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企可以上市嗎
是可以上市的,所謂國企不一定是國有獨資企業,像你說的,國企只要國家控股就可以了。上市後部分股份歸股民了,但控股權還是國家的。
控股可以分為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比如說國家佔60%,那就是絕對的第一大股東,公司所有決策權就是他的。
拓展資料: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
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② 國有獨資企業可以上市嗎 哪部法律說過
不可以上市,《公司法》67條,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股份制企業才可以上市,獨資企業劃分股權還算獨資嗎?
③ 有限責任公司能否發行股票
有限責任公司要是發行股票還叫有限責任公司么?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CO,LTD)。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也就是說只能五十個股東以下的才叫有限責任公司,發行股票就意味著股東數目成千上萬,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當然可以變更
④ 國企有董事會,董事長嗎有股份分紅嗎
有,但是不多。因為是國有控股,最終的控制人是財政廳,不然就是國資委。
拓展知識:
一、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
國有企業,由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
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商業類和公益類的特點,其商業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許可權劃分,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 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歸屬於國務院直屬管理,這些中央企業屬於正部級。
二、國有企業分類
特殊法人企業由政府全額出資並明確其法人地位,由國家通過專門的法規和政策來規范,不受公司法規范。這類國有企業被賦予強制性社會公共目標,沒有經濟性目標,也就是說,它們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務。像國防設施、城市公交、城市綠化、水利等,應該歸入這類企業。這類企業需要由公共財政給予補貼才能維持其正常運行。
國有獨資公司由政府全額出資,受公司法規范。這類企業以社會公共目標為主,經濟目標居次。這類企業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壟斷企業和資源類企業,如鐵路、自來水、天然氣、電力、機場等。從經濟學角度,這類企業的產品或服務應該按邊際成本或平均成本定價,以此來實現社會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謀求從消費者那裡攫取更多的剩餘。
經濟目標支撐社會公共目標。這類企業主要是准自然壟斷企業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如電子、汽車、醫葯、機場等。需要注意的是,這類企業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務,而是通過向國家財政上交股息和紅利,間接提供公共服務。如果由於特殊環境,這類企業不得不履行一些公共職能,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國家財政給予補償。不過,在補償以後,股息和紅利不能免除。當然,通過約定和核算,二者可以相抵。
國有參股公司嚴格來說應該稱之為「國家參股公司」或「政府參股公司」,不是國有企業,政府只是普通參股者,受到公司法規范。這類企業與一般競爭性企業無疑,沒有強制性社會公共目標,經濟目標居主導。如果它們也提供公共服務,那是它們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應該予以鼓勵和支持。對於這類企業,政府參股只是為了壯大國有經濟的實力,除此之外,政府對這類企業沒有任何其他附加的義務。
為了保證各類國有企業盡最大可能發揮各自的作用,應該完善兩種作用的評價指標體系,並賦予不同權重。公共作用採用公共績效指標,經濟作用採用財務績效,同時輔之於其他績效指標。公共績效的核心指標是社會貢獻率,財務績效的核心指標是國有資產增值率,其他績效指標主要包括客戶滿意度、企業運營效率、企業創新能力等。
⑤ 國有獨資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發行股票了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就不再是獨資了。
⑥ 中國移動不是國有獨資嗎,然後說國有獨資是有限公司的,為什麼還可以發行股票a很費解..
中國移動有好多家。總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這確實是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上市發股票的是集團的子公司中國移動(香港)集團有限公司控股的中國移動股份有限公司,這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了,不是國有獨資。
國有資本股份化就是這種架構,國有獨資公司下設子公司實行股份制,吸收社會資本投資,國有的母公司有控股權,這樣就用少量的國有資本通過股份化的方式控制了大量的社會資本。
⑦ 國有獨資公司有編制嗎
國有獨資公司沒有編制。
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是適應市場經濟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市場經濟要求平等的市場主體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通過公平競爭,從市場取得和向市場提供商品,促進整個市場合理流動,實現結構架置優化、資源合理配置。市場經濟的要求決定了市場主體必須擁有明晰界定的財產權,而且必須是獨立的、平等的。法人制度以其獨特的性質使法人在市場經濟中充當了主要的角色。
公司的優點顯然表現如下:
1、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決定了對公司投資的股東既可滿足投資者謀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擔的風險限定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增加其投資的積極性;
2、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在社會上廣泛集資,便於興辦大型企業;
3、公司實行徹底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特有的組織結構形式使公司的資本、經營運作趨於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實現投資者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十七條 國有獨資公司設董事會,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 、第六十六條 的規定行使職權。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第六十四條 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⑧ 《公司法》的規定,可以發行股票的公司是 A有限責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國有獨資公司 D.無限公司
選擇B 項,
只有股份公司才拆分注冊資本。有限公司可以不拆分注冊資本。國有獨資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
無限公司在中國不存在。
公司法第六十四條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⑨ 請問一個大公司可不可以有一個股東(自己)並持有100%股份
在這樣兩種情況下可以:1、國有獨資公司,可以只有大股東一個。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國有獨資公司是什麼?
國有獨資公司是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設立,由國家單獨出資、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公司需要符合三個法律要件:
①國家出資,這一特點使得其同其他法人、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一人公司區別開來,也與原公司法中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授權投資的部門出資相區別;
②國家單獨出資,國有獨資公司沒有其他股東,這也就使國有獨資公司與國有控股公司、國有參股公司相區別;
③國有獨資公司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本級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本級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唯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由兩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分別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如國務院國資委與地方國資委共同投資設立的公司,不屬於國有獨資公司。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什麼?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中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公司法》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國有獨資公司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關系
國有獨資公司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特殊性在於股東不是一般的自然人或者法人,而是國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受國家代表機關(包括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委託,行使股東權利、履行出資人職責和義務。
由此可見,國有獨資公司也只有一個股東,實質上也是一種一人公司。但正是因為《公司法》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國有獨資公司」並列,並作出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表述,是將國家作為一個不同於一般法人的主體,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規定不適用於國有獨資公司。
最主要的是,《公司法》第六十二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規定不適用國有獨資公司。
⑩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所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