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債轉股的計算公式是
1.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數量=轉債張數*100/最新轉股價格。比如小李持有10張(1手)可轉債,最新轉股價格為20元,那麼可轉股數=10*100/20=50股。又比如:某某轉債的轉股價為3.14元,其正股收盤價為3.69元,其轉股價值即為3.69÷3.14×100=117.52(元)。
2.可轉債的轉股價值跟可轉債的正股價格有關。一般而言,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
拓展資料:
1.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是指一張可轉換證券按面額兌換成標的股票所依據的每股價格,一般有上市公司在轉債上市前對外公布。轉股價公布後一般是不能隨意更改的,如果正股價格的持續下滑、長時間大幅低於其可轉債的轉股價格,那麼發行人可以修正轉股價格。
2. 可轉債是一種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而且可轉債轉股不需任何費用。投資者如果看好正股的未來走勢,認為轉股更為劃算,則可以選擇在轉股期內轉股。
3.可轉債轉股注意事項 :
(1)可轉債轉換股數的最小單位為1股,不足1股的可轉債余額會在T+3日交收時由公司通過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兌付。
(2)新上市的可轉債一般要6個月之後才會進入轉股期,處於轉股期內的轉債,當日買入當日就可以操作轉股,而且同一交易日可進行多次轉股申報。轉換後的股份可於轉股後的下一個交易日上市交易。
(3)滬市可轉債提交轉股後不可撤單,深市可轉債可以。有些券商在委託轉股後,仍可繼續賣出轉債,待收市時未賣出的轉債會自動轉股。
(4)深市可轉債轉股最小申報單位為1張,滬市可轉債轉股最小申報單位為1手。1手=10張=1000元面值。
(5)轉股價公布後通常是不能隨意更改的,如果正股價格的持續下滑、長時間大幅低於其可轉債的轉股價格,那麼發行人可以修正轉股價格。
② 可轉債轉股計算方法
可轉債轉股計算方法為轉股後的股票價值=轉債張數*(轉債面值/轉股價格)*正股價格。
計算轉股的價值通常只用到以下兩個公式:
1、面值/轉股價=轉股數量 (轉換為股票的數量必須是整數,非整數餘下的部分以現金兌付)注意,面值都是統一的100元,而不是可轉債的現價。
2、轉股數量*正股價值=轉換後的股票價值。例如:某可轉債的價值為150元,轉股價為8元,正股價值為10元,則可轉換的股票數量為100/8=12股,餘下0.5股以現金兌付即0.5*8=4元,轉換後的股票的價值為12*10=120元,是明顯低於150元的,也就沒有轉股的必要了。
③ 為什麼新債的發行價100元,轉股份卻變成了20元
新債的發行價100元,轉股份卻變成了20元是因為轉股價為20,後期可以換成5股的股票,那麼在後期假設這只股票上漲至10塊錢,那麼就100元價值的錢就可以轉為可轉債,現在的話,就可以換為10×5=50元的股票,整體收益漲了。
轉股價是可轉債的專有條款,持有可轉債的投資者,到了可轉債的轉換期後,投資者可以按照轉股價將可轉債兌換成股票,比如轉股價是10塊,但是股價這時候是20,那麼轉股後投資者就賺了10元.
拓展資料:
一、什麼是打新債?
打新債的意思是申購新發行的可轉債。可轉債在剛發行的時候,價格比較低,一般就是100元一張,這時候投資者申購新發行的可轉債叫做打新債。申購時候會通過抽簽的方式選擇出可以購買可轉債的投資者,抽中叫做中簽,中簽的投資者以100元的價格買入,所需的費用很少,之後在上市當天以高價賣出,獲得較高的收益,幾乎不會出現虧損。打新債對於很多人還是新鮮事物,證監會在2017年9月8號調整可轉債申購的方式,由資金申購改為信用申購。說通俗點,就是以前投資者賬號上有餘額才能申購,現在是中簽後繳付資金就可以,這對我們普通的投資者是天大的一個利好。因為即使我們沒有一分錢我也可以申購可轉債,中簽後我才交錢,沒有資金的壓力。對企業而言,發行可轉債不容易,甚至可以說相當嚴格。我國上市企業要融資,分為債券融資和股權融資兩大類。債券融資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等,而股權融資包括配股、公開增發、非公開發行。根據我國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股權再融資方式的要求,發行可轉債融資要求較多,門檻還高。而對比之下,定向增發約束較少,所以企業一般會選擇定向增發。
二、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債也稱可轉債債券,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通俗點說,本質是一種債券,是借給公司的錢,借債還錢,每年給利息。但是可轉債可以將債券轉換成為公司的股票,正是因為多了這個期權,它可以隨著正股價格上漲,決定著它的收益頗豐。
三、轉股價是指可轉債轉股後價格的意思,就是把可轉債轉換成股票時的價格。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發行的一種類似於股票的債券,一開始投資者需要靠申購中簽獲得,上市之後可以賣出,也可以等時機一到,把其轉換成股票。一般可轉債發行半年後進入轉股期,在這個轉股期可以轉換成股票賣出,也可以不轉成股票,繼續持有,等公司贖回,贖回價就是達到約定條件的股價公司可將可轉債贖回。投資者可以在交易軟體看到正股價和轉股價的,如果正股價大於轉股價的,那持有者就賺的,反之就虧了的。比如轉股價是十塊,現價是12塊。那你就賺兩塊,相反的,如果說正股價只有八塊,可轉債轉股價是十塊,那你就虧了。
④ 新債發行價100正股價42.64轉股價50.51是什麼意思
債券發行價格100元一張,現在股票價格42.64元,債券轉股票價格是50.51元,即一張債券可以轉100/50.51股股票。
⑤ 債轉股股價如何計算
可轉債股股價=100乘以轉債張球/轉股價格
例如投資者持有10張(1手)可轉債,轉股價格為20元,那麼可轉股數=10*100/20=50股。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是指一張可轉換證券按面額兌換成標的股票所依據的每股價格,一般有上市公司在轉債上市前對外公布。轉股價公布後一般是不能隨意更改的,如果正股價格的持續下滑、長時間大幅低於其可轉債的轉股價格,那麼發行人可以修正轉股價格。
拓展資料
債轉股是指,通過法定的程序,把銀行對國有企業的債權轉為股權的行為,換句話來說,就是把債務資金轉化為權益資金的過程。債轉股的真正目的:藉助債轉股,使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通過財政出資,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監管銀行對企業的債務,化解公司的金融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可轉債轉股注意事項
1、可轉債轉換股數的最小單位為1股,不足1股的可轉債余額會在T+3日交收時由公司通過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兌付。
2.新上市的可轉換債券要到6個月後才能進入股票轉換期。在股票轉換期間,可轉換債券可以在購買當天進行轉換,也可以在同一交易日進行多次股票轉換申報。轉換後的股票可以在轉t換後的下一個交易日上市和交易。
3.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可轉換債券應在轉換後提交不可縮回表格,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可轉換債券應提交。一些經紀公司在委託轉換後可以繼續出售可轉換債券,而那些在市場收盤時未出售的可轉換債券將自動轉換為股票。
4、深市可轉債轉股最小申報單位為1張,滬市可轉債轉股最小申報單位為1手。1手=10張=1000元面值。
⑥ 債轉股是按每張100元計還是按實際價轉股數
債轉股是按實際價轉股數,有可轉債轉股數量=可轉債數量* 100 /最新轉股價格,即我們可以轉股的數量。公式中的100是每個可轉換債券的面值。比如一隻股票的轉股價格是10元,投資者持有一手可轉債和10手可轉債,那麼總面值就是1000元,那麼轉股數量就是1000 / 10 = 100股。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不是一成不變的。可轉債一般對轉股價格有調整條款。例如,如果正股價連續10-15天低於轉股價格的85%,公司有權降低轉股價格。當派發股息或增發股票時,轉股價格也會自動降低。
拓展資料:
所謂債轉股,是指國家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產,將銀行與企業之間原有的債權債務關系轉化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之間的股權和產權關系。債轉股的真正目的之一是「重組」,以債轉股為契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二是通過金融投資設立資產管理公司,對銀行對企業的債務進行「監管」,化解金融風險。
債轉股作為一項重要的戰略舉措,其作用和意義不可否認。但在實踐中,如果各方沒有相應的約束和激勵形成相應的動力和壓力,就可能誘發債務企業的道德風險甚至道德失敗,導致債轉股的企業目標錯位,使其效果無法實現。
要實現債轉股的戰略目標,根本途徑是提高債轉股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特別是財務管理水平。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不僅可以優化其資本結構,降低資本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還可以為債轉股各方利益的保護培育豐富的「利潤源泉」,從而保持和增加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投資的價值,真正實現債轉股的戰略目標。
⑦ 打新債轉股價值是高還是低更好為什麼正股是什麼意思
打新寨轉股價值高好;轉股價是指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正股價則是指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正股是指權證對應的股票,代表著持有者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從可轉債持有者的角度來說,轉股價高於正股價,那麼轉股是不利的。
可轉債是債券市場上的一種特殊類別,不僅可以獲得固定的本息收益,還可按轉股價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不是義務,投資者可選擇轉股也可選擇繼續持有或直接出售債券,是否轉股主要取決於轉股價和正股價之間的差異。
對投資者來說
例如,投資者持有1張某上市公司100元平價發行的可轉債,轉股價格為10元,正股價格為9元。
那麼投資者若把可轉債轉換為股票,轉股後的價值=(轉債價格/轉股價格)*正股價格=(100/10)*9=90元。
也就意味著原本價值100元的可轉債,轉換為公司股票後只值90元,顯然轉股是虧損的。
正股,就是權證對應的股票。權證就是對應正股的,比如南航權證對應的就是南方航空,南方航空就是正股。所以以下就是正股又是股票的定義。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拓展資料
作為證券市場的投資者,什麼供股、自選股、科技股、龍頭股、限售股、成長股等股票類型大家都十分熟悉。不過,近期有投資者表示,他看到一種股票名為「正股」,不知道這種股票是什麼意思。為了解答各位投資者的問題,麟龍投顧將在下面的文章中詳細和各位投資者講解。
之所以很多投資者不了解正股,是因為這種股票不僅與股票市場聯系密切,也與權證、債券市場聯系密切,很少有投資者去深入了解。麟龍投顧表示,正股有兩種主要的含義:
1、正股是指權證對應的股票,代表著持有者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簡單來說,正股就是對應權證的標的,舉例來說,南航權證對應的標的是南方航空這只股票,那麼南方航空這只股票我們就可以稱之為正股。
2、正股是指基準股票、標的股票,是可轉換債券的標的物,是債券持有人將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的股票,它可以是普通股、優先股,也可以是A股、B股、H股、ADR等。
如果中國公司發行以外幣定值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就要求該公司具有B股或H股的上市資格,這樣基準股可以是B股或H股,正股也就是相應的在B股或H股上市的股票。確定了基準股票以後,就可以進一步推算轉換價格。
⑧ 新債的發行價100元,轉股份20元什麼意思
發債打一些新債發行,如果是100元的話,股價轉為20元,他的意思就是說可以減少。
一、什麼是打新債?
打新債的意思是申購新發行的可轉債。可轉債在剛發行的時候,價格比較低,一般就是100元一張,這時候投資者申購新發行的可轉債叫做打新債。申購時候會通過抽簽的方式選擇出可以購買可轉債的投資者,抽中叫做中簽,中簽的投資者以100元的價格買入,所需的費用很少,之後在上市當天以高價賣出,獲得較高的收益,幾乎不會出現虧損。打新債對於很多人還是新鮮事物,證監會在2017年9月8號調整可轉債申購的方式,由資金申購改為信用申購。說通俗點,就是以前投資者賬號上有餘額才能申購,現在是中簽後繳付資金就可以,這對我們普通的投資者是天大的一個利好。因為即使我們沒有一分錢我也可以申購可轉債,中簽後我才交錢,沒有資金的壓力。對企業而言,發行可轉債不容易,甚至可以說相當嚴格。我國上市企業要融資,分為債券融資和股權融資兩大類。債券融資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等,而股權融資包括配股、公開增發、非公開發行。根據我國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股權再融資方式的要求,發行可轉債融資要求較多,門檻還高。而對比之下,定向增發約束較少,所以企業一般會選擇定向增發。
二、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債也稱可轉債債券,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通俗點說,本質是一種債券,是借給公司的錢,借債還錢,每年給利息。但是可轉債可以將債券轉換成為公司的股票,正是因為多了這個期權,它可以隨著正股價格上漲,決定著它的收益頗豐。
⑨ 可轉債轉股怎麼算多少股
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數量=轉債張數*100 /轉股價格。
例如投資者持有10張(1手)可轉債,轉股價格為20元,那麼可轉股數=10*100/20=50股。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是指一張可轉換證券按面額兌換成標的股票所依據的每股價格,一般有上市公司在轉債上市前對外公布。
轉股價公布後一般是不能隨意更改的,如果正股價格的持續下滑、長時間大幅低於其可轉債的轉股價格,那麼發行人可以修正轉股價格。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有若干要素,這些要素基本上決定了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條件、轉換價格、市場價格等總體特徵。
⒈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都規定一個特定的轉換期限,在該期限內,允許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成發行人的股票。我國《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⒉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轉換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債券時的票面利率(或優先股股息率),發行人根據當前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發行條款確定,一般低於相同條件的不可轉換債券(或不可轉換優先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應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後5個工作日內應償還未轉股債券的本金及最後1期利息。
⒊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用公式表示為:
轉換比例=可轉換債券面值_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價格。用公式表示為:
轉換價格=可轉換債券面值_轉換比例
⒋贖回條款與回售條款。贖回是指發行人在發行一段時間後,可以提前贖回未到期的發行在外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贖回條件一般是當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高於轉換價格達到一定幅度時,公司可按照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買回發行在外尚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低於轉換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可轉換債券賣給發行人的行為。
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是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規定的贖回行為和回售行為發生的具體市場條件。
⒌轉換價格修正條款。轉換價格修正是指發行公司在發行可轉換債券後,由於公司送股、配股、增發股票、分立、合並、拆細及其他原因導致發行人股份發生變動,引起公司股票名義價格下降時而對轉換價格所做的必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