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買賣規則
買賣規則包括幾個部分,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進行連續競價(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拓展資料:
1、股票是什麼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2、股票的歷史
股票至今已有將近400年的歷史,它伴隨著股份公司的出現而出現。隨著企業經營規模擴大與資本需求不足要求一種方式來讓公司獲得大量的資本金。於是產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態出現的,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而股票市場的發展最終又促進了股票融資活動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發展。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於1602年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1611年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就進行著股票交易,並且後來有了專門的經紀人撮合交易。
2. 什麼是股票買賣股票有什麼風險
股票就是公司發行的股份,以一個合理的價格發到市場上來,市場上的人,然後去買不是拿著這個錢去發展他的實業,做產品運營,股票就是一個融資的方式大家買股票呢,就是想從他這個公司的發展當中分得收益,所以票就是融資公司,你只要在證券公司開戶就可以買股票。
風險之三、人性的弱點!
人性的弱點,也是造成股票投資風險的原因之一。人的喜怒哀樂,貪婪和恐懼,在股票市場被無限的放大,盲目自信,過度樂觀,過度悲觀,情緒落差大,賺錢的時候是風險厭惡者,虧錢的時候是風險喜好者, 結果往往是輸的時候大輸,贏的時候小贏。長期做下去,被削光也是早晚的事情。
3. 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概念不同:
首先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股票的發行包括設立發行和新股發行兩種。股票的設立發行:指為使公司成立以募集到法定資本數額為目的的股份發行。是指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發行股份,也是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
股票上市是指己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經過承銷商輔導一段時間,報經交易所實地審查通過,其股票即可掛牌上市。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
拓展資料:
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交易市場),我們在證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屬於二級市場。實務上看發行新股和新股上市的區別在於,有沒有進入流通。
發行可以是發行流通股也可以是非流通,發行了不見得就是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是股票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可以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再換一個角度說,發行是在股票一級市場,是指拿錢認購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主體是買方和上市公司之間;上市是股票的二級市場,訪到交易所來交易,交易主體是買方和賣方之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首發(首次發行)只能申購(買入),股票上市則可以自由買賣。
已經公開發行的股票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上市交易;而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說,上市公司概念真包含於股份有限公司概念里。
兩者都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分記名和不記名股票,發行方式有公開和非公開發行,排列組合一下,可以有很多種。
現在所謂的「炒股」,炒的是屬於公開發行的記名股票,也只有這種股票可以上市掛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轉讓而不能上市買賣。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很多種股票,區別在於上市公司永遠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種:可以上市買賣的股票。
4. 發行股票和賣出股票有什麼區別
嗯,上面已經有人給出了答案(0565佳樂)。股票發行,就是股份公司為融資而發行股票,目的是為企業的運作而進行融資。股票售出,就是通過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將持有的股票賣出,目的是獲取現金或換取資產。
背景的話,發行股票是因為企業要發展壯大,擴大規模之類的原因。售出的背景就比較復雜了:普通股東售出無非是為了盈利或者得到流動資金;非控股(持有比例小於50%)大股東賣出股份,主要是因為不看好企業的未來;控股股東賣出股份,應該是迫不得已(比如經營遇到了困境,或者必須與其他公司兼並重組),控股股東因賣出而失去經營權,企業將面臨重大變動。
5. 公司為什麼要發行股票,買賣股票錢還是在股民之間流通啊,根本就沒到公司手中啊,公司怎麼籌集資金
公司籌集資金是在初始發行的時候,已經發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交易那是不能給發行公司籌集額外資金的,但如果公司股票交易活躍,可以給公司擴大影響,將來增發股票可以方便的籌集到資金.股票收益一部分是現金收益,就是股利,優先股叫股息,普通股一般叫紅利.第二種收益來源叫資本利得,就是買賣差價收益,第一項收益是在發行公司決定分派紅利的時候,股東才能獲取的,第二項收益是股價上漲的時候才能獲取的,否則股價下跌那就是損失了,總投資收益等於兩項之和
6. 股票發行方式有哪幾種
一,股票發行方式有2種。
股票的發行有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兩種。
一、公開發行也稱公募是指股票發行人向社會公開出售股票的方式;
二、非公開發行也秫私募或內部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向公司內部職工或特定投資者出售股票的方式。
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都可以採用直接發行或間接發行的方式。
1、直接發行也稱自蕾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自己辦理股票發行手續。這種方式下,一般是發行人在投資銀行或證券機構的協助下,通過私下接詩的方法直接將股票出售給個人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一旦到期.募集不到原定的股份,拉行人將不足部分自行認購。
2、間接發行也稱委託代理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不直接辦理股票發行手續,而是委託證券經營機構代理盅行,招募投資者。
間接發行,根據受託責任不同分為代銷發行和包銷發行。
(1)代銷發行,是指發行人委託有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代辦銷售股票的方式。在此方式下,代銷機構只是同意按照發行人委託的價格盡可能地銷售股票,只收取手續費和其他有關費甩,發行風險由發行人承擔,到期銷售不完的股票退給發行人。
(2)包銷發行,是指發行人與代理發行機構簽訂合同,委託其發行股票.並且規定在承銷期內如果不能足額發行,尚未銷售的股票由受託方收賄,然後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接市價出售。包銷發行下。股票發行的風險性實際上轉移給了包錆發行機構。
7. 股票賣出的時候是賣給誰市場還是股票發行者,即是莊家
股票賣出的時候就是賣給買家,可能是一般的投資者,也可能是莊家。但絕對不是市場或是股票發行者。市場只是提供一個交易場所。理智買股票,投資需謹慎。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以購買股票的形式對外投資取得的股利,轉讓、出售股票取得款項高於股票帳面實際成本的差額,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資本利得和公積金轉增收益。股票投資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它們之間既相互聯系,又有重要區別。
相互聯系之處,主要表現在投資決策的具體應用層面——[1]技術分析要有基本分析的支持,才能避免「緣木求魚」,而技術分析和基本分析要納入演化分析的基本框架,才能提高其科學性、適用性、時效性和可靠性!
8. 股票的發行與股票的轉讓有何不同
股份發行是股份有限公司為募集資本而出售或分配其股份的行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股票為形式,股份發行在形式上即為股票發行。股份發行價格即股票發行價格,股票發行價格是指股票第一次面市的出售價格。股東平等和股份平等的原則,
股份轉讓是指通過轉移股票所有權而轉移股東權利的法律行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採用股票形式,股份的轉讓表現為股票轉讓。
9. 股票發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的發行方式可分為如下兩類:
1、公開間接發行。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須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的做法,就屬於股票的公開間接發行。
這種發行方式的發行范圍廣、發行對象多,易於足額募集資本;股票的變現性強,流通性好;股票的公開發行還有助於提高發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擴大其影響力。但這種發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續繁雜,發行成本高。
2、不公開直接發行。指不公開對外發行股票,只向少數特定的對象直接發行,因而不需經中介機構承銷。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和以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行新股的做法,即屬於股票的不公開直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彈性較大,發行成本低;但發行范圍小,股票變現性差。
(9)出售股票和發行股票擴展閱讀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