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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上市後可以發行股票

發布時間: 2022-11-28 01:55:26

1. 公司上市後可以發行多少股

這個沒有具體的規定,股份公司股本總數是由公司改為股份公司時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共估值多少錢,經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的凈資產,按每股一元的面額確實總股本數。具體的股票發行量則由幾個因素共同來決定:一是公司原始股東願意出售的數量,比如原股東長期看好本企業,那麼發行的數量可能不會太多,因為發行太多可能會影響控股權;二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額度,主要是根據企業的融資目的和規模來確定發行數量;三是看市場的實際情況,包括一級市場上保薦人、主承銷商及承銷團的建議以及二級市場上股市的實際走勢,比如市場行情火爆,發行市盈率很高時,那麼就會選擇多發一些,多賺回一些發行溢價,反之則少發一些或者乾脆放棄發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一個公司的股票從准備上市到正式發行需經歷哪些過程

你好,根據《公司法》、《證券法》、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規章規則等有關規定,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需要經歷以下程序:
(1)盡職調查:企業首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各方中介機構針對公司的發展歷史沿革、業務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進行全面的前期盡職調查,為企業診斷問題。
(2)改制與設立:擬定改制重組方案,保薦機構(證券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重組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3)輔導與輔導備案: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上市公司必備知識,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資金投向,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准備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並需通過當地證監局對輔導情況的驗收。
(4)申請文件的申報與受理:企業和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請文件,保薦機構進行內核並負責向證監會盡職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文件,並進行申請文件預披露。
(5)申請文件的初審: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文件後,由發行監管部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並向保薦機構反饋審核意見,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反饋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更新原有的申請文件,發行監管部組織對申請文件召開初審會。
(6)發審委審核:申請文件初審後,提交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發審委由證監會的專業人員和證監會外的專家組成,每次發審委會議由7名委員參加,委員負責審議有關申請材料,在會議上進行問詢,對企業的發行申請發表審核意見並進行表決,表決投票時同意票數達到5票為企業通過發審會。
(7)核准: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後,企業及相關中介機構根據發審委提出的意見落實有關會後事項,然後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證監會將向企業下發核准批文。
(8)發行:獲得核准批文後即進入發行環節,企業在發行前,將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主承銷商(證券公司)與發行人組織路演,向投資者推介和詢價,並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價格(部分企業按規定可直接定價),並進行網上網下的公開發行。
(9)上市:根據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票,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在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份的託管與登記,掛牌上市,上市後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企業自改制到發行上市的時間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各階段的大致時間為:從籌劃改制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需1年左右,規范的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間可以縮短;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和製作申請文件,約需6個月;中國證監會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審核、終止審核、不予核準的決定。在實務操作中,由於申報企業較多,企業申報到上市時間可能會有所延長。

3. 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主板以及中小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需要哪些條件及要求

(1) 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 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 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4) 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5) 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6) 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4. 什麼是中小板

中小板是用來與主板市場進行區分的一個特別市場,它主要是為了中小型企業所設立的,在中小板市場上市的的企業一般來說規模相對較小,比較有發展的潛在能力,但它們的經營風險也相對較大。中小板市場也可以說是在主板市場之外,特別為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新興公司提供收集權益資本道路的證券市場,所以它又被叫做二板市場。中小板市場全稱為 「中小企業板市場」,它屬於主板市場的一個組成部分,中小板市場的上市基本條件與主板市場可以說很相似 ,都是需要遵循 「兩個不變」和「四個獨立」的要求。

中小板市場的特點


1、中小板市場主要上市對象大多是高科技公司;

2、中小板市場的上市標准相對而言較低;

3、中小板市場的風險高,但它的收益也高;

4、中小板市場的信息披露與市場監管是十分嚴格的。

可以說,中小板市場因為上市的門檻較低,相對於嚴格的主板市場規定來說大部分方面都可以放寬條件,能夠讓在快速發展期內的中小型企業公司,因為在中小板市場上市,可以發行股票,從而收集到自身發展時所需要的資金數,所以中小板市場也是主板市場的一個重要補充市場。

5. 企業在中小企業板塊上市,自己造股票,需要什麼條件

你好,新《證券法》第十二條規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二)具備持續經營能力;(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新《證券法》施行後,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可能會有所調整,目前主要要求如下:
(1)發行人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在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發行人最近 3 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3)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且最近三年累計凈利潤不低於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4)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
(5)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6)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7)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8)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9)沒有重大償債風險;
(10)沒有重大或有事項風險;
(11)不得存在下列可能對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①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②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③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④發行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⑤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⑥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6. 請簡述在主板和中小板塊的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這題求解!

(1)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2)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3)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5)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上述1—5項屬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主體資格」。

(6)獨立性(資產、人員、財務、機構、業務)

(7)發行人具有健全、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8)發行人具有持續盈利能力

(9)發行人財務狀況良好

(10)募集資金運用合法

(1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法定障礙:

7. 中小板上市,對發行人有什麼要求

法律分析: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八條 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8. 中小板股票主要指什麼

中小板股票主要指什麼

什麼是中小板股票?中小板股票就是指在中小板上市的股票。中小板就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中國的主板市場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

中小板是2004年為中小型企業特別設立的一個市場,以區別主板市場,這樣的企業一般規模比較小,較有發展潛力但經營風險也較大,國內的中小企業板設置在深圳。中小板市場又稱二板市場,指在主板市場之外專門為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主要是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權益資本籌集途徑的證券市場。

中小板市場是主板市場的補充因為它上市的門檻較低,對總資產、營業額、連續盈利等方面沒有主板市場規定的那麼嚴格。而是放寬條件,使得快速發展中的中小公司,能通過在中小板市場上市,發行股票而籌集到所需的資金(主板市場對中小企業而言是關閉的)。

中小板同時又是創業資本/風險資本(venture capital)撤資(實現風險溢價)的渠道。

中小板市場的特點主要有:

1、以高科技公司為主要上市對象;

2、較低的上市標准;

3、高風險、高收益;

4、嚴格的信息披露與市場監管;

國際上著名的中小板是Nasdaq,我國的中小板則是指去年以來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尚未達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資格的那些中小型企業的股票。

中小板市場

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股票代碼是:002。截至到2014年10月10日為止已經723家了。現在所說的中小板股票,就是指深圳市場002XXX代碼的股票,該類股票一般是盤子不太大,民營等中小企業居多。由於股本小,股性靈活,主業優勢明顯,公積金豐厚等游資和機構等關注力度大,所以每次反彈力度都很大,該類股票中長線也很不錯。

9. 中小板上市規則

你好,在中小板塊上市的條件
⒈股本條件: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⒉財務條件:
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1]
深圳證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與主板市場同樣受約束於 《證券法》、《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