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發行股票後是否必須相應增加註冊資本,有無法律依據謝謝
增資發行必須相應增加註冊資本,以下是公司法規定:
股票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籌集資本的過程。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而有
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必須符合一
定的條件,還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同時,在股票發行工作開始
前,還要確定股票的發行價格,選擇一定的發行方式。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
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
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
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
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
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
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
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
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
十五;
(六)發行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七)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司發行股票,除了要
符合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外,還要符合
下列條件:
(一)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百
分之三十,無形資產在凈資產中所佔比重不高於百分之二十,但
是證券委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連續盈利。
三、關於增資發行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申請公開發行
股票,除了要滿足前面所列的條件外,還要滿足下列條件:
(一)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
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三)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
行為;
(四)證券委規定的其它條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設立
和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
條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資金的使用同招股說明書所述內容相符,
並資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三)從最後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開發行期間沒有重大違
法行為;
(四)內部職工股權證按照規定發放,並且已交國家指定的
證券機構集中託管;
(五)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1994年7月1日開始實行的《公司法》對公司發行新股的
條件又重新進行了規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經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四)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項限制。
⑵ 發行股票是不是意味著注冊資本增加
發行股票是公司籌集資金的一種方式。與注冊資本的增加並沒有直接的關系。
注冊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並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反映的是企業實際擁有的財產數額。只是代表初期投入的資本,是一種象徵,證明公司至少能承擔等同於注冊資金的風險。
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人出售股份、募集資金的過程。當股本溢價時會計入資本公積,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業、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並且投入金額上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本。《公司法》等法律規定,資本公積的用途主要是轉增資本,即增加實收資本(或股本)。我國實行的是注冊資本制度,要求企業的實收資本與其注冊資本相一致。所以,企業實有資本比原注冊資金數額增減超過20%時,應持資金使用證明或者驗資證明,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所以我認為股票發行只是募集資金的一種方式,而股票價格的變化會一定程度是上影響實收資本。僅代表個人觀點。
⑶ 增發新股是怎麼回事是不是可以增加註冊資本的
剛進入股市的小夥伴們可能對股票定增一點都不了解,也因此錯過了很多賺錢的機會,甚至走了不少彎路。
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今天在這里我會向大家講述,全都是很有用的東西,可以看明白股市的同時,可以參考的因素幫助賺錢又多了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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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我們先來研究下股票增發到底是什麼,股票增發說的是一個股份制的公司,完成上市之後,在原有股份的基礎上再增加發行新的股份。
上市公司把新的股票針對少數的特定投資者進行增發且打折出售的行為,就稱為股票定向增發。而這些股票,散戶在二級市場市是買不到的。
對股票定增也有了一定的認識,大家把話回到正題上來,然後分析看看股票定增對消費者來說是利好還是利空。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都覺得股票定增是利好的形勢,但是也有一定的幾率會出現利空的的情況,很多因素都會影響股票的形勢。
為什麼說股票定增一般為利好現象?
因為定向增發對上市公司有明顯優勢:
1. 有可能它會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給上市公司帶來明顯提高的業績;
2. 有可能會有戰略投資者的到來,給公司未來的發展提供一個很好的基礎。
要是真的股票定增能給上市公司帶來很多好處,可為何出現了利空的情況?別發急,我們跟著解析。
如果我們發現了上市公司為一些前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就能受到投資者的歡迎,這極有可能會帶來股價的上升;對於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的項目,如果上市公司對於進行項目增發的話,則會受到投資者質疑,大概會使股價出現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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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說大股東們注入的都是優質資產,毫無疑問,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應該要明顯比公司現有資產更優通過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相反,倘若向著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的資產比較劣質,其很有可能是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一貫做法,會造成重大利空。
在定向增發階段內,有股價操縱行為,就會發生短期「利好」或「利空」的情況。例如有的公司將股價大幅度壓低,通過這種方式,這樣增發對象在持股的時要花的錢會減少,利空就這樣構成了;反之的話,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低到了增發底價之下,並且可能有大股東拉升股價的操縱出現,那麼針對定向增發,就會變成短線利好。
所以結合起來看,一般來說出現股票定增多數是利好現象,但投資者也一樣要防範風險,盡量從多種因素出發綜合考量分析,避免投資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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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公司增發新股就是增加註冊資本嗎那麼公司債的增發有和這個有什麼聯系呢
股票增發說的是一個股份制的公司,完成上市之後,在原有股份的基礎上再增加發行新的股份;
企業發債,和企業貸款一樣,是借錢、是債務,要還本付息的,和注冊資本沒關系。
提到股票增發,很多進剛進入股市的朋友對股票定增一竅不通,因此喪失了不少的賺錢機會,還白白浪費了很多時間。
今天,我就給大家講講股票定增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每一條都很有用,不僅能在這時候看懂股市,多了一個幫助賺錢可以參考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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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可以先去看一下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股票增發說的是一個股份制的公司,完成上市之後,在原有股份的基礎上再增加發行新的股份。
股票定向增發是將上市公司的新的股票針對少數的特定投資者增加發行,並且打折出售。只是這些股票,散戶在二級市場市難以購買的。
了解了什麼是股票定增後,我們進入正題,接下來就是解析一下股票定增是屬於利空還是利好。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都覺得股票定增是利好的形勢,但也可能出現利空,要從多方面進行考慮。
股票定增一般為利好現象的原因是什麼?
因為定向增發有利於上市公司:
1. 定向增發可能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使得上市公司的業績增長;
2. 有可能會有戰略投資者的到來,給公司長期的發展提供一個好的輔助。
要是像說的那樣,股票定增真的能夠為上市公司帶來很多好處,可是還有利空的情況顯露出來,別焦躁,我們進而來淺析。
如果我們發現了上市公司為一些前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就會受到很多投資者的青睞,這極有可能會帶來股價的上升;如果上市公司為那些項目時間過長或者不清楚前景的項目進行增發的話,對於這一點,消費者必然會提出質疑,也許會造成股價下滑。
這樣看來,實時關註上市公司的消息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可以從這個股市播報得到全方位的最新金融行業動態:【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要是大股東注入的都是優質資產的話,那麼,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應當是要比公司現有資產更加好,想讓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可以通過增發來實現。相反,倘若向著定向增發,如果上市公司注入或者置換了比較差的資產,這會變成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換句話說是重大利空。
倘若在定向增發的期限內,有股價操縱行為,短期「利好」或「利空」就會發生。譬如有關公司可能利用打壓股價的方式,使持股成本在增發對象上降低,利空就被構建出來了;反之,若是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已經很低,且低在了增發底價之下,況且估計有大股東抬高股價的操作,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所以總起來考慮,大部分出現下股票定增的情況是利好現象,但投資者也一樣要防範風險,盡量參考多種因素進行多角度考慮分析,減少上當受騙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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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申購新股的條件和規則
主要需要2個要求:首先是足額的可用資金、其次是准備好相應的市值。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新股申購預先繳款改為中簽後再繳款。對此,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按照持有股票的市值進行配售,而且不用預繳款,相當於持有流通市值的股民都有機會申購新股,但是中簽率會更低;
2、三次中簽不繳款挨罰調整後的規則,增加了「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3次中簽後不繳款,6個月內不能參與打新」的懲戒性措施;
3、低風險高收益一去不復返。新政規定,公開發行2000萬股以下的小盤股發行,取消詢價環節,由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定價,新股發行完全市場化定價,這意味著即使中簽新股,完全有破發可能,新股無風險12%收益的時代將一去不復返了。
拓展資料:
市場簡介
一級市場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的市場。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一級市場的運作過程
(一)咨詢與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為了徹底的開放市場經濟,2014年新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成立不再有首次出資和繳納期限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2014新公司法實施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1.募集資金的選擇:募集資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類。公開募集需要核審,核審分為注冊制和核准制。
注冊制:發行人在發行新證券之前,首先必須按照有關法規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注冊,它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並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實性、可靠性。—關鍵在於是否所有投資者在投資之前都掌握各證券發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據這些信息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核准制:又稱特許制,是發行者在發行新證券之前,不僅要公開有關真實情況,而且必須合乎公司法中的若干實質條件,如發行者所經營事業的性質、管理人員的資格、資本結構是否健全、發行者是否具備償債能力等,證券主管機關有權否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主管機關有權直接干預發行行為。
2.選定作為承銷商的投資銀行。
3.准備招股說明書。
4.發行定價。
(二)認購與銷售
具體方式通常有以下幾種:1.包銷;2.代銷;3.備用包銷。
二級市場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也稱股票交易市場,是投資者之間買賣已發行股票的場所。這一市場為股票創造流動性,即能夠迅速脫手換取現值。
二級市場通常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但也出現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場(The Fourth Market)。
三級市場
第三市場是指原來在證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場外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換言之,第三市場交易是既在證交所上市又在場外市場交易的股票,以區別於一般含義的櫃台交易。
四級市場
第四市場指大機構(和富有的個人)繞開通常的經紀人,彼此之間利用電子通信網路(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進行的證券交易。
⑹ 請問您:上市公司增發股票,就是增加股本,一定要變更注冊資本,對嗎
上市發布股票增發的公告是給股民朋友們看的,有些小白還不知道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更不明白關於增發,利好還是利空的。大家可以關注接下來的解答。正文開始之前,可以領取一些福利先--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趕快來看,別錯過了:【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
股票增發: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大概總的意思是,在股票發行這方面,讓它的發行量上漲,加大融資的力度,增加資金。對企業來說是十分有利的,但會對市場存量資金造成不利影響,是在榨乾股市。股票增發的分類一般有三種,公開增發、配股、非公開增發也就是定向增發。具體的區別將由下圖展示。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如何查詢股票增發的消息、公告呢?投資日歷可以成為我們的好幫手,它可以將哪些股票增發、解禁、上市、分紅等信息及時的告知我們,點擊就可以獲取!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股票增發對股價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
1、從股票增發的用途來看
其實,像是那些用於企業並購的增發,有利於企業增強整體實力,增長業績,跌破增發價格非常少;可是那些使企業結構性變革的增發募集,風險的不確定性,其實是非常高的;也存在上市公司通過增發融得資金,但投資范圍不在它的主營業務內,而且把風險高的行業當做投資范圍,會給市場上的投資人帶來焦慮,賣出手中的股票,會引發股價下跌,這無疑是一種利空。
2、從股票增發的方式來看
關於上市公司的股票增發,一般用的是定向增發的方式,一般面向的是大股東和投資機構,戰略投資者、優質資產都可以引進的話,這種做法可以吸引一部分投資者購買,用這種方式讓股價上漲。一些企業做的項目根本就不足以吸引顧客,無法做定向增發,通常會採用配股的方式強制銷售。這種方案剛推出,就開始下跌了,因為這是一種公開向市場抽血的行為。
三、股票增發定價的影響
我們都清楚,只有具備股份數量和增發定價才會使股票增發。增發融資的股票價格就是增發定價。需要謹慎的是,為了提高增發的定價,在實行股票增發以前,或許會出現公司串同機構哄抬股價的情況。當確定了發行價格的時候,其股價上漲就不可能了:如果是定增的話,主力買入很有可能是為了它較低的價格,在定增之前是會打壓股價的,即在定增之前,賣掉一定的籌碼,導致股票下跌,在定增時,再以較低的價格買入,使股價升高,同時,股票定增時,市場上形勢不太好,也或許會招致股價下跌。如果增發的價格相較於目前的股價是高的那一個的話,那我們很有可能見證股價的上漲。(情況極少,很可能增發失敗)如果和當前的股價比,是更低的那一方,那麼對於股價的帶動就很小了。把增發的價格簡單地理解成投資者入場的成本價就可以了。短期之內,股價往往會以增發價為最低保底線,開始新一輪的持續上漲。有些個股,也不會上漲,但一般股價也不會跌破增發價格。如果你覺得自己研究利好還是利空很麻煩的話,那就試試下面這個免費的診股平台,進入平台後,只要輸入股票代碼就可以迅速得到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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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如一個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他要上市,發行股票為多少股,每股多少錢
看要增資增多少了。
這1億元人民幣的注冊資本在上市前應該是要驗資的。為實繳資本。
發行股票就意味著要增資。
例如要增資5000萬,那麼這5000萬的注冊資本要拆分成5000萬份,每份1元(國際慣例,一元一股)。但是發行價格絕不會1元一股,肯定要比1元多的多。
舉例:一個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公司規模是3億元,增加註冊資本1億元(也就是增發新股1億股)。那麼新發行的股票的價格應該是:(3+1)÷2=2元。注冊資本為份額的表示,同時也是責任的表示hi。不管是不是上市公司,開曼公司都是允許發行股票每股面值1毛錢,當然不是人民幣種,而是0.1美元,所以才會有注冊資本1000萬美元的結果;發行主體如果是香港公司也是不限制面值的,甚至同一家公司存在或發行不同面值的股票也是允許的。國內上市或者已經完成改制的股份公司面值習慣性均設置為人民幣1元,所以題主才會有這樣的困惑,但隨著H股回歸,國內A股市場也已經出現了0.1元的上市股票,但印象中我只知道紫金礦業面值0.1元:A股或發行面值一毛錢新股 業內認為此舉為紅籌回歸鋪路,國內直接上A股的,雖然公司法和證券法沒有對股票面值有限制,但基本上都是按照面值1元錢發行股票的,這和國內投資者的交易習慣比較一致。股票的意義在於股份數占總股份數的百分比,而不在於絕對數量。
不過,通常多數待上市公司最初按某一時刻1元(人民幣或外幣,取決於意向上市地)凈資產1股來定價,而以後增資擴股則以後來的凈資產為基準加以適當的溢價(或折價)來定價。
不打算上市並且股東人數不多的公司就無所謂了,哪怕資產上億,只算100股都可以,股東之間能明確各自的百分比就行。
⑻ 股份公司IPO首次上市後,那麼股本也就是注冊資本一定會增加嗎
一。股份公司IPO首次上市後,那麼股本也就是注冊資本一定不會增加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並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
2006年《公司法》修改後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10萬―50萬元統一降至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且沒有採納授權資本制,但卻允許兩種公司的資本都可以分期繳納,而不必一次性繳足,只是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0%(首期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而其餘部分必須在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2014年新《公司法》改實收資本驗資制為核准制,僅存27類金融相關企業仍需驗資注冊資本。出資比例結構方面,一是將工業產權擴大到整個知識產權,二是取消了無形財產出資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規定貨幣出資的金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30%,更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變了對股東出資的立法方式,以一個富有彈性的抽象標准"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取代了原來機械、固化的全面列舉式的規定,不僅實質性地擴大了股東出資的范圍,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種投資資源和社會財富,最大限度地滿足股東和公司的投資需求。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3年10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降低創業成本,激發社會投資活力。會議明確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
會議明確,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