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2020)
一、修改背景
按照现行《科创板首发办法》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按照这一规定,每年2月 1日起、8月1日起都会出现审核过程中财务报表集中过期现象,依法中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而每年3月份、9月份新的财务报表编制后,又会出现企业集中提交恢复申请的情况,对发行审核平稳有序推进及新股发行常态化带来了一定影响,亟需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完善相关规则,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发行审核工作的连续性,确保新股发行常态化,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本次拟对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条款进行修改,将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至多1个月修改为至多3个月。具体条文修改如下:
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由“招股说明书引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修改为:“招股说明书引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社会各界均表示支持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的改革,认为此项改革有利于新股发行常态化以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有意见提出,建议强化审计截止日后审阅信息和下一报告期业绩预告信息的披露要求。经研究,已采纳该意见,通过同步修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明确了上述要求。
特此说明。
Ⅱ 科创板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道科创怎么看这个事情
科创板是可以理解的,试点板块增大了超快的交易量,风险利润共存
Ⅲ 科创板新股啥时候卖好
“一般来说,只要是科创板的新股基本上都是首日择机卖出的。科创板前五日是没有张跌停限制,除非股票质地很好,上市价格涨幅不大,才可多拿几天,你也可以。在上市当天卖出五分之一,然后择机再卖五分之一等等,分散卖出。”
Ⅳ ST中新选了胡斌当懂事长还股票还会跌吗
不会。
该股票已停牌已停牌。据2022年3月30日*ST中新公告,公司到上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将自3月31日起停牌
Ⅳ 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改革,会不会带来科技股的长期牛市
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改革会让A股带来价值牛,但不会出现科技股的长期牛市,科技股只会分化式走牛,科技股绝不会全面走牛。
随着A股市场科创板的创立,以及创业板的改革,由于这两大板块的股票都是采取注册制,同时也会涨跌幅明显放宽到20%,这两个方面对对A股市场是影响比较大的。
原因三:我国科技企业同比一些发达国家的科技企业太落后了,要知道我国很多科技企业都还需要依赖国际上一些顶尖的科技企业学习技术。
意味着我国很多科技企业还在摸索和逐步成长中,处于发育成长中,这些企业的业绩并不会很好,业绩会直接影响二级市场股票的表现,没有业绩的支撑,股票想要长期牛市更加不现实。
综合以上关于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改革,会不会让科技股长期牛市的问题展开讨论和分析;未来科技股只会局部性的机会,并不会所有科技股都会长期牛市的,未来只有价值牛,并不会走科技牛。
Ⅵ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第四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第五条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所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应当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全面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全面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不得要求或者协助发行人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第六条保荐人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的要求,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和风险,对注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独立作出专业判断,审慎作出推荐决定,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七条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慎履行职责,作出专业判断与认定,并对招股说明书中与其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执业人员应当对与本专业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注意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八条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注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第九条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第二章发行条件第十条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第十一条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第十二条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三)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Ⅶ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尽在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是正确的吗
你好,创业板首批实施注册制的企业将于8月24日上市,而且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20%,而且所有创业板的存量个股,涨跌幅限制也都同步全部放宽至20%。
目前,创业板上一共有股票800多支,随着注册制的实施和20%涨跌幅的变化,未来指数波动必然会更加激烈,极端的情况下,指数涨跌超过10%可能会成为现实的。
总之,创业板上市的涨跌幅限制以及注册制的执行,如果公司的梦想变成现实,则皆大欢喜的,包括股民,反之一旦时间不及预期的话,投资者将会面临更大的风险,甚至是血本无归,这就是我想分享的,谢谢
Ⅷ 科创板股上市第一天冲高回落后期一路下跌主力能赚钱吗
能。
科创股的发行价太高了,上市主力就赚够了,后期只有无限下跌。随着科创板上市新股涨幅的大幅回落,不少以“首日卖出策略”的科创板打新基金的收益率也开始大幅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