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沪市中报业绩预告规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为8月31日之前,中报业绩预告时间一般在7月15日之前,但是对于中报业绩预告的规定各不相同。
沪市主板:可以进行预告,不作强制要求。
科创板:可以进行预告,不作强制要求。
深市主板(中小板):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也就是达到要求的必须进行预告。
创业板:不作强制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 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2. 港股年报什么时间发布
港股年报的发布时间如下:
1、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每年1月1日——4月30日。
2、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
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
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季报: 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
4季报 (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
特殊情况:1、迟发季报处罚:股票将遭停牌. 1季报在4月30日前,3季报10月31日前未披露季报的上市公司,前者自5月1日起,后者自11月1日起,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2、迟发年报、中报处罚:与迟发季报处罚类似,即从规定披露时间结束日止,凡是未作披露的上市公司,下个月第一天起实施停牌。
拓展资料:
一、港股构成:香港交易所的股票市场结构相对简单,包括主板和创业板。其中,上市公司主要分为四大类:香港本土和外资公司、中资的H股、中资的红筹股以及中资的民营股。
二、香港本土股及外资股:香港本土股及外资股也称蓝筹股是指恒生指数成分股。在海外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那些具有行业代表性、流通量高、财务状况良好、盈利稳定及派息固定、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成为蓝筹股(对应的为恒生指数)。
三、港股交易规则
1、报价方式:香港市场不设置涨跌停板,最常见的报价方式为限价盘和竞价盘,投资者如果想以某个特定价格成交,则报“限价盘”,即交易必须以指定的价格或优于该价格成交;投资者如果不想指定价格,则可以于开盘前时段发布“竞价盘”, 即交易会于对盘时段内以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按最佳价格顺序对盘。任何未完成配对的竞价盘会自动取消。
2、买卖盘以价格优先原则, 按照输入系统次序进行撮合成交。
3、T+0交易制度:当天买入的股份当天可以卖出。
4、T+2交收制度:股票和资金的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的第2个工作日下午3点45分前。
5、交易方式:在现有交易系统下,投资者可选择电话交易、网上交易或亲自到经纪公司买卖。
6、报价变动幅度:股票买卖报价的最小变动幅度,与股票当时所处的价格区间有关,1个价格变动幅度可能是1分、1角、2角等等。
3. 股票年报,半年报,季报的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每年1月1日——4月30日。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日——8月30日。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3季报: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4季报(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注:迟发季报处罚:股票将遭停牌。1季报在4月30日前,3季报10月31日前未披露季报的上市公司,前者自5月1日起,后者自11月1日起,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迟发年报、中报处罚:与迟发季报处罚类似,即从规定披露时间结束日止,凡是未作披露的上市公司,下个月第一天起实施停牌。
每个公司公布的时间不一样,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需在一定时间内上市公司需全部披露完,考虑到现在上市公司比较多,如果同一时间,同时公布则会过于拥挤,所以每个上市公司都会事先约定好公布的时间。具体时间规定则是:年报是在4月底前公布,一季报也是一样,半年报是在7月~8月公布,三季报是在10月底前公布。
拓展资料
年报是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简称,是上市公司一年一度对其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概况、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披露的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除金融业等特殊行业的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时要按有别于其他上市公司的专门财务披露外,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应包含的基本内容相同,其基本格式也有统一的规定。
上市公司季报主要是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数、管理层讨论和分析、本报告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方面都做了较为具体的信息披露,市场中的上市公司通常会有明确信息、预计信息、突发信息等方式对市场公告。
4. 创业板三季报披露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你好,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6,2条: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年度,以及每个财政年度前三个月和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的季度报告。
公司预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不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当在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按照本规则第11,3,7条的要求披露业绩明示报告。财政年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延迟披露的原因、解决办法和截止日期。
拓展资料:一:什么是创业板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证券交易所第二市场,是一种区别于主板市场的证券市场。是为暂时无法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所市场。创业板是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的上市要求往往更为宽松,主要体现在对成立时间、资金规模、中长期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创业板最大的特点是门槛低,要求严格经营,帮助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性高,但往往成立时间短、规模小、业绩差,但成长空间很大。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高、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孵化创业和中小企业的摇篮。
二:创业板的分类
据与主板市场的关系,全球二板市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完全独立于主板,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场——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就是这种。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诞生于1971年,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是全球主要股票市场中增长最快的市场,是第一个电子股票市场。
5. 年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年报披露时间一般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一般在正式披露前一段时间会进行预披露,这个没有强制性规定。除了年报,上市公司还需要披露1季报、半年报、3季报;这里半年报的披露时间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
补充资料:
如果上市公司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报,那么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比如1季报末在4月30日前披露,交易所将从5月1日起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5)创业板股票半年报披露时间规定扩展阅读:
一、年报预报披露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进行年报时候,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对于深圳交易所的主板市场,在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并且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增长或者下降50%的情况、期末净资产为负以及年度营收低于1千万元,应该进行业绩预告,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对于中小板市场,年报应该3-4月份进行披露的,在2月底完成年报披露业绩快报;年报披露在3月份之前的,不进行业绩快报披露;创业板中,在3-4月进行年报披露的,也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二、上市公司一定要出业绩预告吗?
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当沪深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时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而如果上市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三、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规定为:
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
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业绩预告有两种方式: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主要对于当前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加以预告,业绩快报更为详细一些。
6. a股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a股的业绩预告披露规则,上交所和深交所是不同的:
一、上交所
业绩预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也没有作强制要求。
二、深交所
1.主板
业绩预告: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2.中小板
业绩预告“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
3.创业板
业绩预告:公司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本报告期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7. 创业板半年报预披露规定
法律分析: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规定如下:
1、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2、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但对业绩快报不强求。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拟依据半年度报告进行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分红的除外)、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的;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另有规定的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8. 创业板业绩预告时间规定
创业板业绩预告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但出现以下情况才要进行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4.期末净资产为负。
上市公司业绩是影响股票涨跌其中一个因素,当上市公司业绩较好,说明公司经营能力好,股票值得投资,股票上涨概率较大。
【拓展资料】
主板:对于主板企业,业绩预披露不是强制性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必须的。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的要求不同,下面分别介绍。
上交所主板:
1.业绩预测 对于年报,如果上市公司预测净利润可能为负,转亏为盈,净利润将较上一年度增减50%以上(小基数除外)。如果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会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则必须进行业绩预告;如果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预计会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可以进行业绩预测。
2.性能快报
如果公司已经汇总了当期财务数据,但年报尚未编制,可以先披露业绩报告。
深交所主板:1.业绩预测
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年度)出现以下情况,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基数过小除外)增减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如果有必要披露业绩预测,业绩预测的时间要求是:一季度业绩预告为报告期当年4月15日前:报告期当年7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三季度业绩预告为报告期当年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为报告期次年1月31日前:
看到部分投资者还在期待业绩预告,主要原因是上述规则不明确,7月15日以后不会做业绩预告。
2.性能快报 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业绩报告。
从上述规则中,投资者可以发现,只有在业绩发生较大变化时,对主板企业的业绩预测才具有强制性,一般不具有强制性。那么对于没有业绩预测的企业,业绩相对稳定,波动不大。
其它板块:为了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国a股除主板外,还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这些板的性能预披露要求更严格,下面逐一介绍。
中小板:1.业绩预测
公司应披露半年度、前三季度和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一季度业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或减少50%以上;与去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业绩预告时间与主板相同。
2.性能快报 年度报告拟于3-4月披露的公司,应于2月底前披露年度业绩报告。鼓励半年报
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否则需要强制性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创业板:1.业绩预告
公司应披露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年度业绩预告。一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其它业绩预告时间与主板相同。
2.业绩快报
这一点与中小板相同。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否则需要强制性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科创板:
1.业绩预告
与沪市主板上市公司一样,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一是净利润为负;二是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是实现扭亏为盈。
同时,如果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此外,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到20%的,应当及时披露更正公告。
2.业绩快报
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而言,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如果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业绩快报。
9. 创业板预告2020新规
法律分析:2020年新规规定创业板需要披露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和年报,其中半年报和年报业绩变动50%强制披露预告,一季报和三季报预告自愿披露,2021年6月1日之后创业板只需披露半年报和年报,一季报,三季报自愿披露。注意不是预告,而是季报都不强制披露,公司自愿披露。
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1.1 为规范公司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的上市和持续监管事宜,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1.3 发行人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1.4 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指南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1.5 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上市协议、相关主体的声明与承诺,对第 1.4 条规定的主体进行自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