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是怎样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与主板无太大差别,除了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以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买入时,数量须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时,申报数量也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与主板相同,涨跌幅比例为10%。涨跌幅价格计算公式: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
(1)新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扩展阅读: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介绍如下:
每个交易日上午9:00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为连续竞价时间。休市时间以国家法定假日和公告的休市时间为准。实行T+1流转制度。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是无法卖出的,卖出需要等到第二个交易日。
创业板交易代码300开头;而沪市主板是00开头,深圳是60开头,沪市科创板是688开头。注册制之后,创业板于2020年7月更改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更改为±20%,而沪市和深市主板交易涨跌幅依然是±10%。
‘贰’ 新注册制创业板交易规则
你好呀~
一、交易特别规定适用
(一)规则定位
优先适用《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存托凭证以及相关基金。既包括创业板存量股票,也包括规则实施后新上市股票。
(三)实施时间
2020年8月24日起开始实施。
深股通投资者参与创业板股票盘后定价交易相关规定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及业务安排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二、交易规则主要变动
(一)放宽涨跌幅限制,原本是10%,现在放开到20%了,而且上市后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
(二)优化融资融券交易机制
(三)实施盘后定价交易
(四)增加连续竞价期间
(五)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
(六)新增股票特殊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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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创业板交易新规则
创业板实行T+1交易,按照市场实时价格进行成交,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每一交易单位为100股及其整数倍,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设置涨跌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有盘后定价交易
拓展资料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证券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证券作为表彰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
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
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
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
‘肆’ 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
2020年6月12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并将于首只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起试行。注册制下,创业板交易规则将发生如下变化:
1、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
2、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
3、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4、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
5、设置“价格笼子”;
6、规定单笔最高申报数量;
7、优化融资融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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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股票创业板交易规则
创业板交易规则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是以数字30开头的,一般按照发行的顺序依次编码。其中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如果符合规定也是可进行大宗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三种方式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
一、竞价交易。用户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的数量应当为100股或100的整数倍。同时卖出创业板股票的时候,申报的数量也应当为100股或100的整数倍,如果余额中有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首日,会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的制度。
二、大宗交易。这种方式是参照主板的,需要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的时间要在9∶15-15∶30之间;然后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会在15∶00-15∶30之间进行成交确认。
三、盘后定价交易。这种是实行T+1的交易规则,并且单日涨跌幅限制为10%。上市首日的交易规则为: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和50%的时候,将对股票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的时候,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直到集中竞价收市前3分钟,之后会再进行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拓展资料】
创业板股票又称二级市场交易的股票,指的是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股票,主板市场之外为这些股票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这属于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陆’ 创业板股票首日交易规则
创业板股票首日交易规则?目前,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投资者买卖个股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较高价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买进申报,较低价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时先申报者优先满足,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实施了新的交易规则,实施的交易规则和科创板是一样的,要求首5个交易日都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调整为20%,当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深交所可对该股票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深交所可该股票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时57分,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目前创业板新股的风险相对于主板更高,在发行制度上,创业板股票脱离了23倍市盈率约束的市场条件,存在发行定价过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