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境外上市需要證監會批准嗎
法律分析:必須經過批准,但是紅籌方式不需要紅籌方式,通常是在境外離岸地設立國際控股公司,並由該公司通過收購境內的實體業務公司的全部股權,並由國際控股公司在境外上市。境內股份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的方式,就是在將境內實體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由該公司經中國政府部門批准,在境外發行股票並上市。這其中包括了在紐交所上市的N股,在港交所上市的H股及在新交所上市的S股。
法律依據:《中國證監會大力改革境外發行上市制度並公開審核要點和審核進度》
為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實體經濟發展,落實依法行政、簡政放權的有關要求,按照國家「走出去」總體對外開放戰略的部署,我會對境外發行上市審核制度進行了大力改革,並推出了一系列市場化改革舉措。
2014年12月,我會取消境外發行上市財務審核,不再要求企業提交財務報表與審計報告,也不再出具財務會計方面的反饋意見。此項改革,大大簡化了企業境外發行上市的申請材料,節約了企業上市的時間和約15%的財務成本。同時,我會公布了新的申請材料目錄,境外首發申請材料從13項減少為7項,增發申請材料從8項減少為6項。
❷ 境外上市的上市方式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國內公司的名義向國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的登記注冊,同時發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即我們通常說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國企業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Hongkong第一個字「H」為名;N股,是指中國企業在紐約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New York第一個字「N」為名,同樣S股是指中國企業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採取IPO(首次公開募集)方式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難在於是:國內法律與境外法律不同,對公司的管理、股票發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過與中介機構密切配合,探討出能符合境內、外法規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兩大部分:國內重組、審批(證監會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無異議函」,也即取消對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見書的審閱)和境外申請上市。 以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國內企業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制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買殼上市和造殼上市。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拿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 中國企業在海外上市通常較多採用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兩大類,但也有少數公司採用存托憑證和可轉換債券上市。但這兩種上市方式往往是企業在境外已上市,再次融資時採用的方式。
❸ 我國有關企業境外上市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1992年以來,中國企業境外上市出現了持續不斷的熱潮,也出現了一些問題。為了加強監管,《證券法》第238條作出如下規定:「境內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到境外發行證券或者將其證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務院的規定批准。」在中國境內注冊並從事經營業務的企業,無論其是否有外資背景、外資所佔比例如何,凡欲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證券或者將其證券在境外上市交易的公司,其上市材料必須經由中國證監會審批。國務院和相關主管部門就企業境外上市先後出台一系列法規和文件,對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有關政策作了明確規定。其中1997年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就是一個綱領性文件。該文件規定:一、在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包括中資為最大股東,F同)的境外上市公司(以下簡稱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進行分拆上市、增發股份等活動,受當地證券監管機構監管,但其中資控股股東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應當事後將有關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加強對股權的監督管理。二、在境外注冊的中資非上市公司和中資控股的上市公司,以其擁有的境外資產和由其境外資產在境內投資形成並實際擁有3年以上的境內資產,在境外申請發行股票和上市,依照當地法律進行,但其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應當按照隸屬關系事先徵得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其不滿3年的境內資產,不得在境外申請發行股票和上市,如有特殊需要的,報中國證監會審核後,由國務院證券委審批。上市活動結束後,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應當將有關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三、凡將境內企業資產通過收購、換股、劃轉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轉移到境外中資非上市公司或者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以及將境內資產通過先轉移到境外中資非上市公司再注入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外上市,境內企業或者中資控股股東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應按照隸屬關系事先經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並報中國證監會審核後,由國務院證券委按國家產業政策、國務院有關規定和年度總規模審批。四、重申《國務院關於暫停收購境外企業和進一步加強境外投資管理的通知》(國發[1993]69號)規定的精神,禁止境內機構和企業通過購買境外上市公司控股股權的方式,進行買殼上市。該文件目前仍然有效。1998年2月22目,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1998]5號),該通知規定:由中國證監會審核並經國務院證券委批准上市或注資的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上市或注資活動完成後15個工作日內,其國內股權持有單位應將發行上市或注資的有關情況報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政府名義就有關企業境外上市向境內、境外機構出具承諾函或類似函件。有特殊情況的,應事先徵求中國證監會意見。嚴禁中方駐外人員利用內幕消息在境外股市違法、違規牟利。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應遵守上市地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運作,嚴禁中方駐外人員進行內幕交易;凡涉及境內的資產經營和業務活動,應遵守境內的有關法律法規。各地區、各部門應採取切實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內幕消息泄露,嚴禁境內參與決策人員將內幕消息透露給境外第三方進行內幕交易;有關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對泄露內幕消息及進行內幕交易的駐外人員嚴加懲處。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股權結構若發生重大變動,對中資控股地位有影響的,其境內股權持有單位應在事後按本通知第2條規定的時間要求將有關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❹ 海外上市定義是什麼
境外上市是指國內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發行股票,並在境外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我國企業境外上市有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兩種模式。 境外上市的優勢有適用法律更易被各方接受、 審批程序更為簡單、 可流通股票的范圍廣、 股權運作方便以及 稅務豁免 等。上市方式直接上市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國內公司的名義向國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的登記注冊,同時發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即我們通常說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國企業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Hongkong第一個字「H」為名;N股,是指中國企業在紐約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New York第一個字「N」為名,同樣S股是指中國企業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採取IPO(首次公開募集)方式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難在於是:國內法律與境外法律不同,對公司的管理、股票發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過與中介機構密切配合,探討出能符合境內、外法規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兩大部分:國內重組、審批(證監會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無異議函」,也即取消對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見書的審閱)和境外申請上市。間接上市以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國內企業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制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買殼上市和造殼上市。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拿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其它方式中國企業在海外上市通常較多採用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兩大類,但也有少數公司採用存托憑證和可轉換債券上市。但這兩種上市方式往往是企業在境外已上市,再次融資時採用的方式。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❺ 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
1.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批准,可以向境外特定的 、非特定的投資人募集股份,其股票可以在境外上市。本規定所稱境外上 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人發行的股票,在境外公開的證券交易 場所流通轉讓。2.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人募集並在境外上市的股份(以下簡 稱境外上市外資股),採取記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 。3.境外上市外資股在境外上市,可以採取境外存股證形式或者股票的其 他派生形式。4.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或者其監督管理執行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與境外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達成諒解、協議,對股份有限公 司向境外投資人募集股份並在境外上市及相關活動進行合作監督管理。5. 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人募集股份並在境外上市,應當按 照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關材料,報經國務院證券 委員會批准。6. 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改建為向境外投資人募集股份並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發起方式 設立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該股份有限公司一經成立,即可以發行新股。7.向境外投資人募集股份並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公司)向境內投資人發行的股份(以下簡稱內資股),採取記名股票形式。8.經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批準的公司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和內資 股的計劃,公司董事會可以作出分別發行的實施安排。公司依照前款規定分別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和內資股的計劃,可以自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批准之日起15個月內分別實施。9.公司在發行計劃確定的股份總數內,分別發行境外上市外資 股和內資股的,應當分別一次募足;有特殊情況不能一次募足的,經國務 院證券委員會批准,也可以分次發行。10.公司發行計劃確定的股份未募足的,不得在該發行計劃外發 行新股。公司需要調整發行計劃的,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經國務院授權的公司審批部門核准後,報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審批。公司增資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與前一次發行股份的間隔期間,可以少 於12個月。11.公司在發行計劃確定的股份總數內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 經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批准,可以與包銷商在包銷協議中約定,在包銷數額 之外預留不超過該次擬募集境外上市外資股數額15%的股份。預留股份的發行,視為該次發行的一部分。12.公司分別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和內資股的計劃,應當在公 司各次募集股份的招股說明材料中全面、詳盡披露。對已經批准並披露的 發行計劃進行調整的,必須重新披露。13.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會同國務院授權的公司審批部門,可以 對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作出規定。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公司章程必備條款所要求的內容;公司不得擅自修 改或者刪除公司章程中有關公司章程必備條款的內容。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
第一條 為適應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境外上市的需要,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五條、第一百五十五條,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批准,可以向境外特定的 、非特定的投資人募集股份,其股票可以在境外上市。本規定所稱境外上 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人發行的股票,在境外公開的證券交易 場所流通轉讓。
第三條 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人募集並在境外上市的股份(以下簡 稱境外上市外資股),採取記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 。境外上市外資股在境外上市,可以採取境外存股證形式或者股票的其 他派生形式。
第四條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或者其監督管理執行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可以與境外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達成諒解、協議,對股份有限公 司向境外投資人募集股份並在境外上市及相關活動進行合作監督管理。
第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人募集股份並在境外上市,應當按 照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關材料,報經國務院證券 委員會批准。
第六條 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改建為向境外投資人募集股份並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發起方式 設立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該股份有限公司一經成立,即可以發行新股 。
第七條 向境外投資人募集股份並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公司)向境內投資人發行的股份(以下簡稱內資股),採取記名股票形式。
第八條 經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批準的公司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和內資 股的計劃,公司董事會可以作出分別發行的實施安排。公司依照前款規定 分別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和內資股的計劃,可以自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批准 之日起15個月內分別實施。
第九條 公司在發行計劃確定的股份總數內,分別發行境外上市外資 股和內資股的,應當分別一次募足;有特殊情況不能一次募足的,經國務 院證券委員會批准,也可以分次發行。
第十條 公司發行計劃確定的股份未募足的,不得在該發行計劃外發 行新股。公司需要調整發行計劃的,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經國務院授權 的公司審批部門核准後,報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審批。公司增資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與前一次發行股份的間隔期間,可以少 於12個月。
第十一條 公司在發行計劃確定的股份總數內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 經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批准,可以與包銷商在包銷協議中約定,在包銷數額 之外預留不超過該次擬募集境外上市外資股數額15%的股份。預留股份的 發行,視為該次發行的一部分。
第十二條 公司分別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和內資股的計劃,應當在公 司各次募集股份的招股說明材料中全面、詳盡披露。對已經批准並披露的 發行計劃進行調整的,必須重新披露。
第十三條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會同國務院授權的公司審批部門,可以 對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作出規定。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公司章程必備條款所要求的內容;公司不得擅自修 改或者刪除公司章程中有關公司章程必備條款的內容。
❻ 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對上市公司有何影響:,境內一股,合美股是多少呢
不需要折算,除非需要境內計算公司市值
給你舉個例子你秒懂,這個例子是指第一次上市的公司,不是二次上市和二次以上的,那個很復雜
比如一家公司在美國發行1000萬股,就是按美元計價,只是公司注冊地在中國而已。眾所周知的原因,在境內注冊的公司,在美國上市很麻煩,所以打算美國上市的公司,都會成立一家境外控股公司,以這個公司名義在美國上市
如果是境內公司直接在美國上市,股份就不需要折算了,已經在美國直接折算成股份了
境外上市控股境內,比較復雜,境內公司,只是上市公的子公司,要具體看境外公司控股權
港股上市,也是如此,但上市審核沒有美國那麼復雜
國企很少去美國上市的,基本都在香港
原因很簡單,美國的長臂管轄
至於影響,美國對外資上市,尤其是納斯達克,審核沒那麼嚴,所以國內大堆小公司去美國上市撈錢。美國退市很簡單的,不像境內,退市很復雜。
所以在美國或者香港上市,沒在境內上市影響那麼大
❼ 中國繼續支持企業到境外上市,企業符合哪些條件才可以在境外上市
據證監會的消息,為助力穩定宏觀經濟大盤和金融運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到境外上市。無論在哪裡上市,都需要具備足夠的條件才可以,中國企業要想在境外上市,那麼在條件上會比在國內上市更加嚴苛一些,門檻更高。具體條件內容有以下幾點。
境外上市的方式有三種:直接上市、間接上市、其他方式。
直接上市是指直接以國內公司的名義向國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的登記注冊,同時發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
間接境外上市是指國內企業在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制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是中國企業在境外上市最廣泛的方式,也有少數公司採用存托憑證和可轉換債券上市,這兩種上市方式往往是企業在境外已上市,再次融資時採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