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股票發行上市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規章、規則等有關規定,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該遵循以下程序:(1)改制與設立:擬定改制方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取消了省級人民政府審批這一環節。(2)盡職調查與輔導: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問題診斷、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上市公司必備知識,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准備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目前已取消了為期一年的發行上市輔導的硬性規定,但保薦機構仍需對公司進行輔導。(3)申請文件的申報:企業和所聘請的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請文件,保薦機構進行內核並負責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文件。(4)申請文件的審核: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文件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同時徵求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發改委意見,並向保薦機構反饋審核意見,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初審結束後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前,進行申請文件預披露,最後提交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5)路演、詢價與定價: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後,中國證監會進行核准,企業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招股說明書摘要及發行公告等信息,證券公司與發行人進行路演,向投資者推介和詢價,並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價格。(6)發行與上市: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辦理股份的託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後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股票發行上市需要的中介機構股票發行上市一般需要聘請以下中介機構:(1)保薦機構(股票承銷機構);(2)會計師事務所;(3)律師事務所;(4)資產評估機構(如需要評估)。 保薦機構主要負責的工作 保薦機構在企業發行上市過程中主要負責以下工作:(1)協助企業擬定改制重組方案和設立股份公司;(2)根據《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的要求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3)對公司主要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進行輔導和專業培訓,幫助其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4)幫助發行人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等;(5)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製作發行申請文件,並依法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進行全面核查,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薦並出具發行保薦報告;(6)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中國證監會的審核反饋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7)負責證券發行的主承銷工作,組織承銷團承銷;(8)與發行人共同組織路演、詢價和定價工作;(9)在發行人證券上市後,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范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持續督導義務。
㈡ 中消雲為什麼終止上市
你好,2021年2月27日,中消雲因自身原因自行申請了終止上市。中消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了《中消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同時提交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銷保薦中消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最終根據有關規定,深交所終止對了中消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中消雲終止了上市。
根據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3日訊, 深圳證券交易所官網消息,深交所決定終止中消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審核。
2021年2月27日,中消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了《中消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保薦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銷保薦中消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七條的有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對中消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因此,中消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終止了上市。
拓展資料:什麼是中消雲?
中消雲全名中消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消防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業務。公司主營業務有消防電子及應急疏散業務、消防物聯網設備及服務和消防滅火業務三大板塊,其中,消防電子和應急疏散業務為公司目前階段的核心業務。
中消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擬在深交所創業板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3334萬股且占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本次發行均為新股,原股東不進行公開發售股份。中消雲原擬募集資金5.71億元,分別用於消防科技創新產業園智慧消防設備生產基地及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智慧消防雲建設項目、營銷服務網路建設項目、信息化建設項目。但最終終止上市。
㈢ 在深交所注冊制審核階段,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申報企業在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交易所審核階段一般要經過受理、審核、創業板上市委員會(以下簡稱上市委)審議等環節,交易所審核和中國證監會注冊的時間總計不超過3個月,發行人及中介機構回復問詢的時間不超過3個月,具體程序如下:
(1)申請與受理。發行人應當通過保薦人以電子文檔形式,向深交所提交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保薦人要同步報送工作底稿和驗證版招股說明書供監管備查。深交所按照收到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先後順序,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存在與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規定文件目錄不相符等情形的,發行人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正。
(2)審核問詢。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按照受理順序開始審核,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出首輪審核問詢,發行人及其保薦人應及時、逐項回復問詢。回復不具有針對性或信息披露不滿足要求,或者發現新的事項的,可以繼續問詢。問詢中存在重大疑問且未能合理解釋的,可對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檢查。無需進一步問詢的,將出具審核報告提交上市委審議。
(3)上市委審議。上市委召開審議會議,對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出具的審核報告及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議,通過合議形成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審議意見。對發行人存在尚待核實的重大問題,無法形成審議意見的,經合議可以暫緩審議,暫緩審議時間不超過2個月。
(4)報送審核意見或者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的決定。深交所結合上市委審議意見,審核通過的將出具發行人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審核意見,並提請中國證監會履行注冊程序。
㈣ 哪位朋友給我講一下上市公司"公司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告是利空還是利好謝謝!
公司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告是利空還是利好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說明,利空和利好都是有可能出現的。
一、利好:如果是因為有新資金注入,那麼終止增發後,公司一樣能正常運轉,則是利好消息,公司股票可能會上漲,這種情況是利好。在股票價格相對較高的位置時,非公開發行股票進行終止,這個時候是利好的情況。
股價在低位定向增發,只要不是在熊市,一般來說都會被炒作,因此短期可能引發股價上漲;增發得到的資金,若是進行項目投資,而項目能帶來豐厚的利潤,則可能上漲;向戰略投資者定向增發,一般是有某種戰略意義,因此利好。
二、利空:如果項目存在很強的不確定性或者項目周期太長,投資者就會對該項目產生質疑,那麼股價可能會下跌,並且在終止增發後,公司一樣缺乏資金,沒辦法繼續運轉,可能會影響股價下跌。這無疑是利空。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是增加了股份的同時(稀釋了原有股東的權益),增加了公司的資金實力,公司有了資金之後,就可以更快的擴張,迅速佔領市場,行為競爭優勢,那麼顯然這種募資對於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現在終止了資金募集,那麼對於公司來說,就是白忙一場,費用花出去了,但成果沒有見到,這就是利空。
拓展資料: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一般情況下,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是不可以直接在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的,只可以在公司內部進行轉讓。
上市公司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原因:
第一種:在籌劃期間,相關的市場環境、融資時機等因素發生變化,導致公司終止非公開發行。
第二種:在籌劃期間,公司提前以自有資金提前投入到項目中去了,進展順利,後期對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籌資的需求沒那麼強烈,最後公司決定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
第三種:中途保薦機構出問題,時間耽擱太長。
㈤ 公司發行股票的條件:首次發行股票需要哪些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的條件如下:
1、證券管理部門已經批准公司面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的總股本不能低於5000元;
3、公司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東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要求是公司股份25%以上;
5、公司總股本如果超過4億元,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要求是公司股份15%以上;
6、公司最近3年沒有重大違約、違法行為,財務報告沒有虛假記記錄;
7、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6-2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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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股票終止發行怎麼退款
1.如果終止發行,比照發行失敗處理。股票發行失敗後,主承銷商應當協助發行人按照發行價並加算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股票認購人。
2.股票發行前,都有發行公告,裡面會描述終止發行的處理路徑。具備和1.中描述一致。
㈦ 上市公司要終止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對股民有利嗎
這是一個利弊都存在的問題,如果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目的對股價影響大,由可能產生一波行業,終止發行當然對股民來說不是好說,同樣的有的非公開發行是無關痛癢的事情,對股價產生不了什麼影響,終止反而是好事,沒有稀釋你手裡的股份。
一、何為非公開發行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一、非公開發行股票作用
一、提高公眾的股票投資意識。就全國而言,人們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還不高,對股票這種既不還本、收益又無一定,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足,有的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為一談。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投資者對投資效果看得見,摸得到,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票市場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培養公眾的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的發展奠定有益的基礎。
二、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企業自有資本金過少,技術改造難以實現,設備老化、工藝落後的現象遲遲不能改變,大大限制了企業自我發展。發行股票則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資金,既能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又能節省財政資金。在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尚有一定難度情況下,有計劃發展非公開發行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
三、增加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內部職工參股幾乎適合於各種公司,而職工參股後,其所獲紅利與公司效益掛鉤,風險共擔,利益同享,並能通過股東代表參與公司管理,可以使職工更加關心公司的生產和發展,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提高勞動生產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種經濟手段,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調動職工積極性。
四、有利於社會穩定。
㈧ 請問已終止審查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企業何時可以再次申請
撤回材料、終止審核,再次申報不需等6個月,但需根據撤回的原因具體把握。有關相關依據如下:一、保代培訓1、2011年保代培訓:原則上允許發行人撤回材料後重新申請:(1)如果涉及更換原有中介機構,需要說明原因;(2)如果涉及行業、規范性等原因撤回申請材料,需要向證監會說明上述事項是否已經消除;(3)需要向證監會說明新的招股書與原已經證監會審核過的招股書存在的重要差異,以便節約審核資源;(4)申報材料申請撤回的要說明原因,有幾個撤回的申請已經被駁回,並不是想撤回就撤回的。2、2010年保代培訓:撤回需說明理由。目前,有些企業由於種種原因撤回申請。為了做到審核過程留痕,保持發行工作的嚴肅性,減少申報的隨意性,企業或保薦人撤回材料,須說明原因。如果市場或財務確實發生了較大變化,可以考慮撤回,沒有必要排隊等待。如轉板等,需先撤回再申報,如更換保薦機構要說明原因。二、因股權變動問題撤回1、在會審核企業,除司法裁定、繼承等情況外,股權原則上不得發生變動;但商業銀行如確需補充資本金之類等特殊情況,經會里同意之後可以變動。2、審核期間,原股東擬對發行人增資擴股需要進行延期審計。3、如果出現增資引入新股東,或者發起人及主要股東轉讓股份引入新股東,原則上要求企業撤回材料,保薦人重新履行核查後再重新申報。辦理工商登記和內部決策程序後重新申報。三、發生其他重大事項是否撤回的規定如高管受到交易所處罰,則誠信受到質疑,建議撤材料;如果董、監、高有污點記錄,即便沒有到行政處罰的程度,也建議公司運行一段時間後再受理材料。發行人的其他重要股東,控股股東的其他重要股東如在審核期間涉案,可申請轉讓,否則要等到有結論。四、相關手續按照新股申報的標准辦理1、環保核查有效期一般一年,需要重新履行;項目備案與環評有效期一般較長,剩餘有效期足夠則可以不履行。2、輔導驗收需要重新履行,具體要求需與當地證監局溝通。3、無違規證明重新出。
㈨ 關於終止暨於非公開發行股票
這類消息算是利空的。不過非公開發行股票本來的利好力度也不很大,所以這個利空力度也就較小了
㈩ 股票定向發行終止公告是什麼意思
我一個股票曾經想進行定向發行後,因種種原因取消了定向發行,這時候他就會發布中止定向發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