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投资者参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在提交申报时有哪些价格范围限制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900%以内,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执行前述2%价格笼子的规定,其他阶段的有效竞价范围和涨跌幅范围一致。
❷ 科创板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规则
申报规则如下:
1、 如果是限价申报买入,则投资者对该股票的申报买入价格不能大于其买入基准价的102%;
2、 如果是现价申报卖出,则投资者对该股票的申报卖出价格不能小于其卖出基准价的98%。
科创版交易的其他特点
1、 申购前的账户持仓市值:假设某一科创版公司在网上的初始发行数量为500万股,则投资者最高的可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000股,而对于持仓市值的要求为:每500股需要有5000元的持仓市值,因此申报5000股需要5万元的持仓市值;
2、 涨跌幅限制:与其他板块不同,科创版实行一套特殊的涨跌幅限制,具体为:新股上市前5日无涨跌幅限制;上市五日后的涨跌幅限制为20%;
3、 盘中临时停牌:按照相关规定,连续竞价交易时如果其价格首次涨超或下跌达到开盘价的30%、60%,则会触发10分钟的临时停牌。如果停牌时间跨过了尾盘集合竞价时间,则在尾盘集合竞价复牌。在停牌时交易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单,等到复牌时会集中对委托进行处理。
拓展资料:
1、 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2、 买入(卖出)基准价格: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3、 科创板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及时予以核查并采取相应措施。经上市公司核查后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也无法对异常波动原因作出合理解释的,除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处理外,上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加强异常交易监控,并要求会员采取有效措施向客户提示风险。
❸ 在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卖出申报的“卖出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第2.2条规定,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卖出申报除外。
“卖出基准价格”是指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最近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举个例子,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计划卖出所持有的创业板股票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8.00元/股,那么,投资者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8.00×98%=7.84元/股。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❹ 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竞价范围的计算方法
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除外。
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下面分别以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各举一个例子说明:
例一,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买入创业板股票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8.00元/股,那么,小深的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8.00×102%=8.16元/股。
例二,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卖出所持有的创业板股票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8.00元/股,那么,小深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8.00×98%=7.84元/股。
❺ 在连续竞价阶段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市价申报要求有哪些
您好,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连续竞价阶段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市价申报要求: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申报买入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增加,比如,201,220等等;申报卖出时,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增加,不足200股的,应一次性卖出,比如,199股需要一次性申报卖出。
同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不得高于买入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至高买价;投资者卖出申报的价格不得低于卖出保护限价,也就是投资者能够接受的至低卖价。
科创板股票市价申报方式:
1、至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2、至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3、本方至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至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4、对手方至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至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❻ 创业板股票的市价申报方式有哪些
创业板股票的市价申报方式适用《交易规则》的规定,包括对手方最优价格、本方最优价格、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和全额成交或撤销五类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增加2%价格笼子后,以上市价申报中的本方、对手方最优价格,以及对手方申报价格是取当前集中申报薄中有效竞价范围内的价格。
❼ 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
2020年6月12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并将于首只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起试行。注册制下,创业板交易规则将发生如下变化:
1、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
2、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
3、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4、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
5、设置“价格笼子”;
6、规定单笔最高申报数量;
7、优化融资融券机制。
更多创业板交易规则内容,可以通过广发证券投教园地登录深交所官网查阅了解。
❽ 在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买入申报的“买入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第2.2条规定,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提交的限价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买入申报除外。
“买入基准价格”是指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最近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举个例子,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计划买入创业板股票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8.00元/股,那么,投资者的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8.00×102%=8.16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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