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承銷制度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股票承銷是對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的股票承擔和協助銷售。股票承銷業務由政府指定的金融部門批準的可經營股票業務的證券經營業務機構,如信託投資公司等承擔。股票承銷一般可採取代銷、助銷和包銷三種方式。證券承銷機構與發行人應簽訂股票承銷合同,規定合同當事人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證券承銷機構可根據承銷風險的大小,按承銷總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承銷手續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七條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簽訂承銷協議。
『貳』 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為什麼一定要承銷商發行呢,自己直接發行不好嗎
股票承銷商是股票發行人聘請的最重要的中介機構。它既是股票發行的承銷商。又是發行人的財務顧問,且往往還是發行人上市的推薦人。如果發行人向全球發行股票,這時的承銷商又是為發行人發行股票的全球協調人
同時法律要求證券承銷商承擔保證責任 理由如下:
第一,承銷商處於可對發行公司的品質給予擔保認可的地位。某種程度而言,一流的證券承銷商的聲譽,即對其所承銷的證券作了保證。因此,證券承銷商的地位,實際上會大大的影響投資者。普通的投資者認為一流的證券承銷商不會承銷不良的證券,而且其所承銷的證券必然會適合大眾持有,發行證券必然符合其承銷的標准。同時投資者可能認為承銷商於同意承銷前,必定已經將發行人過去的財務報表加以嚴格的審查。
第二,承銷商對有關發行公司事項之調查與確認,處於特別有利之地位:蓋證券承銷商擁有富於經驗之專家,且具備從事調查之必要設備,並獲取充分之報酬。
第三,證券承銷商可以自主選擇是否承銷發行的證券,承銷商希望避免承擔責任,應當慎重調查發行人的有關情況。
承銷商的董事、監事和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是證券發行人的主要審查者,應當就其過錯對投資者造成損害承擔民事責任。當承銷商的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公開文件製作時,要求其就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更是理所當然。
如果公司是自己發行股票上市 沒有人知道這公司 是做什麼的 具體財務情況怎麼樣?哪個敢相信敢去買?所以證券承銷商的作用突顯出來……。
『叄』 證券發行與承銷的原理
證券發行與承銷的原理是券商和證券發行人簽訂合同負責銷售,分為包租和代理銷售,證券發行方法根據發行人的選擇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根據是否有經紀人分為直接發貨和間接發貨,根據發行價格和面值的關系分為溢價發行、低價發行和折價發行,證券收購方法分為全額收購和差額。
一、股票發行的目的和條件
1、股票發行的目的。股份的分割與合並。
2、股票初次發行的條件三、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的條件應參考2001年3月28日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和《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工作的通知》。《關於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1999]12號)、《關於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證監公司字[2000]21號)、
二、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
按照發行對象的不同可以將證券發行方式劃分為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兩大類。公募發行,又稱公開發行,是指以不特定的廣大投資者為證券發行的對象,按統一的條件公開發行證券的方式。公募發行一般數額較大,發行人通常委託證券承銷商代理發行,因而發行成本較高;公募發行須經過嚴格的審查,發行過程比較復雜,但信用度較高且流通性較好。如果公募發行的證券是債券,其發行利率一般低於私募發行的利率。
綜上所述,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收購團要發行收購的證券,組成收購團的委託人要簽訂收購團協議,主要委託人要組織收購業務。證券發行是由兩家以上證券公司共同收購的,所有擔任主保險人的證券公司都要共同承擔主承銷責任,履行相關義務。
『肆』 發行任何證券是否都需要採用承銷的方式
發行證券不一定都採用證券公司承銷的方式。證券發行方式按照有無中介,可以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兩類,發行人直接向投資者出售證券稱為直接發行;發行人將證券委託給專門從事證券承銷業務的機構代理銷售的,屬於間接發行。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的,發行人應當同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
根據該規定可以看出,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可以不採用承銷的方式,另外,向累計超過200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雖然屬於公開發行,發行人也可以直接發行,不用採用承銷的方式。
『伍』 證券公司承銷證券
法律分析:證券承銷是指發行人委託證券經營機構向社會公開銷售證券的行為。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證券,依法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承銷業務採取代銷或者包銷方式。 證券承銷是證券經營機構代理證券發行人發行證券的行為。它是證券經營機構最基礎的業務活動之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條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證券公司擔任保薦人。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保薦人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陸』 上市公司在一級市場發行股票必須要承銷商嗎
必須的,超過5000萬的要承銷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