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競價是什麼意思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集合競價的原則有三:其一成交量最大;其二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及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其三在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成交。能滿足以上三原則,則是當日的開盤價。
集合競價的結果對當日行情走勢具有極高的預測價值
Ⅱ 常見的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股票交易方式是股票買賣的方法和形式,股票交易的基本環節,是隨著股票市場的形成、發展而不斷發展,豐富起來的。現代股票市場上的交易方式種類繁多。
從不同的角度可分類如下:
1、從買賣雙方的組合方式不同,可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是一種原始的交易公式,由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交易。它是店頭市場上最常用的交易方式,主要是在交易證券的數量少,需要保密、或是為了節省傭金額情況下使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由若幹人組成,公開進行的 「雙向競爭」 交易。即這交易不僅是買賣雙方之間出價的競爭,而且在眾多的買者和賣者之間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與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完成交易的交易方式。由於雙向競爭,使得買方可以自由選擇買方,反之亦然。交易比較公平。
2、按交易達成的方式不同可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前者是指買賣雙方直接洽談,票券亦由買賣雙方自行結算交割的交易方式; 後者是指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的交易方式; 後者是指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方式來交易。
3、按照交割期限不同,可分為現貸交易和期貨交易,近年來,還出現了只需交納少量保證金便從事大宗股票買賣的信用交易、期權交易、股票指數期貨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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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股票的競價交易原則、方式和結果是什麼
你好,目前證券交易所一般採用兩種競價方式,即在每日開盤時採用集合競價方式,在日常交易中採用連續競價方式。集合競價交易所主機在每一營業日9:15-9:25期間進行,在此期間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只貯存委託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間,系統根據輸入的所有買賣盤而產生一開盤參考價,繼而將能夠成交的委託以此參考價為成交價全部撮合成交。這一處理過程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股票成交價格決定的原則:
a、 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有效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
b、 高於決定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決定股票價格的賣出申報須全部滿足;
c、 與決定價格相同的一方(買方或賣方)須全部成交。 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可選取其中間價或離昨收盤價最近的價位。 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隨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階段的特點是,每一筆買賣委託輸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
連續競價
1.連續競價時的申報方法為:無論買入或賣出,按現行規定,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股票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但新股在上市當日無此限制。國債連續競價的價位為在前一筆成交價的基礎上漲跌幅度不超過10%。
2.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1)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位相同;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位;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市場即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位。
Ⅳ 請詳細解釋一下股票交易規則中的競價成交的含義
目前,我國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採用的競價方式有兩種,即集合競價相連續競價。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電腦撮合系統在每個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這段時間內,只接受有效委託而不進行撮合處理;在臨開盤的一瞬間產生一個開盤參考價,繼而以此開盤參考價為成交價對所有有效委託中能成交的委託進行撮合成交,不能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這個處理過程,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集合競價。其中,開盤參考價的產生必須符合以下原則:(1)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2)高於參考價的買人申報和低於參考價的賣出申報必須全部成交。(3)與參考價相同價位的申報,其中買人申報和賣出申報必須有一方能全部成交。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即開盤價是按以下步驟確定的:(1)電腦撮合系統對所有的買人有效申報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的按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的賣出申報按照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的按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2)按照上述的三條原則產生開盤參考價。(3)繼而以該參考價為成交價逐步對排在前面的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進行撮合成交,一直到不能成交為止。(4)未能成交的委託申報排隊等待成交。 電腦撮合系統經過集合競價處理後,即進入連續競價階段。在集合競價這段時間以後進入電腦撮合系統的委託以及在集合競價中未成交的委託將按以下步驟來確定成交價:(1)對新進入系統的買人申報,若能成交,則與賣出申報隊列順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則進入買入申報隊伍等待成交。(2)新進入的賣出申報,若能成交,則與買人申報隊列順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則進入賣出申報隊列等待成交。這樣循環,直到收市。 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出,無論是集合競價,還是連續競價,競價成交是遵循著「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來進行的。具體可理解為:高價買入申報優先於低價買入申報,低價賣出申報優先於高價賣出申報;同等價位的買人或賣出申報,以先進入交易所電腦撮合系統的申報優先。
Ⅳ 連續競價和集合競價區別
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是股票交易的兩種競價方式,它們存在以下區別:
(一)交易時間不同:集合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15-9:25,14:57-15:00。9:15-9:20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20-9: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而連續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30-11:30,13:00-14:57,在這個時間段,未成交的委託單,投資者可以撤單。
(二)交易方法不同: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拓展資料】
連續競價的處理原則:
(一)時間優先原則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二)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分毫不差)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則結果是願意10元買的,會給他9.98全部成交,願意9.9賣的,會給他9.96全部成交。
系統會向對用戶有利的方向給你成交。你願意10塊買,但是有人9.98就賣,系統就會以對你有利的9.98給你成交。如果你願意9.9賣,但是有人9.96就買,系統就會以對你有利的9.96給你成交。意思就是讓你買到更便宜的或者賣出個更高的價錢。
集合競價的操作流程:
(一)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二)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第一是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第二是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三)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四)行情揭示。主要分為兩種,第一是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第二是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Ⅵ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什麼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條件:成交量最大。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6)股票交易中的競價方式包擴展閱讀: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Ⅶ 股市開市前的競價是怎麼回事
股市中開盤前競價叫做開盤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時,交易所對所有的買賣申報進行一次性的一次性集中撮合,並按照一定原則產生成交價格,這里的價格就是開盤價格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的競價,證券交易一般採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股票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股票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 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 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 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Ⅷ 在股票中,什麼是競價
在股票交易的領域,競價是一個十分常見的詞語。競價,是一種確定股票價格的方式。競價的「競」字,指的是競爭的意思。競價的方式,需要買賣雙方利用競爭的手段,對股票進行報價。而股票的成交價格,就是買賣雙方價格博弈後的結果。一般而言,A股的競價環節,包含了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這兩個環節。
不過,A股市場上有一類交易方式,不受競價環節規則的影響。這類交易方式是大宗交易。大宗交易的時間段與競價環節的時間段不太一致。盡管如此,競價交易的收盤價格,往往也會影響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
綜上所述,競價是股票市場的一種報價、定價方式。所有的A股市場投資者,都需要在投資前了解股票的競價規則。
Ⅸ 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是什麼意思
集中競價交易是指二個以上的買方和二個以上的賣方通過公開競價形式來確定證券買賣價格。
集中競價時,當買者一方中的人員提出的最高價和賣者一方的人員提出的最低價相一致時,證券的交易價格就已確定,其買賣就可成交。集中競價交易可分為口頭唱報競價交易、書面申報競價交易、電腦申報競價交易,現在幾乎都是電腦申報競價交易了。
二、集中競價是什麼?
股票集合競價,每個交易日上午的9:15到9:25來看看吧,由投資者按照自己要求的價格,買賣申請不受任何限制。
之所以要進行股票集合競價,目的就是確定開盤價,說的就是股市開市時間一到的首個價格,開市時間為九點半。
一般來說下面的3條競價規則,這個價格都要遵守:(1)能夠以這個價格成交更多;(2)買方跟賣方出的價格如果有一方是相同的,有一邊要全部成交是必須的;(3)在最後比這個價高的買入申請和比這個價低的賣出申都要成功交易。
二、集中競價和集合競價區別是什麼?
在股票市場中集中競價和集合競價的定義不同、交易時間不同、作用不同等等。
集中競價包含兩種方式: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表示在交易市場中,買賣雙方通過進行競價系統將股票的交易價格以及交易數量進行發布後,由符合的交易對手進行加價或者減價後,根據競價價格以及時間優先的原則在規定時間內以最高價或者最低價的成交的交易方式,是一種多對多的交易模式。集中競價時間為上午9點15至11點30分;下午13點至15點。
而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主要作用是通過集合競價來確定股票和市場的開盤價格,集合競價的9點15分至9點25分買賣雙方的撮合,股票價格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所產生的股票開盤價,也是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15-9:25;收盤集合競價時間:14:57-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