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系統交易里的,本方最優價格買入和對方最優價格賣出是什麼意思
摘要 股票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的意思是指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的市價申報方式。簡單來說,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買入時以「買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賣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當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在原有的「買一」或「賣一」隊列中排隊。
Ⅱ 什麼是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對手方最優價格是指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拓展資料: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指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指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即時成交並撤銷申報指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指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若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能夠使其完全成交的,則依次成交,否則申報全部自動撤銷。
舉例1:某股票的賣方五檔情況為:
賣5 7.08 20
賣4 7.07 15
賣3 7.06 500
賣2 7.05 40
賣1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委託價為對手方的最優價格——賣一價7.04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申報。
反之:若某股票的買方五檔情況為:
買1 7.03 20
買2 7.02 15
買3 7.01 500
買4 7.00 40
買5 6.99 25
假如賣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賣出的申報價為買方的最優價格——買一價7.03 20 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委託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的區別在於交易主機在處理這兩種市價申報時,賦予了兩者不同的指定價格。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被賦予了當時對手方隊列中的最優價格,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被賦予了當時本方隊列中的最優價格。
因此,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可以保證申報立即成交,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只能排列在本方最優價格隊列中,不能保證申報立即成交。
Ⅲ 對手方最優價 和 本方最優價 是什麼意思
就是對自己有利的價格和對對方有利。
買進,優先,價格從低到高擇低成交;賣出,優先,價格從高到低擇高成交,當在極高位,接盤很大,賣出者貨很多,能及時走掉,接盤很小時,不能用這個方式。
否則非讓你打到跌停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
(3)股票對手方最優價格擴展閱讀:
對手方和本方最優價格委託: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
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指是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的市價申報方式。
簡單來說,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買入時以買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賣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當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在原有的買一或賣一隊列中排隊。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的區別在於交易主機在處理這兩種市價申報時,賦予了兩者不同的指定價格。
因此,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可以保證申報立即成交,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只能排列在本方最優價格隊列中,不能保證申報立即成交。
Ⅳ 什麼是對手方最優價格
這個要看當時股價的走勢,每個價位的申報手數和你買賣的意願有多強而定
以買進為例
如果股價正在快速上漲,賣一賣二的申報量(特別是賣一)較大,那麼你可以按賣一價進行委託.
如果股價正在快速上漲,賣一賣二的申報量較少,而你又有強烈的買進意願,那麼可以按賣二或賣三價進行委託下單,這時不必擔心會買得太高,例如你以賣三價委託後賣二價位還有賣出股票,那麼會以賣二價成交.
賣出情況類似.
以上是就一般情況而論,如果使用其他特定的市價委託指令,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詳細閱讀一下市價委託系統說明
完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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暈.原來是這樣.
市價委託上交所和深交所有所不同,見下.具體用哪種看你當時想怎麼買了.有風險啊,慎重.呵呵.前不久就有人因為用這個東東虧了五十多萬.
上交所:
1、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2、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
深交所:
1、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2、本方最優價格申報
3、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4、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5、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
市價委託申報--上交所
(一)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即該申報在對手方實時最優五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逐次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舉例1:
某股票的賣方五檔情況為:
賣5 7.08 20
賣4 7.07 15
賣3 7.06 500
賣2 7.05 40
賣1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最後成交情況為7.04元25手、7.05元40手、7.06元500手、7.07元15手、7.08元20手,剩餘未成交的400手則自動撤單。
(二)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
即該申報在對手方實時五個最優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逐次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報最新成交價轉為限價申報
舉例2:
同上例的賣方掛單,選擇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方式進行申報,同樣申報1000手,成交的600手分布狀況同前例,但未成交的400手自動轉為最新成交價7.08元進行買入申報。
市價委託申報—深交所
(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舉例1:
某股票的賣方五檔情況為:
賣5 7.08 20
賣4 7.07 15
賣3 7.06 500
賣2 7.05 40
賣1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申報價為對手方的最優價格——賣一價7.04元作為申報價格進行申報。
(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
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舉例2:
某股票的買方五檔情況為:
買1 7.08 20
買2 7.07 15
買3 7.06 500
買4 7.05 40
買5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行方式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申報價為本方的最優價格——買一價7.08元作為申報價格進行申報。
(三)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此方式同上海市價委託方式一。
(四)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
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此方式同方式三的區別在於前者的申報對手方僅為最優五檔的對手方,而後者的申報對手方為所有對手方。
(五)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
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如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能夠使其完全成交的,則依次成交,否則申報全部自動撤銷。
此方式同方式四的區別在於使用前一種申報方式進行申報可能會產生部分成交,部分撤單的情況;而採用後一種申報方式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則會全部撤單。
Ⅳ 股票中「對方最優價格」是什麼意思
股票中「對方最優價格」的意思是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的市價申報方式。
簡單來說,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買入時以「賣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買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
(5)股票對手方最優價格擴展閱讀:
股票中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和本方最優價格委託的區別,用以下例子說明,你就知道股票中什麼時候選擇以對方最優價格選擇委託了,什麼時候選擇以本方最優價格選擇委託了:
賣1價格為7.04,買一價格為7.02,這個時候你想要買入股票,以本方最優價格去掛單委託,則委託買入價格7.03,以對手方最優價格優先去掛單委託,則委託買入價格為7.04。應該是這個邏輯,沒錯吧?
你覺得以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存在沒有必要的原因是因為你忽略了股票市場是實時成交的市場,也就是忽略了掛單之後是不是能夠馬上成交的結果。你當時看到的7.04和7.02,可能在下一秒就會因為有了其他買家或者賣家因為買入和賣出導致價格波動,從而導致你買不到的情況發生。
還是你的例子,賣1價格為7.04,有200手賣單;買一價格為7.02,有200手買單。那麼你現在想要買200手的話,你有3個選擇:1)以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直接掛單7.04,可以直接成交;2)以本方最優價格委託,掛單7.03,不一定成交;3)以本方目前最低委託買入價格掛單,掛單7.02,不一定成交。
為什麼後面兩個不一定成交呢?因為股票市場必須是有人買就得有人賣,你在市場上掛單7.02買入200股的時候,需要剛好有人願意以7.02的價格賣給你200股,否則你就成交不了。或者你在市場上掛單7.02買入200股的時候,剛好其他人快速的以7.03,7.04,7.05分別掛單去買入1000股,那麼你的以7.02買入200股的委託則很可能當天都不會成交。
所以以對手方最優價格去委託和以本方最優價格去委託的區別只有一個,就是你想不想要馬上獲得成交。
延伸一點知識給你:以對手方最優價格去委託通常發生於,股價正在上升途中,你迫切的想要立即買入成交時。以本方最優價格去委託通常發生於,股價正在下跌或者橫震途中,你不在乎是不是馬上就能夠獲得成交。
Ⅵ 股票交易中:對方價格最優的問題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 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舉例1: 某股票的賣方五檔情況為: 賣5 7.08 20 賣4 7.07 15 賣3 7.06 500 賣2 7.05 40 賣1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委託價為對手方的最優價格——賣一價7.04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申報。 反之: 若某股票的買方五檔情況為: 買5 7.03 20 買4 7.02 15 買3 7.01 500 買2 7.00 40 買1 6.99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申報價為買方的最優價格——買一價7.03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委託 以下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相關申報價格的規定和解釋: 3.3.4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接受下列類型的市價申報: (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 (三)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四)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五)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六)本所規定的其他類型。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即時成交並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如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能夠使其完全成交的,則依次成交,否則申報全部自動撤銷。 3.3.5 市價申報只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其他交易時間,交易主機不接受市價申報。 3.3.6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其他市價申報類型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對於你是買方來說本方最優價格指的是以那時候以當時的買方的買盤的最高價格(即買一的價格)進行市價委託。
Ⅶ 買股票按(本方最優價格)劃算還是按(對方最優價格)劃算。同樣賣股票呢
首先,整體而言股市是由三方面要素構成的:股票的買方、賣方以及交易所。如果你是股票的買方,那麼把股票賣給你的人或者機構就是對手方,簡稱為對方。同樣如果你想要賣出股票,那麼願意花錢買你股票的人或者機構就是對方。交易所的的角色就相當於裁判或者中間人,他們按照既定的交易規則來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利益,以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
其次,股票買賣雙方如何才能達成交易呢?偌大一個股市,幾千隻股票可供買賣,每天可能有幾千萬甚至上億的股民在買進或者賣出股票。舉個例子來說,股民A想買一隻股票,但是只願意出5塊錢每股,股民B想賣掉這只股票,但是最少要6塊錢才賣。顯然這樣的情況下,買賣雙方是沒有辦法達成交易的。如果買方和買方都願意妥協一下,雙方都認為5.5元的價格可以接受,那麼交易達成,股票的即時價格就會變成5.5元。
問題是股市容量太大了,每天交易的股票數量和價格理論上都有無數個,很難一對一的成交。這個時候就輪到連續競價交易制度出馬了,這個制度它非常聰明,規定所有的交易按照兩個原則來執行: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其中價格優先就是說買方報價的最高價和賣方報價的最低價有優先成交的權利,時間優先是指在同一個報價下,先申報的交易優先成交。
現在回到最初的問題,股票買入選對方最優價格更劃算嗎?既然是買入股票,那麼當然更高的報價更容易成交。理論上來說只要你的報價高於對方的最低報價,你就可以買到這只股票。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買方和買方交易數量是否匹配,舉例來說買方A想買一千股某隻股票,,賣方B願意賣出這只股票最低報價4.9元,但是只能賣出五百股。賣方C也願意賣出這只股票,最低報價4.95元,數量一千股。這個時候買方A如果選擇賣方最優價格成交的話,最終結果是4.9元買入五百股,4.95元買入五百股。
而且實際上,有些時候股票價格可能變化很快。如果股價迅速上漲的話,按照對方最優價格買進可能導致買不到股票,因為總是有人報價比你高。但是如果股價在快速下跌的話,選擇對方最優價格買進會更劃算,因為你總是可以以最低的價格買進。前提是你對這只股票有足夠的信心和了解,否則抄底抄在山頂上就大大不妙了。
所以,買股票選對方最優價格的股民朋友們要注意了,這個方法好用但是也不能隨便用,要視情況而定哦,不然可能會白白錯過你看好的大牛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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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什麼是對方最優價委託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是指投資者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格,與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舉例1: 某股票的賣方五檔情況為:
賣5 7.08 20
賣4 7.07 15
賣3 7.06 500
賣2 7.05 40
賣1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委託價為對手方的最優價格——賣一價7.04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申報。
(8)股票對手方最優價格擴展閱讀:
「對方最優價委託」功能設計為:
1、只適用於連續競價期間,不適用於集合競價;
2、「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與當時對手方隊列中價格最優的申報成交;「價格最優的申報」是指集中申報簿中買方「買一」隊列或賣方「賣一」隊列;
3、沒有完全成交的「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將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本方隊列中,其指定價格為委託已成交部分的成交價,也就是委託申報進入交易主機當時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
4、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沒有有效對手盤,交易主機直接對「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單處理;
5、「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沒有撮合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