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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債和股票價格

發布時間: 2022-05-06 11:34:10

㈠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漲幅

可轉債交易不設漲跌幅限制,實行T+0交易。但為減少市場波動、控制風險,上交所的轉債交易設置了熔斷機制。深市規定,債券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報價幅度必須在發行價上下30%的幅度內。

簡單來說,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拓展資料:

可轉債的交易規則:

1、交易模式:可轉債採用T+0交易模式,即當天買入後即可賣出。

2、漲跌幅限制:可轉債的當日漲幅不受限制,但設置臨時停牌制度,當可轉債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漲跌幅超過20%臨時停牌一次,時長30分鍾。

3、交易單位:可轉債以手為最小交易單位,一手成交量是10張轉債券。

4、成交規則:成交規則與A股一樣,採用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

5、交易時間:集合競價時間:上午9:15~09:30,連續競價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可轉債轉股價格計算:

可轉債上市6個月後,投資者可以選擇進行債轉股,即將手中的公司債券兌換為相應的股票。可轉債轉股價格計算方法:

轉股價值=債券面值(現價)/可轉債的轉股價×正股價

一手可轉債轉股數量=債券面值(現價)/可轉債的轉股價×10

比如某可轉債價格為130元/張,正股價是12元,約定轉股價是10元,那麼其轉股價值就是130/10×12=156元。

一手債券可以轉化的正股數量就是:156×10/12=130股。

可轉債的回售與贖回條款:

回售條款(保護投資者),當正股價格不斷下跌,大幅低於可轉債轉股價格時,投資者不願意將債轉股,這時可以啟用可轉債回售的權利,將債券賣給上市公司。

贖回條款(保護上市公司),當股價連續多個交易日高於轉股價時(30個交易日中有15個交易日收盤價高於可轉債轉股價的1.3倍),上市公司有權啟動贖回權利,強制贖回投資者手中未轉股的債券,並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急利息給投資者還本付息。

可轉債交易費用:

可轉債交易費用很低,而且不收取印花稅。滬市可轉債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萬分之二,深市最高不超過千分之一,傭金不足一元的按1元計算(不同證券公司收費標准略有差異)。

㈡ 可轉債轉股對股價影響

可轉債轉股對股價沒有太大影響,股票漲跌不由可轉債決定,股票漲跌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業績、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決定,相反股票漲跌可能會影響可轉債的漲跌。
需要注意的是可轉債轉股後,市場上的流通股會增加,所以股價會下降,但股票總資本不變,股票上市6個月後可以轉換為股票。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㈢ 轉債轉成股票價格比實際股票價格低是利好還是利空

轉股價高於正股價對投資者轉股是不利的,比如:持有某可轉債價格為120元,轉股價為12元,正股價為11元,轉股後的價值為:(轉債價格/轉股價格)*正股價格=(

㈣ 轉債和股票的關系

轉債和基礎股票的關系可以簡單介紹為:債券到期後能等額轉換為公司股票,都屬於融資手段。轉債股的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轉債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能夠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轉債其實是具有債權和期權雙重屬性,它的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然後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能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把轉債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者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有一種說法是,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一種股票。
轉債是可以依照協商好的價格兌換成股票,從理論上來講,股價越高,投資者轉債時能夠獲得的收益也就越高,可是很多投資者都不會持有到期,而是直接在二級市場上賣出可轉債。
總體來說,正股的價格上漲會對可轉債的價格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從長期來看,可轉債的價格也和股票的價格呈現出正相關的關系,但這並不意味著可轉債總是會跟著正股價格上漲。可轉債其實是一種權益類的衍生工具,價格會受到股票價格影響外,還會受到轉股價、正股與轉債規模、正股歷史波動率、可轉債的期限等因素的影響。
拓展資料
可轉債,顧名思義就是可以轉換公司股票的債券,發行價都是100元。它有三種獲得收益的機會。持有可轉債,獲得定期利息收入,但利息很低,只有1%-2%之間;待上市後,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獲得買賣價差;條件合適時(例如該股票大漲),也可以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賺它一筆。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股票下跌了,那你也可以直接向公司要回本金跟利息。當然這只是基本原理,實際操作起來要復雜一些。從今年6月份開始,可轉債的申購方式上做了很大的調整,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只要是股票賬戶,裡面無論有沒有市值都可以參與可轉債的申購,且是頂格申購。鑒於申購成功後,往往有10%以上的投資收益,也因此吸引了大量個人投資者的參與,與此同時,市場上可轉債的數量也在快速增加,當然,這些都離不開證監會的大力支持。
證監會如此加大可轉債發行的力度,從側面來看,也對保護廣大普通個人投資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從市場方面來看,透明度高了。相比於此前定向增發出現的惡意集資、利益輸送那些貓膩等,發行可轉債的中間環節要少了許多。轉債市場短期利空,資金被分流,溢價下降,在牛市的時候大量轉股,也可以有效抑制市場過熱,避免大起大落,也是好事一樁;再從投資者來看,一般的可轉債到140元左右就贖回了,上有高山,下有保底,至少103以上吧,雖然也有跌破面值的風險,但總的來說虧也虧不了多少;按照目前的中簽率來看,大約每7個賬戶中1個,假設上市後平均漲10%,則7個賬戶能賺100元,你說這是不是好事?不光對於個人投資者,可轉債作為一種融資手段,對企業來說也是好事。
證監會規定可以持有正股(即發行可轉債的股票)的股東可以參與可轉債的配售,那麼發行可轉債的控股股東也是可以參與配售的,因此有很多可轉債在上市後立馬被賣出獲取暴利的例子也是屢見不鮮。當然啦,要是能直接取消配售,把可轉債全部使用申購模式,比如增加大股東參與配售後的限售期,減少這種大股東的套利行為,讓更多的小股民收益就更好啦。

㈤ 股票和轉債漲跌關系

可轉債與股價成正比,當股價越高時,可轉債的價格將跟隨股價上漲,當股價越低時,可轉債的價格將跟隨股價下跌。
可轉債的本質為包含了債轉股權利的債券。在債券到期時,債券持有人可以要求企業對債券當中所標示的利息進行兌現,也可以要求管理層將債券兌換為股票。
如果在可預見的預期之內,公司的股票價格正處於上漲階段或存在上漲預期,
那麼投資者就有可能在股票當中獲得比債券更高的收益,因此債券持有人則會更傾向於將債券轉換為股票。而非直接要求公司兌現債券利潤。
由於此時的股票價格相對過高,而可轉債的價格相對合理,因此如果想要投資股票的投資者比起直接購買公司股票,更傾向於在債券市場當中購買公司的可轉債並在到期時直接要求公司轉換為股票,以此代替對股票的直接投資。
而購買行為將會引起可轉債價格的上漲,因此當股票價格上漲時可轉債價格也會跟隨上漲。
反之,在公司股價連續下跌或在可預見的期限內,公司經營狀況將惡化或存在惡化預期時。公司可能存在債務違約風險。
因此可轉債的持有人不僅不會將手中的債券轉換為股票,而且還有可能直接從流通市場當中出售公司債券,以迴避將來可能的違約風險以及債券價格的下跌風險。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㈥ 同一隻股票轉債價格300多而股票價格9元正常嗎

正常。
股票市場中,債轉股價格高於現股價很多並不能對股票造成實質的利好或者利空影響。這種情況只能說明該債轉股的正股偏弱。通常持有該可轉債的投資者也不會進行轉股。
投資者在轉股期,當可轉債價格低於正股的價格時,出現了折價,溢價率為負的時候,才會產生套利機會。

㈦ 可轉債轉股價格如何確定

一般來說,可轉債轉股價格計算公式為:可轉債的轉股價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計算可轉債轉股價格也可以通過可轉債轉股後的價值和可轉債的價值進行比較得出,轉股後的價值=轉債張數*100/轉股價*股票價格,轉債的價值= 轉債價格*轉債張數。
1.可轉債的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指的是,在一定條件下,債券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份的一種債券,可轉債有雙重屬性,即債權和股權。可轉債持有人可以在債券到期時獲取公司的還本付息,還可以在約定時間內將債券轉換為公司股票,享受股票的股利分配或者增值收益。
2.因為可轉債的價格和正股價格存在一定波動,投資者在選擇是否要轉股的時候需要謹慎考慮,很多情況下回出現可轉債轉股期內轉股後折價的限制,這就導致可轉債投資者無利可圖,投資者需要保持理性,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是繼續持有,還是選擇轉股。
3.可轉債轉股價格如何確定了解之後,一般情況下,可轉債發行6個月之後才是其轉股日期,過了這個時間點之後,可轉債隨時可以轉股。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x100,就可以得出理論上的可轉債轉股價格。通常情況下,可轉債正股價格高於轉股價且股價處於上升通道時,可轉債價格也會隨之不斷上漲,反之則反。因此可轉債的價格與正股的走勢緊密相關。
4.可轉債的交易制度是T+0制度,即可轉債當天買入後,當天就可以出手,也可以在當天收市時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操作之後的當天晚上9點之後或者次日一早,就會出現可轉債正股的持倉,而且可以在T+1日之後就可以出手。
5.如果投資者想要換股,在上海只需要在證券交易軟體的頁面中委託賣出,輸入轉股代碼之後再輸入相應的轉股數量就好,因為只要輸入的是轉股代碼的話,系統會默認轉股。

㈧ 延遲贖回轉債對股票價格有什麼影響

轉債提前贖回對股票的影響一般是積極的。
可轉債提前贖回,雖然上市企業要付出一定的利息。由於可轉債可以轉成股票,贖回後就不能轉成股票,股本不被增加,不會攤薄每股收益。對股價有正面影響。
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絕大多數都含有贖回條款。贖回條款一般規定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內連續高於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公司按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回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即可轉債的持有者在向公司購買一份股票期權的同時,又向發行者出售一個看漲期權。一旦公司發出贖回通知,可轉債持有者必須立即在轉股或賣出可轉債之間做出選擇。

㈨ 轉債贖回對股票價格有什麼影響

可轉債的強制贖回操作,會影響到正股價的走勢,一般來說,可轉債的強制贖回,會導致持倉可轉債的投資者轉股賣出,對股票交易市場來說是賣盤增加,會對股價上漲形成一定的壓制,或者強制贖回,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可轉債的價格下跌,從而帶動正股價下跌。
拓展資料:
可轉債強制贖回條件如下:
當上市公司可轉債的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於轉股價的130%,則會觸發強制贖回。
當上市公司可轉債的正股價持續約30天低於轉股價的70%-80%時,上市公司強制贖回可轉債,贖回價格為101-103之間。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可轉債長期處於破發的情況,通過強制贖回,來保護投資者的收益。
對於高價買入可轉債的投資者而言,如果不小心遭遇贖回,可能會造成較大的損失。
除了強制贖回條款之外,可轉債還有強制回購條款,強制回購條款是指當正股價格當一定時間內有一定時間低於轉股價的一定程度,投資者便可以要求上市公司以票面金額加一定利息的方式強制回購可轉債。總之,強制贖回條款是為了保護上市公司的利益,而強制回購條款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可轉債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債券,可轉債也可以像股票一樣在二級市場交易,在二級市場交易的時候,由於可轉債無漲跌幅限制,因此可轉債的波動可能會非常大,同時可轉債也有強制贖回的風險。可轉債觸發贖回是指上市公司按照票面金額加一定利息的方式。
可轉債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票面利率、發行規模、存續期限與轉股期限、標的股票、轉股價格、轉股價格修正條款、回售條款和贖回條款等。其中,可轉債強制贖回指的是贖回條款。贖回條款是指可轉債的發行人在特定條件下,按照約定將投資者持有的未轉股的債券贖回的條款,主要目的是保護發行人的利益。簡單地說,就是當股票市價遠超過約定的轉股價,發行人有權按照約定價格贖回可轉債。從投資者角度看,這一條款是可轉債價格的上限,在可轉債價格快要觸碰到強制贖回節點時,需要轉股,否則會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