根本就没有1000万,再强调一遍,你没有一千万。有一千万几不会问这种问题了。

不过还是得提醒股民朋友一点,对于一些小盘股来说,只需要很少的资金就可以做点火甚至主封涨停板,不要再涨停板上反复的挂单撤单,这样容易被盯上,还有就是不要反复的高买低卖,做做空狗容易被骂。

炒股不是闹着玩,要花真金白银,只有傻子才会随意买卖股票,水平越高,资金越多的人,做交易越稳重

个人有1000万资金随意买卖股票算不算恶意破坏市场,其实要看你是正常交易和恶意操纵股价。

首先,所谓的恶意操纵股价,一种情况是指故意造成了股价的大幅波动、频繁的反向波动,或者频繁利用资金大进行委托、撤单,明显带有恶意或操纵股价的主观医院和客观结果。

另一种情况是在缺乏成交量的情况下,以高或低的价位造成股价上涨或下跌后马上反向交易,也会被认定为操纵股价行为。

用1000万资金在股市操作确实是有一定分量的,如果同时间买卖的话对于股价有可能造成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小盘,有1000万资金进出可能股价推动到涨停或者跌停、从涨停到跌停、从跌停到涨停,造成不正常的跌涨现象。但1000万进入超级大股的话,股价影响力度不会太大,但还是会导致一定的波动。如果每天频繁而随意的在股票市场任性进出,相信很快会被举报,或者监管部门找上门。

例如,某只小盘股票3元股价,有人先用100万推高涨到3.1元,随后200万推高涨到3.2元,300万推高涨到3.3元,前期不断推高股价,随后全部卖掉导致股价下滑,再去低吸,也就是一直通对于一只股票拉高后逢高出货,随后又打压股价到低点,再度低吸推高股价。

如此频繁操做,已经带有明显恶意,属于操纵股价获利,一旦被监管部门认定就是操纵股价,要面临巨额罚款甚至负刑事责任。

其次,个人用1000万随意的买卖股票肯定会有破坏市场的嫌疑,如果不想被定性为恶意破坏市场行为就要谨慎小心、合法合规地操作。

举个例子,有个人有1000万的资金交易,还常常通过社交软件发布操作建议,有不少资金跟随,所以他的买卖极有可能会影响个股的走势。当他以1000万的资金去交易一家每天成交量在1000-2000万元的个股时,就被有关部门警告和监管了。如果被当地证监局电话警告或者要求面谈还不配合的话,接下来就要面对被冻结账户然后进入司法程序。

如果个人把握不好股市里买卖的尺度,用1000万资金随意买卖股票是很可疑的,容易出现违规、操纵股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所以,有钱也不能任性,股市有股市的规则和底线,一定要提前摸清规则,不能去触碰这个底线,这不仅是投资,也是做人的底线。

买和卖自负盈亏一般不算是恶意破坏市场,主要还是1000万即便是在小盘股里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在特殊时期是会受到证监会监管的。

证监会监管条例中有一条是如果买卖引起股价波动3%,这也是很多游资在买股的时候出手也是50万,100多万左右的买,只有盘子在100亿以上的股票中可能会出现一笔9999手的交易,还有就是游资喜欢在7%以上挂涨停价买入,在-7%以下挂跌停价卖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核按钮)就是为了躲避这个规则。

游资在涨停板上来回撤单挂单一个月超过一定金额也会被认定为违规会收到证监会监管函。

特殊时期高买低卖涨停板排板也会受到证监会监管,比如说股灾时期和2018年,2017年和2018年是超短选手非常困难的一年,当时市场中很多股票涨停板高度超过4板就会被特停, 很多游资涨停板封的好好的接到证监会的电话让撤单,也就是电话指导,那你打板就是在破坏市场,有时候亏损割肉的时候,因为卖出金额巨大。去年有游资也接到了证监会的监管电话问询原因。

总体来说1个人1000万在股市当中正常买卖操作对股价的影响并不会太大,但是如果自己1000万参与联合坐庄,那肯定是违规的。而且在特殊的时期,也看监管层的态度。

⑷ 股票的买卖对股价的影响

给你想的最简单例子(极限例子):

买家比卖家多的情况:
今天你和邻居都想买去市场西红柿,而市场上只有一家人在卖西红柿,你们一起去,那个买家看见2个人买,不知道应该卖给谁。于是他想沃克抬高价格,看谁愿意出高价,于是,本来1元1斤的西红柿他卖2元一斤。你们没办法啊,因为只有他在卖,于是你们都比较有钱,都想无所谓了,那就2元吧!结果买家比卖家多的结果出现了,那就是:引起了西红柿的涨价(相当于引起了股票的涨价)。

卖家比买家多的情况:
今天市场上有2家人在卖西红柿,开始的时候2家都买2元一斤。而今天只有你一个人要买西红柿,当你去的时候,那2个卖家都想卖给你,但你觉得都是2元就没有差别,于是他们为了卖给你西红柿就开始降价,他们最后的底线是1元,于是你吧他们的西红柿都买了(哈哈哈,夸张了点)。所以,卖家比买家多的结果就是,便宜的买进(股票的跌盘)。

看看下面对股票的原始理解吧:
股市基本的道理就是涨跌,长就有人买进,但谁知道什么时候跌呢!其实就算稳定企业,依然会有十分强和跌落的时候,股市的涨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为的操作。可能是企业有意幕后收购,加速走强趋势,或是大财团有意买进,等很多人抢购时,价位当然上升了,企业或财团这时候再抛售,赚了中间差价;等小股民反应时都已经跌了,最后向税务、企业和大财团和证券交易中心掏包的是小股民.所以股票的涨停是不需要太多的理由的,涨了和跌了是因为人为操作。
所以,只要那只股票还存在,没有下市!那么就会有涨有停!跌停是因为达到没些人出售底线或政策的保护底线,涨是因为还有人想利用这只股票继续赚取小股民的钱,同时企业需要获得证券投资,变相的获得股民提供的流动资金!

希望对你有帮助!

⑸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规定内容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 为完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有关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作出规定。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必备项目见附件),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第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上市公司并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相关上市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进行填写。
上市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九条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到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上市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十条 上市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除按照本规定第六条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上市公司应当督促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应当包括对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上市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的内容,明确上述主体的内部报告义务、报告程序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应当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违反保密规定责任和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等必要方式将上述事项告知有关人员等内容。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上市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可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上市公司进行本规定第十条所列重大事项的,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中的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管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督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相关人员为不适当人选,或者对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一)未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有虚假、重大遗漏和重大错误;
(四)拒不配合上市公司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中国证监会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的,通报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立案稽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1年11月25日起施行。
附件: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格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