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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綠大地公司欺詐發行股票成功有哪些原因

發布時間: 2023-02-11 06:09:52

⑴ 綠大地案件注冊會計師主要違背了哪些條款

一般認為,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是指注冊會計師因違約、過失或者欺詐,對審計委託人、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他有利益關系的第三人造成損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在注冊會計師應承擔的法律後果的規定上,我國和西方國家既有相同的地方,但更多的是差異。相同點是都有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規定;不同點在於我國還有行政責任的規定

⑵ 會計案例題,求助啊

會計的案例分析題,這個無非就是想讓你做相關會計分錄的,自己找一找會計科目

⑶ 何學葵的股票事件

2011年3月18日早晨,深交所發布公告稱,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披露重大事項,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有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於昨天開市時起停牌。
正當市場對此紛紛猜測時,綠大地一紙公告揭露了謎底,2011年3月17日晚公司接雲南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通知,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何學葵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經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1年3月17日20時由雲南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執行逮捕,羈押在雲南省看守所。同時,「因個人原因」,何學葵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董事長職務。
綠大地證券事務部工作人員稱,公司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一直是由總經理王光中負責,因此董事長被捕不會對公司經營造成影響。至於是否會涉及到公司的其他人員,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沒接到其他通知」。對於何學葵給公司職員日常工作中留下的印象,她表示,公司員工和董事長接觸較少,很多事情都到不了董事長這一層面,但「應該還是受人敬重的」。 2011年9月6日, 備受矚目的雲南綠大地公司欺詐發行股票案在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本次訴訟的庭審當天全部結束,一般情況下,宣判之前不會再開庭。
上午9點30分,庭審正式開始。公訴方主張,被告單位綠大地為達到上市發行股票的目的,由被告人何學葵、蔣凱西(綠大地原財務總監)、龐明星(曾任職綠大地IPO時審計機構)共謀、策劃,趙海麗(綠大地原出納主管)、趙海艷(綠大地原大客戶中心負責人)積極參與實施,在招股說明書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數額巨大;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
在當日庭審的最後發言中,何學葵當庭表態,對於本次案件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願意接受法庭的判決,並願意盡其所有補償社會、公司和股東的損失 。
2013年2月7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欺詐發行股票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雲南綠大地公司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偽造金融票證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判處罰金1040萬元;何學葵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蔣凱西、龐明星、趙海麗、趙海艷等也分別被判處6年至2年3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07年6月,何學葵、蔣凱西、龐明星共同策劃讓雲南綠大地公司發行股票並上市,趙海麗、趙海艷登記注冊了一批由雲南綠大地公司實際控制或者掌握銀行賬戶的關聯公司,並利用相關銀行賬戶操控資金流轉,採用偽造合同、發票、工商登記資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將款項支付給其控制的公司,虛構交易業務、虛增資產7000餘萬元、虛增收入2.9億元。雲南綠大地公司招股說明書中包含了上述虛假內容。2007年12月21日被告單位雲南綠大地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非法募集資金達3.4629億元。
2005年至2009年期間,雲南綠大地公司為達到虛增銷售收入和規避現金交易、客戶過於集中的目的,在何學葵、蔣凱西、龐明星安排下,由趙海麗利用銀行空白進賬單,填寫虛假資金支付信息後,私刻銀行印章加蓋於單據上,偽造了各類銀行票證共計74張。
雲南綠大地公司上市後,依法負有向股東和社會公眾如實披露真實信息的義務,但該公司經何學葵、蔣凱西、龐明星共同策劃,趙海麗、趙海艷具體實施,採用偽造合同、偽造收款發票等手段虛增公司資產和收入,多次將上述虛增的資產和收入發布在雲南綠大地公司的半年報告及年度報告中。2010年3月中國證監會立案對此調查期間,綠大地公司為掩蓋公司財務造假的事實,在何學葵的指示下,趙海麗將依法應當保存的66份會計憑證替換並銷毀。 2013年4月3日,該公司收到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13)雲高刑終字第 365 號]。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⑷ *ST大地的高管被抓了,是真的嗎

雲南綠大地涉嫌欺詐發行股票案開庭審理2011-09-07 09:56:00 據新華社訊 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股票、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9月6日在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認為,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達到上市發行股票的目的,由被告人公司原董事長何學葵、公司原財務總監蔣凱西、四川華源會計師事務所所長龐明星共謀、策劃,公司原出納主管趙海麗、公司原大客戶中心負責人趙海艷積極參與實施,在招股說明書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數額巨大;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被告單位及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⑸ 雲南「綠大地」事件

今年3月17日,綠大地公司發布公告稱,董事長何學葵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經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於3月17日由雲南省公安局執行逮捕, 有可能成為國內首例IPO欺詐發行股票罪案例。
4天後,中國證監會在其官網上表示,證監會在2010年3月就因綠大地涉嫌信息披露違規立案稽查,發現公司存在涉嫌虛增資產、虛增收入、虛增利潤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繼公司前董事長何學葵被捕之後,綠大地近日再曝危機,公司董事、財務總監李鵬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於2011年4月7日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綠大地早在2004年就開始計劃實施上市,2006年沖刺資本市場,只可惜折戟IPO。2007年12月21日,二次闖關終成功,登陸中小板,成為A股唯一一個綠化行業的上市公司。

⑹ 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涉嫌欺詐上市

2011年3月17日,綠大地控股股東、董事長何學葵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何學葵於次日公告稱辭去公司董事、董事長職務。
2011年4月7日,財務總監李鵬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並於4月22日取保候審。
公司公告的2010年業績實現扭虧,實現凈利潤1447.79萬元。然而,2011年4月30日晚間綠大地同時公布的2011年一季報中,2011年前三個月中累計實現凈利潤-1732.99萬元,同比減少212.57%。另外,預計2011年1-6月凈利潤虧損900萬-1400萬元。
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務混亂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面臨退市風險。綠大地在公告中解釋稱,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主要原因是其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就其年報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綠大地「欺詐門」事件再次暴露資本市場誠信危機,企業和中介機構難辭其咎,發行監管部門也負有不可推脫的責任。為賣出好的價錢,包裝美化是企業准備上市時必做的功課,此舉本無可厚非。然而,如果這種「包裝上市」轉化為「欺詐上市」,就違背了上市公司的根本。
中介機構的責任也不可推卻:什麼樣的企業能夠保薦上市、上市之後的持續督導等,這些功課中介機構顯然沒有做足。而各類媒體的過度宣傳又給綠大地戴上了虛幻的光環。由於沒有過硬基本面作支撐,當「雲南女首富」等虛幻的光環隨著時間的消磨退卻之後,蒼白的現實仍須直面。 公司發布公告稱收到昆明市檢察機關《起訴書》,檢察機關以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被告單位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何學葵、蔣凱西、龐明星、趙海麗、趙海艷的刑事責任。經過證監會和公安部門的調查,綠大地欺詐發行案於在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公司公布了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法院認定,2004年至2007年,被告人何學葵、蔣凱西等利用相關銀行賬戶操控資金流轉,採用偽造合同、發票、工商登記資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將款項支付給其控制的公司、虛構交易業務、虛增資產、共計虛增營業收入2.96億元。上市後,綠大地繼續實施財務報表造假,2008年虛增收入8564.68萬元,2009年虛增收入6856.1萬元。
根據判決結果,公司犯欺詐發行股票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原董事長何學葵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被告人原財務總監蔣凱西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外聘財務顧問龐明星和公司員工趙海麗獲刑兩年,緩刑三年;公司員工趙海艷獲刑一年,緩刑兩年。
由於包括原董事長何學葵在內的操縱綠大地造假的責任人無一被予以罰款,且均被予以緩刑,這相當於造成如此惡劣罪行的責任人,在判決日後可以「全身而退」了。 對於如此輕的處罰,包括新華社在內的媒體、以及眾多市場人士均對此嗤之以鼻,直言這無疑是鼓勵上市公司造假。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表示:「對造假情節如此嚴重的案件,法院就這樣從輕發落了,且其中漏洞百出,極大挑戰了法律底線。這無異於縱容資本市場上的犯罪行為,鼓勵鋌而走險、繼續造假的行為」。
暨南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杜金岷認為,在綠大地涉嫌欺詐上市案件中,僅靠綠大地一家公司造假不可能成功瞞過層層把關者,其中可能存在權力尋租的問題。保薦機構、發審委是否存在未盡到盡職調查責任和受賄問題需要明查,明確各個環節的責任和問題後,嚴肅處理。杜金岷說:「造假成本低、收益高一直是誘惑經濟犯罪的關鍵要素。只有懲罰力度充足,才能讓後來者望而卻步,起到震懾作用」。
深圳大學經濟學院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國世平則認為,綠大地上市造假再次暴露出我國證券行業的三大問題。一是發行審核制度弊端。證監會承擔了交易所本應承擔的發行審核責任,又缺乏監督機構,無疑增加了其中的尋租空間。如果交易所負責發行審核,證監會負責監督,兩者各歸其位,加大其中權力制衡力量,就能更好地避免上市造假等事件的發生。二是缺乏退市制度的投機市場孕育了造假行為。由於缺乏退市制度,只要成功進入市場,就能在市場里「混」。三是懲罰力度過小,震懾力不足。國世平表示:「金融犯罪沒有小罪,少則上億,多則上百億,然而我國針對金融尤其是證券市場重大違規操作罰款微乎其微,不利於創建良好的、基於投資而非投機的資本市場環境」。 2012年1月31日,綠大地收到昆明市人民檢察院的《刑事抗訴書》,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原審法院對欺詐發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輕,應當認定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審審級違法。
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大地,原名綠大地,002200)欺詐上市案,2013年2月7日再次作出一審宣判。包括綠大地原董事長何學葵等5名被告,獲刑均有加重。
新華社2013年2月7日報道稱,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7日對綠大地欺詐發行股票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雲南綠大地公司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偽造金融票證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判處罰金1040萬元;綠大地原董事長何學葵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此外,綠大地原財務總監蔣凱西因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偽造金融票證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0萬元;原財務顧問龐明星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偽造金融票證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0萬元;原出納主管趙海麗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0萬元;原大客戶中心負責人趙海艷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3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⑺ 萬福生科財務造假案例分析論文

萬福生科財務造假案例分析論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論文吧,論文對於所有教育工作者,對於人類整體認識的提高有著重要的意義。那麼,怎麼去寫論文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萬福生科財務造假案例分析論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萬福生科財務造假案例分析論文 篇1

【摘要】 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例屢禁不止,嚴重損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破壞了資本市場的秩序,同時,一旦被發現,將會大大降低公司的價值。而財務造假的最根本原因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鑒於此,文章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以萬福生科這一創業板造假第一為例,對其造假手段和造假的深層次原因進行剖析,進而提出防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對策。

【關鍵詞】 財務舞弊;公司治理;萬福生科

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5937(2014)25-0064-03

一、引言

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資本市場的日益成熟,資本的趨利性也漸漸顯現出來。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出現了一連串的財務造假案,如之前的深圳主板上市公司「銀廣夏」造假案,以及中小板上市公司「綠大地」造假案。這些上市公司的造假案使投資者蒙受了巨額損失,損害了他們對上市公司以及中國資本市場的信任。雖然我國對於上市公司的監管不斷加強,但是仍有部分公司受利益驅動,使用各種方法進行財務造假,2012年8月發生的萬福生科財務造假案成為創業板造假第一股。

二、案例背景介紹

萬福生科(湖南)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於2003年的湖南省桃源縣湘魯萬福有限責任公司,於2011年9月2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創業板上市,股票代碼為300268,股票簡稱「萬福生科」。主要從事大米結晶葡萄糖、大米高蛋白、高麥芽糖漿等澱粉糖系列產品生產、銷售,是稻米深加工副產品綜合利用循環經濟企業。

在上市不到一年的時間,萬福生科就被曝出財務造假。在2012年半年度報告中,該公司虛增營業收入18800萬元,虛增營業成本14600萬元,虛增凈利潤4023.16萬元,前述數據金額較大,且導致該公司2012年上半年財務報告盈虧方向發生變化,情節嚴重。因此萬福生科被湖南省證監局立案調查,並於2012年11月22日被深交所公開譴責。隨著案情的進一步發展,萬福生科上市之前的造假行為也浮出水面。根據深交所2013年3月15日對萬福生科做出的公開譴責,公司2008—2011年期間存在財務數據虛假記載情形,累計虛增收入74000萬元左右,虛增營業利潤18000萬元左右,虛增凈利潤16000萬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公司虛構營業收入28000萬元,虛增營業利潤6541.36萬元,虛增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912.69萬元,分別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財務報告中三項財務數據金額的50.63%、110.67%和98.11%。經對上述虛增數據進行調整後,公司2011年營業收入、營業利潤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數額分別為27300萬元、-630.51萬元和114.17萬元,與公司披露的相關財務數據存在重大差異。截至2013年5月10日,萬福生科的財務造假案有了最終結果,證監會對萬福生科涉嫌欺詐發行及相關中介違法違規案進行了正式通報,並對相關人員做出了處罰。

三、萬福生科財務造假手段簡析

一般情況下,公司財務造假的結果是營業收入和利潤的虛增。根據會計上三個財務報表的勾稽關系,利潤表中營業收入和利潤的增加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就是資產的增加。根據萬福生科的公告,其具體的造假手段主要有虛增應收賬款、虛增預付賬款、虛增在建工程等。

(一)虛增應收賬款

根據萬福生科《關於重要信息披露的補充和2012年中報更正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顯示,2012年上半年的應收賬款凈額由原來的12830萬元更正為41250萬元,虛增了近876萬元。另外,報告顯示。前五大客戶發生了很大變化,如表1顯示,更正前應收賬款的前五名客戶在在更正後的前五名名單中並未出現,並且,前五名客戶的應收賬款總額由512萬元減少到164萬元,說明其應收賬款存在嚴重的造假行為,包括偽造銷售合同、虛擬銷售業務等。

(二)虛增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是指買賣雙方協議商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一部分貨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一項債權,但實際上,萬福生科的這些預付賬款並非都與真實交易掛鉤。萬福生科2011年年報上顯示預付賬款為10700萬元,而實際更正後的金額為1279.29萬元,虛增預付賬款達1070萬元。根據《公告》顯示,2012年6月底的預付賬款更正後為14569.55萬元,而實際為10100.72萬元,虛增了4468.83萬元。萬福生科通過虛假的交易,將公司的資金支付給糧食經紀人和農戶。而事實上,一方面大部分的資金轉移到了自己控制的銀行賬戶,然後通過銷售回款的方式收回資金;另一方面,隨著工程的進一步開展,預付賬款可以轉向在建工程,從而達到了虛增在建工程的目的。

(三)虛增在建工程

通過在建工程達到虛增收入和利潤是萬福生科最為高明的手段。因為在建工程還處在建設中,具有隱蔽性,不像應收賬款那樣容易被察覺。《公告》顯示,2012年6月底,在建工程虛增8036萬元。其中,項目虛增金額較大的項目如表2所示。供熱車間改造工程、澱粉擴改工程和污水處理工程三項工程總共虛增了7500萬元。

四、萬福生科財務造假原因分析

萬福生科財務造假的發生表明其公司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的缺陷。公司的治理結構是公司內部權力的劃分,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權分立」的結果,三者各司其職,互相制約。但是,在我國上市公司中,一股獨大的現象較為嚴重,大股東控制了董事會和經理層,同時,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內部監督被抑制,從而導致大股東利用控制權侵佔中小股東的利益。

(一)股權結構高度集中

萬福生科是典型的一股獨大型企業。根據2012年年報顯示,龔永福和楊榮華分別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而二人為夫妻關系,因此共持有公司59.98%的股份。這種高度集中型股權結構使得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龔永福夫婦二人。在缺少股權制衡的情況下,實際控制人就會凌駕於內部控制之上,公司的重大決策完全根據他們的意志來決定,使得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從而實現操縱利潤、利益私人化的目的。關於萬福生科2012年半年報的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萬福生科也認為是因為內控鬆懈,內控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另外,公司實際控制人龔永福既是董事長又是總經理。這一「兩權合一」的公司治理結構破壞了董事會和經理層監督與被監督的機制。董事長(經理)掌握公司的日常經營業務,實際上就是經理層的自我監督,這一現象容易造成財務造假。

(二)獨立董事不「獨立」

獨立董事的獨立性決定了董事會的監管效率,因此,我國在2001年推出了獨立董事制度。由於獨立董事比一般的董事具有更強的獨立性,所以實行獨立董事制度後,公司董事會的獨立性也就有了保障。然而,我國的獨立董事大多流於形式,大部分的獨立董事只是兼職,根本不會把大部分時間和精力放在公司的事務上。據萬福生科2011年年度報告顯示,三名獨立董事均參加了2011年公司召開的6次董事會,沒有對萬福生科財務造假行為發表任何獨立意見。鄒麗娟作為三名獨立董事中唯一一名專業的會計人員,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證,實務經驗較為豐富,對於公司造假行為不可能一無所知,說明已經失去了其應有的獨立性,或者沒有盡到自己的監督職責。另外兩名獨立董事單楊、程雲輝分別是農業、生物領域的專家,說明萬福生科選擇行業專家作為獨立董事,更多是把獨立董事當成顧問,而不是監督者。因此,萬福生科獨立董事並沒有發揮其獨立性,未能發揮制衡董事會、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作用。

(三)審計委員會失效

審計委員會大多是由獨立董事構成,而且成員中必須具備會計及審計方面的專業知識,所以審計委員會作為重要的內部控制機制,對於公司內部的會計行為及披露的報表有較強的監督職能。然而,當萬福生科出現較為嚴重的財務造假行為,審計委員會仍然認為:公司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符合公司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情況。很顯然,公司內部審計沒有發揮正常作用,審計委員會對重大信息披露也未進行有效的監督,可以說萬福生科審計委員會功能基本上處於缺失狀態。

五、萬福生科財務造假的啟示

根據以上的分析得出,萬福生科財務造假歸根結底是其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內部控制制度失效,為此,本文從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了如下幾個方面的建議,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防範財務造假行為的發生。

(一)優化股權結構,降低大股東持股比例

股權越集中就意味著控股股東對公司的會計行為的約束能力越強。在此情況下,控股股東所受的約束力較低,為了一己私利,對會計信息作出虛假披露,從而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為此,可以逐步降低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增加機構持股、社會公眾持股比例,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股權分散、大股東相互制衡的局面,建立有利害關系的股東表決權除權制度,從而防止大股東濫用表決權。

(二)完善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制度

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作為公司的重要治理機制,其獨立性至關重要。如果控股股東掌握了董事的任免權,則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將受到破壞,審計委員會的職能也得不到很好的發揮。因此,為了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的作用,可以實行控股股東及其派出的董事強制性表決迴避制度,由中小股東提出自己的獨立董事人選,維護中小股東的利益。另外,對於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的運行效率也要加強監督,避免形式主義。

(三)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分離

股權高度集中情況下,如果董事長和總經理為同一個人,則公司實際控制人和管理層的利益高度一致,管理層為了自身的利益,所作出的經營決策都是從自身利益出發。而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合一的公司治理模式使得決策不會受到異議。在此情況下,經理層就很容易滋生會計造假風險,從而侵佔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建議董事長和總經理由相互獨立的.兩個人擔任,從而實現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內控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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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福生科財務造假案例分析論文 篇2

一、背景介紹

萬福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萬福生科」)是湖南省常德市的一家農產品加工企業,主營稻米精深加工系列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於2011年9月27日在創業板上市。2012年9月14日,公司發布公告稱因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而被證監會湖南監管局立案調查。9月18日,萬福生科發布公告稱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其股票從第二天開始停牌。10月25日,萬福生科發布《關於重要信息披露的補充和2012年中報更正的公告》(簡稱《補充更正公告》),承認其在2012年半年度報告中虛增營業收入1.88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46億元、虛增凈利潤4 023.16萬元,進而使得公司2012年上半年利潤總額由盈利2 874.01萬元變為虧損1 117.37萬元,減少了138.88%,此外還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產事項。2013年3月2日,萬福生科發布自查公告,承認財務造假。至此,萬福生科成為創業板造假第一股。

二、舞弊手段分析

一般情況,企業財務造假的結果是營業收入和利潤的虛增。根據會計上三個財務報表的勾稽關系,利潤表中營業收入和利潤的增加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就是資產的增加。根據萬福生科的公告,其具體的造假手段有虛增應收賬款、虛增在建工程、虛增預付賬款等。

(一)虛增營業收入

萬福生科的主要經營項目是銷售大米、麥芽糖等多種農副產品。偽造絕大多數產品的實際銷售收入,相比正常售價的四五倍以上,由此所偽造出的銷售收入是真實銷售收入的一百倍以上,甚至有些產品並沒有實際銷售額,憑空捏造銷售行為的存在。糖漿的實際營業收入為2031.74萬元,虛假報告則表示營業收入為12226.12萬元,虛增10194.38萬元;麥芽糊精營業收入為0元,虛假報告則為1123.89萬元,虛增1123.89萬元;產品實際營業收入為8231.44萬元,虛假報告為26976.02萬元,虛增18744.58萬元。

日前,萬福生科發布2012年年報,公司去年虧損341萬元。尤為蹊蹺的是,盡管去年上半年生產線大面積停產,下半年又遭遇造假危機,萬福生科全年卻實現了2.96億元的營收,同比增長8.39%。「在造假東窗事發,銷售大受影響的情況下,萬福生科去年下半年還實現了2.14億元的營收,不能不讓人懷疑其業績的真實性。」由於萬福生科造假事泄,帶來產業鏈上下游生變:上游供應商趁機提價,使得公司營業成本大增;下遊客戶則減少採購萬福生科產品的數量,或是要求公司降價供貨,公司產品銷量已有明顯下滑。

此外,更正前應收賬款中金額前五名在更正後3名未再出現,且更正前前五名應收賬款合計金額達7172.78萬元,比實際情況2760.42萬元虛增了4412.37萬元。說明應收賬款存在嚴重造假行為。據調查,萬福生科在銷售合同中披露的與華源糧油經營部簽訂的兩份合同,與傻牛食品廠簽訂的三分合同經兩家企業老闆及老闆娘表示均不存在;而億德糧油貿易行所有人黃德義與萬福生科控股股東為親屬關系,由此可以看出企業存在偽造銷售合同,虛擬銷售業務等行為。

(二)虛增預付款

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中不僅包含工程款,還包括日常經營產生的款項。但是,萬福生科的應付賬款很少,2012年上半年末僅為763萬元,可以忽略不計。至於預付賬款,除2011年末外,金額也一直不多,2011年末,萬福生科的預付賬款比上年末增長了449.44%,對此,公司方面的解釋是,「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全面啟動,增加預付設備款項所致。」問題是,既然上半年末預付工程款理應減少,報表上預付賬款卻為什麼還增加了許多?有人解釋為日常經營活動中預付了很多采購款。然而,從歷史數據來看,萬福生科日常的經營活動產生不了太多的預付賬款,從2011年上半年末預付賬款同樣不高來看,也不存在導致預付賬款猛增的季節性因素。事實上,根據招股說明書,2011年上半年末預付賬款中預付經紀人(原材料)采購款僅為955萬元。

(三)虛增收入及利潤

通過進行關聯方交易,利用關聯方虛構銷售,通過銷售定價差異,達到轉移利潤或虛增利潤的目的。在萬福生科的財務造假案中,出現明顯地關聯方交易造假行為。報告顯示,湖南省傻牛食品廠、懷化小丫丫食品,貢獻收入都在1300萬元左右,但在更改後的`報告中,這兩個公司已經從前五大客戶名單中消失:湖南祁東佳美食品和津市市中意糖果公司貢獻的收入分別為1415.61萬元和1341.95萬元,更改後變為222.8萬元和118.73萬元。

萬福生科在外部設立大量虛擬供應商賬戶,這些賬戶的主人是一些真實存在的糧食經紀人,但實際由萬福生科控制。通過預付款形式將自有資金轉入這些賬戶,再從中提取現金或其他方式轉回,構成銷售回款,造成銷售規模增加,從而虛增營業利潤。

萬福生科私刻客戶假公章、編造銷售假合同、虛開銷售發票、編制銀行單據、假出庫單等一系列造假工序的配合,讓虛增銷售收入看起來合理,甚至到稅務部門為假收入納稅。

虛增利潤及收入,需要與「資產」相對應。萬福生科在造假過程中選擇了虛增「在建工程」和「預付賬款」項目,它的募集資金建設項目還在建設中,降低暴露的風險,至於預付賬款,是否實際發生有待查證,也許實際上是將資金過賬又轉回。

三、萬福生科財務造假的信號分析

半年報中,企業營業總收入達2322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了16.23%而營業利潤以及利潤總額分別只有2554萬元和2874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了-15.34%和-16%。而2011年年度報告中,企業營業總收入比2010年年度增長了27.60%,營業利潤增長10.62%,利潤總額增長9.11%。同為一年時間,營業利潤與利潤總額的波動非常之大,引人懷疑。

企業存在大量預付賬款,均為「預付工程、設備款,工程尚在建設中」,而對應的客戶均為個人,無法查實。

企業在建工程項目金額比2011年底增加了許多,但半年內完工程度卻很低。供熱車間改造工程完工程度只有50%,污水處理工程完工程度只有2%,此外,從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2011年6月的在建工程的情況來看,並沒有污水處理工程這一項目。那麼,半年報中這個項目的真實性就很值得懷疑了。澱粉糖擴改工程,2012年半年報較2011年年報在投入金額增長了12.5倍後,工程進度反而由90%降低到30%,而在2012年年報中則根本沒有提及澱粉糖擴改工程,該工程是否存在或者已經完工不得而知。

四、財務舞弊啟示

財務造假案件頻頻發生,不得不引起重視。更重要的是,財務造假並非一時速成的,長時間的運籌帷幄必然會有蛛絲馬跡可循,我們必須反思如何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公開資料以及風險導向的審計模型,及早發現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在萬福生科的案列中,偽造了大量銀行憑證,在之前問題沒有暴露與審查相關憑證票據不嚴有必要關系。因此,審計中應該重視相關企業原始憑證等的審核。萬福生科屬於高科技行業,而且是地方政績企業,對它的行業背景,上市程序,資金支持,技術研發都是關鍵的審計突破口。也許要加強實地走訪獲取直接證據,對於以銷售為主的公司,其與客戶之間的聯系也是相當緊密。因此通過實地走訪調查其各種業務的真實性,可以進一步預防和發現造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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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可怕的股票綠大地;怎麼一夜之間成了*ST大地了。

前段時間控股股東出事了,2010年年度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意見,說明公司內部結構還存在問題,報告存在虛假。所以被深交所實施風險警示了。建議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