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本質是什麼公司為什麼要發行股票
企業發行股票的主要目的是籌集資金,融資的一種方式,為公司的生產經營提供資金來源,發行了股票意味著增加公司的新股東和股本,股東享有公司運行的利益或者虧損,企業發行股票和貸款、發債不同的是企業不用返還投資者本金和利息。
B. 公司發行股票有什麼用
公司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批可以上市發行股票,發行股票的目的在於融資,公司獲得新的投資資金,擴大經營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證監會審批上市,上市以後融資獲得的資金出去給證券公司的發行費用IPO費用以外進入公司資本,買股票的人通過出售股票賺錢,也可以通過分紅賺錢,分紅的錢是上市公司的利潤分配,屬於上市公司的錢,賣股票的錢是買股票的人提供的,與上市公司無關
C. 發行股票的目的
股票發行的目的多種多樣,大致可歸納為兩類,一類是為成立新的股份公司籌集資本;另一類是現有的股份公司為改善經營而發行新股。
為成立股份公司而發行新股。股份公司一經獲准成立,就需要發行股票,從股票認購者那裡籌措自有資本。因為發行股票籌措自有資本與從銀行貸款或發行債券而得到的借入資本不同,這種自有資本是不需要償還的,可以無限期地使用,具有自主性和穩定性的特點。由於初次發行的股票大都是普通股,在公司創業期或收益不佳時,還可以通過少分紅或不分紅的辦法來維持經營。因此,對於新成立的股份公司來說,發行股票籌集自有資本是最佳的籌資渠道,也是公司開業的基本條件和保證,股份公司依靠股票認購者繳納的股金組建公司並開展經營活動。為成立股份公司發行股票時,發起人有出資義務,若全部股票都由發起人認購,稱為發起設立或認股設立;若發起人只認購部分股票則稱為招股設立或募集設立。
D. 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發行股票,即為股份公司被核准上市,或者核准增發,公司將得以自己的股權換取社會資金,進行直接融資。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1、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2、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發行股票的意義:
1、股票上市後,上市公司就成為投資大眾的投資對象,因而容易吸收投資大眾的儲蓄資金,擴大了籌資的來源。
2、股票上市後,上市公司的股權就分散在千千萬萬個大小不一的投資者手中,這種股權分散化能有效地避免公司被少數股東單獨支配的危險,賦予公司更大的經營自由度。
3、股票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股票行情及定期會計表冊的公告,起了一種廣告效果,有效地擴大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上市公司的信譽。
4、上市公司主權分散及資本大眾化的直接效果就是使股東人數大大增加,這些數量極大的股東及其親朋好友自然會購買上市公司的產品,成為上市公司的顧客。
E. 股份發行的概念和目的是什麼
股票發行是指公司以募集資本為目的,分配或出售自己股份的活動。股票發行的目的比較復雜,除了募集資金,滿足企業發展需要這一主要目的以外,還有以下幾個目的:
1、 新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滿足企業經營的需要;
2、 現有股份有限公司改善經營狀況;
3、 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保持適當的資產負債比例;
4、 滿足證券上市標准。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需要滿足的條件很多,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資本總額;
5、 公積金轉增股本及股票派息。當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積金累計到一定的水平時,在留足了法律規定的比例以後,可以將其餘的公積金轉為資本金,向公司現有股東按比例無償增發新股。另外,當公司需要資金用於擴大投資時,會選擇用股票而不是現金來分紅派息;
6、 轉換證券。指當公司需要將發行在外的可轉換債券或其它類型的證券轉換成公司股票時,要向債權人發行股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第一百三十四條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
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F. 公司為什麼要發行股票
對於發行者來說,股票的基本作用有四點:
1.股票是籌集資金的有效手段.股票的最原始作用就是籌集資金.通過發行股票,股份公司可廣泛地吸引社會暫時閑置的資金,在短時間內把社會上分散的資金集中成為巨大的生產資本,組成一個"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而通過二級市場的流通,又能將短期資金通過股票轉讓的形式銜接為長期資金.正是基於這個特點,現今世界上許多國家特別是西方一些發達國家,都是通過發行股票的形式來組織股份有限公司,以經營工業、農業、運輸業、金融保險業中的一些大企業.我國一些股份公司發行股票的主要目的也是籌集企業進一步發展所的資
2.通過發行股票來分散投資風險.發行股票的第二個作用就是分散投資風險.無論是那一類企業,總會有經營風險存在,特別是一些高新技術產業,由於產品的市場前景不金. 明朗,技術工藝尚待成熟和穩定,在經營過程中,其風險就更大.對這一些前景難以預測的企業,當發起人難以或不願承擔所面臨的風險時,他們總會想方設法地將風險轉嫁或分攤與他人,而通過發行股票來組成股份公司就是分散投資風險的一個好方法.即使投資失敗,各個股東所承受的損失也就非常有限.
3.通過發行股票來實現創業資本的增值.在股票發行市場上,股票的發行價總是和企業的經營業績相聯系的.當一家業績優良的企業發行股票時,其發行價都要高出其每股凈資產的許多,若遇到二級市場的火爆行情,其溢價往往能達到每股凈資產的2~3倍或者更多,而股票的溢價發行又使股份公司發起人的創業資本得到增值.如我國上市公司中國家股都是由等量的凈資產折價入股的,其一元面值的股票對應的就是其原來一元的凈資產.而通過高溢價發行股票後,股份公司每股凈資產含量就能提高30%甚至更多.
4.通過股票的發行上市起到廣告宣傳作用.由於有眾多的社會公眾參與股票投資,股市就成為輿論宣傳的一個熱點,各種媒介每天都在反復傳播股市信息,無形之中就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起到了宣傳廣告作用.
發行股票的條件: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六)發行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七)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G. 股票發行知識有什麼,什麼是股票發行
什麼是股票發行?股票發行知識有什麼?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按照法定上市程序向投資人出售公司股份以募集資金的過程,俗稱IPO。股票上市發行有兩種制度,一種是發行注冊制,注冊制指證券發行人在公開募集和發行股份之前需要向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法定程序申請注冊登記,依法提供與發行證券有關的資料,對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目前的創業板和科創板都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另一種發行制度是核准制,上海證券交易所實行股票發行的核准制,核准制指證券發行人必須就所發行的證券遵守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的條件並必須公開有關發行證券的一切的真實情況,而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有權決定是否准予該證券的發行申請。股票發行時有包銷和代銷的方式,股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要與發行證券商簽定發行合同,包銷就由證券公司將上市公司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一次性承購,代銷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股票而證券公司代為銷售。上市公司為了股票上市過程能更加順暢通常會選擇股票上市發行的時機,比如籌備上市時,上市公司會選擇股市行情向好的時間段,疊加公司派息、分紅制度都已明確的時機,這樣能給交易所和股民較為穩定的感覺從而使股票的發行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