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宏源證券被換股吸收合並我持有宏源的股票怎麼辦
不用理會。宏源證券被換股吸收合並,持有宏源的股票不需要操作,會自動換股,並進入股票資金帳戶。 此次,申萬對宏源換股比例2.049:1,也就是說1股宏源證券股票換成申萬宏源2.049股,會自動換股,並自動進入股票資金帳戶,不需要操作。
拓展資料:
一.簡介:
1.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簡稱「申萬宏源」),是由新中國第一家股份制證券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內資本市場第一家上市證券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5年1月16日合並組建而成。公司目前是國內規模最大、經營業務最齊全、營業網點分布最廣泛的大型綜合類證券公司之一,注冊資本為330億元,擁有員工近8000名,在全國設有18家分公司和309家營業部(含西部證券),並設有香港、東京、新加坡、首爾等海外分支機構。
2.經營范圍: 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融資融券、代銷金融產品業務、證券投資基金代銷、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以上各項業務限新疆、甘肅、陝西、 寧夏、青海、西藏以外區域),證券資產管理,證券承銷與保薦(限國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政策性銀行金融債、企業債承銷),證券自營。 追答 : 申萬股價為4.86,宏源為9.96。你的股票到時候會按照2.049的比例並換成申萬的股票。
3.申銀萬國證券和宏源證券合並為申萬宏源證券,所以這兩個公司的網站和交易軟體等都進行了合並,因此打開網站顯示的是申萬宏源證券。 申銀萬國與宏源證券是以換股吸收合並的方式以完成本次重組的,申銀萬國證券向宏源證券全體股東發行A股股票,以取得該等股東持有的宏源證券全部股票;換股吸收合並的換股比例為2.049,新公司的股票可簡稱為申萬宏源,股票代碼000166。 兩家公司合並後營業網點超過300家,一躍成為業內第一梯隊大券商。
Ⅱ 什麼是吸收合並
吸收合並是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合並中,其中一個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為存續公司的合並形式(A+B=A)。在這類合並中,存續公司仍然保持原有公司的名稱,而且有權獲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同時承擔它們的債務,被吸收公司的法人地位不再存在。
吸收合並的主要形式:
1.母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上市公司注銷
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由於母子公司發展的需要,便於股權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資產運營效率,通過換股吸收合並,母公司將實現在證券交易所整體上市,同時注銷原上市公司。如2008年10月,上海電氣集團股*公司吸收合並上海輸配電股*公司實現整體上市。在這次換股吸收合並中,母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A股與吸收合並上*股份同時進行,母公司發行的A股全部用於換股合並上*股份,不另向社會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吸收合並完成後,上*股份公司的股份(母公司持有的股份除外)全部轉換為母公司發行的A股,其終止上市,法人資格因合並注銷,全部資產、負債及權益並入母公司。
Ⅲ 吸收合並的方法有哪些
吸收合並的幾種方法
1.母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上市公司注銷
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由於母子公司發展的需要,便於股權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資產運營效率,通過換股吸收合並,母公司將實現在證券交易所整體上市,同時注銷原上市公司。如2008年10月,**電氣集團股份公司吸收合並**輸配電股份公司實現整體上市。在這次換股吸收合並中,母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A股與吸收合並上電股份同時進行,母公司發行的A股全部用於換股合並上電股份,不另向社會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吸收合並完成後,**股份公司的股份(母公司持有的股份除外)全部轉換為母公司發行的A股,其終止上市,法人資格因合並注銷,全部資產、負債及權益並入母公司。
2.上市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集團公司注銷
集團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隨著集團公司的業務發展,為了避免潛在的同業競爭,提高集團整體運作效益,上市公司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並其控股股東,上市公司作為存續公司,集團公司注銷法人地位。如2008年1月,**東軟軟體股份有限公司換股吸收合並**集團有限公司。通過這次換股吸收合並,**股份作為合法存續公司,**集團法人注銷,股東對集團公司的出資按照一定比例全部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集團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全部並入**股份。這種吸收合並是以上市公司存續,通過換股改變上市公司股東的過程,集團公司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相對前一種吸收合並,這種方式程序略簡單、時間更快、成功率更高。
3.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
企業上市前為了整合內部資源、加快公司的發展,對從事相同或相近行業的企業進行吸收合並。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是以某一天為基準日,經過審計確定各個公司的凈資產,根據各出資方所佔的股權比例,計算出其擁有的凈資產值,以此再確定各出資方在存續公司中所佔的股權比例。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存續公司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在下面的案例中,**太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是典型的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
Ⅳ 吸收合並企業的賬務處理
吸收合並,合並方在企業合並中取得被合並方的全部凈資產,並將有關債務,資產並入合並方自身的報表進行核算,原被合並方注銷法人。
就是把他們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加入到你們原有科目中去,增加或減少資金。
借:固定資產/存貨//原材料資產類科目
貸:應付帳款/短期借款等負債類科目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等權益類科目
(4)吸收合並發行股票與證券擴展閱讀:
吸收合並企業的主要形式
1、母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上市公司注銷
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由於母子公司發展的需要,便於股權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資產運營效率,通過換股吸收合並,母公司將實現在證券交易所整體上市,同時注銷原上市公司。如2008年10月,上海電氣集團股份公司吸收合並上海輸配電股份公司實現整體上市。
在這次換股吸收合並中,母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A股與吸收合並上電股份同時進行,母公司發行的A股全部用於換股合並上電股份,不另向社會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吸收合並完成後,上電股份公司的股份(母公司持有的股份除外)全部轉換為母公司發行的A股,其終止上市,法人資格因合並注銷,全部資產、負債及權益並入母公司。
2、上市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集團公司注銷
集團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隨著集團公司的業務發展,為了避免潛在的同業競爭,提高集團整體運作效益,上市公司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並其控股股東,上市公司作為存續公司,集團公司注銷法人地位。
如2008年1月,沈陽東軟軟體股份有限公司換股吸收合並東軟集團有限公司。通過這次換股吸收合並,東軟股份作為合法存續公司,東軟集團法人注銷,股東對集團公司的出資按照一定比例全部轉換為東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集團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全部並入東軟股份。
這種吸收合並是以上市公司存續,通過換股改變上市公司股東的過程,集團公司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相對前一種吸收合並,這種方式程序略簡單、時間更快、成功率更高。
3、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
企業上市前為了整合內部資源、加快公司的發展,對從事相同或相近行業的企業進行吸收合並。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是以某一天為基準日,經過審計確定各個公司的凈資產,根據各出資方所佔的股權比例,計算出其擁有的凈資產值,以此再確定各出資方在存續公司中所佔的股權比例。
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存續公司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在下面的案例中,山東太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是典型的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
Ⅳ 企業吸收合並從通過證監會審核准許合並到正式拿到證監會合並批文要多長時間
企業吸收合並從通過證監會審核准許合並到正式拿到證監會合並批文大概三個月左右,最多六個月。
合並後公司住所地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和國家工商行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工商總局)授權的登記機關審批和登記、合並公司投資總額相應許可權的審批、合並的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外經貿部)審批、合並或分立而解散原公司或新設異名公司,徵求擬解散或擬設立公司上市的審批等等。
拓展資料
上市企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非上市企業,但上市企業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企業應當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必須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上市。 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已發行股份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也不是上市股份。 與普通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點是可以利用證券市場募集資金,廣泛吸納社會閑散資金,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提升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後,往往將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開上市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從國際經驗來看,世界著名的大型企業幾乎都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國500強中95%是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也是公司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來說,公司可以分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其次,上市公司將資產分成幾部分,在股票市場上交易。每個人都可以購買這家公司的股份,成為公司的股東。上市是公司融資的重要渠道;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註:所有公司都有股權比例:國家投資、個人投資、銀行貸款、風險投資)。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眾披露公司資產、交易、年報等相關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則不需要。最後,在盈利能力方面,我們不能絕對說誰好誰壞。上市不代表盈利能力強,不上市不代表沒有盈利能力。當然,盈利能力強的公司上市更容易受到追捧。
Ⅵ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吸收合並非上市公司如海通上市需要保薦人嗎
【資產評估師考訊】
持續信息公開制度有哪些
信息公開制度是指證券發行人及其他證券市場主體,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將與證券發行和交易有關的重大信息予以公開的一種法律制度,其作用在於保證投資者獲得真實、充分的證券市場信息,在公平的基礎上做出投資決策,有利於監督發行人,促使其改善生產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並有利於加強證券市場的監管,減少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證券法》第63條至第72條對持續信息公開作了具體規定,其主要內容包括:
1.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依法公開發行股票,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依法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公告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依法公開發行新股或者公司債券的,還應當公告財務會計報告。
3.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中期報告,並予以公告:(1)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2)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3)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變動情況;(4)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重要事項;(5)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4.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年度報告,並予以公告:(1)公司概況;(2)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介及其持股情況;(4)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情況,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5)公司的實際控制人;(6)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5.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以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前述所稱重大事件:(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7)公司的董事、l/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11)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1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6.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上市公司監事會應當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並提出書面審核意見。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
7.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發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過錯的,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應當在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媒體發布,同時將其置備於公司住所、證券交易所,供社會公眾查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或者終止證券上市交易的,應當及時公告,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9.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上市公司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公告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行為進行監督。
10.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及有關人員,對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做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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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吸收合並和兼並有什麼區別
企業兼並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根據契約關系進行股權合並,以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
吸收合並,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合並成一家企業。經過合並,收購受企業以支付現金、發行股票或其他代價取得另外一家或幾家其他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繼續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幾家企業合並後喪失了獨立的法人資格。
Ⅷ 股票換股吸收合並後我持有的股票怎麼辦
看看劃不劃算,如果劃算,等合並後的新股上市了 ,再隨市場操作,賣掉或持有。
一、股票的分類:
股票按票面形態分類可以分為:記名股、無記名股、面值股和無面值
1、記名股:這種股票在發行時,票面上記載有股東的姓名,並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特點就是除持有者和其正式的委託代理人或合法繼承人、受贈人外,任何人都不能行使其股權。另外,記名股票不能任意轉讓,轉讓時,既要將受讓人的姓名、住址分別記載於股票票面,還要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辦理過戶手續,否則轉讓不能生效。顯然這種股票有安全、不怕遺失的優點,但轉讓手續繁瑣。這種股票如需要私自轉讓,例如發生繼承和贈予等行為時,必須在轉讓行為發生後立即辦理過戶等手續。A股是記名的。
2、無記名股:此種股票在發行時,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的姓名。其持有者可自行轉讓股票,任何人一旦持有便享有股東的權利,無須再通過其他方式、途徑證明有自己的股東資格。這種股票轉讓手續簡便,但也應該通過證券市場的合法交易實現轉讓。
3、面值股:有票面金額股票,簡稱金額股票或面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記載一定的金額,如每股人民幣100元、200元等。金額股票給股票定了一個票面價值,這樣就可以很容易地確定每一股份在該股份公司中所佔的比例。
4、無面值股:也稱比例股票或無面額股票。股票發行時無票面價值記載,僅表明每股占資本總額的比例。其價值隨公司財產的增減而增減。因此,這種股票的內在價值總是處於變動狀態。這種股票最大的優點就是避免了公司實際資產與票面資產的背離,因為股票的面值往往是徒有虛名,人們關心的不是股票面值,而是股票價格。發行這種股票對公司管理、財務核算、法律責任等方面要求極高,因此只有在美國比較流行,而不少國家根本不允許發行。
Ⅸ 什麼是吸收合並 吸收合並的作用
吸收合並概念:吸收合並(merger),或稱兼並,是指合並方(或購買方)通過企業合並取得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的全部凈資產,合並後注銷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的法人資格,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原持有的資產、負債,在合並後成為合並方(或購買方)的資產、負債。
吸收合並的主要形式有:1.母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上市公司注銷 2.上市公司作為吸收合並的主體並成為存續公司,集團公司注銷 3.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
功能作用
1.構建新的資本運作平台,為公司拓寬融資渠道
在吸收合並以前,母公司屬於非上市公司,缺少市場化的直接融資渠道。通過換股吸收合並,母公司實現整體在A股上市,並在A股市場搭建資本運作的平台。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A股市場投融資活動不斷創新,母公司上市後,可以充分利用資本市場開展直接融資,通過兼並、收購完善公司的業務發展,為公司做強做大拓寬融資渠道。
2.整體上市有利於企業內外資源的整合
通過整體上市可以較好地解決企業內部同業競爭和資源整合問題,減少企業管理的層級,充分發揮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例如,東軟集團與東軟股份業務相近,考慮到資產獨立性的問題,其分別建立了各自的技術研發、生產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等運行機構。隨著雙方企業資產與業務的不斷擴大,這種獨立性已經開始制約和影響企業的業務發展,加大了運行成本,降低了企業的效率。吸收合並後,實現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有利於整合雙方資源,減少重疊,降低管理和交易成本,發揮集團整體人員、技術、產品與管理等方面的優勢,提高企業的運作效率,實現股東利益的最大化。
3.減少不公正的關聯交易,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不公正的關聯交易過多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痼疾,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通過關聯方獲得收入、轉移利潤,從事不公平不公正的交易,定價違背公允性,損害了中小股東利益。通過吸收合並,減少競爭對手和關聯方,提高行業的集中度,減少關聯交易。同時,大盤股甚至是藍籌股經營業績比較穩定,對於穩定證券市場會起到重要作用。因此,200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資委制定的《關於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文件明確提出:"積極支持資產或主營業務資產優良的企業實現整體上市,鼓勵經上市的國有控股公司通過增資擴股、收購資產等方式,把主營業務資產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4.進一步完善公司產業鏈,實現公司一體化戰略
上市公司往往專注於單一的行業,公司會面臨產品單一、業務單一的風險。為了延長產業鏈,增強公司抗風險的能力,通過吸收合並,可以解決上下游的產業整合。例如,中國鋁業(601600)換股吸收合並山東鋁業和蘭州鋁業後,優質氧化鋁與原鋁企業全部進入中國鋁業,既完善了公司的產業鏈,又實現了集中統一管理和一體化經營的公司戰略,有利於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吸收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合並後,其中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繼續存在,而剩餘公司主體資格同時消滅的公司合並。合並方(或購買方)通過企業合並取得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的全部凈資產,合並後注銷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的法人資格,被合並方(或被購買方)原持有的資產、負債,在合並後成為合並方(或購買方)的資產、負債。
吸收合並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1、吸收方以傾向資金購買被吸收方的全部資產或股份,被吸收方以所得貨幣資金付給原有公司股東,被吸收方公司股東因此失去其股東資格。
2、吸收方發行新股以換取被吸收方的全部資產或股份,被吸收公司的股東獲得存續公司(吸收方)的股份,從而成為存續公司的股東。存續的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稱,並對被吸收公司全部資產和負債概括承受。
吸收合並:又稱兼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成為一個單一的企業,其中一個企業保留法人資格,其他企業的法人資格隨著合並而消失
從法律形式上講,吸收合並可表現為"甲公司+乙公司=甲公司",也就是經過合並,甲公司作為實施合並的企業仍具有法人地位,但乙公司作為被並企業已喪失法人地位,成為甲公司的一部分,即甲公司兼並了乙公司。合並時,如果甲公司採用現金或其他資產支付方式進行合並,乙公司的原所有者就被甲公司的經營管理,也無權享合並後甲公司實現的稅後利潤;但如果甲公司以發行股票的方式實施合並,則乙公司原所有者成為合並後甲公司的股東,可繼續參與對合並後甲公司的管理,並分享其所實現的稅後利潤,但一般對合並後的甲公司無控制權。
吸收合並法律程序完成後,公司內部整合還需要做好多方面的工作。
主要包括機構設置調整、重疊崗位人員安排、業務流程調整、財務管理體系調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