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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詢犯罪嫌疑人股票信息

發布時間: 2022-09-30 19:36:07

⑴ 員工批捕後個人賬戶如何查詢

批捕後查個人賬戶的處理:
1、查詢個人存款賬戶,發現該存款與案件有關的,辦理凍結存款手續;
2、若是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不得辦理凍結手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第一百四十五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⑵ 犯罪嫌疑人怎麼查詢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可以在內部網路上查到,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根據公安機關發送的書面通知文書知道關押地點,文書上都載明關押地點和原因。如果不清楚的,可以向文書上的落款單位進行咨詢。對於其它人和組織只能通過上述兩種渠道得知,沒有其它辦法。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三條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製作監視居住通知書,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由決定機關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

(一)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沒有家屬的;

(三)提供的家屬聯系方式無法取得聯系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通知的。

無法通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無法通知家屬的,應當在監視居住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⑶ 警察能查到你的貸款記錄嗎不是銀行貸款

如果是網貸的話,在公安系統,是查詢不到貸款的情況的,只有查詢個人的徵信記錄,才能查詢到貸款的情況。不過公安機關根據偵查案件的需要,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1、公安局在公安系統內只能查到你的身份證信息,而查不到身份證的使用信息,如貸款之類。公安機關在案例案件中,可以向銀行調取你的銀行卡使用情況。
2、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可以凍結到你名下的資產,如銀行存款、房產。
3、貸款、信用卡的使用情況,則需要在「人行個人徵信系統」調取。
此信息只能本人查詢,公安機關、法院無法查詢、調取。
註:公安機關需要出具《調取證據通知書》以及相關的法律文書,可以調取身份證使用記錄,前提是必須是涉案人員。立案後的犯罪嫌疑人。
個人信用制度是根據居民的家庭收入與資產、已發生的借貸與償還、信用透支、發生不良信用時所受處罰與訴訟情況,對個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並隨時記錄、存檔,以便於個人信用的供給方決定是否對其提供信用或者提供多少信用的制度。反映個人信用狀況有兩種形式,即個人信用報告、信用評分。

(3)如何查詢犯罪嫌疑人股票信息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法規: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是為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貫徹實施,保證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正確履行職權,規范辦案程序,確保辦案質量,提高辦案效率制定。由公安部於2012年12月13日發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八章第七節 查詢凍結
第二百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並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個人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可以通過兩個途徑:一是向商業銀行申請信用卡或貸款時,銀行會向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查詢,個人將自己的信用報告拿來看。二是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在各地的徵信管理部門查詢。

⑷ 嫌疑人把錢轉進基金怎麼查

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查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查詢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⑸ 經偵能查證券賬戶嗎

經偵是不能的隨便查個人賬戶。
1、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2、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3、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調換或者損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⑹ 犯罪嫌疑人怎麼查詢

網上查不到,只有公安系統可以查到。可以直接去派出所查詢。公民在公眾網上是無法查詢犯罪記錄的,因為公安內網是與公眾網實行物理隔絕的。公安內網只有公安機關內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憑許可權進行查詢。公民是無法登錄公安內部的。公民個人因考學、參軍、招工需要,可以自行向公安機關申請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但公民無權調查別人的犯罪記錄。
相關規定:犯罪記錄信息的管理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關於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進行。工作人員不按規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虛假、偽造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國家機關查詢:國家機關基於辦案需要,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查詢有關犯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當然仍然應當履行相關手續。
2、律師在犯罪記錄查詢上的許可權:辯護律師為依法履行辯護職責,要求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的,應當允許。
3、普通公民的查詢許可權:普通公民不得隨意查詢他人犯罪記錄信息。確有必要查詢他人犯罪信息的,應當根據信息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書式材料(主要是查詢的用途),經審核通過後能進行相關犯罪記錄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⑺ 犯罪嫌疑人怎麼查詢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查詢方法:
1、國家機關查詢:國家機關基於辦案需要,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查詢有關犯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當然仍然應當履行相關手續。
2、律師在犯罪記錄查詢上的許可權
辯護律師為依法履行辯護職責,要求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的,應當允許。
3、普通公民的查詢許可權
普通公民不得隨意查詢他人犯罪記錄信息。確有必要查詢他人犯罪信息的,應當根據信息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書式材料(主要是查詢的用途),經審核通過後能進行相關犯罪記錄查詢。犯罪記錄信息的管理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關於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進行。工作人員不按規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虛假、偽造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七十一條 通緝令、懸賞通告應當廣泛張貼,並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路等方式發布。
刑事案件怎麼查看案件進展
刑事案件,個人無法查看案件進展。

衍生問題:
犯罪事實是什麼意思
犯罪事實就是犯罪構成要件的各種事實和具體情節。一般包括:1、行為人的責任年齡、責任能力以及身份;2、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時的心理狀態,即故意或過失;3、實施犯罪行為的各種情節,如時間、地點、手段、過程等;4、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結果;5、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排除社會危害性行為的事實。

⑻ 公安機關核查有組織犯罪線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應當依照什麼的規定

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公安機關核查有組織犯罪線索,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調查措施。公安機關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相關信息和材料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公安機關核查有組織犯罪線索,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查詢嫌疑人員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信息。

發現涉案財產有滅失、轉移的緊急風險的,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對有關涉案財產採取緊急止付或者臨時凍結、臨時扣押的緊急措施,期限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公安機關經核查有組織犯罪線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進一步明確立案後的偵查措施

公安機關辦理有組織犯罪案件,可以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限制出境措施,通知移民管理機構執行。根據辦理案件和維護監管秩序的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可以採取異地羈押、分別羈押或者單獨羈押等措施。

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機關在立案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實施控制下交付或者由有關人員隱匿身份進行偵查。

就涉案財產,根據辦案需要,公安機關可以依法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可以全面調查涉嫌有組織犯罪的組織及其成員的財產狀況,可以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與有組織犯罪相關的信息數據,提請協查與有組織犯罪相關的可疑交易活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⑼ 財產查詢刑訴法的條文是什麼

法律分析: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