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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股票是誰的業務

發布時間: 2022-12-16 17:41:13

Ⅰ 股票發行的程序具體是什麼

股票發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過程。新股票一經發行,經中間人或逕自進入應募人之手,應募人認購,持有股票,即成為股東。這一過程一般沒有固定集中的場所,或由公司自己發行,較普通的是由投資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等承銷經營。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
1、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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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相關產品由對應平台或公司發行與管理,我行不承擔產品的投資、兌付和風險管理等責任;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2-01-2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Ⅱ 請問證券公司 是干什麼的,如果公司要發行股票和證券公司是什麼關系

發行證券是要到證券交易所發行的,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有上交所和深交所
至於證券公司,就是證券交易所的代理人。專門負責開戶的,也有自營業務和經紀人業務的。

更加詳細的可以查看《證券基礎》

Ⅲ 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誰

一,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主體:

  1. 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

  2. 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1) 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 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贏利情況變動而變動,贏利多就多得,贏利少就少得,無贏利不得。

(3) 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
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

(4) 經濟利益關系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 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低;股票不僅是一般的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性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來

Ⅳ 1級市場公司發行股票是發行給誰

在一級市場,是企業進行股票發行的,以企業,券商、和申購股票的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為主要參與對象的市場。這個市場是直接由企業將股份拋進市場的途徑,所以又可以稱為批發市場。公募的話一般也就是投行承銷。如果是私募的話,按照公司決定的特定發行對象,可能會是公司內部員工、基金會、個人等,公司具有決定權。
一級市場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
(1)、發行市場是一個抽象市場,其買賣活動並非局限在一個固定的場所,
(2)、發行是一次性的行為,其價格由發行公司決定,並經過有關部門核准。投資人以同一價格購買股票。

Ⅳ 股票一般是由誰發行的

股票的發行:
股票的發行份額,其中發行的股數是由公司的總資產決定的,一般按照票面價值一元折算一股。
發行價格由承銷商和發行人決定的,所謂的市場化的價格。證監會負責核准和監督。

Ⅵ 企業為什麼要發行股票

發行股票的直接目的是籌集資金,但是,由於各企業的實際情況差異很大,發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和目的也不盡相同。具體來說,主要包括:
1.籌集資金並成立一家新公司
新的股份公司成立時,需要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股東資本,達到預定的資本規模,為公司的經營活動提供資金來源。
2.加大投入,擴大經營
為了擴大業務規模、增加投資或籌集營運資金,現有股份制公司可以通過發行股票籌集所需資金,這種股票發行稱為增資發行。
3.提高自有資本率,改善財務結構
自有資本在資本來源中的比例是衡量公司財務結構和實力的重要指標,為了保證合理的自有資本負債比例,提高企業的經營安全和競爭力,企業可以通過發行新股提高自有資本比例,改善企業的財務結構。
4.其他目的
例如,為了擴大產品銷售,引進其他公司的先進生產技術,向一些流通企業或戰略合作夥伴出售新股,另一個例子是以發行股票股利代替現金股利,或以新股換其他公司的股票,以實現證券交易所合並等。
拓展資料:
股票對投資者有利
(1) 上市為股票提供了一個連續的市場,有利於股票的流通,證券的流動性越好,投資者就越願意購買,然而,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流動性不如在場外市場上市的股票,這是大多數股票退出市場的一個重要原因。
(2) 有利於獲取上市公司的經營和財務信息,了解公司現狀,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3) 上市股票的買賣必須服從買賣雙方的競,。只有當購買價格與銷售價格一致時,交易才能成交,因此,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價格遠比場外交易市場的交易價格公平合理。
(4) 證券交易所利用媒體迅速公布上市股票的交易價格,這樣,投資者就可以了解市場價格的變化趨勢,作為投資決策的參考。
(5) 證券交易所對經紀商收取的傭金有統一的標准,不論老少。

Ⅶ 在一級市場,股票的發行價格是由商業銀行決定還是投資銀行決定

股票的發行與商業銀行沒有任何關系。商業銀行從事的是間接融資業務。而股票發行,債券發行屬於直接融資業務,這由投資銀行進行參與。
所以一級市場股票發行價格是由投資銀行綜合各方面信息最終決定的。

Ⅷ 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概念不同:

首先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股票的發行包括設立發行和新股發行兩種。股票的設立發行:指為使公司成立以募集到法定資本數額為目的的股份發行。是指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發行股份,也是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

股票上市是指己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經過承銷商輔導一段時間,報經交易所實地審查通過,其股票即可掛牌上市。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


拓展資料:

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交易市場),我們在證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屬於二級市場。實務上看發行新股和新股上市的區別在於,有沒有進入流通。

發行可以是發行流通股也可以是非流通,發行了不見得就是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是股票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可以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再換一個角度說,發行是在股票一級市場,是指拿錢認購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主體是買方和上市公司之間;上市是股票的二級市場,訪到交易所來交易,交易主體是買方和賣方之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首發(首次發行)只能申購(買入),股票上市則可以自由買賣。

已經公開發行的股票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上市交易;而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說,上市公司概念真包含於股份有限公司概念里。

兩者都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分記名和不記名股票,發行方式有公開和非公開發行,排列組合一下,可以有很多種。

現在所謂的「炒股」,炒的是屬於公開發行的記名股票,也只有這種股票可以上市掛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轉讓而不能上市買賣。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很多種股票,區別在於上市公司永遠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種:可以上市買賣的股票。

Ⅸ 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這個是兩個概念。
1、首先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2、其次股票上市是指已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主要採取兩種形式:
第一,發起設立。發起人一般在2—200人之間,注冊資本為500萬,這個時候公司發行股票是不公開的,只對內部發起人發行。
第二,募集設立。也是有一定的發起人發起,但是發起人只要湊齊注冊資本的35%,其餘的資金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這個時候公司的注冊資本也是500萬,是公開發行,但是未上市。
再則就是,上市發行股票,作為上市公司最低注冊資本要到達3000萬元,才具有上市發行股票的資格,而且上市發行股票是需要經過國務院,證監會的批准才可以。所謂的上市是指在國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買賣股票。

Ⅹ 發行股票上市是銀行的負債業務嗎

應該不是銀行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