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轉讓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文件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個人將行權後的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轉讓而取得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同時,該文件第五條對扣繳及申報規定:「(一)扣繳義務人。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的境內企業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應按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二)自行申報納稅。員工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扣繳義務人的,該個人應在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期限內自行申報繳納稅款。」
另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行使股票認購權取得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482號)第三條明確:「對個人在行使股票認購權後,將已認購的股票(不包括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上述稅款由直接向個人支付轉讓收入的單位(不包括境外企業)負責代扣代繳;直接向個人支付轉讓收入的單位為境外企業的,取得收入的個人應按稅法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納稅」。
B. 企業為發行股票支付給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可以按5%在稅前扣除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二條規定,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依據上述規定,企業為發行股票支付給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可以在稅前扣除。
C. 股票交易稅多少
股票交易稅費是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應支付的各種稅收和費用的總和,股票交易稅費的多少是根據我們所完成的交易額所決定的,主要有以下幾個費用:
1、傭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的傭金為不超過成交金額的0.3%,不足1000元的按五元收取,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1475‰經手費。
2、過戶費,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交易的過戶費為成交面額的 0.1%,起點1元;深圳證券交易所無過戶費。
3、印花稅,向出讓方收取成交金額的0.01%。
股票交易注意事項
A股、基金和債券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B股上海證券交易所為0.001美元、深圳證券交易所為0.01港元;債券回購上海證券交易所為0.005、深圳證券交易所為0.01。
交易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股票、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漲跌幅限制。實行PT的股票漲幅不得超過5%,跌幅不受限制。比如之前問財寶客戶介入的西水股份(600291)分別在1月22日、23日、26日連拉三個漲停板,每次最高只能漲10%。
D. 中國公司 美國上市 員工手裡的股票交易後 繳多少稅
按美國的法律是10%
美國股票的紅利稅稅率為25%左右,具體規定應向美國投行咨詢,是在交易時直接扣除,美國人扣稅當然是進入了美國的「國稅
E. 公司從境外取得的股息紅利需要繳稅嗎
不需要繳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第三項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為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其所稱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5)境外發行股票支付費用稅收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的境外收入部分納稅方法如下:
一、企業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協定以及本通知的規定,准確計算下列當期與抵免境外所得稅有關的項目後,確定當期實際可抵免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
二、企業應就其按照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確定的中國境外所得(境外稅前所得),按以下規定計算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的境外應納稅所得額;
三、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是指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國境外稅收法律以及相關規定應當繳納並已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款;
四、居民企業在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用境外所得間接負擔的稅額進行稅收抵免時,其取得的境外投資收益實際間接負擔的稅額,是指根據直接或者間接持股方式合計持股20%以上(含20%,下同)的規定層級的外國企業股份;
由此應分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從最低一層外國企業起逐層計算的屬於由上一層企業負擔的稅額;
五、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實施條例第八十條規定由居民企業直接或者間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