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股票溢價發行、平價發行、折價發行
債券通常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採用折價發行辦法:發行者信用低或是新發行債券者,為保證債券順利推銷而採用折價發行;債券發行數量很大,為了鼓勵投資者認購,用減價的方式給予額外收益補貼;由於市場利息率上升,而債券利息率已定,為了保證發行,只能降低發行價格。折價發行時,由於債券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價值,使投資者的收益率大於債券票面利率,因此折價發行債券的票面利率可適當降低。股票折價發行時,其折價的大小必須根據公司的經濟狀況決定。經營狀況好則折價少,反之則折價多。折價發行適用於信用較低或新成立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另外,在大量發行股票時,為了吸引投資者,採用折價發行便於推銷。西方的許多新公司常採用折價發行股票。在日本、中國等大陸法系國家的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價值,因而,在這些國家沒有折價發行股票的現象
Ⅱ 折價發行和溢價發行是什麼意思發行價是不是越高越好
1、什麼是折價發行?什麼是溢價發行?
股票本身有著固定的票面價值,一般為1元。但在發行時,卻不按票面價值來,當股票的發行價格大於票面金額時,便是溢價發行;反過來,當股票的發行價格小於票面金額,相當於打折,這便是折價發行。假如股票的發行價格與票面金額持平,1塊錢就賣1塊錢,這便是平價發行。
2、為什麼我國股票不能折價發行?
在中國大陸、日本等國家,股票不能折價發行。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股票的發行價格能夠按票面金額,也能夠超越票面金額,可是不能低於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籌措本錢的手法。上市公司把自己的凈資產分紅若乾等份,賣給出資者,賣出去的股票總數,便是總股本。假如打折出售,那麼就可能收不回來總股本,然後危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因而,股票不能折價發行。
3、溢價發行多出來的錢都去了哪裡?
經過溢價發行,公司能夠用較低的本錢籌到更多的錢。這些多出來的錢就叫股本溢價。舉個例子,某甲上市公司發行了5000萬股,每股票面金額1元,總股本便是5000萬元。但在發行時,價格為每股2元,一共收到1億元。這多出來的5000萬元便是股本溢價。
股本溢價是公司本錢公積金的一部分。公積金便是公司的余糧,在年景不好的時分,能夠度過困難。在買賣興旺的時分,也能成為事務擴張的保證。
4、發行價是不是越高越好?
對於企業,也便是股票的發行者來說,發行價越高,股本溢價也就越多。但過高的溢價也會使股票的價格脫離公司實踐成績,形成股市的外表昌盛,增大市場泡沫。乃至會有某些企業為了溢價發行,不吝過度包裝,招搖撞騙,打亂市場的正常開展。
對於出資者來說,股票的發行價格定得太高,會增大投本錢錢,未來的增值空間也相對減小,出資的報答變少,因而,過高的溢價一起也侵佔了出資者的利益。 總歸,股票的發行價格也要與公司本身的成績相配資,出資者不能夠盲目追高。
Ⅲ 在我國股票可以分平價發行折價發行和溢價發行嗎
理論上股票是採取平價、折價還是溢價發行是根據票面金額與發行價格的對比得出的。
如果發行價格=票面金額,那就是平價發行;
如果發行價格高於票面金額為,為溢價發行;
如果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為折價發行。
然而,在市場上,一般情況下,都是採取溢價發行的。主要原因是:
目前,A股市場上的股票票面金額一般都為1元,而發行價格幾乎沒有低於票面金額的;如果小於或者等於股票的票面金額那發行股票的公司也就沒有上市的積極性了。
Ⅳ 為什麼我國證券發行不能採用折價發行
折價發行,是指股票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我國公司法第131條第1款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公司法關於禁止折價發行股票的規定,與「規范意見」的規定是一致的,其目的是為了貫徹資本維持原則。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票面金額屬於應記載事項,公司不得發行無面額股票。股票上所記載的票面金額具有以下意義:(1)發行股票籌資時,相當於票面金額的資金列入公司的注冊資本;(2)股票票面金額總值即為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3)在公司注冊資本額確定的前提下,通過票面金額可以確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資本中所佔的比列;(4)在面額發行股票時,票面金額即為發行價格。根據資本維持原則,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總額相當的財產。如果允許公司折價發行股票,那麼公司實收股本總額就會低於其注冊資本,導致公司注冊資本不實,違反了資本維持原則。另外,根據公司法第78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即實收股本應與注冊資本相一致。據此,折價發行也是不應允許的。
公司法規定,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或者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如果公司採取面額發行股票的方式,委託承銷時,要將股票低於面額的價格承包證券經營機構,最終由承銷機構交付公司的籌資額將低於面值總額。有人將這種做法「折價發行」。其實這並不是折價發行。因為發行人與承銷機構之間的關系是委託代理關系,而不是公司與股東間的組織關系,公司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將股票委託給承銷機構發行,承銷機構仍須以股票面值向社會公眾發行,承銷機構交付發行人的資金總額與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屬於承銷費用。公司登記時,應以承銷機構按發行價格籌集到的資金作為實收股本進行登記,承銷費用在企業經營期內分期攤銷。
Ⅳ 我國的債券能折價發行嗎
我國的債券不能折價發行,債券溢價發售是指債券以高於其面值的價格發行,折價發售指債券以低於其面值的價格發行,在我國債券可以溢價發行,但不允許折價發行
其實債券溢價或折價發行是對票面利率與市場利率之間的差異所作的調整,其差異的值就是一種利息費用。發行企業多收的溢價是債券購買人因票面利率比市場利率高而對發行企業的一種補償,而折價則是企業因為票面利率比市場利率低而對購買者作的利息補償。
因而債券溢價或折價都不是企業發行債券的利益損失,而是由債券從發行到到期日整個期限內對利息費用的調整。
比方說某企業欲發行債券,面值1000元,年利率8%,每年復利一次,5年期限。那麼對這個債券的估價就是估計現在的面值1000元債券在5年後有多少現金流入,也就是未來現金流入的現值。當市場報酬率高於票面利率時,債券的價值低於債券的面值;而當市場報酬率低於票面利率時,債券的價值高於債券的面值,在這個時候,債券就值得購買。
Ⅵ 股票可以折價發行嗎
不允許。當採用折價發行股票時,無疑能夠更輕松地將股票推銷出去,但國內實行的是同股同權的股權制度,即每份股份所代表的權利都一樣,而新晉股東用更廉價的成本進入,無疑會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
而且,根據「資本維持原則」,即公司在成立後必須實際上保有與其資本金相當的財產,資本金就是公司承擔財產責任時的基本保障,當資本金數量與實際資金數量不相符時,未來一旦發生清算賠償,很可能會損害債權人利益。
拓展資料:
1.股票折價發行又稱股票低價發行(At Discount)是指以低於面額的價格出售新股,即按面額打一定折扣後發行股票,折扣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發行公司的業績和承銷商的能力。
股票有許多不同的價值表現形式,票面面額和股票發行價格是其中最主要的兩種。票面面額是印刷在股票票面上的金額,表示每一單位股份所代表的資本額;發行價格則是公司發行股票時向投資者收取的價格。
2.股票的發行價格與票面面額通常是不相等的。發行價格的制定要考慮多種因素,如發行人業績增長性、股票的股利分配、市場利率以及證券市場的供求關系等。根據發行價格和票面面額的關系,可以將證券發行分為溢價發行、平價發行和折價發行三種形式。
如某種股票的面額為1元,如果發行公司與承銷商之間達成的協議折扣率為5%,那麼該股票的發行價格為每股0.95元。西方國家的股份公司很少有按折價發行股票的。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以超過票面金額為股票發行價格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3.發行辦法
債券通常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採用折價發行辦法:
①發行者信用低或是新發行債券者,為保證債券順利推銷而採用折價發行;
②債券發行數量很大,為了鼓勵投資者認購,用減價的方式給予額外收益補貼;
③由於市場利息率上升,而債券利息率已定,為了保證發行,只能降低發行價格。折價發行時,由於債券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價值,使投資者的收益率大於債券票面利率,因此折價發行債券的票面利率可適當降低。
股票折價發行時,其折價的大小必須根據公司的經濟狀況決定。經營狀況好則折價少,反之則折價多。折價發行適用於信用較低或新成立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另外,在大量發行股票時,為了吸引投資者,採用折價發行便於推銷。西方的許多新公司常採用折價發行股票。在日本、中國等大陸法系國家的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價值,因而,在這些國家沒有折價發行股票的現象。
Ⅶ 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方法有哪些謝謝
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是股票發行計劃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內容、它關繫到發行人與投資者的根本利益及股票上市後的表現。若發行價過低,將難以滿足發行人的籌資需求,甚至會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發行價太高,又將增大投資者的風險,增大承銷機構的發行風險和發行難度,抑制投資者的認購熱情。並會影響股票上市後的市場表現。因此發行公司及承銷商必須對公司的利潤及其增長率、行業因素、二級市場的股價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然後確定合理的發行價格。
從各國股票發行市場的經驗看,股票發行定價最常用的方式有累積訂單方式、固定價格方式以及累積訂單和固定價格相結合的方式。累積訂單方式是美國證券市場經常採用的方式。其一般做法是,承銷團先與發行人商定一個定價區間,再通過市場促銷徵集在每個價位上的需求量。在分析需求數量後,由主承銷商與發行人確定最終發行價格。固定價格方式是英國、日本、香港等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方式。基本做法是承銷商與發行人在公開發行前商定一個固定的價格、然後根據此價格進行公開發售。累積訂單和固定價格相結合的方式主要適用於國際籌資,一般是在進行國際推薦的同時,在主要發行地進行公開募集,投資者的認購價格為推薦價格區間的上限,待國際推薦結束、最終價格確定之後,再將多餘的認購款退還給投資者。
目前,我國的股票發行定價屬於固定價格方式,即在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根據市盈率法來確定新股發行價。
新股發行價=每股稅後利潤*發行市盈率,因此目前我國新股的發行價主要取決於每股稅後利潤和發行市盈率這兩個因素:
(1)每股稅後利潤,每股稅後利潤是衡量公司業績和股票投資價值的重要指標:
每股稅後利潤 = 發行當年預測利潤/發行當年加價平均股本數
= 發行當年預測利潤/(發行前總股本數 + 本次公開發行股本數*(12 - 發行月份)/12)
(2)發行市盈率。市盈率是股票市場價格與每股稅後利潤的比率,它也是確定發行價格的重要因素。發行公司在確定市盈率時,應考慮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同行業公司在股市上的表現以及近期二級市場的規模供求關系和總體走勢等因素,以利於一、二級市場之間的有效銜接和平衡發展。目前,我國股票的發行市盈率一般在13至15倍之間。
總的來說,經營業績好、行業前景佳、發展潛力大的公司,其每股稅後利潤多,發行市盈率高,發行價格也高,從而能募集到更多的資金;反之,則發行價格低,募集資金少。
Ⅷ .按照我國「證券法」規定,股票不得 ( )
哈哈!悲傷男雪人的話看似很對! 他說的沒錯,就是有溢價發行,平價發行和折價發行三種,但是這只是類別,是全世界股市的發行方式!!! 在中國,股票是不允許折價發行的!!!選擇的是B! 不是C!
Ⅸ 在我國,股票可以按面值發行,也可以溢價或折價發行。這句話哪兒錯了我記得很多題都是溢折價相關的題啊
股票溢價或折價,與面值是兩個不同范疇的概念。股票面值只是股票票面標注的價格,一般是每股對應的注冊資金(即1元)。而溢價或折價是指超過或低於每股對應的凈資產,溢價是指發行價超過每股凈資產、折價就是發行價低於每股凈資產。可見把「股票可以按面值發行,也可以溢價或折價發行」兩句話放在一起說,就在邏輯上混淆了概念,雖然每一句話都是正確的,但放在一起就不正確了
一;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二;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三;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