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銀行可不可以發行股票
不可以,
發行股票的必須具有一下兩個條件:
1 是股份制有限責任公司
2 經證管機構認證後才可在指定的證交所發行。
首先,中央銀行是國家機構,負責發行貨幣,調控貨幣政策,而不是公司 ,其次,任何沒有經過認證的公司都不可以發行股票。
⑵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不得如何發行
法律分析: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公司對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必須按照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擅自改變用途而未作糾正的,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的,不得公開發行新股。還對公司發行新股作出了條件的限制,只有運營狀況良好、沒有重大違法行為的公司才能公開發行新股票,其他的不符合條件的公司發行新股就屬於違法行為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⑶ 企業為發行股票支付給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可以按5%在稅前扣除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二條規定,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依據上述規定,企業為發行股票支付給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可以在稅前扣除。
⑷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一般是利空。因為發行的股票總有一天會進入股市交易的。無形中增加了拋盤的壓力。
股票非公開發行,只是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一種形式,不能籠統的說是利好還是利空。這還要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以及最終是否落到實處。但股票非公開發行,對於股價還是有一定影響的。
股票非公開發行,與公開發行一樣都是為了募集資金。但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而是面向特定對象(企業職工、戰略投資者等)發行。不僅能募集到企業發展的資金,也能決定資金的投資方向。
就這些層面來說,股票非公開發行利好可能性更大一點。其實只要上市公司成長性良好,發展潛力大的話,無論是公開發行還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都意味著利好。
(4)財政部可以發行股票嗎擴展閱讀
有關內部職工股的法規最早見於1992年5月15日由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生產辦公室頒布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該辦法之五規定,股份制企業內部職工持股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1)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制企業內部職工持有的股份,採用記名股權證形式,不印製股票。
(2)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制企業內部職工持有的股權證,要嚴格限定在本股份制企業內部。
(3)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轉為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時,其內部職工持有的股權證,應換發成股票,並按規定進行轉讓和交易。
(4)轉化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內部職工所持股份可以轉為「職工合股基金」,以「職工合股基金」組成的法人成為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⑸ 國債是什麼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國債的主要特點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3)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發行目的 公司、政府、金融機構為追加資金而借債; 募集資金做自有資本,用於公司的經營發展; 投資人的許可權 有權取得利息,到期索回本金,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有權按股分紅,要取回本金只能靠轉讓股票,有權參與公司的管理決策(優先股除外); 發行人 可以是國家、金融機構、地方公共團體、企業等; 只能是股份公司 收回本金的方式 到期償還時可以向發行者索回本金,也可以通過流通轉讓的方式; 一般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市場上交易轉讓; 風險與收益 企業對債券負無限責任,收益與企業的經營好壞無關,風險小,收益相對固定且少企業對股票負有限責任,股息高低與企業的經營好壞掛鉤,風險大,相對來說收益期望值大;償還程度 是一種債權憑證,還款是鐵板釘釘,就算公司破產倒閉也不能少一個子兒,要求償還的許可權優於股票; 是一種所有權憑證,公司破產倒閉時,股票投資人只有最後的要求償還權或剩餘清償權;稅收負擔 一般來說是免稅的; 要徵收所得稅;
⑹ 發行股票不是要證監會嗎,為什麼發行股票屬於直接籌資
按法律規定,公司股票、公司債券等有價證券的發行需要通過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進行,但證券公司所起到的只是承銷的作用,資金擁有者並未向證券公司讓渡資金使用權,因此發行股票、債券屬於直接向社會籌資。
⑺ 銀行可以發行股票嗎
可以的,股票交易是分為兩種的,一種是我們常見的可以在交易所自由買賣的股票,這種屬於場內交易,另外一種就是上面所說的場外交易,沒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募集資金,可以通過發行股票進行場外交易的方式來籌集資金,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需要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拓展資料:
股民在投資時對於一些公司的變動或者上市都是極為注重的。然而我們在考察一個公司上市的同時還要觀察一下股票的發行方式我們也可以從公司的公告欄中了解相關信息。那麼今天我們就看一下股票發行的形式到底有哪些吧。
一、公開發行也稱公募是指股票發行人向社會公開出售股票的方式;
二、非公開發行也秫私募或內部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向公司內部職工或特定投資者出售股票的方式。
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都可以採用直接發行或間接發行的方式。
1、直接發行也稱自蕾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自己辦理股票發行手續。這種方式下一般是發行人在投資銀行或證券機構的協助下通過私下接詩的方法直接將股票出售給個人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一旦到期。募集不到原定的股份拉行人將不足部分自行認購。
2、間接發行也稱委託代理發行。是指股票發行人不直接辦理股票發行手續而是委託證券經營機構代理盅行招募投資者。
間接發行根據受託責任不同分為代銷發行和包銷發行。
(1)代銷發行是指發行人委託有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代辦銷售股票的方式。在此方式下代銷機構只是同意按照發行人委託的價格盡可能地銷售股票只收取手續費和其他有關費甩發行風險由發行人承擔到期銷售不完的股票退給發行人。
(2)包銷發行是指發行人與代理發行機構簽訂合同委託其發行股票。並且規定在承銷期內如果不能足額發行尚未銷售的股票由受託方收賄然後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接市價出售。包銷發行下。股票發行的風險性實際上轉移給了包錆發行機構。
另外為了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很多投資者都喜歡購買新股雖然新股的投資風險比較小但是我們還要了解一定的知識希望以上股票發行的形式能夠讓大家更加了解新股票的出售過程
⑻ 中央銀行股票 中國
1.我國央行不發行股票,證券(包含股票基金債券)是證監會管理的,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發行上市和交易。2.我國央行不直接持有股票,央行的功能是控制發行貨幣,債券(國債為主)3。國債發行主體是國家機構,有財政部,鐵道部等。4央行負責國債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