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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發行股票上市的時間

發布時間: 2022-04-16 11:23:10

1. 深圳是幾時發行股票的我有張1983年的股金證,還值錢嗎

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
股金證是農村信用社在增資擴股工作中用以證實股民入股的一種有效憑證,屬於重要空白憑證
估計有收藏價值

2. 深圳第一次發行的原始股的歷史

1984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企業股份制開始試點,證券市場也在試點過程中萌動。

1988年4月,「深發展」股票在特區證券掛牌櫃台交易,連同隨後上櫃的「萬科」、「金田」、「安達」和「原野」,稱「深圳老五股」。

1992年那年,深圳發售新股百萬人漏夜排隊「在十幾級的台階上,人疊人疊了六層,整整排了兩天兩夜。」

1992年,因為股票,深圳瘋了。


當年的《投資者》雜志描述當時的深圳:「沸騰了,整個城市在股票的旺火熱浪之中。」1992年8月7日,深圳市人民銀行,工商管理局,公安局,監察局發布了1992年新股認購抽簽表發售公告,宣布發行國內公眾股5億股,發售新股認購抽簽表500萬張,憑身份證認購。

每一張身份證一張抽簽表,每人一次最多買10張表。然後將在適當的時候,一次性抽出50萬張有效中簽表,中簽率為百分之十,每張中簽表可認購本次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1000股。

(2)深圳發行股票上市的時間擴展閱讀

目的

深交所以建設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為使命,全力支持中國中小企業發展,推進自主創新國家戰略實施。2004年5月,中小企業板正式推出;2006年1月,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開始試點;2009年10月,創業板正式啟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架構基本確立。

深交所堅持以提高市場透明度為根本理念,貫徹「監管、創新、培育、服務」八字方針,努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職能

深交所的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業務規則;審核證券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進行監管;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3. 深圳股票什麼時候第一次上市的

1988年4月1日,深圳發展銀行在特區證券公司的櫃台上開始了最早的證券交易。
深圳證券交易所隨後深圳市國投證券部和中行證券部相繼開業,萬科、金田、安達、原野(世紀星源的前身)等也陸續發行了股票並上櫃交易。「老五家」股票在「老三家」證券部的櫃台交易,構成了深圳證券市場的雛形。
1989年11月,深圳市政府作出了建立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決定。
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試營業。

金田標准股票於1991年1月14日開始集中交易。
萬科標准股票於1991年1月29日開始集中交易。
深發展銀行股票於1991年4月3日開始集中交易,至此深圳股票全部實現集中交易和集中過戶。

4. 新股申購到上市發行總共需要幾天

假設各方面都順利進行的話,從申購日算起,新股在8~14個自然日內就會上市。
其實打新股咱們是看著很賺錢的樣子,但應該怎麼打?有什麼條件?如何提高中簽幾率呢?今天全方位的來給大家好好講講關於打新股的那些事兒。
那麼大家在聽我講之前呢,首先領取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
一、新股申購什麼意思?需要什麼條件?
1、什麼是新股申購?
在企業實施上市計劃時,一般會面向市場銷售眾多股票,其中有部分股票會在證券賬戶上開放,能夠通過申購的方式獲得,另外申購的價格通常要比上市第一天的價格實惠得多,
2、申購新股需要的條件:
准備好來參加新股申購需要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內,日均手持最少1萬元以上市值的股票,才能滿足申購搖號的要求。倘若我想參與8月23日的打新,日期的開始從8月19日算,在交易日里退20算,也就是7月22日起,自己的賬戶要有市值維持在1萬元以上的股票,才有符合得到配號的條件,所擁有的市值也會隨之變高,更有機會獲得配號。只有當分給自己的分配號處於中簽區段內,對於中簽的那部分新股才能進行申購。
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簽幾率?
從長久來看,打新中簽和申購時間是不存在任何關系的,假設想讓新股的中簽可能性變大,下面的方式可供大家學習:
(1)提高申購額度:假設前期擁有的股票市值越多,能夠得到的配號數量越多,那麼中簽的幾率就會越高。
(2)盡量開通所有申購許可權:若是資金流通量比較多的朋友,可以考慮均勻持倉,一次性開通主板和科創板的申購許可權。這樣以後無論遇到什麼新股都可以申購,中簽的幾率也是有所增加的。
(3)堅持打新:不論是哪次打新股的機會都不能錯過,就因為中新股的概率比較小,因此還是需要堅持搖號的,要知道肯定有機會輪到自己的。

二、新股中簽後要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新股中簽了的話則會有相應的簡訊通知,在登錄交易軟體時也會有彈窗提醒。
在新股中簽之日,我們確保不超過16:00賬戶里留有足夠的新股繳款的資金,不管資金的來路如何,從銀行轉入還是當天賣出股票所得都行。等到第二天,要是發現自己賬戶有成功繳款的新股余額,就表示這次打新成功。
非常多的小夥伴想打新股然而老是錯失良機,總是錯過調倉時間。證明大家真的缺了一款發財必備神器--投資日歷,進行獲取趕快點擊下方鏈接: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三、新股上市會怎麼樣?
假設各方面都順利進行的話,從申購日算起,新股在8~14個自然日內就會上市。
關於科創板和創業板,上市首5日是不會對其進行設置漲跌幅限制的,到了第6個交易日開始日漲跌幅限制為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漲跌幅限制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也就是說如果發行價是10塊錢/股,則當天價位14.4元/股是上限,低於5.6元/股是不行的,根據我多年的跟蹤洞察,主板新股上市第一天通常漲停,後期連板數量高於了5個,
至於新股什麼時候賣,還得按照個股的實際情況及市場行情來綜合分析。要是新股上市當日出現破發還伴隨著不斷下跌,上市當天就賣掉最好,能減少損失。
由於科創板和創業板新股漲跌不受限制,防止出現股價下跌的情況,在第1天上市的時候,中簽的朋友就可以直接把它賣了。還有,若是持續連板的股票,當碰上開板的時候,建議各位朋友轉賣出去,這是最安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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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1.1 為規范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換公司債券」)及
其他衍生品種(以下統稱「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上市行為,以及發行人、上市公司
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
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深
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規則。
1.2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股票及其
衍生品種,適用本規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本
所對權證等衍生品種、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
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所對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1.3 申請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本所上市,應當經本所同意,並在上市前與本所
簽訂上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有關事項。
1.4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等
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
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布的細則、
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
1.5 本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本所其他相
關規定和中國證監會的授權,對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
實際控制人、收購人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
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進行監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及一般規定
2.1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
范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和通知等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
露信息,並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
— 4 —
者重大遺漏。
2.2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
確、完整,不能保證披露的信息內容真實、准確、完整的,應當在公告中作出相應
聲明並說明理由。
2.3 上市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等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有
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積極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時告知上市公
司已發生或者擬發生的重大事件,並嚴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
2.4 本規則所稱真實,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以
客觀事實或者具有事實基礎的判斷和意見為依據,如實反映客觀情況,不得有虛假
記載和不實陳述。
2.5 本規則所稱准確,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使
用明確、貼切的語言和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含有任何宣傳、廣告、恭
維或者誇大等性質的詞句,不得有誤導性陳述。
公司披露預測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來經營和財務狀況等信息時,應當合理、
謹慎、客觀。
2.6 本規則所稱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內
容完整、文件齊備,格式符合規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遺漏。
2.7 本規則所稱及時,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本規則規定
的期限內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
下簡稱「重大信息」)。
2.8 本規則所稱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
資者公開披露重大信息,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
向特定對象單獨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公司向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報送文件和傳遞信息涉及未公開
重大信息的,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並依據本所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9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和其他知
情人在信息披露前,應當將該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不得泄漏未公開重
— 5 —
大信息,不得進行內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縱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
2.10 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製定並嚴格執行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
公司應當將經董事會審議的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及時報送本所備案並在本
所指定網站披露。
2.11 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將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在第一時間報送
本所,報送的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應當符合本所的要求。
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應當採用中文文
本。同時採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兩種文本的內容一致。兩種文
本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准。
2.12 本所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
所發布的細則、指引和通知等相關規定,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
信息進行形式審核,對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
本所對定期報告實行事前登記、事後審核;對臨時報告依不同情況實行事前審
核或者事前登記、事後審核。
定期報告或者臨時報告出現任何錯誤、遺漏或者誤導,本所可以要求公司作出
說明並公告,公司應當按照本所要求辦理。
2.13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經本所登記後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
上披露。公司未能按照既定時間披露,或者在指定媒體上披露的文件內容與報送本
所登記的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應當立即向本所報告。
2.14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其他公共媒體發布重大信息的時間不
得先於指定媒體,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其他
方式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並促使公司遵守前述規定。
2.15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關注公共媒體關於本公司的報道以
及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情況,及時向有關方面了解真實情況。
公司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如實回復本所就相關事項提出的問詢,並按照本規則的
— 6 —
規定和本所要求及時、真實、准確、完整地就相關情況作出公告,不得以有關事項
存在不確定性或者需要保密等為由不履行報告、公告和回復本所問詢的義務。
2.16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回復本所問詢,或者未
按照本規則的規定和本所的要求進行公告,或者本所認為必要的,本所可以交易所
公告等形式,向市場說明有關情況。
2.17 上市公司應當將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和相關備查文件等信息披露文件在
公告的同時置備於公司住所,供公眾查閱。
2.18 上市公司應當配備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訊設備,並保證對外咨詢電話暢
通。
2.19 上市公司擬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確定性、屬於臨時性商業秘密或者本所認
可的其他情形,及時披露可能會損害公司利益或者誤導投資者,且符合以下條件的,
公司可以向本所提出暫緩披露申請,說明暫緩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一)擬披露的信息未泄漏;
(二)有關內幕人士已書面承諾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未發生異常波動。
經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暫緩披露相關信息。暫緩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個月。
暫緩披露申請未獲本所同意、暫緩披露的原因已經消除或者暫緩披露的期限屆
滿的,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2.20 上市公司擬披露的信息屬於國家機密、商業秘密或者本所認可的其他情
況,按本規則披露或者履行相關義務可能會導致其違反國家有關保密法律、行政法
規規定或者損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豁免按本規則披露或者履行相關
義務。
2.21 上市公司發生的或者與之有關的事件沒有達到本規則規定的披露標准,
或者本規則沒有具體規定,但本所或者公司董事會認為該事件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比照本規則及時披露。
2.22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對本規則的具體規定有疑問的,應當向
本所咨詢。
— 7 —
2.23 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為發行人、上市公
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證券業務活動製作、出具上市保薦書、審計報告、資產
評估報告、財務顧問報告、資信評級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應當勤勉盡責,
對所製作、出具的文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和驗證。其製作、
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三章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第一節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1.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
任董事、監事應當在股東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其任命後一個月內,新任高級
管理人員應當在董事會通過其任命後一個月內,簽署一式三份《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並報本所和公司董事會備案。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簽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
時,應當由律師見證,並由律師解釋該文件的內容,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
充分理解後簽字。
董事會秘書應當督促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時簽署《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並按本所規定的途徑和方式提交《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的書面文件和電子文件。
3.1.2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聲明及承諾書》中聲明:
(一)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況;
(二) 有無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或者本所
其他相關規定受查處的情況;
(三) 參加證券業務培訓的情況;
(四) 其他任職情況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經歷;
(五) 擁有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國籍、長期居留權的情況;
— 8 —
(六) 本所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情況。
3.1.3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聲明事項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1.4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含續任)期間出現聲明事
項發生變化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自該等事項發生變化之日起五個交
易日內向本所和公司董事會提交有關該等事項的最新資料。
3.1.5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並在《董事(監
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承諾:
(一)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履行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二)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則和本所其他相關規定,接受本所監管;
(三)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 本所認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和應當作出的其他承諾。
監事還應當承諾監督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遵守其承諾。
高級管理人員還應當承諾及時向董事會報告有關公司經營或者財務方面出現
的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
3.1.6 上市公司董事應當履行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包括:
(一) 原則上應當親自出席董事會,以正常合理的謹慎態度勤勉行事並對所議
事項表達明確意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的,應當審慎地選擇受託人;
(二) 認真閱讀上市公司的各項商務、財務報告和公共媒體有關公司的報道,
及時了解並持續關注公司業務經營管理狀況和公司已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重大事
件及其影響,及時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不得以不直接從事經
營管理或者不知悉為由推卸責任;
(三) 《證券法》、《公司法》規定的及社會公認的其他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3.1.7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公司股票上市前、任命生效
時及新增持有公司股份時,按照本所的有關規定申報並申請鎖定其所持的本公司股
— 9 —
份。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證券事務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因
公司派發股票股利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導致的變動除外),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並
由公司在本所指定網站公告。
3.1.8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股東買賣本公司股份應當遵
守《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本所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和離職後半
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1.9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
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
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並及時披露相關情
況。
3.1.10 上市公司在發布召開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通知時,應當將所
有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提名人聲明、候選人聲明、獨立董事
履歷表)報送本所備案。
公司董事會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情況有異議的,應當同時報送董事會的書
面意見。
3.1.11 本所在收到前條所述材料的五個交易日內,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
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對於本所提出異議的獨立董事候選人,上市公司不得將其
提交股東大會選舉為獨立董事。
在召開股東大會選舉獨立董事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對獨立董事候選人是否被本
所提出異議的情況進行說明。
3.1.12 上市公司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委員
會負責,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當佔半數以上並擔任召
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
— 10 —
第二節 董事會秘書
3.2.1 上市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秘書,作為公司與本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
公司應當設立由董事會秘書負責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務部門。
3.2.2 董事會秘書對上市公司和董事會負責,履行如下職責:
(一) 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協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組織制訂公司信息披
露事務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遵守信息披露相關規定;
(二) 負責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和股東資料管理工作,協調公司與證券監管機
構、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媒體等之間的信息溝通;
(三) 組織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參加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監事會
會議及高級管理人員相關會議,負責董事會會議記錄工作並簽字;
(四)負責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開重大信息出現泄露時,及時向
本所報告並公告;
(五)關注媒體報道並主動求證真實情況,督促董事會及時回復本所所有問詢;
(六)組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證券法律法規、本規則及相關規定
的培訓,協助前述人員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權利和義務;
(七)督促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
本規則、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切實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在知悉公司作
出或者可能作出違反有關規定的決議時,應當予以提醒並立即如實地向本所報告;
(八)《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3.2.3 上市公司應當為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提供便利條件,董事、監事、財務
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相關人員應當支持、配合董事會秘書在信息披露
方面的工作。
董事會秘書為履行職責有權了解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情況,參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關會議,查閱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並要求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提供相
關資料和信息。
董事會秘書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受到不當妨礙和嚴重阻撓時,可以直接向本所報
— 11 —
告。
3.2.4 董事會秘書應當具備履行職責所必需的財務、管理、法律專業知識,具
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個人品德,並取得本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二) 自受到中國證監會最近一次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
(三) 最近三年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的;
(四) 本公司現任監事;
(五) 本所認定不適合擔任董事會秘書的其他情形。
3.2.5 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後三個月內或者原任董事會秘
書離職後三個月內聘任董事會秘書。
3.2.6 上市公司應當在有關擬聘任董事會秘書的會議召開五個交易日之前將
該董事會秘書的有關材料報送本所,本所自收到有關材料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未提
出異議的,董事會可以聘任。
3.2.7 上市公司聘任董事會秘書之前應當向本所報送下列資料:
(一) 董事會推薦書,包括被推薦人符合本規則任職資格的說明、職務、工作
表現及個人品德等內容;
(二) 被推薦人的個人簡歷、學歷證明(復印件);
(三) 被推薦人取得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復印件)。
3.2.8 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會秘書的同時,還應當聘任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
事會秘書履行職責。在董事會秘書不能履行職責時,由證券事務代錶行使其權利並
履行其職責,在此期間,並不當然免除董事會秘書對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所負有的責
任。
證券事務代表應當參加本所組織的董事會秘書資格培訓並取得董事會秘書資
格證書。
3.2.9 上市公司董事會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後應當及時公告並
向本所提交下列資料:
— 12 —
(一) 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聘任書或者相關董事會決議;
(二) 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的通訊方式,包括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
動電話、傳真、通信地址及專用電子郵件信箱地址等;
(三) 公司董事長的通訊方式,包括辦公電話、行動電話、傳真、通信地址及
專用電子郵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關通訊方式的資料發生變更時,公司應當及時向本所提交變更後的資料。
3.2.10 上市公司解聘董事會秘書應當具有充分理由,不得無故將其解聘。
董事會秘書被解聘或者辭職時,公司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說明原因並公告。
董事會秘書有權就被公司不當解聘或者與辭職有關的情況,向本所提交個人陳
述報告。
3.2.11 董事會秘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
月內解聘董事會秘書:
(一) 出現本規則第 3.2.4 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
(二) 連續三個月以上不能履行職責的;
(三) 在履行職責時出現重大錯誤或者疏漏,給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本所其他相關
規定或者公司章程,給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的。
3.2.12 上市公司應當在聘任董事會秘書時與其簽訂保密協議,要求其承諾在
任職期間以及在離任後持續履行保密義務直至有關信息披露為止,但涉及公司違法
違規的信息除外。
董事會秘書離任前,應當接受董事會、監事會的離任審查,在公司監事會的監
督下移交有關檔案文件、正在辦理或者待辦理事項。
3.2.13 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董事會應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級管
理人員代行董事會秘書的職責,並報本所備案,同時盡快確定董事會秘書人選。公
司指定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的人員之前,由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超過三個月之後,董事長應當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
公司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
— 13 —
3.2.14 上市公司應當保證董事會秘書在任職期間按要求參加本所組織的董事
會秘書後續培訓。
3.2.15 上市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時,應當指派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
表或者本規則第3.2.13條規定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的人員負責與本所聯系,辦理信
息披露與股權管理事務。
第四章 保薦人
4.1 本所實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保薦
制度。發行人向本所申請其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和上市後發行的新股、可轉換公司
債券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本所上市,以及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公司申請其
股票恢復上市、股票被終止上市後公司申請其股票重新上市的,應當由保薦人保薦。
保薦人應當為經中國證監會注冊登記並列入保薦人名單,同時具有本所會員資
格的證券經營機構;推薦股票恢復上市的保薦人還應當具有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
公司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的從事代辦股
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
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無需聘請保薦人的,從其規定。
4.2 保薦人應當與發行人簽訂保薦協議,明確雙方在公司申請上市期間、申
請恢復上市期間和持續督導期間的權利和義務。保薦協議應當約定保薦人審閱發行
人信息披露文件的時點。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期間為股票上市當年剩餘時間及其後兩個完整
會計年度;上市後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
續督導期間為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當年剩餘
時間及其後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申請恢復上市的,持續督導期間為股票恢復上市當
年剩餘時間及其後一個完整會計年度。持續督導期間自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
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之日起計算。
4.3 保薦人應當在簽訂保薦協議時指定兩名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保薦工作,
作為保薦人與本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
— 14 —
保薦代表人應當為經中國證監會注冊登記並列入保薦代表人名單的自然人。
4.4 保薦人保薦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
(恢復上市除外)時,應當向本所提交上市保薦書、保薦協議、保薦人和相關保薦
代表人已經中國證監會注冊登記並列入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名單的證明文件和授
權委託書,以及與上市保薦工作有關的其他文件。
保薦人推薦股票恢復上市時應當提交的文件及其內容應當符合本規則第十四
章第二節的有關規定。
4.5 上市保薦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概況;
(二) 申請上市的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
行情況;
(三) 保薦人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情形的說明;
(四) 保薦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當承諾的事項;
(五) 對公司持續督導期間的工作安排;
(六) 保薦人和相關保薦代表人的聯系地址、電話和其他通訊方式;
(七) 保薦人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
(八) 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上市保薦書應當由保薦人的法定代表

6. 新股發行到上市一般多久時間

一般情況下,新股在發行結束後七個工作日內安排上市(如遇重大事件須視情況順延)。

一、新股網上發行的具體流程:
(1)T-2日(T日為新股申購日),中國結算上海、深圳分公司計算市值。
(2)T-1日,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刊登網上發行公告。 中國結算深圳、上海分公司向各證券公司發送可申購額度。
(3)T日,投資者可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查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購額度,投資者根據可申購額度進行新股申購;當日配號,並發送配號結果數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10條安排網上網下新股發行數量回撥的,應在T日當日,將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之間的回撥數量通知交易所。
(4)T+1日,主承銷商公布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形成中簽結果,上交所於當日盤後向證券公司發送中簽結果。原T+1日申購資金驗資環節取消。
(5)T+2日,主承銷商公布發行價格及中簽結果,投資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查詢中簽結果。中簽的投資者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
(6)T+3日15:00前,結算參與人向中國結算申報其投資者放棄認購數據;16:00,中國結算對認購資金進行交收處理,將認購資金劃入主承銷商資金交收賬戶。
(7)T+4日,主承銷商將認購資金扣除承銷費用後劃給發行人,公布網上發行結果。
一般情況下,新股在發行結束後七個工作日內安排上市(如遇重大事件須視情況順延)。具體發行時間以相應公告為准,

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工作具體流程如下:
1.T+2 日:發行人及保薦機構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中心報送發行申請文件及上市申請文件。
2.L-2 日或之前(L 日為新股上市日):發行人及保薦機構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中心報送上市申請文件正式稿。發行人應從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中心領取「上市費用繳款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財務部收到發行人繳納的上市有關費用後開具發票,發行人將繳款發票復印件交發行上市中心,發行上市中心予以辦理上市業務。發行人需在新股上市日前完成上市年費、初費的繳納。
3.L-1 日之前:(1)上市公告書見報、見上交所網站,公司章程見上交所網站;(2)上市儀式准備工作;(3)上市儀式當天直/錄播相關事項准備工作(如有)。
4.L 日:(1)簽署股票上市協議(一式二份,內容由保薦機構填寫);(2)公司股票正式上市。
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股票上市指南規定: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應當關注在發行人證券核准發行至上市期間發生的可能對投資者投資決策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並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
1.T-1日(T日為新股申購日)或之前保薦機構在刊登招股意向書後按照上市申請文件清單要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推廣部報送第一批上市申請文件(書面文件),並同時通過保薦業務專區報送電子文件。
2.L-2日或之前(L 日為新股上市日):(1)8:30 前保薦機構在保薦業務專區「發行上市業務-上市 數據填報」欄目填寫和提交上市數據。(2)保薦機構按照上市文件清單要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推廣部報送第二批上市申請文件(書面文件),並同時通過保薦業務專區報送電子文件。
3.L-2日:(1)保薦機構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推廣部領取股票上市通知書;(2)保薦機構聯系指定媒體披露上市公告書; (3)發行人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推廣部領取股票上市初費交款通知,交納上市初費。
4.L-1日:(1)披露上市公告書、上市保薦書及法律意見書(創業板發行人還需要同時披露上市公告書的提示性公告);(2)保薦機構和公司做好上市准備。
5.L日:按時參加上市儀式。

7. 新股申購後幾天上市

一般是10個交易日內也就是兩周內上市。提起打新股,不少人肯定第一反應都是想到了前陣子的東鵬特飲,一經上市直接就出現了十多個漲停板,中一簽的話能夠獲取22萬,在打新界的成了「香餑餑'。打新股一看是很賺錢,你會打嗎?中簽率怎麼才會變得更高呢?因此今天我就好好給大家科普一下打新股那些事兒。
我們在開始講之前,先來領取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大家千萬不要錯過了: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
一、新股申購什麼意思?需要什麼條件?
1、什麼是新股申購?
當企業想要上市的時候,就會向廣大投資者發行一定數量的股票,其中有部分股票會在證券賬戶上開放,能夠通過申購的方式獲得,並且和上市第一天的價格相比,通常申購的價格要低很多。
2、申購新股需要的條件:
打算來參加新股申購需要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內,賬戶里必須日均持有1萬元以上市值的股票,才有資格參與申購搖號。以我想參與8月23日的新股申購為例,就是從8月19日起算,往前倒推20個交易日,也就是從7月22日算起,自己的賬戶里股票要維持在1萬元以上的市值,才有得到配號的可能,所擁有的市值也會越來越高,能夠獲得配號的數量也會加大。只有當分給自己的分配號處於中簽區段內,對於中簽的那部分新股才能進行申購。
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簽幾率?
要是從時間久遠來看,打新中簽和申購時間是沒有關系的,假設想讓新股的中簽可能性變大,下面的幾個方案僅供參考:
(1)提高申購額度:要是早期持有的股票市值越多,可以獲取的配號數量也相應越多,自然中簽的概率就會越高。
(2)盡量開通所有申購許可權:假如是資金擁有量比較大的人,不如均勻持倉,開通主板申購許可權的同時,也將科創板的申購許可權開通。這樣以後無論遇到什麼新股都能申購,中簽的幾率也是有所增加的。
(3)堅持打新:千萬不可以錯過了每一次打新股的機會,由於中新股的概率是不大的,因此還是需要去堅持搖號,要知道肯定有機會輪到自己的。

二、新股中簽後要怎麼辦?
一般來說,在新股中簽以後緊接著是會有相應的簡訊通知的,在登錄交易軟體時也能收到彈窗提醒。
新股中簽的當日內,我們要保障16:00以內賬戶里留有足夠的新股繳款的資金,不管資金來自銀行,還是來自賣當日股票都可以。直到第二天,倘若看到自己賬戶裡面有新股余額,就能說明本次打新成功。
太多的朋友想打新股卻老是和最佳時機擦肩而過,總是錯失調倉時間。說明大家真的缺少一款發財必備神器--投資日歷,趕快點擊下方鏈接可以獲取相關內容: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三、新股上市會怎麼樣?
如果不出意外,新股將在申購日起的8~14個自然日內進行上市。
就拿科創板和創業板來說,不會在上市首5日設置漲跌幅限制的,到了第6個交易日,從這一天開始,日漲跌幅被限制在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漲跌幅限制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也就是說如果發行價是10塊錢/股,則當天價位14.4元/股是上限,5.6元/股是最低下限,按照我多年的跟蹤查看,往往主板新股上市的第一天漲停,後期連板數量高於了5個,
對於什麼時間賣新股,那得根據個股的實際情況及市場行情來綜合判斷。假若新股上市的那天出現破發並且持續下降,上市當天就賣掉最好,能減少損失。
緣於科創板和創業板新股漲跌沒有被局限,防止出現股價下跌的情況,在第1天上市的時候,中簽的朋友就可以直接把它賣了。除此之外,假設持續連板的股票,當碰上開板的時候,也建議大家最好立即賣出,落袋為安。
炒股的本質歸根結底還是在於公司的業績,能夠判斷一個公司到底是不是好公司或者是能全面分析的人並不多,導致看錯股而虧損,所以你就要用到這款免費的診股神器,直接輸入股票代碼,你就能知道自己買的股票優質與否了:【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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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深發展股票是哪發行的什麼時候發行的

1987年5月首次公開發售人民幣普通股,並於1987年12月22日正式成立,1991年4月3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深圳發展銀行,股票簡稱:深發展A,股票代碼:000001)是中國第一家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商業銀行。深發展於1987年5月10日以自由認購形式首次向社會公開發售人民幣普通股,並於1987年12月22日正式宣告成立。2012年6月14日,深圳發展銀行正式公告,深圳發展銀行已完成吸收合並平安銀行的所有法律手續,深發展和平安銀行已經正式合並為一家銀行。

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股票發行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9. 深圳股票最早什麼時候發行的

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於1602年,即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

中國歷史上最早出現的股票是洋人發行的。1840年鴉片戰爭後,外商開始在中國興辦工商企業並開始發行股票。最早在中國設立股份銀行的是英國匯豐銀行,1865年3月3日在香港設立總行,4月在上海設立分行,1870年前後中國出現了買賣外商股票的的經紀人。

與此同時,在清朝洋務運動的推動下也出現了中國人自己開辦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人自己發行的股票。1872年李鴻章、盛宣懷在上海開辦的輪船招商局發行了股票。1882年上海初步形成了證券市場,華商組織了上海「平準股票公司」,外商組織了「股票掮客公會」,這是中國出現的最早的專門從事股股票交易的機構。1891年洋商開辦上海股份公所。1902年清政府建立了上海眾業公所。1908年發生了我國歷史上股票交易的第一次嚴重的投機倒把事件。

1914年上海股票商業公會成立,同年12月北洋政府頒布了我國第一部證券交易條例,證券交易有了初步的法規。當時的上海股票商業公會設在上海二馬路一帶(今九江路)。最初有會員12家,後增至15家,會員繳納12兩白銀作為公會資本,每月還要交會費2兩。交易品種包括政府公債、鐵路債券、公司股票及外匯等等。交易方式是現貨交易,交易時間為上午9——11時,手續費按1%—5%收取。這標志著中國人自己經營的第一家現代證券交易所誕生了。

1921年秋,風雲突變,當時上海先後興起的150家交易所,有的發行股票成立了信託公司,因股票價格大幅下跌而倒閉,引起了連鎖反應,上海有近百家證券物品交易所倒閉,只剩下包括上海貨商交易所在內的十幾家。天津的證券物品交易所也因上海股價暴跌、交易所倒閉之風的影響,於1922年停止了營業。後來人們把1921年的交易所和信託公司的倒閉風潮稱為信交風潮,這是中國證券市場的第一次暴跌。

1949年6月華東軍事管制委員會為了穩定上海金融秩序封閉了上海證券交易所。1949年1月天津解放,天津軍管會接收和清理了原國民黨時期的證券交易所,並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天津證券交易所,該所於1949年6月正式營業,成為新中國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所。

10. 新股上市時間

新股從申購到上市一般需要一至兩周時間。
新股申購必須具備的條件是

在帳戶的上海股票「T-2」日(網上申購日前兩天)至T-22日持股平均市值10000元以上(可分配的「滬新股配額」1000股以上)或在帳戶的深圳股票「T-2」日至T-22日持股平均市值5000元以上(可分配的「深新股配額」500股以上)方可在限額數量內認購。

創業板新股必須開通才可按深圳股票配額申購。

在新股申購日(T日),上海新股股票代碼60XXXX按申購代碼73XXXX在開市期間購買,深圳新股股票代碼00XXXX、創業板新股股票代碼30XXXX與申購代碼相同在開市期間購買。

在T+3日早上開市公布中簽號碼,大約一至兩周時間上市。

拓展資料:

新股申購是為獲取股票一級市場、二級市場間風險極低的差價收益,不參與二級市場炒作,不僅本金非常安全,收益也相對穩定,是穩健投資者理想投資選擇。新股申購是股市中風險最低且收益穩定的一種投資方式。
新股發行是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英文翻譯成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發行股票,以期募集用於企業發展的資金的過程。
新股申購業務適合於對資金流動性有一定要求以及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如二級市場投資者、銀行理財類投資者以及有閑置資金的大企業、大公司。
申購規則
投資者首先要了解上市新股要求的最低申購股數;其次應注意,就一隻新股而言,一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而且,賬戶不能重復申購,不可以撤單,申購前要記住申購代碼。如果在下單時出現錯誤或者違反上述規則,則會視為無效申購。
新股申購,系統會按照賬戶中持倉的股票市值來派發額度,有額度才能申購。額度派發的規則是這樣的:假設T日為申購日,系統會自動計算賬戶中T-2日至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股票市值,這個日均的股票市值要達到1萬元以上,才會有額度派發到賬,1萬元的市值對應可以申購1000股,2萬元的市值對應可以申購2000股,以此類推。另外,滬深兩個市場是分開算的,如果要申購深圳的新股要有深圳的股票市值,申購上海的新股要有上海的股票市值。
申購時段
投資者在通過證券公司的交易系統下單申購的時候要注意時間段,因為一隻股票只能下單一次,需要避開下單的高峰時間段,提高中簽的概率。申購時間段選在上午10:30-11:30和下午1:00-2:00時,中簽概率相對較大。
定位研究
投資者需要對擬發行的新股進行大致定位研究。新股發行上市前,研讀招股說明書應該是申購前必做的「功課」。
投資前需要對公司的所屬行業、利潤來源、未來成長、募集資金投向、經營管理與財務狀況、產品競爭力、技術優勢、公司治理及其不利因素等進行詳細了解,並通過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特別是具有相類似股本結構的同行業上市公司進行對比,並結合大盤當時狀況,估算出大概的二級市場定位。這樣當有多隻新股同時發行時,投資者可以選擇最適宜的申購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