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创业板退市股票都有哪些如今怎么样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能的退市情况主要包括:股票的脉动退市,包括累计某一指标以下的股票交易量、股票的收盘价、收盘市值和持续低于某一指标的股东人数;财政强制退市,包括收入和净利润达到规定标准,净资产为负,并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强制性离职包括公司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总股本或股权分配变动等合规指标;重大违法行为,包括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除名。
天翔环境股将于7月19日进入退市期。退市期间为30个交易日。退市期限届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退市天翔环境股票。由于2019年底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数,且注册会计师出具的2018年和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审计报告无法表述,天翔环境早在2020年5月13日就被暂停上市。2021年5月28日,天翔环境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复市推荐信。由于恢复上市的申请文件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成都科通环境有限公司上市的决定。6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天翔环境上市。
⑵ 股票退市的基本条件有什么股票退市有哪些规定
股票退市的基本条件有什么股票退市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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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退市的基本条件有什么股票退市有哪些规定?
来自:网络日期:2022-04-30
根据证监发【2000】号文《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强制退市的情形如下:(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2)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3)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或者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4)上市公司股票在一定期限内累计成交量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低限额。(5)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2)创业板第一个退市的股票扩展阅读:法规:《公司法》第157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第158条:上市公司有前条第(2)项、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票退市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终止上市或被动终止上市。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
一: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二:被动性退市是指上市公司连续3年经营不善、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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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退市的基本条件有什么-:号文《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强制退市的情形如下:(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
股票退市的条件-:上交所退市制度新增六大指标1、增加净资产指标;2、增加营业收入指标;3、纳入审计意见类型指标;4、增加市场指标(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5、扩大适用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年报的指标;6、纳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深交所新增及变更的退市条件1、净资产为负;2、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3、年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4、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5、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上市公司);6、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上市公司);7、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股票退市条件,是什么意思-:一: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股票退市标准有哪些?-:根据最新的规定,目前股票退市的标准可分为四种: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1、交易类:股价低于1元或市值低于3亿则退市;2、财务类:连续亏损4年会终止上市、营业收入连续低于1000万元4年退市...
股票有退市的吗?有那些?要什么条件?-:2.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退市:⑴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⑵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⑶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⑷总资产少...
股票满足什么条件会退市?请简要说明一下-:股票退市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净资产为负值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因前期差错追溯重述导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
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a股退市条件:a股退市条件包括13种,上市公司有其中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连续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股票退市的条件是什么?-:连续3年亏损严重资不抵债
请问股票退市规则是什么?-:简单说有下面这些:(1)连续亏损(出现“二一二”报表重组法,即连续两年亏损后,接着整出一个年度的微利,然后再连续两年亏损,如此循环往复的现象即行退市);(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连续四年净资产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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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2021年创业板退市新规 创业板退市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所述:上市公司触及本章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依程序审议和决定其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事宜。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 万股;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三)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四)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财务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因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第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因第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二)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有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的;
(三)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规则第 条第四项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公司已经失去信息披露联系渠道;
(二)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
(四)本所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因第条第一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二)因第条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有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因第 条第三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因第 条第四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改正;
(五)因第 条第五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仍未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
(六)因第条第六项、第七项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强制解散条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产;
(七)虽满足第 条、第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八)因不满足第 条、第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第五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已实际触及本章第三节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 50%。
(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先取其绝对值后再合计计算);
(五)本所根据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统称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第三项至第五项统称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 条第二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二)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据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
第八节 主动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主动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三)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五)公司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
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公司股东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八)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可的其他主动终止上市情形。
⑷ 创业板股票是亏损几年才退市还是一年
创业板股票是连续三年亏损就会退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
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
A股公司因业绩因素的退市标准是连续3年亏损就要暂停上市(暂时保留代码和资格),如果之后6个月内仍继续亏损就要面临退市处理。
退市的另一种情况发生在公司实施私有化时,在大股东或战略投资者回购全部流通股后即可宣布公司由公众上市公司重新变为私有公司,如中石化(600028)对旗下多家上市子公司实施私有化后这些子公司就将一一退市。
(4)创业板第一个退市的股票扩展阅读:
一、退市类型
退市可分为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二、退市处置
1、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⑸ 曾经的“创业板一哥乐视网”为什么会退市,发生了什么
尤其是在股市当中,股票退市对投资者来说是很恐怖的,让投资者亏损的几率非常大,那么今天就顺便给大家普及一下股票退市的相关内容。
今天整合了多个机构推荐了的牛股名单,可以提供给大家免费查阅,趁着还挂在文章中,赶紧收藏领取吧~【紧急】机构牛股名单泄露,或将迎来爆发式行情
一、股票退市是什么意思?
股票退市其实就是指上市公司不满足交易方面的相关要求,导致的主动或者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况,最终由上市公司转变为非上市公司。
公司在退市的情况会在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之中,公司自主决定退市属于主动性退市;被动性退市一般的形成原因是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公司也会面临来自监督部门进行强制吊销《许可证》。如果公司想要进行退市的话需要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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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退市了,没有卖出的股票怎么办?
当股票退市,交易所有会进行整理,有一个整理期,这么说吧,一旦某个股票触发了退市条件,就会面临强制退市,那么可以在这个期间卖出股票。当把退市整理期过完后,这家公司就会退出二级市场,再进行买卖就不行了。
如果你是股市小白,最好是先买入龙头股,不要什么也不懂就往里投资,小心投的钱一去不复回,以下我总结了每个行业的龙头股:【吐血整理】各大行业龙头股票一览表,建议收藏!
股东如果等到退市整理期之后,还没有卖出股票的,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就只能够在新三板市场上进行了,新三板它的最主要的存在作用便是处理退市股票,朋友们,如果你们需要在新三板买卖股票,想要进行交易还得在三板市场上开通一个交易账户。
要注意的是,退市后的股票虽然说会有一个退市整理期的时间卖出股票,但其实会亏损散户的利益。股票只要进入退市整理期,起初大资金必定先出逃,小散户的小资金是很难卖出去的,由于卖出成交的原则是时间、价格、大客户优先,所以直到股票被售出的时候,现在的股价已经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散户就亏损很严重了。注册制下,购买退市风险股的散户们要面临不小的风险,因此ST股或ST*股这两种是千万不能买入的。
应答时间:2021-09-24,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⑹ 到目前为止,创业板有退市的股票吗
2009-10-30,创业板股票正式上市交易。当时是18只股票一起上市交易的。
2010年6月1日开始创业板指数挂牌。目前没有退市的,估计万福生科有可能成为第一家退市的
⑺ 创业板退市新规则
一、交易类强制退市
1、沪市主板
(一)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
(二)在本所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
(三)在本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盘价同时触及本条第
(一)项和第
(二)项规定的标准;
(四)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个交易日)每日均低于2000人;
(五)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
(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科创板
(一)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二)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三)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四)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深市主板(中小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4、创业板
与科创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二、财务类强制退市
1、沪市主板
13.3.1
上市公司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13.3.2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科创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3、深市主板(中小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4、创业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三、规范类强制退市
1、沪市主板
13.4.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三)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3.4.14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符合要求的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半数以上董事仍然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四)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五)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6个月内,仍未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
(六)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
(六)项、第
(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强制解散条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产;
(七)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八)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2、科创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3、深市主板(中小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4、创业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四、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1、沪市主板
13.5.1
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13.5.2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条第
(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三)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已实际触及本章第三节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则先取其绝对值再合计计算);
(五)本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统称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第
(三)项至第
(五)项统称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3.5.3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条第
(二)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
2、科创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3、深市主板(中小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4、创业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五、主动退市
1、沪市主板
13.7.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
(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本所交易;
(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三)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五)除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七)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
(八)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主动终止上市情形。
2、科创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3、深市主板(中小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4、创业板
与沪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异。
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第二节 交易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 万股;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三)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四)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财务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⑻ 创业板股票退市新规则
创业板退市规则:
1.发行人未能遵守《上市规则》,而情况属严重者;
2.最低公众持股量占已发行股本的低于25%。至于市值相等于或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低于20%,或10亿港元;
3.发行人进行的业务活动或拥有的资产不足以保持其证券继续上市;
4.发行人或其业务不再适宜上市。
【拓展资料】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9)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退市后,按照目前的规定,尚不能直接申请恢复上市。发行人需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重新申请股票发行及上市。
创业板退市第一股:
自2009年10月30日以来,创业板市场已诞生六年多。期间,并没有哪家创业板公司退市。而在近日,关于谁将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的讨论则吸引了市场的眼球。而据媒体报道,创业板有10家上市公司提示了暂停上市的风险,既包括吉峰农机这样“资深”的创业板公司,也包含安硕信息这样的“妖股”,而去年6月份就停牌的金亚科技亦在其中。
2015年年报披露已结束。根据沪深交易所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沪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2.66%;深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7.42%,其中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增长-0.35%、2.96%和24.84%。就在这创业板较为靓丽业绩的背后,504家创业板公司中有26家公司去年业绩亏损,这一数字较2014年度(12家)大幅增加。这其中有两家公司(科恒股份(300340)、太空板业(300344))连续两年亏损。另外,2012年、2013年“两连亏”的万福生科(300268)、天龙光电(300029)在2014年度实现“短暂”盈利后去年再度出现亏损。
自2009年上市以来,金亚科技(300028)经营不振、重组折戟,去年又因财务造假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证监会的调查尚无最终结论,但根据立案公告和自查公告,舆论普遍认为,作为创业板首批挂牌交易的金亚科技,有可能再开市场先河,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
⑼ 创业板退市股票有哪些,创业板退市股票一览
股市中的股票许多,而这些股票的特色都不相同,为了区别就有了多种板块,而创业板便是其中之一。信任了解股票出资入门常识的股民也知道,假如股票无法到达持续在板块中生存的条件就只有退市。那么创业板退市股票有哪些,创业板退市股票一览。
创业板主要是深市面向正处于创业型可是成长性很高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上市之后,能让企业得到更多的融资,然后开展更好。当然 ,对于股民来说,就不是很友好了。由于这些公司建立的时刻度比较短,所以风险也相对比较高,一旦经营不善或是由于其他违法的原因的话就会被退市。所以,出资创业板的股民都是必须有一定的炒股经历以及对于风险的高度承受能力。
已然创业板股票的风险高,那么股票遭受退市便是正常不过的工作了。不过创业板中退市的股票只有一只。是在2016年呈现的第一只退市股票,也是至今仅有的一只。它便是涉嫌诈骗的欣泰电气,之后创业板就没有在传出退市的股票名单了。
要知道,创业板与其他的板块不相同,那便是它没有ST的标志的,一旦它到达了退市的条件的话,只会直接退市,假如低于创业板不是很关注的股民会觉得怎样股票忽然就没有了,更是增加了股民的出资风险。但其实,股票呈现了风险的话,上市公司还是会发布相关布告的。最初欣泰电气呈现问题的时分,还有其他在创业板的股票也发布过布告,分别是星河生物、宝利世界、京天利、安硕信息、恒顺众升、锐奇股份、嘉寓股份、同花顺和金亚科技。不过这些股票并没有退市,所以,尽管A股中遭受退市的股票许多,可是创业板仍然只有一只退市股票。
不过2019年,创业板有3家公司发布了暂停上市风险警示布告,它们分别是宝德股份、万福生科,以及天龙光电。对于创业板公司来说,假如连亏3年,无需ST将直接暂停上市。假如宝德股份、天龙光电和万福生科3家公司,终究呈现由于接连亏本3年而暂停上市的状况,将是创业板初次呈现暂停上市的事例。
不过一旦这样的事例出来 ,对于创业板的股民来说也是好事,由于多了一个缓冲的时机。假如股票能将成绩从头能做好或是重组的话,那么股票就能盘活,反之股民也不会再报有期望。
⑽ 今年创业板会出现退市第一股会是金亚科技还是吉峰农机
自2009年10月30日以来,创业板市场已诞生六年多。期间,并没有哪家创业板公司退市。而在近日,关于谁将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的讨论则吸引了市场的眼球。而据媒体报道,创业板有10家上市公司提示了暂停上市的风险,既包括吉峰农机这样“资深”的创业板公司,也包含安硕信息这样的“妖股”,而去年6月份就停牌的金亚科技亦在其中。
其实,10家上市公司中,同花顺、安硕信息、金亚科技等八家公司因受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而面临一定的退市风险,而像吉峰农机、星河生物等两公司则因财务指标触发了暂停上市风险。资料显示,吉峰农机与星河生物2013年、2014年均出现亏损。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最近连续三年亏损的创业板公司将被实施暂停上市。但这两家上市公司均于今年1月发布了业绩预告,并均预计2015年度盈利。因此,这两家公司退市风险实际上已提前解除。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那些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将会被实施暂停上市的处罚,安硕信息、金亚科技等即属此列。其中,金亚科技则更令其投资者担忧。
今年元月份,金亚科技发布的自查公告显示,其在货币资金、应收帐款、工程预付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未分配利润等多方面的数据存在“瑕疵”,有的甚至金额巨大。由于《若干意见》发布于2014年,而金亚科技的问题也出现在2014年度。因此,金亚科技的财务造假,属于赤裸裸的顶风作案,其性质是非常严重的。
金亚科技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基金公司大幅调低的估值似乎也能说明问题。去年停牌前,金亚科技报收于34.51元,而近期,包括广发基金在内的持有金亚科技股份的八家基金公司,纷纷调整其估值,估值区间为8.51元~8.80元,等于打了2.5折。
尽管包括金亚科技在内的创业板公司敲响了退市的警钟,但这些公司真的会“被退市”吗?或者说创业板会产生“退市第一股”吗?笔者以为有点悬。如果是上市公司因业绩连续亏损的原因退市,那定然“当仁不让”,没什么好说的。但如果是因为重大违法行为而退市,则不确定性因素太多了。
首先,如果像金亚科技等创业板公司被认定为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那么监管部门是否有足够的勇气与决心对其实施暂停上市显然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一家上市公司退市,并非一“退”了之这么简单,个中涉及多个重大利益方,更涉及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问题。由于众多上市公司退市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一直是一片空白,监管部门在对相关公司实施退市时,不得不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与压力。毕竟,中小投资者是无辜的,但却成为上市公司违规的牺牲品,这无疑是非常不公平的。
其次,即使金亚科技等被处以暂停上市的重罚,但《若干意见》还为其重新恢复上市留下了制度“后门”。根据规定,只要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的,其就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并且,证券交易所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同意其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而无论从何种角度考虑,上市公司都不会愿意退市,毕竟上市背后存在巨大的利益,而恢复上市的最大“成本”其实就是“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从以往万福生科与海联讯的案例看,其成本均不到2亿元,与大股东持股市值相比,根本算不了什么。更何况,如果上市公司不赔偿投资者,即使其退市后,同样会遭到投资者的追责的。那么,还不如花钱买平安,花钱买个挂牌资格划算。因此,除非业绩亏损的因素,创业板“退市第一股”或许真的将难以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