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以低於面額的價格出售新股,即按面額打一定折扣後發行股票,稱為折價發行。
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以超過票面金額為股票發行價格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折價發行的原因有下面幾個:
1、發行者信用低或是新發行債券者,為保證債券順利推銷而採用折價發行;
2、債券發行數量很大,為了鼓勵投資者認購,用減價的方式給予額外收益補貼;
3、由於市場利息率上升,而債券利息率已定,為了保證發行,只能降低發行價格。折價發行時,由於債券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價值,使投資者的收益率大於債券票面利率,因此折價發行債券的票面利率可適當降低。
(1)發行股票價格不得低擴展閱讀:
在國際股票市場上,在確定一種新股票的發行價格時,一般要考慮其四個方面的數據資料:
1、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來平均每股稅後純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來的平均利潤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來平均每股所獲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資產凈值。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參考上市公司當年預計的股利除以銀行一年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這方面的數據也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㈡ 上市公司為何有些發行股價很高,有些很低
同樣的上市公司,發行股價不同,這個現象十分正常,一般都是發行股票的股數來決定發行股票的價格,但是總價一般都是大相徑庭。其他原因大概有三點:(1) 股票的價值和價格取決於當期盈利能力和長期盈利能力,即上市公司的成長性。(2)投資者的買賣因素。(3) 炒作因素。
如果股票在成熟市場發行,發行價格與企業質量高度相關,發行價格基本能反映其市場地位和價值。
如果是國內發行,基本定價權掌握在所謂的代理機構(如基金、保險公司)手中,國內發行不透明,受基金公司限制(基金業績的好壞不不影響基金公司收取費用)會失去很多投資銀行的職業道德,聯手基金公司和上市公司在詢價中故意抬高價格來充實自己。所以國內上市公司的價格與其基本面不符。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大多數中國人害怕IPO重新開始。如果證監會不能切斷股票發行黑鏈,中國股市永遠不會好。我們不反對股市融資,但盜賊之間是有正義的。我們希望新的管理層能拿出有效的措施,讓股市好,股東高興。只有這樣,股市才能健康發展,才能為國家經濟騰飛做出應有的貢獻。
但是,令人十分遺憾的是,歷屆證監會領導都在迴避這個根本問題,抓住了誰也不想碰的芝麻。我們不懷疑他們的智力,他們當然知道答案,但他們經常轉移這個問題的方向,原因值得思考。這是中國股市的悲哀,是中國金融業的悲哀。
拓展資料:
1、股票代表一定數量的價值,簡稱「股票價值」。股票價值建立有四種主要形式。一、面值又稱面值,是股票上面顯示的股票價值,是確定股東所持公司所有權大小的依據,占發行股票溢價的依據, 以及登記股東賬戶。此外,面值確定了公司的最低資本;二、賬面價值,公司凈資產就是公司股份的賬面價值,再減去優先股的價值,就是普通股的價值;第三,市場價值,即股票在股票市場上買賣的價格,也稱為「股票市場」或有時簡稱為「股票價格」。對於投資者來說,股價是「生命線」,可以讓他們破產,也可以讓他們致富。股票價格以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和市場價的形式表示,其中最重要的是收盤價,是人們用來分析市場價格和進行股市報價的基礎數據表。四、清算價值是指公司終止時資產的實際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偏差,有時偏差很大。清算價值的計算公式為:V=T/N(其中V代表股份的清算價值,T代表公司全部資產拍賣後的凈收入,N代表股份數量)。
2、股票價格的不確定性原理:資本價值原理的第四個隱含結論更加震撼、震撼。 「不要試圖預測股價的走向!」
三個環環相扣的概念:首先,股票是一種耐用品,是一種有望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持續產生收入的商品。其次,股票的價格是股票所有預期未來收益的現值,也就是說股票的當前價格是股票所有未來收益的總和。第三,股票價格的變化是人們對股票所有未來收益預期的變化。
㈢ 非公開發行股票如何定價
根據《證券發行辦法》的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不低於停牌前20個交易平均股價的90%,發行方和認購方兩者協商約定的。
實際控制人有打壓自家股票重組增發的嫌疑。自己的資產重組入上市公司可以換出更多的股票,低位增發後再做高股票價,換股者或現金買入增發股份者賺錢。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者來說應該不是壞事。
拓展資料
非公開發行股票利好還是利空?
股票非公開發行只不過是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一種形式,無法明確的說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這還要根據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以及最終是否落到實處。
股票非公開發行與公開發行一樣,都是為了募集資金,然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面向特定對象發行,比如企業職工、戰略投資者等等。不僅可以募集到企業發展的資金,也能決定資金的投資方向,所以,就這一層面來講,股票非公開發行大概率利好。
其實,只要上市公司成長性良好,發展潛力大,不管是公開發行還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都表示著利好。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定向增發如何定價?
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定價基準日選擇有三種,分別為審議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發行期首日(鼓勵方式)。根據證監會最新的窗口指導,長期停牌的公司(超過20個交易日),要求復牌後交易至少20個交易日後再確定非公開發行定價基準日和底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㈣ 一般情況下股票價格低於發行價格正常嗎
正常。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沒資金關注,人氣低迷,成交量極度萎縮;二是有長庄入駐,在底部長期蓄勢,此種日後必是大牛股。長遠投資的話,現在不是太好的機會,長遠投資有一種手法就是在上證指數在2000點以下才開始投資。
股票發行價格的定義:
股票發行價格是指發行公司將股票出售給投資人時的價格。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對發行人是至關重要的。發行價格越高,公司的發行收入就越高,發行成本也相應降低。但發行價格定得太高,可能會使投資人望而生畏,導致發行失敗; 但發行價格過低也不行,這將無法滿足發行人的資金需求,並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
股票發行價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股票的價格。在確定股票發行價格時,可以按票面金額確定,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確定,但不得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
股票的定義: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破發的定義:
破發」是股價跌破發行價,而「破凈」則是股價跌破凈資產值。對投資者而言,其中因果關系則要依具體公司的基本面和市場大勢而定。從財務分析角度來看,凈資產是資產負債表中的總資產減去全部債務後的余額。如果市盈率對投資者來講是進取性指標,則市凈率就是防禦性指標,每股凈資產就是股價的最重要防線。因此,「破發」顯示市場低迷,買氣不足,「破凈」則進一步顯示市場信心潰退,做空動機較大。就目前我國股市來看,不論是「破發」還是「破凈」,很大程度與市場的非理性下跌加劇了投資者的恐慌性殺跌而分不開的。因此對於這類個股,我們應該看其基本面是否發生明顯轉折,市場是否依然支撐其股價走出低谷,而不要過於盲目操作。
㈤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低於或超過票面金額對嗎
股票發行價格只能等於或者高於票面金額,不能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
㈥ 為什麼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
答:因為是法律規定的
按證券法規定,股票可溢價發行,也可平價發行,但不得折價發行,即股票發行價格可以高於票面金額也可等於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股票的發行價格由證交所專家根據上市公司申請和上市部資產評估綜合給出的一個比較合理比較穩定的價格,如果交易價格低於該發行價格上市部所募集資金將不利於該公司發展,而高過票面金額過多則會形成泡沫結構,不利於社經濟制度的建設,所以相關條例明確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㈦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到底是怎麼定的
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其中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比較接近定價時的股票價格, 一般不須要進行除權。對於非公開發行的規定除了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還有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拓展資料:
1、非公開發行股票流程
1)籌備階段:進行盡職調查,溝通制定定增方案並完成製作; 2)審議階段:通過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接受《認購意向函》,然後上報證監會進行修改補充,最後予以通過;3)發行階段:投資人發送《認購意向函》,再由承銷商對意向投資人發送《詢價函》進行詢價定價,定價結束後上交證監會批復,進行繳款認購。
2、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作用
1)使得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通過增發股票進一步增強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2)通過在上市公司估值較低的位置進行增發股票,從而可以獲得更多股份, 最終獲得更多利益;
3)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子公司進行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並增強上市公司財務與經營的獨立性;
4)定向增發可以視作促進優秀公司進行並購的一種手段。
5)減少上市公司市場估值的溢價,將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擴大,進而增加公司的資產價值。
㈧ 關於股票發行價和上市價
股票發行價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時所確定的股票發售價格。由於發行價是固定的,有時也稱為固定價。發行價若是定得低,公司上市融資的目的不能達到,就失去上市的意義。發行價定得過高照樣融不到資。 當股票發行公司計劃發行股票時,就需要根據不同情況,確定一個發行價格以推銷股票。股票發行價格有以下幾種:面值發行、時價發行、中間價發行和折價發行等。 股票票面價值又稱股票票值、票面價格,是股份公司在所發行的股票票面上標明的票面金額,它以元/股為單位,其作用是用來表明每一張股票所包含的資本數額。股票發行價格是指發行公司將股票出售給投資人時的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在上證交易所的官方網站查詢,股票發行價格是指發行公司將股票出售給投資人時的價格。在確定股票發行價格時,可以按票面金額確定,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確定,但不得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
股票上市價就是指新股上市時的參考價格,它與股票發行價相對應。 股票發行價是指當股票上市發行時,上市公司從公司自身利益以及確保股票上市成功等角度出發,對上市的股票不按面值發行,而制訂一個較為合理的價格來發行,這個價格就稱為股票的發行價。而發行之後最終第一次上市交易的價格為股票上市價。
拓展資料:
1、股票上市價格計算方式 股票上市價格屬於股票一級市場價格,一般通過發行市盈率定價法或凈資產倍率法兩種方式計算得出。目前國際市場上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考公式是:股票發行價格=市盈率還原值*40%股息還原率*20%每股凈值*20%預計當年股息與一年期存款利率還原值*20%。 2、股票上市價格確定流程 股票上市價格一般由主承銷商先確定新股發行價格區間,召開路演推介會,根據需求量和需求價格信息對發行價格反復修正,並最終確定發行價格。投資者在招股書上可以看到一個新股的發行價區間,散戶在申購的時候都以發行價上限繳款。 3、股票上市價格類型 股票上市價格包括面值發行、時價發行、中間價發行和折價發行等幾種類型。面值發行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折價發行即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額;時價發行,是以流通市場上的股票價格(即時價)為基礎確定發行價格;中間價發行即取票面額和市場價格的中間值。
㈨ 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如何確定
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有以下幾個定價方法:
1、市盈率法。通過市盈率法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為:發行價格=每股凈收益X發行市盈率
2、凈資產倍率法。發行價格=每股凈資產值X溢價倍數
3、現金流量折現法。通過預測公司未來盈利能力,據此計算出公司凈現金流量值,並按一定的折扣率折算未來現金流量,從而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方法。
根據《證券發行辦法》的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
施細則對上述規定進行了細化,明確規定定價基準日必須在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和發行期的首日這三個日期中選取,股票均價的計算應為充分考慮成交額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權均價。
在目前上市公司股東對管理層的約束尚未完全到位的情況下,為使發行結果更加公平公正,使發行價格貼近公司投資價值,《實施細則》規定,最終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必須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經過有效的市場競價產生。
競價制度的要點有三:
1、一是嚴格貫徹價高者得的原則,價格是第一優先考慮的要素;
2、二是擴大詢價范圍,確保充分競爭,防止詢價范圍小、容易被操縱的現象;
3、三是認購報價過程應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在競價結束前泄露認購報價情況。
債券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的區別:
1、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核准備案經中國證監會核准,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核准備案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2、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委託信用評級,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沒有強制性要求。
3、公開發行的債券可以向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也可以自主選擇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只能向合格投資者發行。
㈩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不得如何發行
法律分析: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公司對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必須按照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擅自改變用途而未作糾正的,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的,不得公開發行新股。還對公司發行新股作出了條件的限制,只有運營狀況良好、沒有重大違法行為的公司才能公開發行新股票,其他的不符合條件的公司發行新股就屬於違法行為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