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叫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
股票的票面金額絕大多數是1元,如果發行價高於1元,就是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按照票面金額發行的,叫平價發行;超過票面金額的,叫溢價發行;低於票面金額的叫折價發行。
在我國,股票幾乎都是溢價發行的。股票的實質是將公司的凈資產分割為等份,向公眾出售。舉個例子,某公司共有1億元的資產,發行1億元的股票,每股票面價值為1元,這樣總股本就是1億元。發行時價格為2元/份,共收到2億元,多出來的1億元,就屬於股本溢價,會列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金。
我國和日本等一些東亞國家,都規定股票的發行價格不能低於票面金額折價發行。這主要是因為如果股票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收到的錢就會少於凈資本,會損害大股東的利益。(參考網路網頁鏈接)
Ⅱ 什麼叫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
股票溢價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高於股票的面值,也稱為股票溢價發行。
股票的票面價值又稱面值,即在股票票面上標明的金額。該種股票被稱為有面額股票。股票的票面價值在初次發行時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1.如果以面值作為發行價,又稱平行發行,此時公司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等於股票的總和,也等於面值總和。
2.發行價格高於面值等於溢價發行,募集的資金中等於面值總和的部分計入資本賬戶,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票所得的溢價款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
股票的票面價值代表了每一份股份占總股份的比例,在確定股東權益時有一定的意義,同時也是股票的價值的一方面。
股票的發行溢價代表了市場對該股票的預期,是公司發展向上的一個代表指標。
Ⅲ 股票可以折價發行嗎
不允許。當採用折價發行股票時,無疑能夠更輕松地將股票推銷出去,但國內實行的是同股同權的股權制度,即每份股份所代表的權利都一樣,而新晉股東用更廉價的成本進入,無疑會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
而且,根據「資本維持原則」,即公司在成立後必須實際上保有與其資本金相當的財產,資本金就是公司承擔財產責任時的基本保障,當資本金數量與實際資金數量不相符時,未來一旦發生清算賠償,很可能會損害債權人利益。
拓展資料:
1.股票折價發行又稱股票低價發行(At Discount)是指以低於面額的價格出售新股,即按面額打一定折扣後發行股票,折扣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發行公司的業績和承銷商的能力。
股票有許多不同的價值表現形式,票面面額和股票發行價格是其中最主要的兩種。票面面額是印刷在股票票面上的金額,表示每一單位股份所代表的資本額;發行價格則是公司發行股票時向投資者收取的價格。
2.股票的發行價格與票面面額通常是不相等的。發行價格的制定要考慮多種因素,如發行人業績增長性、股票的股利分配、市場利率以及證券市場的供求關系等。根據發行價格和票面面額的關系,可以將證券發行分為溢價發行、平價發行和折價發行三種形式。
如某種股票的面額為1元,如果發行公司與承銷商之間達成的協議折扣率為5%,那麼該股票的發行價格為每股0.95元。西方國家的股份公司很少有按折價發行股票的。在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以超過票面金額為股票發行價格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3.發行辦法
債券通常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採用折價發行辦法:
①發行者信用低或是新發行債券者,為保證債券順利推銷而採用折價發行;
②債券發行數量很大,為了鼓勵投資者認購,用減價的方式給予額外收益補貼;
③由於市場利息率上升,而債券利息率已定,為了保證發行,只能降低發行價格。折價發行時,由於債券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價值,使投資者的收益率大於債券票面利率,因此折價發行債券的票面利率可適當降低。
股票折價發行時,其折價的大小必須根據公司的經濟狀況決定。經營狀況好則折價少,反之則折價多。折價發行適用於信用較低或新成立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另外,在大量發行股票時,為了吸引投資者,採用折價發行便於推銷。西方的許多新公司常採用折價發行股票。在日本、中國等大陸法系國家的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價值,因而,在這些國家沒有折價發行股票的現象。
Ⅳ 什麼叫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票面金額屬於應記載事項,公司不得發行無面額股票。股票上所記載的票面金額具有以下意義:(1)發行股票籌資時,相當於票面金額的資金列入公司的注冊資本;(2)股票票面金額總值即為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3)在公司注冊資本額確定的前提下,通過票面金額可以確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資本中所佔的比列;(4)在面額發行股票時,票面金額即為發行價格。根據資本維持原則,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總額相當的財產。如果允許公司折價發行股票,那麼公司實收股本總額就會低於其注冊資本,導致公司注冊資本不實,違反了資本維持原則。另外,根據公司法第78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即實收股本應與注冊資本相一致。據此,折價發行也是不應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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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以超過其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即為溢價發行。存在溢價發行的前提是股票須有票面金額,如果可以發行無面額股票,股票本身沒有票面金額,即無所謂「溢價發行」。「規范意見」第27條明確規定「公司不得發行無面值股票」,公司法亦明確規定股票應當載明票面金額,所以,我國現行法律是不允許發行無面值額股票的,因而溢價發行就成為股票一級市場的常見現象。
股票發行人何以要採取溢價發行方式,通常觀點認為,股票溢價發行,一是可以提高股票發行的籌資效益,降低發行成本,比較少的股份籌集較多的資金;二是可以減輕分紅負擔,因為股息、紅利是按股分派,溢價發行在籌資總量不變的情況下使股份數減少,因而分紅負擔也減輕了。如果我們考慮到股票發行價格不過是投資量的要求和證明,並且股票即使沒有票面金額也不會影響股票的性質與功能,那麼就會發現上述觀點未免太表面化了。按照我國公司法,股票的票面金額是必要記載事項,但票面金額的大小卻是任意確定的事項,完全由發行人自主確定。發行原股時,在籌資股份數和發行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發行人將票面金額確定為低於發行價格作溢價發行,或將票面金額等同於發行價格作面額發行,其籌資效益和發行成本是一樣的,不過是票面金額有高低而已。雖然公司是按股分紅,但由於不同公司的股票面額與發行價格並不當然一律,每股分紅額並不能作為不同公司間收益率的比較指標。股東實際上是按照發行價格向公司投資的,因而公司給股東的投資回報率應按發行價格計算。當兩個公司股票面額一律而每股分紅又一致,但一為面額發行、另一為溢價發行時,不能設想兩者的效益和分紅負擔卻是一樣的。
關於溢價發行的目的,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是為了獲利。這種觀點認為,溢價發行收入實質上是一種轉讓原始股的收益,溢價收益的獲得者是發行市場的參加者,即增資發行時原來的股票持有者,並且企業在溢價發行時,可以先通過某種信用將自己的股票買下,然後再將這部分股票拿到市場上出售,以使企業自己享受溢價發行收益。 這種觀點沒有正確理解股票發行的性質,把股票發行錯誤理解為是公司或原先的股東與新股東之間的交換關系,所提出的企業獲取溢價收益的方式正是公司法所禁止並且是實踐中所要避免的。
Ⅳ 什麼是溢價發行
問題1:什麼是溢價發行?
問題2:溢價發行是什麼意思?
溢價發行是指發行人按高於面額的價格發行股票,因此可使公司用較少的股份籌集到較多的資金,同時還可降低籌資成本。溢價發行又可分為時價發行和中間價發行兩種方式。
時價發行也稱市價發行,是指以同種或同類股票的流通價格為基準來確定股票發行價格,股票公開發行通常採用這種形式。在發達的證券市場中,當一家公司首次發行股票時,通常會根據同類公司(產業相同,經營狀況相似)股票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表現來確定自己的發行價格;而當一家公司增發新股時,則會按已發行股票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水平來確定發行價格。
中間價發行是指以介於面額和時價之間的價格來發行股票。我國股份公司對老股東配股時,基本上都採用中間價發行。
根據《證券法》第28條規定,股票發行採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根據《公司法》第131條規定,以超過票面金額為股票發行價格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證券法進一步作了明確規定,即溢價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溢價發行的作用
股票發行價格是股票發行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對投資者和發行人乃至承銷商都有直接關系。發行價高,對發行人來說,可以用較少的股份籌集到較多的資金,降低籌資成本。但是,對投資者來說,發行價太高,則意味著投資成本增大,有可能影響投資者的購買熱情。對承銷商來說,發行價格過高,增大了承銷商的發行風險和發行工作量。因此,證券法規定發行價格確定的原則是由發行人與承銷商協商確定,沒有規定具體界限,至於溢價到什麼程度,承銷商和發行人可以根據各種具體情況,在爭取發行成功的基礎上,確定一個適當的價格。同時,為了保證投資者的利益和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根據我國證券市場的實際,規定股票溢價發行要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發行價格予以核准,防止溢價發行畸高影響到股票發行以及上市的正常秩序。這個規定在我國證券市場目前的情況下,還是必要的。
溢價發行是債券發行的一種價格選擇。優點是它不僅讓發行者獲得按票面金額計算的資金,而且給發行者帶來額外的溢價收入,甚至使發行收入大於到期按面值償還的本金支出,增加了發行收入,為發行者提供了在不增加債券發行數量的條件下獲取更多資金的途徑。但是,它要求發行者信用較高,同時,溢價發行債券利率較高,發行者到期償還時將支付較高的利息。
溢價發行在股票發行中更為常見。許多國家的公司法規定不準發行低於面值的股票,這樣,股票只能採取溢價發行或平價發行。西方流行的時價發行是最典型的溢價發行。所謂時價發行,就是以已發行股票的市場價格作為新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以公開方式向公眾出售新發行的股票。時價是指以每天變動的股票價格為基準來確定的發行價格。這個價格的最終確定,還須考慮公司信譽和發行的數量等因素。時價發行的溢價部分屬於股東。時價發行對籌措資金十分有利,能減輕公司的股息負擔,並能取得成本較低的資金。但是,為了維護股東利益,時價發行一般都附有十分嚴格的條件。
Ⅵ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低於或超過票面金額對嗎
股票發行價格只能等於或者高於票面金額,不能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
Ⅶ 為什麼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
答:因為是法律規定的
按證券法規定,股票可溢價發行,也可平價發行,但不得折價發行,即股票發行價格可以高於票面金額也可等於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股票的發行價格由證交所專家根據上市公司申請和上市部資產評估綜合給出的一個比較合理比較穩定的價格,如果交易價格低於該發行價格上市部所募集資金將不利於該公司發展,而高過票面金額過多則會形成泡沫結構,不利於社經濟制度的建設,所以相關條例明確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Ⅷ 股票溢價發行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溢價發行股票
你好,溢價發行指發行人按高於面額的價格發行股票,又可分為時價發行和中間價發行兩種方式。時價發行也稱市價發行,是指以同種或同類股票的流通價格為基準來確定股票發行價格,股票公開發行通常採用這種形式。中間價發行是指以介於面額和時價之間的價格來發行股票。
Ⅸ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價格,是以票面價額確定,還是按票面價額發行
股票發行價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股票的價格。在確定股票發行價格時,可以按票面金額確定,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確定,但不得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 股票發行,一般就是公開向社會募集股本,發行股份,這種價格的高低受市場機制的影響極大,取決於公司的投資價值和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超過了票面金額,被稱為溢價發行,至於高出票面金額多少,則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這種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體制,就是發揮市場作用,由市場決定價格,但是受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督。 在股票發行價格中,溢價發行或者等價發行都是允許的,但是不允許以低於股票票面的價格發行,又稱折價發行,因為這種發行價格會使公司實有資本少於公司應有的資本,致使公司資本中存在著虛數,不符合公司資本充實原則;另一方面,公司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股票,實際上就意味著公司對債權人有負債行為,不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溢價發行股票,就是以同樣的股份可以籌集到比按票面金額計算的更多的資金,從而增加了公司的資本,因此,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價款列入公司資本公積金,表現為公司股東的權益,即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