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收益互換業務具體如何操作
股票互換同其他有名義本金的互換合約一樣,也是兩當事人之間達成的一種協議,協議規定,雙方同意在特定的時期內,對一系列的現金支付進行交換。在典型的股票互換中,一方同意在一個固定的期限內,按照一個固定的名義本金,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某一股票指數的收益的金額。作為交換,他從對方得到按照相同的名義本金計算的另一種資產的收益或利息。股票互換的原理與標準的利率互換極其相似,名義本金是不進行交換的,它只用來計算相互之間需要支付的金額。客戶與券商根據協議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限內針對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現與固定利率進行現金流交換,是一種重要的權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客戶可以自行下成交指令,通過放大杠桿來實現超額收益或者做定向增發的客戶藉此套期保值的一種手段。
Ⅱ 中信證券融資融券開通條件
1.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允許從事證券交易的個人和機構,個人客戶需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要求普通證券賬戶在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少於6個月,即開戶需滿6個月;
2.擁有不低於50萬的證券類資產是基本門檻,作為驗資使用,50萬是指20個交易日,日均持有股票市值,證券類資產包含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債券、資產管理計劃等;
3.測評時間在2年內,要求客戶風險測評問卷為C4、C5,有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風險承受能力者或C1不允許開通;
4.信譽良好,不在公司信用業務「黑名單」庫內的個人或機構;
5.非本公司的股東和關聯人;
6.符合公司適當性管理的規定,未有不適合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情況。
拓展資料:
什麼叫股票: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
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
(1)開設賬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賬戶。
(2)傳遞指令,開設賬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
(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
(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
(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股票的分類:
按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可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
按票面是否標明持有者姓名,分為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
按股票票面是否記明入股金額,分為有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
按能否向股份贖回自己的財產,分為可贖回股票和不可贖回股票。
股票的性質:
股票是有價證券。股票是一種具有財產價值的證券,股票記載著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反映著股票的持有人對的權利。
股票是證權證券。股票表現的是股東的權利,任何人只要合法佔有股票,其就可以依法向行使權利,而且股票發生轉移時,股東的權益也即隨之轉移。
股票是要式證券。股票應當採取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其記載的內容和事項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
Ⅲ 中信證券為什麼賣不了
Q1:我的股票為什麼賣不出去?
跌停後要按委託的先後順序進行成交,有可能你掛單的時間比較晚,只是把別人先掛的單成交了,你可以像樓上說的,9:20前輸單,可能有賣出的機會!
● Q2:股票賣不出去怎麼回事?
股票賣不掉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我國股票市場實行的是T+1操作,查看自己賬戶中的股票是否是當日買入的,當日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的;其次,股票當時如果處於跌停的狀態也是難以賣出成交的。
● Q3:剛買的股票為什麼賣不出去?
股票實行T+1制度。
今天買的股票最早明天才能賣出。
● Q4:股票賣不出去了,怎麼辦?
股票賣不出去,建議先看看是否在交易時間之內或者在交易時間內持有的股票是否被大賣單封跌停了。如果是這兩種情況,股票賣不出去是正常現象。出現這種情況,那隻能等交易時間或者等跌停開板了。
Ⅳ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
權益類收益互換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照協議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以下是我為您整理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希望能提供幫助。
摘要: 權益類收益互換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照協議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現金流與特定股票、股票指數等標的資產的表現掛鉤,實質上是客戶與證券公司等對手方開展的一筆權益互換交易。快速發展的股票收益互換業務在金融創新領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業務模式更是在提高金融市場效率、擴大金融體系覆蓋方面影響突出。
關鍵詞: 保證金交易;股票收益;互換;場外衍生品
一、引言
2007年在美國爆發的次貸危機影響是深遠的,創新不斷的金融衍生工具被推上了風口浪尖。保羅•克魯格曼(PaulKrugman,2008)曾在《紐約時報》撰文寫道:“人們很難辨別哪一樣金融創新才是對社會真正有益。相反,這些創新成為了逃避金融監管、催生金融泡沫,甚至實施龐氏騙局的越來越高明的手段。”眾矢之的在所難免,金融創新的確存在潛在風險,有必要加強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但是,在提高金融市場效率、擴大金融體系覆蓋方面,金融創新具有不可替代的影響。
權益類收益互換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按照協議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現金流與特定股票、“一攬子股票”、股票指數等標的資產的表現掛鉤,實質上是客戶與證券公司等對手方開展的一筆權益互換交易。快速發展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在金融創新領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業務模式更是在提高金融市場效率、擴大金融體系覆蓋方面影響突出。
2012年底,證監會正式啟動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的試點工作。2013年初,中信證券、銀河證券、光大證券、中信建投、招商證券和中金公司等六家證券公司獲得首批試點資格。截至目前,國內共有28家證券公司擁有可以開展權益類收益互換的場外衍生品業務資格。2014年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下稱“報價系統”)成立後,具備報價系統參與人資格的機構也被允許在報價系統內開展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
截至2015年10月,已有39家證券公司在報價系統開展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累計初始名義本金19115億元,未了結初始名義本金余額1238億元。權益類收益互換已成為報價系統開展業務中規模最大的業務種類。
二、保證金交易功能原理
保證金交易是信用交易的一種,是指客戶通過提供一定比例履約擔保物的保證金形式向他人融資、融券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在滬、深股市的早期階段,信用交易被嚴厲禁止。1999年實施的《證券法》中就明文規定股票交易實行銀貨兩訖的交易規則,也就是不允許信用交易。但不久之後修訂的《證券法》取消了這一規定,也就是說,自此以後開展保證金交易在法律上被許可。一直以來,人們習慣上所說的保證金交易,基本上就是指融資買入股票的操作。
事實上,但凡能夠創造資金杠桿、擴大交易規模的業務,包括一些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都具有保證金交易功能。目前比較常見的保證金交易形式有證券公司經證監會批準的融資融券業務,信託公司發行的傘形信託產品,還有很多民間的配資。本文所介紹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同上述業務和產品一樣,投資者作為承擔高風險、獲得高收益的劣後受益人,利用了資金杠桿、擴大了交易規模,具有保證金交易功能。保證金交易在境外擁有成熟的市場,是很普遍的交易方式,也是提高金融活動效率、促進經濟逆周期調節的重要工具。因此,保證金交易在我國證券市場的正面作用也不容小覷。
以融資融券業務為例,除了放大交易、活躍市場、增強流動性等有利影響,通過對比美國、日本等國家的“雙融”交易制度可以發現,在允許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公司資格、客戶資格、對保證金的設置以及個人信用額度的限制等方面,滬、深兩市的相關約束其實最嚴格。
此前,一些信託賬戶以非實名制形式與證券公司交易系統對接,為風險控制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在股災中造成了較大的損失。有人將股災的發生歸咎於保證金交易模式,尤其是場外配資的盛行。確實,眼下的技術細節上確實存在不少問題,譬如融資融券余額與流通市值的比例偏高(海外市場的比值通常在2%以內,而滬、深股市的比值可以高達4%以上);傘形信託方面,一些傘形信託的維持保證金比例偏低,允許的持股集中度較高;民間配資方面,一些民間配資的杠桿率更是達到5∶1、甚至9∶1的`水平。上述因素在股市下跌、甚至超跌的背景環境下,自然會引發相關投資者的賬戶信用危機。
總之,保證金交易是現代金融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合規使用杠桿是現代資本市場的基本規則之一。從全球主要市場的評估來看,保證金交易工具已日趨成熟,對市場的影響總體上利大於弊。因此保證金交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而具有保證金交易功能的場外衍生品業務,尤其是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也有其發展的必然性。
三、業務方案設計
(一)交易流程。
(1)業務申請。客戶向證券公司提出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申請。
(2)審查要點。證券公司對客戶進行資格審查,如凈資產規模不低於 3000萬元、證券投資經驗不少於3年等。
(3)簽署主協議。客戶與證券公司簽署《權益類收益互換交易主協議》、補充協議、股票收益互換交易履約擔保協議等,並簽署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風險揭示書。
(4)提交交易指令。具體執行每一筆交易前,客戶向證券公司提交《交易申請書》,以此下達交易指令。證券公司接收並處理指令,執行完成後向客戶提供《交易確認書》,雙方確認成交要素。
(5)追加/提取履約擔保品(保證金)。根據協議約定,客戶須視損益變化追加/提取履約擔保品,具體估值由證券公司提供。
(6)終止結算。互換交易終止,雙方根據協議約定劃付資金完成交易結算。
(二)基本模式。
比較常見的權益類收益互換多在機構投資者和證券公司之間進行,且證券公司多作為對手方與機構投資者簽訂互換協議。業務發展初期,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模式具有代表性,其本質是杠桿交易,與融資融券業務相似,但是杠桿率可以高於融資融券業務。
四、小結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是場外衍生品的一種,在金融創新領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收益互換模式能在大股東增持、大宗交易承接、融資參與定增等投資者需求面提供巨大的業務支持。同時,作為固定收益的換入方,證券公司能夠通過盯市和保證金交易獲取穩定的風險收益,因此在業務開展初期,證券公司會率先試水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收益互換模式,並且隨著業務規模擴大,選擇更多的交易模式、設計更多的業務方案。
;Ⅳ 中信證券配股多久能賣
一隻股票配股除權後當天不能賣,只有在T+7日配股到帳後才能賣。T日為股權登記日,T+7日是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七個交易日。
不少股民以為配股就意味著送股票,特別開心呢。但其實這只是它們換了其他的方式來圈錢,這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呢?好好聽我說下去~
在說內容前,先給大家看看機構今天的牛股名單,爭取在沒被刪掉前,立即收藏:【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配股是什麼意思?
配股實際上就是上市公司因為自身需要,給原股東發出新的股票,從而進行資金籌集的行為。換句意思來說,公司的錢有些不夠,想要把自己人的錢湊在一起。原股東有權決定是否行使認購權。
那比方說,10股配3股,這個的具體意思就是每10股有權依照配股價申購3股該股票。
二、股票配股是好事還是壞事?
配股到底是利大還是弊大呢?這就要看是什麼情況下來說了。
通常情況下,配股價格低於市價,因為配股的價格會作一定的折價處理來進行確定。因為新增加了股票數,則需要去除權,那麼股價會按一定比例去降低。
對沒有參加配股的股東來講,股價降低是對他們有不好的影響的。
參與配股的股東覺得,股價是越來越低了,但還好股票的數量一直在變多,所以總收益權並未因此被改變。
另外,配股除權後,尤其是在牛市方面,很有可能會出現填權這方面的狀況,也就是股票恢復到原價甚至高於原價,這種的情況下還有是有可能獲得一定的收益。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某一隻股票在收盤的時候,前一天的收盤價格為十元,配股比例為10∶2,配股價為8元,那麼除權價為(10×10+8×2)/(10+2)=14元。除權後的下一天,要是股價上漲且漲到16元,那麼市場上每支股的差價(16-14=2)元參與配股的股東是可以獲得的。我們光看這一點來說,也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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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遇到要配股,要怎麼操作?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配股這項操作,沒有確定的好壞之分,最關鍵的問題,是公司如何利用配股的錢。
然而,在有的時候,進行配股就會被認為是企業經營不足或倒閉的前兆,有時預兆著更大的投資風險,所以搞清楚自己遇到的配股是好是壞很關鍵,關於該公司的發展方向如何。
Ⅵ 剛上市7個月就要再圈130億 中信建投董秘再融資新規可別學過了
1月21日晚間,中信建投發布公告擬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不超過130億元加碼公司主業,而市場清晰地記得,公司剛在2018年6月完成了IPO,募集了約21億資金,港股上市兩年多不定增,A股上市半年多就要再圈130億,是A股再融資市場又要徹底放開了嗎?
募集資金的兩個主要投向,資本中介業務主要包括股票質押式回購、融資融券、約定購回和收益互換等;投資交易業務主要包括固定收益類自營業務、權益類自營業務等。
對於這種剛上市不久就要幾倍於IPO規模再融資的上市公司,證監會有沒有關於再融資時間間隔的限制呢?
其實是有的,2017年2月17日證監會發布《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其中規定:
1、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此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
2、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此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
如果按照18個月的間隔期限,中信建投此次肯定是不能推定增的,但是2018年11月9日,證監會發布了修訂的《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新規做出了兩個大的調整:
1、通過配股、發行優先股或董事會確定發行對象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募集資金的,可以將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
2、允許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或募集資金投向未發生變更且按計劃投入的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不受18個月融資間隔限制,但相應間隔原則上不得少於6個月。
再融資的規模上,仍舊以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0%為上限!
根據中信建投的定增預案,公司擬募集不超過130億元,擬發行不超過12.77億股,公司目前總股本76.5億股,尚未達到20%。
如果按照130億元和12.77億股計算,發行價格則是10.18元/股,這個價格相比於中信建投1月21日的收盤價格11.42元/股,要折價10.86%。
其實目前也是中信建投的股價高位,公司此前出現了一波超過30%的階段性上漲。
顯然,在目前這個股價,是不會有人去接盤參與定增的,所以此次定增預案對於公司股價來說,屬於一個短期的利空。
因為18個月的間隔變為了6個月,2018年6月20日上市的中信建投,2018年12月20日以後就可以再融資了。
不得不說,公司董秘學習新規的速度還是很快。
資料顯示,王廣學,1972年6月出生。現任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董事會秘書、公司辦公室行政負責人。目前還擔任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監察專業委員會委員。王廣學自1992年8月至1995年9月任江蘇省溧陽市計劃委員會(現溧陽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外經科科員;自1998年7月至2005年11月任職華夏證券,曾任投資銀行部業務經理、高級業務董事、總經理助理;自2005年11月至2011年11月任本公司投資銀行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自2011年11月起擔任公司辦公室行政負責人,自2014年1月起擔任執行委員會委員、董事會秘書。王廣學於1992年7月獲得青島海洋大學(現中國海洋大學)理學學士學位,於1998年6月獲得復旦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於2002年7月獲得復旦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在職攻讀),並於2004年4月獲得A股保薦代表人資格。
董秘王廣學也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高薪董秘,2017年薪酬494.6萬元,排在券商的第四位。
中信建投是前十大券商之一,目前的總市值排在券商第八位,2018年前三季度業績也排在上市券商的第八位,總部位於北京。
中信建投2016年12月就率先在香港完成了上市,H股IPO募集資金63.18億元以及2017年1月行使部分超額配股權募集資金4.15億元,此後就再沒有在香港市場募集資金了。
港股上市2年多,沒有再融資,A股上市半年多,就想一次性再在A股市場募集130億元資金。
中信建投A股市值873億元,H股市值則只有402億港元!A股的市值溢價主要是因為公司剛上市不久的次新股溢價。
中信建投目前沒有實際控制人,第一大股東北京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持股35.11%,第二大股東中央匯金公司持股31.21%。
其實,此次中信建投的巨額再融資也向市場釋放了一個信號,監管層是不是真的完全放開了再融資的閘門,在2018年7月,南京銀行的140億元定增曾經被證監會罕見否決。
除此之外,中信建投的130億定增,也和不久前中信證券擬作價不超過134億元收購廣州證券旗鼓相當。
近段時間來看,券商們的動作都不小,當然就未來來看,定增還是存在著變數的,1、首先這個位置上,是不會有多少資金有意願參與定增的,看看未來公司股價會不會調整,以及調整到哪個位置;2、就算有人願意參與認購了,證監會會不會准許這種剛上市就再幾倍於IPO的圈錢行為,有可能也會被否,畢竟市場目前資金還是比較緊張的,如果上市公司都學著干,那不又重蹈A股市場「圈錢」覆轍。
董秘動態速遞
【董秘辭職】南京證券董秘邱楠辭職。
【董秘聘任】南京證券聘任徐曉雲為公司董秘。
Ⅶ 什麼是股票收益互換
股票收益互換是指客戶與券商根據協議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限內針對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現與固定利率進行現金流交換,是一種重要的權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
該項創新業務於2012年底啟動試點,首批獲得試點資格的有中信證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證券、銀河證券、招商證券、光大證券六家券商。
可以根據客戶需求靈活設計互換方向、掛鉤標的、終止條件、收益條款等交易要素,滿足客戶融資、投資和風險管理的個性化需求。
(7)中信證券股票收益互換交易業務實施方案表單及制度匯編擴展閱讀:
特點
1、場外協約成交客戶與證券公司一對一議價,簽署協議即可達成交易,屬於券商櫃台產品;客戶和證券公司之間只對收益進行現金流交換,一般不需要進行股票實物交割。
2、交易要素靈活定製可以根據客戶需求靈活設計互換方向、掛鉤標的、終止條件、收益條款等交易要素,滿足客戶融資、投資和風險管理的個性化需求。
3、具有信用交易特徵客戶可以自身信用擔保或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約擔保品,資金收益具有杠桿效果。只需支付資金利息即可換取股票收益,從而大幅提高了資金杠桿。
4、杠桿比率高對於資質優秀的客戶,潛在杠桿率可以達到近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