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办理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的流程是,首先订立书面的股权质押合同,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申请质押登记,提交质押合同、股权证明等资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办理出质登记。
在生活中相信大家都有听过,有的人因为急需资金做应急而做过汽车、房屋质押等手续。事实上在股市里也有“质押”这个东西的存在,那么我们今天就先来对“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做个了解吧,拓宽一下知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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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1.股权质押的意思
股权质押是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的,即给债务的履行做担保,债务人(公司)亦或是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暂扣给债权人(银行等),倘若是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或者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是可以享受该股权的优先受偿权的。这里的“股权”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而且也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非上市股票。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如果一个公司决定要做股权质押,这种情况一般也就说明了这个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财务状况不能维持正常经营了,特别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
关于股权质押的情形一般是这样的:
假如因为这段时间公司需要2000万资金,用股票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倘若银行出借资金给他,假如采用的是折扣率五折,那么拿到手的是1000万。防止出现其无法偿还银行本金的风险,因此,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可避免出现自己的利益损失的情况,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
此外,针对公司股权质押是有上限要求的,通常情况下为股票质押的质押率的5成到6成,普遍5折,期限基本上是半年至2年,质押率水平如何是根据公司的资质来确定的。需要我们重视的是,股权能不能进行质押还是要看股权是否被冻结。
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
到上市公司的官网,还有就是某些金融终端等查询。在股市里一定要学会留意公司股权质押信息,当然了,其他信息也要留意。建议各位去点击下面的链接可以获得一份投资日历,里面包括了很多的信息比如: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
股权质押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可以用它来填补现金流现金流,还可以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
但是,关于潜在的风险还是会有的,比如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
对股票有什么影响,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况
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要经营主业或者是开展新项目的话,可以视为利好,这怎么说都是利于开疆扩土的事。另外,要是说流通的股票是你质押的股票,这的意思就是目前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都是减少的状态,需求量变化不是很大,那拉升该股所要的资金量都减少了,处于市场风口的情况下,还是能容易开启行情的。
2、利空股票的情况
若是上市公司只是为了一个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的目的,公司财务的窘况也就被暴露了,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会减少。再者,股权要是进行高质押,这要是导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证券公司一旦出售质押股票,容易引发不好的反馈,影响市场对该股票的做多情绪,最终可能会产生股价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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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质押物,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以下统称股票)。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借款人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总公司贷款人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行、其他商业银行总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本办法所指质押物的法定登记机构。第五条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归口管理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第六条借款人通过股票质押贷款所得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章贷款人、借款人第七条申请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健全的内控机制,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二)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三)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有关重要信息;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
(二)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三)已按中国证监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四)在近一年内经营中未出现重大的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五)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
(六)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章贷款的期限、利率、质押率第九条股票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贷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第十条股票质押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确定,并可适当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为30%,最低下浮幅度为10%。第十一条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押物:
(一)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前6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三)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四)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五)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六)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生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第十二条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质押率的计算公式:
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
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第四章贷款程序第十三条借款人申请质押贷款时,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证);
(三)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四)用作质物的权利证明文件;
(五)用作质物的股票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六)贷款人需要的其他资料。第十四条贷款人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用作质物的股票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第十五条贷款人在贷款前,应审慎分析借款人信贷风险和财务承担能力,根据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核定借款人的借款限额。
3. 股权质押登记在哪个部门
一、正面回答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3、出质股权的数额。
二、分析详情
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
三、股权质押的手续
1、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办理股权质押,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其中,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2、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是怎样的
1、从本质上讲,股份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在出质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设定限制性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2、股份质押并不能单纯地评判为是好是坏,它可以说是一个中性词。因为股权质押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融资方式,而融资可以帮助出质人获得需要的资金进行运转。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质押比例过高,将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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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哪些
中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上海、深圳两个分公司。中国证监会是公司的主管部门。
拓展资料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办理证券登记、存管、结算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产生原因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证券交易效率,消除证券市场风险。证券交易风险来自多种因素,它可能来自于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波动,也可能来自国家政治和经济政策的变动以及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证券交易结算规则对证券市场风险,同样具有重大影响。证券交易的直接后果,是实现证券与货币的互换或交割,即货币持有人改持证券,证券持有人改持货币。保证货币持有人安全、快捷地改持证券,保证证券持有人快捷退出证券市场,显然是证券交易制度必须实现的重要目标。
安全和效率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按照交易安全理念,证券出卖者必须是证券的合法持有人,有权进行证券权利的转移;所谓效率,是指可顺利、无障碍和迅速地实现证券交割过户和投资变现。实现证券交易的安全、效率,是所有证券市场所追逐的目标。
但是,任何证券交割或交付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风险。在有纸化交易场合下,证券交割是通过背书或其他法定方式交付实物证券而完成的。实物证券的毁损或者灭失,会使证券持有人无法向购买方交付约定的证券,证券持有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也会影响其实物交割能力。这些情况显然会使证券购买者面临巨大商业风险,它甚至会影响到证券购买者向其他权利人交付证券,从而引起某种连锁反应。
无纸化交易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证券交易风险的存在,相反,有纸化交易中的实物交割风险以变换方式,在无纸化交易中重新显现出来。在无纸化交易中,购买者也可能会随即卖出刚刚买进的证券,或为购买他种证券而卖出已持有的某种证券。在交易频繁的证券市场环境下,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交易效率,减少证券逐笔交割和重复交割;必须建立必要的法律制度,确保证券卖方是证券的合法持有人,有能力按期交付所出售的证券,以实现证券交易的最大安全性。在这个意义上,消除证券交割风险,提高证券交割效率,是现代证券交易制度的重要内容。
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哪些
我国目前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各自具有自成体系的结算系统,证券存管、结算与交收分别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来承担,并通过净额结算方式,在成交后的次一工作日完成资金的划拨和证券的交收。证券结算公司,是指专门为证券与证券交易办理存管、资金结算交收和证券过户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6)股票质押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扩展阅读: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主要工作范围: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公司的两个股东,各持50%的股份。按照《证券法》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结算履行下列职能:
● 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 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 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 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
另外,还有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它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为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活动提供集中存管、结算与交收服务的证券存管结算机构。
中国结算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一样的,
是同一家公司,只是不同称呼罢了。
全称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是:中国结算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01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设立,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持有公司50%的股份。2001年10月1日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承担的全部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划归中国结算承担,《证券法》规定的全国集中统一运营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由此形成。
7. 新三板股权质押的登记机关是哪个
新三板的挂牌企业是要求在挂牌前,将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公司登记确权,因此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其股权的质押登记机关应该是全国股权中心。
在生活中,可能大家都有听到过有人因为急需资金应急而做过汽车、房屋的质押等手续。实际上股市里也存在“质押”这个东西,那么关于“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有哪些?咱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吧。拓宽一下知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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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1.股权质押的意思
股权质押是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的,就是给债务的履行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公司)或则是第三人据法合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银行等),如果是出现了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再或者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作为债务人他是有钱享受该股票的优先受偿的。文中所表示的“股权”既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给出的资金,还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是一些还没有上市的股票。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一个公司要进行股权质押时,这种情况也就说明了,这个公司可能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关于财务状况无法正常经营了,特别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
关于股权质押的情形一般是这样的:
假如企业近期需要资金2000万,用股票质押来融资,倘若银行把钱给他,折扣率为5折,那么实际拿到手的资金为1000万。防止他无法偿还银行本金,银行为此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防止自己的利益出现损失,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
另外,对公司的股权质押是有上限规定对其进行限制的,大多数股票质押时的质押率会打五到六折,大多5折,期限普遍是半年至2年,最终的质押率水平根据质押公司的资质来确定。这方面真的值得我们注意一下,被冻结的股权是不能够进行质押的。
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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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
股权质押作为一种融资工具,不仅能够用力弥补现金流,还能够改善企业的经营状态。
但是,关于一些潜在的风险还是尚存的,例如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
对股票的影响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还是要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况
倘若公司要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也是为了想经营主业或开展新项目,即可以视为利好,因为它是利于开疆扩土的。还有,倘若你选择质押的是流通的股票,这表达的意思就是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已经有所减少,需求量大体上没有大的变化,拉升该股需要的资金量变少,如果说能处在市场风口就容易开启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况
如果说上市公司也只是想要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公司财务的窘况就反而被体现出来了,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会减少。还有,假如股权进行高质押,这要是导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假如证券公司出售质押股票,容易导致负面反馈发生,影响市场对该股的做多情绪,最终导致股价的可能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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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什么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9. 股票质押后股票涨了算谁的
法律分析:股权的所有权没有变化,收益权也没有变化,还是归股东的。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特别席位(以下简称特别席位),用于质物的存放和处分;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特别资金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户),用于相关的资金结算。借款合同存续期间,存放在特别席位下的股票,借款人不得转让,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及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九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根据出质人及贷款人的申请将出质股票足额、及时转移至贷款人特别席位下存放。
第三十条 借款人可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进行部分(或全部)质物的置换,经贷款人同意后,由双方共同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变更登记。质押变更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向贷款人重新出具股票质物登记证明。
第三十一条 在质押合同期内,借款人可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人同意后,按借款人的指令,由贷款人进行部分(或全部)质物的卖出,卖出资金必须进入贷款人资金账户存放,该资金用于全部(或部分)提前归还贷款,多余款项退借款人。
第三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贷款人应通知借款人,并要求借款人立即追加质物、置换质物或增加在贷款人资金账户存放资金:
(一)质物的市值处于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警戒线以下;
(二)质物出现本办法第十二条中的情形之一。
第三十三条 用于质押股票的市值处于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平仓线以下(含平仓线)的,贷款人有权无条件处分该质押股票,所得的价款直接用于清偿所担保的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四条 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应将质物归还借款人;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通过特别席位卖出质押股票,所得的价款直接用于清偿所担保的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五条 质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物一起质押。
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时,出质人应当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